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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个纯真少女全然热情的崇拜,即使如廖安这样的一边是厚脸皮、一边是二皮脸的女人,也在老脸红了红,又粉了粉。
“乐乐,谢谢你。”廖安认真的说,“你真是一个好姑娘。以后,你离远一些,她这个三观不正的女人会把你带到水沟里面去的。”
我望天:
——勋致怡这名少女姓勋,红|三|代,官|二|代,外加世家出身,根正苗红,在中国介绍了最正统革命传统教育,即使在英国接受到了腐朽的老牌帝国主义的熏陶,又来到纽约闻到了美帝国主义腐朽的气味,她依然不会改变初心的,……嗯,是吧……
“不会。”勋致怡摇头,“我知道姐姐和廖安姐姐一样,都是很好很好的人,也是很好很好的女人。”
廖安听了特别受用,随即,她找到一个小小的问题,“乐乐,你怎么叫也是姐姐,你不是勋先生的侄女吗,你应该叫她四婶子啊!”
“可是……”勋致怡对着手指,“姐姐与廖安姐姐是好姐妹,叫了她四婶子,那么,就要叫廖安姐姐长辈了,但是,廖安姐姐这么美,这么瘦,这么年轻,称呼为长辈很不像耶!”
闻言,廖安频频点头,爱怜的摸了摸乐乐放在桌面上的小爪子,并且继续爱怜的掏兜,给乐乐找了5张100美刀的钞票。
“乐乐,拿着,姐姐第一次见你,没别的准备,拿着这个买杯冰激凌吃,啊,乖,多好的少女啊。”
我,“……”
勋致怡忽然看着廖安拿着的黑色包包惊喜,“廖安姐姐,这个包包不是大师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亲手缝制的小羊皮的淑女包吗?限量中的限量,全球仅有7个,纽约只有1个,伦敦有2个,迪拜似乎有2个,东京1个,北京1个,我第一天到纽约就让七叔带我去店里去看了,结果店员说早就soldout啦!廖安姐姐,你好厉害,这个小包包都能抢到!”
其实,廖安拿着的这个包,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勋致怡说的那么邪乎。
它就是一个包,不大,普通dy的大小,一个黑色的小羊皮的包,并且与它的名字——lady也似乎相差甚远,这个小包包上上面有碎钻,有铆钉,也有几个很抽象的图案。
但是,这就是它的身价!
这个包包最牛的不是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亲手缝制,而是包包上的碎片图案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beksinski的遗作。时尚大师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是beksinski的亲外孙,也是他遗产的继承者,于是,这位大师就把外祖父曾经涂鸦的手稿画布切割,缝制在包包上,成为今年冬季某个圈子里面的一场盛宴。
廖安洋洋自得,“我厉害吧。”
我,“厉害,你好厉害!你不会天天半个小马扎就堵在人家店门口,一看见到货就赶紧去抢的吧。”
“怎么可能?我怎么能做出那么掉价的事情呢?不能够啊!”廖安夸张的说,“我就是坐在家中,等着店员给我打电话,然后,我悠哉悠哉的步行过去,顺便还买了一个烤猪肉的三明治,三日的断食果汁,还有一大瓶龙舌兰!”
“啊?”勋致怡,“不可能的!我同学堵在伦敦店面门口,就是她们看见包包到货了,但是就是无法走到店里面,我同学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把包包抢走的,她还哭了一场呢,哦,忘记说了,我同学是明斯克人,她爸爸也是寡头来着。”
廖安耸肩膀,“那没有办法,谁让我很有聪明才智,知道目标在哪里,并且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得到?”
我看着她,此时的她好像八婆附体。
勋致怡追问,“廖安姐姐,告诉我怎么抢到的吧,说嘛,说嘛。”
廖安看着我,我终于,赶紧表现出特别八卦的样子,“廖安啊,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说完,咱们好吃饭。”
廖安见拉扯着我们,终于达到她恶趣味的目的的时候,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个人的名字订购的包包。”
我,“谁的名字?”……不知道为毛,有一种诡异的预感……
勋致怡,“谁的名字有这么大的面子??!!廖安还认识这样的人,安姐太厉害啦!!!”
廖安得意的看着她,“看!就是她!!”
说着,廖安把一张名片拿出来,正面对我与勋致怡,我就看见上面是一个英文名字:
——hsun!!
廖安,“要不小雨说,这个名片是个好东西,挡煞避邪!真是居家旅游之必备,上东区抢货之神器!!”
☆、第140章
140
卧室。
“这是给我带的甜点吗?”
勋世奉坐下,我把手中的蛋糕盒子打开,把里面的淡味水果派放在盘子里面,再加上一根小银叉。
“嗯。今天下午我带着乐乐和廖安一起逛街,这是在纽约一家很有名的小店买的,据说他们是1823年创业,生意一直做到现在。所有的糕点什么的都不是很名贵,但是味道扎实,一直很受欢迎。”
“听起来不错。”他拿过叉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又吃了一口,就开始找水喝,我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红茶,他一饮而尽。
我,“怎么?”
“太甜。”
我摸摸下巴,“原来这种甜度你也不喜欢,呃,我大概了解你对于水果派之类的食物的甜度敏感的基准线了。”
他用布巾擦了擦嘴。
“看样子,你这一天过的不错,乐乐呢?”
“一回来就睡了,我们走了一下午,她体力不够好,早累了。”
勋世奉从沙发椅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揽住他的腰身,就这样松松的抱着。
“你,累吗?”
“呃……”
这真是一个tricky的问题,好像应该回答累了,那么晚上就应该好好睡觉,但是……又有一种什么,让我似乎不能这样直白的回答。
他的亲吻压了下来,我想要另外找一些话题来分散这样浓重的暧昧。
“呃,你,……,那个,你的那只猫,当时为什么也叫,与我同名,是巧合吗?”
“不是。”他含住我的耳垂,再说话,让我身体发颤。
勋世奉,“那只猫,她出生的时候,有别的名字。只是当年我去欧洲同吉尼薇拉解除婚约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更改一个名字叫也不错。”
“啊?~~~~~那是什么?”
“cat。”
“嗯,就是那只猫,她原来叫什么?”
“cat。”
“……”
我躲开他的亲吻,看着他,脑筋转了转才问,“你是说,你的那只猫,她的名字就是cat?”
“是。”
“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因为她是一只猫。”
“……”
我又想了想,“那,你的迈巴赫,你管它叫什么?”
“car。”他很直白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怎么?”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汗,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夸赞人家很有幽默感总是不会错的。
其实,勋世奉的思维方式与取名的方法好像很符合传说中北美贵族的行为模式真的是高度统一。
他们这样的男人,似乎对于一切标识着高档,花钱多,或者精细的标签不感兴趣,这样,反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比如,一辆limo,不管它究竟是加长林肯,还是凯迪拉克,又或者是宾利或者是你那辆特殊订制的迈巴赫,归根到底,它们就只是car而已,无论花了多少钱。还有那只猫咪,无论她是不是蓝血名猫,究竟是否已经被埃及列为禁止海外贩售的埃及猫(egyptianmau,古老的品种,号称神猫,从古埃及时代就已经为人类训话饲养,古埃及的壁画与纸莎草画上都有它),她归根到底,仅仅就是一只cat。
“幽默感?”
我连忙点头,“对,对,幽默感!一般只有iq高的人才会有幽默感。”
“其他人呢?”
“呃……像我这样的类人猿,说一句话伪装幽默,估计幽默的味道大家get不到,最后,get到的估计只有雷人感了……”
他笑了。
呜呜……他亲了下来。
双唇分开一些,我听见他说,“这个甜度也很好,我接受。”
……
次日凌晨5点,我下楼吃早点。
早餐桌前还没有人,我坐好,等了一会儿,勋老夫人在盛颐珊的虚扶之下,来到餐桌这里。我站起来,与她们分别打了招呼,随后,三人坐下。
整个餐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佘太君给我端了一碗白粥,加了一些燕窝。
勋老夫人与盛颐珊吃的东西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就是盛颐珊的鲜榨蔬果汁变了个颜色,里面使用的水果与蔬菜的种类不同。
勋家奉行君子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个早餐吃下来,原来应该静寂无声。
只是,勋老夫人吃了两口,还是放下筷子,端着清茶喝了一口,静了一下,问盛颐珊,“那件事小七处理的怎么样了?”
盛颐珊看了我一眼,勋老夫人却说,“这个桌子上吃饭的都是一家人,你说。”
“这次汇丰银行的逃税案不是很大的事情,只有三房远房支脉的两个孩子世镠与世之有一些牵连,这些不重要,只是,伦敦那方便传世镠与世之过去问询,恐怕有别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毕竟当时h与arthur(三叔勋亭泽与勋世奉)的事情闹那么大,icpo(国际刑警)一直都在关注勋家,蛛丝马迹也恐怕会引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件事根本没有我张嘴的立场,我努力安静的喝着燕窝白粥。
半晌,勋老夫人不再说话,她继续吃自己的东西,而盛颐珊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开始喝果汁。
“颐珊。”
“是,母亲。”勋夫人听见老夫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老了,很多事情你们都不敢告诉我。我听佘姐说,小七最近有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要在右手小指上戴勋家那枚戒指?”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老夫人,“你是他的亲生母亲,为什么由着他胡闹?”
盛颐珊绝美的面孔没有丝毫的表情,她只是紧紧咬住下嘴唇,放在早餐桌上的手指抽紧,——她在忍,人字心头一把刀!
死寂。
早餐桌上,连人呼吸的声音都没有。
随后,勋老夫人苍老而浑浊的一声长叹,“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我瞳孔中是盛颐珊,她看着我眼神好像战国时代那些大师们用毒药淬火的利剑,已经开锋,寒光凛冽,见血封喉!
……
勋暮生……这个决定有可能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离经叛道的重大决策,只是,……值得吗?
——我应不应该找勋暮生谈一谈?
……
曼哈顿,六个飞行的鸭子咖啡屋(sixflyingduckscafé)。
我的手指拿着,几乎犹豫,在“勋暮生”这个名字的地方徘徊,却终究还是没有按下去。
“这里还真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