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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小夫人明月死在了这里,哪怕是她自留险地,周雨婷也难逃护持不周之罪。到时候非但无功,就连将来的婚事……
“不!由她去吧……”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周雨婷还是决定成全她的一番苦心,或者说与她一起冒险。
“是!小姐!”柳姨躬身应命,“属下誓死保护小夫人!”谁都知道,她誓死保护的,其实是七小姐的未来。
时间过得飞快,三个时辰眼看就要过去。人群全都收拢回来,聚在渔村靠后的滩涂上,断墙、土墩、礁岩、泥坑,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
无论是刚才还是现在,登船的进程从未停止,只是顺序有所改变。两百名接受过训练的民兵,手持刀剑,守在登船通道的入口,男人不再允许登船,孩子和女人走在最前面,然后才是老人。这些人都是他们的亲人,男人们默默接受了这样的现实——风险,理应属于男人。
此外,所有15至40岁的男人,不管是否经受过民兵训练,全都配发到了一件兵器,人数约在三万左右,卧龙岗携行的库存加上周家船队的随船装备,正好足够满足这一需要。
或刀或剑,或枪或盾,就算运气最糟糕的人,也能拿到两把菜刀。看着手中的真家伙,军人们告诉他们,这是给他们防身用的。他们放心的收了下来,同时表达了十二万分的谢意。在这样一个时刻,手握冰冷的凶器,确实可以让因畏生寒的心,稍稍变得温暖。
※※※
未时刚过,日头才略微偏西,远方的大地上扬起了漫天的飞尘。北岭军两万铁骑如约而至。
或许称不上铁骑,这些纵马而来的鞑靼骑士们,人马皆不着甲,一个个只穿单衣,不少人甚至精赤着上身,阳光下,古铜色的肌肉反射着亮闪闪的油光,张扬而极富野性的吆喝声和口哨声纷乱响起,让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来的是一群磨牙吮血的野狼,而自己,还真像是羊圈里无助的绵羊。
这样的感觉,是如此令人丧气,心志不坚者已经难抑心底的恐惧,他们浑身发颤,叮叮当当的兵器落地声,在后阵零星的响起。
先声夺人!这样的震慑效果,令当前立马的北岭督帅巴尔思十分满意。他撩起一侧襟摆狠狠抹了一把脸,却仍由滚滚热汗淌过赤裸的胸膛,翻越山包般鼓胀的肌肉,最后滑落在马下的泥地里,蒸腾起小小的一朵水雾。
终于追上了!上一回急行军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十五年前……
巴尔思的联想,令他黑中带赤的脸庞微微抽动起来。那可不是一段美好的记忆。那一回,他行军的速度比这次还要快,因为那是一场亡命的败退,死神扛着金色的火焰在身后追赶……
他猛摇了摇头,满头的花白发辫甩出一整排的汗珠子,也将痛苦的回忆抛到了脑后。魔王早已下了地狱,如今,天下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草原男儿的脚步。
弯刀高举,寒光乍现。司令兵鼓起腮帮子,闷晦苍凉的号角呜呜作响。
一名万夫长高声吆喝着催动胯下墨驹,身后万骑相随,宛如开闸泄洪般奔涌开来,刀锋直指前方的小渔村。
巴尔思久历战阵,远处仓促布置的防线一目了然。心中默默计算,如果对手有弓箭的话,那么突破正前方的马车阵和车轮地带,可能带来数百伤亡,但是一旦冲入村内,那就是胜利到来的时刻。
骑兵不利于巷战,这是兵书上都有的常识。可是这种渔村蜗镇,大多都是草舍茅寮,骑兵只需全力一冲,就可将这些木泥房屋推倒夷平,那还称得上巷战吗?
基于这个想法,他大胆派出了一万骑兵,径取中路,要正面攻破对方的防线。
第一百四十四章 【忠武发威】
所谓直取中路,可不是傻傻直冲过去,那是庸才所为。中路突破只是大方向,在此之前还有许多热身动作,比如,鞑靼游骑最拿手的绝技——绕城飞射。
万夫长有意卖弄统军之能,直至两百步的距离才吹号变阵,万马洪流顿时一分为二,空旷的原野上多了个黑色的Y字。由于渔村一面临江,这种地形下无法实施完整的飞射战法,但是狄军自有变通之法。按照设想,两队分兵后各自放箭,在目标两翼组成两个扁扁的椭圆,往返奔驰,循环放箭,发动时箭雨如瀑,无休无止,俨如连弩,不仅威力十分巨大,还有很强的观赏性。
望着麾下训练有素的骑兵,巴尔思微笑颔首,身后万骑兴奋地欢呼雀跃起来。这一战,难度在于追击速度,而非硬碰硬的对抗,既然已经追上了,那之后的事情……
无论是跨骑略阵的主帅,还是冲锋在前的万夫长,乃至北岭军的每一名骑兵,他们全都抱着同样的心思——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而是一场妙趣横生的狩猎。
然而,他们忘记了从前,忘记了草原狩猎时的基本准则——谨慎与认真。他们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两队游骑接近射程的时候,当骑兵们抽出箭支搭上弓弦的时候,事情立刻变得不那么有趣了。
“嘭!”地一声巨响,两队的前排骑兵突然人仰马翻,接着是第二排、第三排……地面上像是有无数隐形的鬼手突然伸出,抓住马匹的四蹄往地上猛力地拉扯。骏马悲嘶着扑到在地,马背上的骑士被整个儿甩飞起来,狠狠砸在地上,有的直接摔断脖颈,有的则惨遭后来者践踏,落马者十不活一,惨叫声不绝于耳。
马井!这是杨胜飞给这种微型陷马坑所取的名字。这种陷阱毫无科技含量可言,甚至无需加盖草皮伪装。就这么赤裸裸地摆在那里,却取得了难以想象的辉煌战绩,只一次冲锋,足有三千多匹骏马被陷坑折断了马腿,连带着马上的骑士一起坠入死亡的深渊。
在这一时刻,骏马引以为傲的高速成了最致命的元凶。一马中招,后者随即被前马绊倒,在地上滚作一团,成了新的障碍。排在后面的骑兵犹自不知怎么回事,大多茫茫然地前赴后继,个别骑术高超的,或纵马跃过,或扯缰绕行,可没有发现事实真相的他们,却面对着数以十万计的致命陷阱继续前行,损失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当大队的骑兵,终于无法跨越同伴的尸体,而被迫减速停下后。他们简直要哭了。万人队只剩下不到一半。陆陆续续,有福大命大的狄兵从人马尸堆中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他们仓惶四顾,但见尸堆枕籍,哀鸿遍地,凄惨诡异的景象令他们心胆俱裂。
其中就有这支队伍的万夫长。不得不说,他的骑术异常高明,一马当先,纵使在马井地带也冲出了二十丈,虽然最终难免中招落马,可他身手了得,就着地面一滚,卸去了摔扑的力道,后面的骑兵们又冲不出那么远,自然不会有撞压之患。因此,他仅仅只是灰头土脸,倒也没什么伤势。
或许,他伤在心里,面对肢体扭曲、成堆倒在跟前的部下,他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呆滞的双眸微微上抬,远处的督帅大人也正望着他,那目光中包含了惊愕与失望。
他从心底里感觉到耻辱。大草原上,能够洗刷耻辱的唯有敌人的鲜血。万夫长抽出弯刀,“下马!徒步冲锋!”
复仇!复仇!随着万夫长的一声吼,剩下的骑士们双目赤红,口鼻中鼓风般喷着火热的粗气,他们又恢复了野狼的本性,而且是受了伤的野狼。
近五千名赤膊上阵的鞑靼武士,抛弃坐骑,挥舞弯刀,狂吼狂奔地向前冲去,声势骇人,速度却相当一般。地上全是海碗大的坑,他们甚至得一蹦一跳地前进,人群渐渐挤在了一块儿。
万夫长冲锋在前,宛如一只咆哮的头狼,眼看小小渔村已近在咫尺,只需搬开前方的马车阵……
就在这时,但听嗖的一声呼啸,万夫长雄壮的身躯,像是被无形的巨拳迎面击中,整个人倒飞出两丈远,接着又诡异地突然站定,歪脖垂首,摊手伸脚,像挂在那儿似的,再也不动弹了。
狄兵们骇然望去,那是一支长矛。或者说,是类似于长矛的家伙,四尺的长度,比长矛短,却又比短枪长。生生穿透了万夫长的身体,将他整个儿钉在了地上。那是……标枪!
未及惊恐,渔村中突然响起一大片呼呼的破风声,数百支投枪飞掷而来,正挤在一起试图搬动马车的狄兵,像割麦子般被扫倒一大片。面对密集的人群,威力强大的投枪,以难以捉摸的轨迹洞穿两具、甚至三具人体。五千人的军阵,像是凭空被人挖去了一块,更加诡异和恐怖的是,投枪下的亡者,他们往往是站着的!
红巾军六营兵马,每一营都有自己的专长与特色,比如骁骑营不输胡人的游骑飞射,又比如龙牙营枪骑兵的铁骑冲锋,又或者射声营的连弩、奋威营的重装步兵等等……
杨胜飞与杜寒玉的忠武营,他们的特色,正是投枪步兵!
投枪,制作相对简单,杆部用带有良好韧性的乔木制作,枪尖用生铁打造,铸成圆锥形,以增加穿透力。这种武器威力巨大,可耗费更大,一支投枪所用的金属与一支长枪相等,可每一名投枪兵至少要携带十支投枪,外加一面带支架的巨盾。换句话说,装备一队投枪兵,足以装备九队长枪兵和一队重步兵。
另有一条,投枪威力远大于弓箭,投枪兵的训练也比弓箭手简单,几乎可以月余速成。然而相比弓箭来说,投枪射程很短,仅在五十步到一百步之间,远了近了都不行。而且投枪需要助跑,狭窄的城墙上无法有效使用,只能用于野战。
投枪精度不佳,十名投枪兵对阵十名弓箭手,那么输得一定是投枪兵,但是千名投枪兵对阵千名弓箭手,那结果就会压倒性的反过来。所以,投枪一定要集群使用才能发挥真正的威力。
最致命的是,投枪兵是消耗性兵种,十支投枪用完,他们就成了普通的刀盾兵,如果取胜,自能回收投枪,可若是败了,那么,无法打扫战场的他们,将长时间保持低战力状态,甚至再也无法恢复战斗力。
以上种种弱点,致使全天下没有任何一方势力,建立这种最强与最弱集于一身的鸡肋兵种,除了红巾军。
在忠武营建立投枪队,这是刘枫的决定。理由只有一条——威力!这是唯一可以正面击溃骑兵的远程兵种。
杨胜飞曾当众表演投枪术,令刘枫印象深刻,有了他的存在,就有了建立投枪部队的基础。
此外,岭南三矿的富足与人力资源的匮乏,令刘枫有本钱、也有必要走精兵路线,无法组建十支长枪队,那我就建立一支十合一的投枪特战队。
可即便富足如刘枫,也只能勉强建立了一支三千人规模的投枪步兵。由于这伙人野战明显强于守城,因此被杨胜飞带在了身边,而不是留在清风寨。
此时此刻,这支耗费万金的阔老爷们,终于发挥出了等价的实力。由于地形限制,只有五百名投枪兵动手,仅仅三轮排射,五千人的敌阵竟然变得稀落起来,足有近千人被活活钉死在地上。
这轮打击是如此突兀,狄军吹起了撤退的号角,余下四千残兵惊恐而又不甘地牵马退回了本阵。
“嗷——!”渔村内的军民大声欢呼起来,心头沉甸甸的石头瞬间不见了踪影,仿佛这一战就此打赢了一般。
惨嚎与欢呼,仿佛两声部合唱般此起彼伏,响彻浈江两岸。周雨婷怀里的娃娃惊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