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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巅-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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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身边的二人。这是两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东西,呈三角形的奇怪样子,让他们十分怀疑这能否抵挡骑兵的冲锋。

“我们还需要在这里做一个改进。”秦烨将剑指在支撑拒马的立柱上,“我们要把它做成可以活动的,这样有利于隐藏!”

“有利于隐藏?”秦烨的话再次让身边人陷入了疑问。

“我们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只要过会学着我的样子做,你们就能弄明白一切。”秦烨说着走到了堆放木材的操场边。

“要制成长矛么?”斯特恩问道,因为十字军在吉利格鲁用木制长矛打败敌人的场景,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成堆的木材让他难免想到对付骑兵用的长矛。

“不错。”秦烨说道,“斯特恩,你带人多做些长矛。查理,你和你的人去把木头破开。蛮牛和种马,我需要一些木板和长钉。刺夫,带着你的人去吊桥外挖一道浅沟,记住不要太深,三指深就好!”

接到命令的几人呼喊着招呼自己手下,按照秦烨说的那样去做自己的事情,而秦烨则在一边,

折叠拒马原理并不难,只要将扎成排的长矛中央留出立柱的空隙,将大小合适的立柱放在空隙中,给立柱与其两边的木头打洞,再由一根圆木棍穿入,即变成了可以折叠的拒马。利用这种活动的原理,再在拒马下加铺一层木板,使其与拒马连接,并用木制长钉将木板固定在地上,使整个拒马在站立后不会因为强大的冲击而发生位移。

时间不长,秦烨便制作出了一个小型的样品,并将它展示给了所有人看。当他远远的拉动皮绳,平躺在地上的长矛排瞬间站立,并因为下面立柱的支撑而变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时,所有人放下了手头的工作,静静看着这令他们惊讶的一幕。

有了秦烨制作的样品,很快在驻地中接二连三的出现了放大数倍的折叠拒马。充裕的时间和充足的人手,很快让这种折叠的拒马在驻地内堆积成山。

在奴隶贩子每周的例行公事前,秦烨指挥着士兵们,将制作好的拒马放在了刺夫早已挖好的沟中,并涂上了一层烂泥将其伪装。而在安装好拒马后,按照原定计划,刺夫,斯特恩带着队伍在深夜离开了驻地,前往在驻地东部,小路旁的山丘后埋伏了起来。

当所有一切准备就绪时,奴隶贩子的骑兵队如期而至,站在城墙上的岗哨发现天边压过来的乌云后,秦烨带着队伍站在隐藏的拒马后,准备迎击敌人。

在奴隶贩子眼中,对面几百人组成的步兵方阵看上去异常可笑。如同乞丐一样的褴褛衣衫,手中五花八门锈迹斑斑的武器,让他们觉得对方选择出城迎战,即是前来送死。他们非常确信,只需要一个冲锋,对方就能屁滚尿流的逃回城里。到那时,他们将踏着放下的吊桥,冲进城中大肆劫掠。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每一个奴隶贩子都在怀疑,当他们冲进城中后,会不会有值钱的东西在等着自己。

奴隶贩子们胯下的战马高大健硕,因马蹄飞扬起的泥不断飞向空中。他们不用将身体压低,以躲避射来的箭矢,因为贫穷的对手既没有弓又没有箭。

奴隶贩子们像蛮族士兵一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嘴里发出奇怪的吼叫打马疾驰,从他们紧密靠在一起的队形上来看,完全知道指挥官,或者是所有骑兵都是未经训练的普通人,与普通人唯一不同之处只是因为他们多了战马和手中的刀剑。

北境夏日的阳光和煦,清风中夹杂着青草的香味,红白相间的双刀战旗在城墙的旗杆上低垂着脑袋,因为有所准备的战斗丝毫引起不了它的兴趣。

隆隆的马蹄声响彻城下狭小的空间,反射着阳光的刀剑和骑兵张牙舞爪的样子,让即将到来的一幕充满的戏谑。骑兵已经开始了全速冲锋,胯下的马儿也已经不再用骑兵驾驭,就能随着大部队,将挡在他们面前可怜的步兵踏城粉末。

五十步的距离,骑兵们在欢笑。

三十步的距离,骑兵们在欢笑。

十步的距离,骑兵们依旧在欢笑。因为此时,他们认为已经将胜利收入囊中。

“起!”随着秦烨的一声大喊,方阵中的士兵拉动手中的皮绳,几十具隐藏在烂泥下的拒马瞬间立起。之前骑兵们的欢笑,此刻变成了惊呼和惨叫。那些来不及停下来的战马狠狠的撞在拒马上,嘴里发出不甘心的悲鸣,随着背上的骑兵一同倒下。充满力量的攻势由于突然立起的拒马,被突然间扼杀,停在拒马前的大队骑兵混乱的挤作一团。

“13科!”秦烨举着自己的长剑,发出吼声率先冲进骑兵队中。

“13科!”身后的士兵也跟在他的身后,发出震天的怒吼,向敌人冲了过去。

嘭嘭嗙嗙的刀剑撞击声瞬间响起,金属的碰撞声中,不断有骑兵发出惨叫摔下马去,而13科的战士则越战越勇,用手中的刀剑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奴隶贩子的骑兵队开始出现混乱,一部分在秦烨的安排下被迫向西逃窜,一部分按原路返回,另一部分则因为和13科士兵纠缠在一起,不情愿的留在了城下。

原路返回的骑兵,在路过小山丘时,被埋伏在那里的斯特恩和刺夫杀了个措手不及,留下了十几具尸体后,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向西逃窜的骑兵,情况更为糟糕。没有丝毫顾虑的一味逃窜,让他们在进入西部森林的沼泽后,随即便迷了路。不断有人被黑色的沼泽所吞噬,而出去的路又被追赶而至的13科士兵用拒马封锁着,惊魂未定的骑兵们最后只得扔下武器,向刚才被他们嘲笑的对手投降。

丢弃的武器和剥下的盔甲在驻地内堆积成山,闲置的马圈也重新被塞满,成队的俘虏被绳子捆在一起,坐在石砌的操场上。每一名13科的士兵都显得兴高采烈,他们聚在一起,相互讨论着时间并不长的战斗过程,或讲诉身边战友的英勇,或讲诉敌人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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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不速之客

此次战斗,伤亡比例悬殊,13科仅有两名士兵阵亡,三十多人受伤。而奴隶贩子的骑兵队,死亡四十一人,成为俘虏一百三十二人,仅有半数逃了回去。

轻巧取胜的战斗让人倍感轻松,当所有人都在庆祝时,习惯于后勤事物的斯特恩,却在一旁清点战后获得的战利品。那些堆积在一起的刀剑和盔甲,在清点过后得到的数目让他大吃一惊。一共一百七十多套骑兵盔甲,除去被刀剑砍坏的少数外,依旧有一百二十多套可以使用,同样数量的骑枪和骑士剑,还有将马圈塞得满当当以至于被迫拴在外面的马匹,让他差点高兴的晕了过去。

他将这件事告诉秦烨,秦烨马上决定组织属于13科的骑兵队。他将所有的战马集中在一起,挑选出两百多匹,并用缴获的骑兵盔甲与武器,装备了102名骑兵。当日组建成功的骑兵队,交予查理指挥。

当查理在其他同伴羡慕的目光下,被任命为骑兵队长时,他激动的与每一个人拥抱,并强行亲吻了自己身边的所有人。

随秦烨一起回到北境的老人奥古斯特,也因为他们的胜利走出一直不愿走出的帐篷,看着驻地的每一名士兵微笑。

因为第一次以13科的名义战斗,并取得了胜利。秦烨在操场上,举办了所有战士都能参加的宴会,而且宴会的食物再次敞开供应。宴会的期间,驻地唯一的女性露莎,为庆祝胜利跳起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舞蹈。

可口的食物和漂亮的舞蹈,让所有13科的士兵明白了一个简单浅显的道理,只要胜利,就能过上比平时优越的生活。

“嘿,你和那姑娘怎么样了?”宴会上,秦烨压低嗓子向斯特恩问道。“看看,这舞蹈跳的简直令人眩晕。”

斯特恩摇摇头道:“露莎根本就不看我,她那么喜欢说话,那么喜欢唱歌,可一见到我就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这可不是个好兆头。”秦烨笑道,“我觉得你最好把胡子剃的干净些,最好再弄上一身好衣服。”

这时**在一旁听到他俩的对话,于是高声说道:“对付女人,你需要听听西泽尔爵爷的建议。”当他看到秦烨和斯特恩都看向自己后,将头一扬,尽量表现出高贵的神态。“你要注意平时的一言一行,最好用你高贵的气质打动她。”他说道,“平时最好能多注意她的喜好,那么你就完全可以获得她的芳心了!”

“不错,投其所好!”秦烨赞同道。

“哦,还是自然些更好。”斯特恩撇开话题道:“那些俘虏怎么办?我们总不能就一直养着吧!”

那些既不能杀死又不能饿死的俘虏,对粮食紧缺的驻地来说,的确是一件急需要处理的事情。想到这些,秦烨没有过多考虑。“我们可以把他们卖给那个叫宾斯的奴隶贩子。”他说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们需要先把那个暴发户放回去!”

宴会结束后,秦烨就命令将暴发户放了回去,并让他带了一封口信,说关于那些俘虏和之前的种种误会,双方的确可以坐下来仔细谈谈。

在暴发户离开的一段时间里,驻地内的所有人除了日常训练,就是在焦急的等待奴隶贩子的回话。为了谈判时能有更多的筹码,秦烨派刺夫将赚来的所有金币送给了白熊。因为超出货物原价太多,白熊让刺夫带回了几车皮毛,同时表示在关键时刻,他可以帮助他解除一切突如其来的威胁。

得到白熊回话的秦烨像北境的天气,在冰封之后终于回暖。于是他每日哼着小曲,精心打理驻地内的一切事物。当他送走斯特恩和**南下的商队,却在小路的一端迎来了一些不速之客。

由国王内森派来的北境巡视队,在首相凯恩斯的率领下,骑着高头大马一路上浩浩荡荡,来到了北境。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巡视北部边境,同时关闭边境和断绝对北方蛮族的一切贸易往来。

嘹亮的小号响彻整个驻地,所有13科的士兵被迫列队欢迎。他们在温暖的阳光下看到,十多面各种各样在微风中飘扬的旗帜中,除了象征王室的旗帜,还有排在国王旗帜后首相自己的旗帜,很显然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家族。上百名骑士骑马走在队伍中,那些穿着链甲,带着厚厚骑士盔的首相的随从,没有一个是秦烨所熟知面孔。

前几排骑士穿过城墙的缺口,首先进入驻地,而拉着首相的马车则停在了吊桥边。那是一架漂亮的马车,用着漆皮橡木与镀金金属制作而成,由八匹白色的骏马共同拖拽,就连马笼头上的金属圆钉,也在阳光下彰显着高贵。

当秦烨仔细打量这架漂亮的马车时,马车的门被打开,首相凯恩斯由人掺扶着走下马车。与之前漂亮的马车相比,此时的首相显得更为夺人眼目。他穿着一件锦缎质地的深紫色的滚边长袍,袖口与领口都绣着金色的花朵,两排纯金的纽扣更为这件引人夺目的衣服增添了不少色彩。

看着只半年多的时间,便在长袍下隐隐隆起啤酒肚的凯恩斯,秦烨厌恶的皱皱眉,微躬着身子说:“首相大人,北境守备队随时听候您的差遣!”

“尽忠职守的格劳瑞男爵,很高兴见到你!”凯恩斯将头高高扬起,眼睛看着秦烨的头顶。“不必多礼,你我都是老朋友了。”

“谢谢大人。”秦烨直起腰,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凯恩斯身上浓郁的宫廷脂粉味,实在让他受不了。

“艳阳天打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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