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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他的眼睛半眯了起来,长安城外的树林里有大量的乌鸦在半空盘旋,迟迟不落,长安周边有很多的乌鸦,大冬天饿极了敢跑到饭桌上与人争食。如今被惊得不敢回巢,说明有大批的人在接近,很有可能是骑兵。身经百战的李二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判断。
往山顶看。烽烟没有点燃,他有些疑惑,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长安附近纵兵狂奔?他吩咐一声,立刻就有百骑司的密探迅速离去。
宫内的守卫等级立刻提高了两个等级,长安城的卫军也接到了警告,城头的军士立刻增加了一倍,然而那一支骑兵依然没有没有减速,惊起的灰尘站在长安城头已经清晰可辨。
这是不可容忍的,长安城上空响起了号角,大营里的将士如同出巢的蚂蚁,迅速做出了反应,城外的人迅速进入了城门。而城门也缓缓合拢。
守卫城池的大将军尉迟恭怒火万丈,平平安安的时节,出了这样一件事,他居然一无所知,实在是平生之耻。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胆大妄为者。
站在城头的尉迟恭看到了为首的鸿翎急使。大红色的盔羽在尘土中极为鲜艳。
“只有一千骑兵,”尉迟恭嘴里嘟囔一声,随后就吩咐打开城门,他下了城楼,单骑持朔立于城门前,等待鸿翎急使的到来。一千骑兵,还不放在尉迟恭的眼里。
鸿翎急使还没到跟前就扯着嗓子大喊:“大捷,大捷,阴山大捷,我军大胜,阵斩突厥两万,俘获无数!”便喊,边从尉迟大将军身边窜了过去,视他如无物。
“***,李靖这回发大了,他居然真的把颉利干掉了。”他毫不在乎鸿翎急使的无礼,事实上只要不是皇帝陛下亲临,这些使者都可以不加理会。
鸿翎急使他惹不起,为什么后面的这些混蛋也视自己如无物,还敢骑着马冲城门,活腻了?刚要端着马槊往前冲,看见打头的是洪城这家伙,这家伙明显的是一路狂奔来的,身后的骑兵阵型也散乱的一塌糊涂,这就不是作战的模式。洪城把手一摆,身后的骑兵立刻如同潮水一般沿着城墙向军营驰去,只留下五十位百骑随他涌往城门。
顷刻间,城门口只剩下孤零零准备大发神威的尉迟大将军和漫天的尘埃,乌骓马从尘土里走出来,尉迟大将军猩红的斗篷上全是尘土,听着长安城里震天的欢呼声,不由得咧开大嘴,哈哈大笑。
喧闹是从城门一直向皇城延伸,没多久,皇城上的卫兵也欢呼起来,全身甲胄端坐御位的李二松开手里的长剑,把它放回剑座,轻拍两下,喃喃自语道:“朕亲自杀敌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
随即来到太极殿门口,等着胜利的消息,只见一位值日殿臣拎着袍服的下摆,急匆匆的拾阶而上,人还未站稳就向李二报捷:“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李靖将军在阴山下彻底击溃突厥大军,阵斩两万,俘获无数。”
“朕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这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朕不胜欢喜,召群臣来太极殿共庆大捷!”李二接过文书,就在日光下展开,贪婪的想把每一个字都吞进腹中。
白马之盟是李世民一生中的奇耻大辱,突厥骑兵在大唐的土地上肆意纵横,杀戮大唐的子民,而自己却要低声下气的在渭水之滨与他结盟,还要献上无数财宝,每每午夜思及,耻辱感都像毒蛇在一口口的啮咬他的心扉。
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强大的东突厥将再也不复存在,胸中的恶气在午后的阳光下尽数消散。
他看到了全身尘土的洪城,眼中荡漾着笑意,离他还有十几步就跪了下来,膝行而至,他不是臣子,他是家奴,这个狗东西,不知有什么好事让他如此的兴奋。
一个黄绫包裹的盒子被他高高的举过头顶,李二没有假他人之手,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一身的荣华全维系在自己的信赖上,才不会让自己面临危险。
黄绫子包裹了好多层,当李二掀开盒盖,一方晶莹透亮的玉印出现在眼前,他抓起印玺,玉质是如此温润,握在手中,极为顺手,这就是传国玉玺?这个狗才从草原得到的?
“陛下,这方传国玉玺是老奴从草原上为您找回来的,老奴检验过似乎不假。”李二充耳不闻,他才不管这方玉玺是从哪里得到的,也不管为了这方玉玺到底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东西天生就该是他的,谁拿在手里,就是在找死。
“陛下在老奴临出发的时候给了老奴辨认玺印的图样,老奴不负陛下所托,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它,这期间,蓝田侯云烨帮了老奴不少的忙。”还好,洪城总算有那么一点良心,还记得是云烨帮他找到了传国玉玺,在表功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李二他的艰辛就是躲在帐子后面偷听这么艰辛。
“云烨?他不是在朔方吗?李靖给他的命令不是让他回京的吗,怎么又跑到阴山去了,他敢不遵将令?”李二有些火了,作为军人出身的帝王,他对不遵将令,肆意妄为的行为最是反感。
“老奴求陛下恕罪,蓝田侯是被一封假文书骗到阴山的,有人识破我军的阴符,伪造了文书,大总管发出的是命蓝田侯回京的命令,等到了云侯哪里就成了命他到阴山大营报到的消息,所以云侯就到了阴山。”
李二是老军伍,如何不明白阴符被他人识破的危险,大惊,刚才得到玉玺的喜悦劲头立刻消失,玉玺对他来说有没有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军中阴符被破,这才是头等大事。
“这样的情况下李靖为何还敢出兵?太不谨慎了。是何人如此大胆?”
“回禀陛下,据老奴所知,是康国的夜陀伪造的文书,似乎想从云侯这里知道些什么,云侯没说,老奴也不好多问,只是有一件喜事需要禀告陛下,老奴编写了一套新的阴符,我朝大军再也不用担心阴符被识破。”
洪城想起这件事就得意,天大的功劳啊,云烨不想要,李靖不敢领,生生便宜了自己,只是一想起云烨的条件,洪城的心都在流血,五千贯啊,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就这样姓了云了。
李二低头看看洪城,再看看手里的玉玺,就问洪城:“这套阴符你花了多少钱?”
正在痛心的洪城想都没想随口就说:“五千贯啊,他要了五千贯。”话一出口就发觉不对,连忙趴地上请罪。
“其然是云烨的手笔,想来这套阴符还是可信的,比你编写的要让朕放心的多。只是我军以后的所有隐秘岂不是都逃不脱他的眼睛?”见李二没有发火,洪城就晓得这件事算是糊弄过去了,听到李二的发问,特意挺起胸膛说:“陛下不必担忧,老奴保证这套阴符除了老奴,没人能识破,就算是云侯也不行。”
看到自信满满的洪城,李二如果不了解这家伙的话,早就让人拖出去砍了,所以好奇心大增,就问:“为何会如此?”
“老奴从云侯那里学来一个法子,可以让阴符千变万化,云侯虽然聪明,想要破解老奴的阴符,老奴自付绝无可能,因为这套阴符的组成是要先找到一本书。”
“混账,就你肚子里的那点墨水,能逃得过云烨的眼睛?除了启蒙的那几本,你看过很多书吗?”李二哭笑不得,他觉得洪城又被云烨骗了。
“陛下,这本书还没有出现,老奴准备自己写一本。”
李二一阵头晕,大字只认识一箩筐的笨蛋要写书了?
“你打算写什么书?怎么写?”
*第四十六节旱獭洞里的颉利
洪城得意洋洋的给皇帝陛下解释了阴符的基本要领,还没等他讲完,李二就已经明白洪城所说的阴符是怎么回事了。大儒们写的书总是有迹可循的,洪城写的书嘛,应该可行,至少自己对洪城如此的熟悉,也不知道他到底会写出什么玩意来。聪明的小子,现在做什么事都要把自己从麻烦里捡出来,想得美,等你回到京城,就知道朕的爵位和俸禄没那么好拿,想躲在书院里得清静?做梦!
“洪城,你好好写书,写好之后,朕重重有赏,哦,就赏你五百贯钱吧。”
看到洪城有些失望,又说:“五千贯这样的大手笔,你主子现在还赏不起,就是赏了,你也不敢拿,会被言官把你骂死,唉,云烨是什么人,你和他做交易想要占便宜,下辈子吧,他知道把这法子献给朕,肯定拿不到好处,只有通过你这样的笨蛋,他的利益才能最大化,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抢着和他做交易,被骗了还洋洋自得,朕就不信,如果你不接,他敢不把好办法献给朕?一个好好的孩子,现在都成了什么,也不知皇后是怎么教的。”
“陛下这是在责怪臣妾管教无方吗?”一身盛装的长孙显得仪态万方,或许是刚刚生产完,身体比以前丰腴很多,还专门在眉心贴了焰火纹,正在旁边笑着与皇帝打趣。
“皇后你来看这是什么,”李二说完就把玉玺托在掌上给皇后看。
长孙的眼睛瞪得溜圆,嘴也张大了,指着李二手里的玉玺惊讶的问:“难道说这就是传国玉玺?”
李二笑着点头,长孙立刻重新整整衣装,恭恭敬敬的拜了下去:“臣妾为陛下贺,为天下贺。”一时间,站立在宫门口的侍卫,宫娥,内侍全都拜了下去,齐声说:“我等为陛下贺,为天下贺。”
李二把手里的传国玉玺又放回盒子,皱皱眉,他不喜欢这个简陋的盒子。又把玉玺取了出来。交给了皇后,让她找个合适的盒子专门来存放这件宝贝。
胜利的消息像是长了腿,顷刻间就传遍了长安,城里的胡人愈发的谦卑。而汉家子越来越趾高气扬,这是胜利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这个征服与被征服的年代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远比诗文教化有用得多。
官员都在提笔写颂表,士子开始唱战歌。就连燕来楼都悄悄的打出来酒水五折的牌子……
今天金吾不禁。
…
在普天同庆的好日子里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尤在荒原上搜索颉利,凛冽的寒风让他的四肢都麻木了,唯有胸中还有一股灼人的火焰,阴山一战。狼狈的颉利一路西逃,在这片荒原上失去了踪迹。看着四处梭巡的大唐骑兵,张宝相认为没有护卫的颉利跑不出这片荒原了。
荒原上一望无际。颉利的战马早就疲惫不堪,终于倒在了荒原上,这些天来,这匹马是他的水壶,是他的粮包,只要看战马身上横七竖八的刀口,就知道这匹战马曾经经历了什么,颉利就是靠战马的血液度过了这七天。如今最后的依仗也倒在了草原上,他从战马的身下抽出自己的左腿,迅速的用刀子切割战马腿上的肌肉,趁着战马的肉还有些温度,他需要赶快进食,寒风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肉冻的和石头一样硬。
战马还没死,只是没力量而已,头艰难的摆动两下,就合上了眼睛。颉利把沾满鲜血的马肉放进嘴里大嚼,他的小刀很锋利,可以轻易的把马肉切割成一条一条的,非常方便他进食,他不在乎这些血肉的味道,只知道不吃就会没命,
人怎么可以钻进这样小的洞里?这是一个草原上旱獭的洞穴,这种只比老鼠大上一圈的啮齿类动物,最喜欢的就是挖洞,它们总是挖好多的洞穴用来逃避天上猎鹰的眼睛,这也为其它的小动物提供了天然的避难场所,比如说兔子一类的动物。颉利现在一定很希望自己变成旱獭或者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可惜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把他曾经雄壮的身躯变成了满身的肥肉。
没有遮掩的地方,只有眼前的老鼠洞,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