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黄金黎明 ii-第18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噢。”我遗憾的摇头,“看样子,我离成为一名阿拉伯男人的合格的妻子距离十万八千里。”
    “勋夫人您不需要成为阿拉伯男人的妻子,事实上,您丈夫已经非常完美了。”
    呃。
    还是那句话。
    勋世奉与阿卜杜拉亲王,他们的世界看似宽广,其实很狭窄。也许,到最后,无论他们曾经是怎样的敌人,最后都会演变成为互相惺惺相惜的一种近似同伴的关系。
    亲王又说,“不过,夫人,我一直以为中国人只有一个民族,并且全部都是无神论者,只信仰共|产|主|义。”
    我摇头,“不,我们是多宗教,多民族国家。我们国家有56个民族,56朵鲜花,我们56个民族是一家。各个民族各个人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传统有道教,就是八卦与太极,还有佛教,这是汉朝,也就是20个世纪之前从印度传入中原并在我们的国土上发扬光大的宗教,我们甚至有很多的伊斯兰教人民,我的家乡就有几个小镇全部都是回民自治,他们都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宗教信仰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在我家乡的回民小镇上,不能吃猪肉,不能饮酒,也没有银行,因为这些都是伊斯兰教的清规戒律。当然,我们也可以自由的信仰马|列,这些选择都是自由的。至于以为我们的国家只有一种民族,只能拥有一种信仰,那是西方媒体的误解,毕竟,我们都属于hersideoftheworld,互相理解很困难。”
    随后,我与亲王关于’我的家乡那个遥远的中国小城旁边的伊斯兰小镇’做了很亲切的探讨。我向殿下介绍了我们那里的阿訇,烤羊肉串,羊肉泡馍,羊肉坑馍,天鹅蛋,绿豆糕,还有牛肉拉面,灰豆与酸奶等等这些很有特色的小吃。而他表示出了热切的向往,并且有一种以后一定要去中国亲口品尝这些美食的美好愿望。
    这场宴会就在一种亲切友好的状态下结束。
    我们同主人依依惜别。
    当我们回到位于阿布扎比的用希腊汉白玉建造,并且环绕着棕榈树的家中,daniel早已经睡着。他今天很开心,不但得到了人生中第一匹马,并且在max大叔的保护与帮助下,第一次骑在马鞍上,在巨大泳池后面的小马场跑了一圈,玩的太累,于是早早睡下。
    我在泳池中游了三圈上来,冲完澡,打开电脑看一下一直追着的美剧。
    这部电视剧的演员我非常喜欢,剧情也好,今天有一个异常浪漫性|感的的场景,金发的女主角一边念着叶芝的《当你老了》一面与男主角友情蜜意的,那种氛围异常温暖,我坐在床边,旁边的air直接开着,看着这一段。
    勋世奉洗完澡出来,他用埃及棉的大毛巾擦头发,问了我一句,“叶芝的诗?”
    “嗯。”
    “我以为你更喜欢济慈。”
    “为什么?”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他把手中的大毛巾放在一旁的织锦沙发上,“有的时候看到你,就会想到anightingale(济慈的《夜莺颂》),人都会死去,只有梦中的夜莺鸟是永恒不灭的,这是一种隐喻。”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电脑中的视频又回放了一遍。
    柔美的声音轻轻念着:——whenyouareoldandp;(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他忽然过来抱起来我,放在他的腰间,慢慢坐了下来。
    我需要双手支撑在他的胸膛上。
    视频中,男女主角也在亲密,伴随着这样的镜头,……
    “我,……,arthur,我不知道你有这样的爱好……”
    “对你,一切都可以。”
    我的头发从脸颊两侧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飘荡着,……然后就是热浪,一波一波的涌进来,……我的手指陡然收紧,皮肤上渗出汗。他扶住我腰间的手热的惊人,几乎可以说的上是滚烫的触觉。
    我低头,感觉自己鼻尖上有汗滴。
    向下,再向下,脱离我的鼻尖,滴在他胸口,他抬手指,抚住我的脸颊,皮肤上一层薄薄的水浆,他抬起另外一只手,把电脑合上,卧室中陡然安静下来,我只能听见自己呻|吟的声音,还有,他的,……,在极度自控下已经紊乱的呼吸。
    ……
    今天原本的计划是我们一家人到沙漠中开飞车。
    所谓在沙漠中开飞车,就是驾驶性能异常优越的越野车在沙丘之间快速的飘逸着。
    阿卜杜拉亲王听说我们今天的安排,马上热情的邀请我们同他一起进入沙漠腹地同时也是他的领地打猎。借这个机会,我们还可以参观一下古阿拉伯帝国,也就是我们记载的黑衣大食国留下的古城遗址。
    打猎环境有些复杂,daniel与max都没有来。
    只有我同勋世奉,还有他的安保人员在太阳没有升起之前就到达了与亲王约定的地点。这里是一个名叫???????,大约中文音译是培欧萝,时间太久远了,我们只能看到一片黄沙中的断壁颓垣,但是这里的宫殿遗址是凿开大山建立而成,站在这里,必须要仰头,再仰头才能看到崇山峻岭顶端的蓝天,而我们眼前的沙漠,那边就是波斯湾。
    亲王带着他的猎隼。
    训猎隼是阿拉伯最古老的文化,阿布扎比甚至有专门为猎隼建造的医院。
    “这是我的隼,他叫侯赛因。”亲王说英语,于是,我能分辨他使用的代词是he而不是it,他与阿拉伯男人一样,将猎隼视为家人。阿卜杜拉,“这是一只真正的altaicus(阿尔泰隼),他的家乡是中国的青海。我拥有他花费了30万美金。”
    听到这个价格,我忽然在大脑中出现了一部生意经:——如果我们到新疆,青海那一带收购猎隼,大约花费不到1万软妹币,再经过一些训练转手把这些猎隼送到产油国土豪的家中,那就是几十万美金的获利。这真是一部……阿凡提故事中的种金子收金子的美好阿拉伯的故事啊!
    “勋先生一直文质彬彬,并不喜欢打猎吧。不过我听说在华尔街,勋先生还是定期参加猎鸭会的聚会的。”
    亲王已经把猎隼架在他的手臂上。
    阿卜杜拉一直生活在英国,并且在牛津毕业之后进入英国军事院校进行学习,后来也曾经在英国军队服役,并且曾经去过阿富汗。这些都已经挂在维基百科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到,这些是亲王的骄傲,他想要让人知道,至于他的母亲曾经是叙利亚的难民,并且他的一个舅舅曾经在内|战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这些他并不想让外人知道。
    勋世奉只是换了一身比较适合在野外的风衣,他甚至没有穿猎装。他背后的一个保镖扛着他的猎shotgun枪,不过,感觉他今天好像没有什么打猎的兴趣。
    他回答亲王,“还可以。”
    勋世奉在外人面前一向扮演娴静,冷淡,薄远,甚至有些温文尔雅,很多人说他甚至不像一个在金融街上班男人,反而像一位学者或者科学家,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想法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亲王的fma与勋世奉的康斯坦丁交过手,从严格的技术上来说,他甚至是勋世奉的手下败将,虽然,他现在并不是很想要承认这一点。
    打猎开始。
    这里除了我一个女性之外,其他全部是男人。
    现场人与动物都很多,猎犬,隼,还有一些仆人,这些人全部都在猎场。
    前方有领养群,猎犬开始发动攻击,这些狗有些像中国的细狗,四肢纤长,骨瘦如柴,却极其凶狠,很像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李渊甚至是康熙打猎的时候带的猎犬。它们像狼一般的对羚羊发动狩猎行动。场面极其血腥,那些狗直接把羚羊扑倒,咬住喉咙,并且在训练它们的仆人手中得到一块肉作为奖赏,继续捕杀下一个猎物。
    阿卜杜拉亲王的猎隼为他抓了两只野兔,他很高兴奖励这名与王储同名的侯赛因猎隼一小块肉。
    如他所料,勋世奉一无所获。
    “勋先生不知道我们阿拉伯的习俗,这些都是贝都因部落流传下来的传统,我们喜欢使用猎隼与猎犬狩猎。早知道勋先生只带来了猎shotgun枪,我已经借给您一只隼,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控制他。”
    “不,我不需要猎隼。”勋世奉微笑着表示拒绝,“我今天的风衣是我妻子刚为我选出来的,如果让爪子这么锋利的鸟扯坏了,她会一边为我缝补,一边唠叨我。我可受不了。”
    我裹着黑色的头巾,挡住强风挂起来的沙暴,同时也挡住我的脸。
    亲王哈哈大笑,但是他不想要放过这样一个揶揄勋世奉的机会,“那么,勋先生今天就打算空手而归了?要不然,我让仆人们为您放跑一只兔子,您使用猎shotgun枪象征性的打一下,也算在这里打猎,并不是在猎场白白浪费时间。不过,勋先生的猎shotgun枪还用的顺手吗,是不是太久只用来打一些野鸭这样的家禽而荒废了技术?”
    勋世奉继续微笑,“我不喜欢打兔子。”
    他转头,示意身后的人把他的猎shotgun枪递到他的手中,“我喜欢猎杀飞禽,越强悍,越野心难驯越好。”
    话音未落,他陡然举起猎shotgun枪,对准天空!
    我与亲王根本没有看清楚他究竟是怎样瞄准,只是听见勋世奉手中的猎shotgun枪连打了4发子弹,亲王的仆从中爆发了一阵惊呼!我隔着黑纱抬头,亲王另外一只本来正在捕猎的隼中弹,连同空中另外一只鸨,一只大雁直冲冲从天空落下沙漠。
    勋世奉把手中的猎shotgun枪递给身后的人,清淡的说了一句,“不知道原产自中国青海的阿尔泰隼吃起来是什么味道?bbq,还是红烧,你觉得呢?”

  ☆、第218章

218
    我们终于还是没有吃到bbq的阿尔泰隼。
    亲王的仆人们把那只从天空掉下来的猎隼捡过来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还活着!他的两只翅膀被勋世奉的子|弹击穿,很痛苦的挣扎着,最后,还是阿卜杜拉殿下亲手杀了这只猎隼,并且把他装入一个黄金做的盒子中,据说等回到阿布扎比要用勇士的理解厚葬他。
    我用中文问勋世奉,“其实,你没有想要那只猎隼的命是不是?”
    “不。”勋世奉说,“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只是觉得这样对亲王的打击会相对重一些。”
    诶,……,说不清楚勋世奉一下子把猎隼打死对亲王的心灵打击比较大,还是这样的结果对亲王的打击比较大。
    阿卜杜拉是一位很有胸怀的男人。
    猎隼的事情马上就被揭过去,我们晚上在培欧萝城住下。
    这里已经成为亲王的私人财产,所以在十年前,亲王曾经耗费巨资进行修葺。这里外表看起来是古代辉煌的遗址,其实,这里内部却是一座好像进入一千零一夜中描述的王宫。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雕刻与花纹,还有在墙壁上镶嵌的不计其数的宝石,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吊灯,手工编织的嵌入金线的白色的地毯。香炉中熏着馥郁的香气,极端巨大的卧室旁边甚至还有一个装满了温泉的浴池。
    我穿着阿拉伯传统的丝质长袍,就坐在香炉对面,亲王的一位女仆正在我的手背上用一种特殊的染料绘制繁复纠缠的花纹。花纹绘制完毕,就可以那那一层染料去掉,剩在皮肤上的就是一层稍微淡一些的颜色,让手指顿时产生一种迥然不同于中国的异国美感。
    外面正在烧火做饭,是一种用很古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