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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三国-第3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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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蜀军步兵的手中,时也运也。至于骑兵,秃发树机能相信,没有那一支的骑兵队伍会是他的对手,蜀军的骑兵自开战以来,除了干些偷鸡摸狗暗算偷袭的事以外,还从来没干过什么正事。

提起蜀军的骑兵,秃发树机能双目变得有些赤红,正是这支蜀羌联合骑兵,偷袭了鲜卑人的西海营地,大肆屠杀了无数的鲜卑妇孺,以致于逼着秃发树机能不得不远遁敦煌,此等血海深仇,秃发树机能早就想报了,只是苦无机会,这次看来在三危山是天遂人愿,刘胤居然排出了纯骑兵的阵型,简直就是正中秃发树机能的下怀。

“来得正好!”秃发树机能傲然地大喝一声,举起了手中的长矛,指挥鲜卑骑兵排出了攻击的阵型,迎着蜀羌骑兵,便冲了上去。

刘胤在三危山之西,派出了虎骑左右营和羌骑来进行截击秃发树机能的部队,蜀羌联合骑兵共计四万余人,与鲜卑人的骑兵人数大致相当,这注定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蜀军排出了虎骑营居中,羌骑在左右的品字型攻击阵形,趁着鲜卑人初来立足未稳之际,立刻发动了全面的进攻。

尽管知道鲜卑人骑兵的战力不俗,但刘胤却全然无惧,想要打造一支纵横天下无敌的骑兵军团,非得经过无数的大战洗礼才行,而眼前的鲜卑骑兵,正是一支正合适不过的练兵队伍了,这样的机会,刘胤又如何能轻易地放过。

相比于步兵军团的对阵,节奏那个叫缓慢,双方士兵步步为营,层层堆进,光是击鼓鸣号,摇旗呐喊,就会持续很长的时间。

但骑兵的碰撞,却如同是火星撞地球那般激烈,刚刚对方的骑兵还只是出现在视野之中,转瞬之间,就已经是冲杀在了最前沿,如两股红色和褐色的洪流,倾刻间就撞在了一起。

这样的战斗,无疑是最紧张激烈最刺激的,此刻在三危山主峰上的没骨能一定也可以看得到这一幕,居高临下,鸟瞰全局,他的内心深处,也一定充满了震撼,铁骑隆隆,万马奔腾,完全是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但这幅画卷却谈不上有什么美丽之处,相反,它却是血腥和残酷的,这样规模浩大的厮杀,注定是血浴大漠,尸横沙山。

秃发树机能阴鸷般的目光中充满着复仇的渴望,自从和刘胤的蜀军对决以来,他就处处受制,损兵折将,这样憋屈的仗打得他很窝火,让他感觉就是浑身有劲就是无处使力,蜀军布下的偏厢车阵,坚固异常,让秃发树机能如狗咬刺猬,无处下口。

如果蜀军仅仅只是一只长满刺的刺猬倒还罢了,但这只刺猬不光有防御的手段,反击起来一点也不含糊,几次败仗下来,秃发树机能这才发现非但自己一无所获而且多年积攒的老底子也拼光了近一半。

这让秃发树机能是郁闷不已,原本自己纵横河西所向无敌,怎么就打不过一个刘胤,痛定思痛,秃发树机能也总结出了血一般的教训,归根到底还是没能扬长避短,自己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

今天的骑兵大对决,可算是让秃发树机能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今天也必将是他一雪前耻的日子!

第647章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但随着战斗的进行,秃发树机能发现他错了,不光是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错得太离谱了。

一直以来,秃发树机能都沉浸在鲜卑骑兵天下无敌的幻想之中,别说是汉人的骑兵,就是匈奴人和羌氐人的骑兵,秃发树机能都没有放在眼里,大有老子天下第一的势头。不过这倒也不算是秃发树机能自夸,毕竟这几年来,在河西诸胡的纷争中,鲜卑人始终占据着上风,在无疑也助长了秃发树机能的骄狂之气。

起初的时候,秃发树机能根本就没有把刘胤看在眼里,不光是刘胤,包括曹魏的那些赫赫名将,秃发树机能也一样是嗤之以鼻,对汉人的蔑视那是骨子里就带来的,尽管秃发树机能也知道刘胤的战绩,绝地反击豪取关陇,但鲜卑人的高傲依然是不屑一顾,在他们的潜意识之中,他们才是真正的大漠之王,这种地位和优势是无可动摇的。

抱着这种心态,从与刘胤的第一场战斗开始,秃发树机能就没有正视过对手,当刘胤率军袭向西平的时候,秃发树机能则是指挥主力部队围攻武威,在他看来,猝跋韩完全有能力守住西平,而拿下凉州城,则是秃发树机能的最大的梦想。

但凉州城还没有攻破,西平那边就传来噩耗,猝跋韩以下,两万鲜卑子弟兵全军覆灭,无一生还,这才让秃发树机能有所警觉,开始正视起刘胤这个对手来。

但即使如此,生性高傲的秃发树机能还是没有完全地将刘胤放在眼里,他认为猝跋韩的失败只是一个意外,但当他亲自率军两次进攻刘胤的步兵军团失败之后,尤其是在姑臧之战遭受到平生未有的惨败之后,秃发树机能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承认刘胤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对手,他的步兵战力委实太过可怕了。

但在骑兵这一块,秃发树机能还是有着较大的心理优势的,但这种心理优势,也终于在三危山山下变得稀碎稀碎的。

蜀军骑兵的强悍远远出乎了秃发树机能的意料,惊人的速度,高超的驾驭技巧,精湛的骑射技艺,无论从各方面上来讲,蜀军骑兵都一点也不逊色于鲜卑骑兵,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卑骑兵的强悍在于单兵作战能力非凡,而蜀军骑兵的单兵作战能力已经几乎和鲜卑骑兵可以相媲美了,但在整体的队形方面,蜀军骑阵则是远远地优于鲜卑人的,战场之上,逞的便不是匹夫之勇,一支军队战斗力的高低,绝不仅仅只是一群身怀绝技的高手就能决定的,更多的时候在于这支军队整体的攻防协调能力,一支军队,就是一架高速运转的精密机器,何持它的最高战力,就是诸兵种之间的有机的协同配合,互补长短。

显然在这方面,蜀军骑兵是优于鲜卑骑兵的,弓骑兵适合于中远距离的攻击,枪骑兵则适合于近短离的冲击,两者协调而有机的配合,让蜀军骑兵在看似一片混乱的战场上,攻防井然有序,颇有章法,队形也保持了基本上的完整。

反观鲜卑骑兵,除了一窝蜂似地乱战厮杀之外,根本就毫无队形可言,尽管鲜卑骑兵血性十足,悍勇无双,但他们这次遭遇到的对手,却和以往有着本质的不同,如此相较,高下立判。

虽然战斗还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但秃发树机能已经很清楚地意识到,他将再一次地遭受到失败,虽然双方的兵力差距并不太大,但蜀军的整体攻防优势太过明显了,一盘散沙似的鲜卑骑兵根本就无法与之相抗衡。

属于鲜卑人的河西时代结束了,秃发树机能不甘心地下达了撤退了命令,再这么打下去,他的人马可就真的要拼光了。

鲜卑人的骑兵开始象退潮一般地撤离战场,但蜀军骑兵似乎并没有停止追击的意味,反而更是加快了追击的速度,对着鲜卑骑兵是穷追猛打。

在一处高坡上,眼前的战局是尽收眼底,刘胤面带微笑地注视着战局的发展,从一开始的对攻刘胤就已经知道这场骑兵的较量自己可以稳操胜券了。自从蜀军骑兵装备了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之后,骑兵战斗力大规模的提升已经不是秘密,先前训练一个合格的骑兵很可能要用几年的时间,现在几个月的时间内,一名新骑手就可以完全的驾驭一匹战马,这完全是一种质的飞跃。

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可以将骑手和战马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骑手不必再为驾驭和操纵战马而分心,双手的解放可以让骑手在马背上使用弓箭和双手武器,无论是近短的搏斗还是远距离骑射,都是那么的游刃有余。

刘胤看到了鲜卑骑兵也大部分地装备了双边的马镫,只不过他们的马镫是绳子和木板做成的简陋马镫,与蜀军那种贴合马背打造出来的全金属马镫有着天壤之别,鲜卑人的马鞍似乎有比以前有所改进,但和蜀军那种贴合人体设计出来的马鞍更不是一个级别的。

可以看得出来,鲜卑人也关注到了中原马具的技术性革新,他们也在试图研制和改进原有的马具,但他们所抄袭和模仿的程度还是相当地稚嫩,马鞍和马镫只是徒具其形,根本就无法和蜀军那种精心打造出来的马鞍马镫相提并论。

相真正提高骑兵的战斗力,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的打造必须严格地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这样生产出来的马鞍马镫才是合格的产品,完全贴合骑手和战马使用,鲜卑人粗制滥造出来的马鞍马镫与之有着天壤之别,人比人气死,货比货得扔,也许这便是历史上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的雏形吧,貌似这东西还真是鲜卑人最早发明的。

刘胤看到这一幕,自信而从容地笑了,在技术领域,绝对不会有人能站在与他比肩而立的高度,这就是穿越者所带来的优势,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第648章天亡我也

其实为了此次的西征,刘胤还准备了一件秘密武器,那就是马蹄铁。

说起来比较怪异,马蹄铁的应用早在公元前一世纪,也就是三百多年前,罗马就有明确的记载了,而通过丝绸之路东西方文明有所交集的时代,这一项大幅度提高战马效率的装备竟然没有传到中国来,确实是一件令人费解之事。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大约23厘米厚的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积水的腐蚀,会很快的脱落,钉马蹄铁主要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马蹄铁的使用不仅保护了马蹄,还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尤其是马匹的长途跋涉的时候,作用更为明显。

为了准备西征,刘胤筹备了大量的物资,毕竟从路途上考虑,这将是一次跨越五千里的作战,对蜀军的后勤补给,将会是一次极大的考验。

为了保证战马在长途行军之中的效率,刘胤专门令铁器工坊打造出了数二十余万只马蹄铁,钉入了战马的马蹄之中。

马蹄铁只是一个环型的厚度只有几分的薄铁片,在打造技术上没有什么难度,只要准备好充足的原料,铁器工坊的工匠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可以打造完成。

马蹄铁不光可以使战马的马蹄减少磨损,而且可以有效地提高战马的速度,那怕只是一成的速度,那也已经是无比的惊人了。

正是由于速度上的优势,蜀军对开始溃逃的鲜卑骑兵进行了猛烈的追击,而且蜀军采用的战术也相当的明确,那就是迂回包抄纵深穿插,将后撤的鲜卑骑兵分割成几个部分,而后围而歼之。

秃发树机能此时再有一种回天无力的感觉,眼看着鲜卑骑兵被速度上占据优势的蜀军分割包围,一步步地蚕食掉,他的心在滴血,曾经的大漠王者此刻沦为了丧家之犬,在这块战场上,他已经是无所作为了。

现在鲜卑人已经完全地丧失了斗志,争先恐后地向西狂逃,一溃千里,虽然说蜀军占据着速度上的优势,但他们想要一口气吃掉数万人那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掉队鲜卑骑兵遭到无情地猎杀,但他们无疑给前面逃跑的同伴创造了逃生的机会。

第一批的落后者被斩杀之后,下一批的落后者又将成为蜀军的猎杀目标,而对于整个的溃逃队伍而言,逃在最前面的,自然最有机会捡到生路,于是大溃败成为了速度竞赛,不想成为垫底者就得玩命狂奔,只有同伴在你的身后,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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