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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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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他的那把黑剑果然是由抗魔铁髓打造的,以后一定要找个神来信仰了,咦,今天向什么神祈祷来着?算了,我以后还是信奉幸运女神吧。

可惜的是那小子还有点原则,竟然以那把剑是别人的为由死活不肯卖给我。不过可以肯定是那小子一定是个贪财的家伙,从他的目光里就可以看出来。

那把剑的样子很像传说中的水晶剑,传说水晶剑最后消失的地方是托雷特斯山,也许我可以在那里找到得到那把黑剑的办法。嘿,只能先骗骗那个傻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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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小子说话还挺有意思,和我斗嘴也能不落下风,我本以为这次去托雷特斯山会很枯燥呢。看样子他也是个在生人面前规规矩矩在熟人面前就无法无天的人,真想问问他:我和你很熟吗?

抢劫强盗团的时候他的贪财本性果然露了出来,七三分成已经很对得起他了,没想他还不识相,非要六~四分,如果不是看在他那把黑剑的份上我当时就掐死他了,呵呵,他伸长了舌头却还坚强着喊“你六我四”的样子可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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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要进托雷特斯山找水晶剑来换他的黑剑,我觉得和他合作打劫强盗团伙也是件很有前途的事。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没想到有了他的配合之后效率竟然提高一倍不止。他的判断、反应和战力都相当不错,弹跳力更好,不过那已经属于魔法范畴了。

不得不说,他的警惕性还是满高的,还没进托雷特斯山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嘿嘿,不知道等他看到那些僵尸、怨魂的时候会吓成什么样子。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一提那150个金币的报酬他一定会继续跟着我进去的。

对于钱的态度,我们两个倒是有些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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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丢人了!我堂堂魔导士,魔法学校百年难遇的魔法天才竟然被一只夜枭的振翅声吓了一跳,还和那个死小子抱在了一起!气死我了!

上次我自己来走到更里面的地方也没吓成这样,全都怪那个死小子,一幅疑神疑鬼的样子把我给感染了。希望他不要把今天的事说出去,不然一定要他好看!

他当时抱着我的力量好大,胳膊现在还有些疼,该死的。不想了,不想了,睡觉,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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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九死一生,我早已料到那些傻呵呵的僵尸会在我抢了它们一条项链之后攻击我们,却没想到后续的奔逃竟然如此危险。

在僵尸的围追堵截下,当我决定告诉那小子来托雷特斯山的真正目的免得他做个冤死鬼时,他竟然表现出一个顶极冒险者才有的心理素质,不仅不愿意听,还拉着我一起跑。不过当我对他表示谢意时他马上就显露出他的本质,竟然一脸猥琐地问我“拿什么谢啊”,当时真想赏他一个神灭斩!

被第一根触须卷在腰上时,我虽然紧张但并不害怕,我有一百种方法从触须中逃出来,可是我很想看看那家伙的反应,于是只把魔法准备到可以瞬发的程度却不放出来。

他奋不顾身地飞扑过来时,虽然表情很傻,但是傻得可爱,至少比那些被我的龙破斩起手势吓得跑没影的学弟们强多了。微一走神就没能控制好方向,从半空中落下时虽然看见了他就在下面,还是没能躲开,整个人砸了过去。呵呵,他扶着腰揉着屁股站起来的姿势可真好笑。

湖面上的那些怪鱼虽然力气大游得也快,但我相信这些终年不见阳光的生物只需要一个顶极照明术就能把它们吓退,然而鉴于黄超刚才的良好表现,我决定再给他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兴许是太久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人,自五年前意识到钱、魔法装备、实力和时间的重要性后,我第一次这么有玩心。

他对弹跳力的控制实在很惊人,假如我也有他的这种天赋的话,以前的很多冒险都会简单很多,可惜的是这世界上可能真的没有火狱鸟了。嘿,他的运气还真有点让人羡慕。

我从没想过一个人类可以比兽人的力气还大,所以当他单手把快翻的船压下去的时候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身体一下倾向船舷,上半身更是探到船外,脸几乎贴到了水中怪鱼的脸上,回想起来都忍不住胆战心惊。呜,太丑了,再想明天就没胃口吃饭了。

到了湖心岛,心神一下松泄下来,也许这才是我没有及时发现那些从水中探出来的触须的原因吧。好多根同时出来,我并没太大把握挡住它们,自然更没把握在挡住它们的时候还保护好那傻小子。可是情况紧急,已经不允许发愣,我只得在一瞬间做出决定:相信那傻小子。只是这个决定就是件令自己难以置信的事,除了那几个老师之外,我可是从不相信任何人的。事实证明他没有辜负我的信任,虽然姿势难看了点吼叫的也很难听可是他毕竟成功挡住了那几根触须,让我有施展神灭斩的机会。

对把他打进水里这件事我有点过意不去,可是实际上我可是救了他两次命的,一次是把那些触须打退,第二次则是把他从水里拖出来。呵呵,好象前者也是在救自己啊,而后者根本就是由我造成的,还是不想了,反正我救了他两次命就对了。

为他晾佣兵日记的时候从里面掉出来一封信,虽然有点好奇可是还是忍住没看,毕竟不经人允许就看别人的信是不道德的。然而他的佣兵生涯实在太短,厚厚的佣兵日记竟然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内容,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我翻完了。看着那封静静躺在一旁的信,心里实在有些痒痒,好心的我于是把它打开也晾了晾。

瑞兰德,应该是她的女朋友了,大概会是一个和他差不多的人吧,无论如何一定很可爱,我有很强的预感。“你只是出于习惯在每封信的开头说一句‘我想你’,这让我对自己在你心里的重要性产生了怀疑,想了再想,这封信还是不要寄出去了。”真没看出来,他还是这么敏感的一个人,好象还有点缺乏自信,隐藏的好深啊,不过也挺可怜的。

他的思念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比他走过的路还要长比伏脊山的落叶还要多比沉静的夜空还要深比最累时背后的那把黑剑还要沉吗?虽然觉得挺假,像是从情书范本上抄下来的,可是这封信他毕竟没寄出去,他没必要骗自己吧。

他真的可以如此想念一个人吗?我曾经很想谁?又有没有人如此想我过?

真头疼,睡了睡了,明天还要继续搜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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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傻小子竟然感冒了,虽然我从没得过这种病,但看他又是流鼻涕又是打喷嚏还眼泪汪汪的样子,不禁有些可怜他。一心软就决定帮他拿点东西,他还算识相,一路上一直很感激我的样子。

这片小岛真有些名堂,应该是布下了古老的慑魂术魔法阵。我对慑魂术所知有限,但愿能想到破解它的办法。其实白来一趟也没什么,也算是了解了一下托雷特斯山内部的地形和生物,可是一想到要白给他150个金币我就不甘心。不行,钱绝不能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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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的老师们之外,这辈子我第一次如此感激一个人。我们用他的方法成功来到了目的地,他带给我的惊喜远不止得到一把抗魔铁髓打造的剑。

第七十二章 莉娜的魔法日志(二)

我见到了从玛法大陆上消失了300年的魔泉和飞马!这消息足以让魔法学校的老师们震惊。

虽然之前就想到了见到飞马的可能性,却从未想过这些飞马和魔泉是以这样一种形势存在着。自然守护、库克勒斯、黯灭、单向传送门,真是难以置信啊。真的水晶剑也真的如我所料就在这里,明天大概就可以拿到然后交换那傻小子的黑剑了。

我是否应该把魔泉和飞马的事告诉老师们?如果他们知道了一定会想把魔泉据为魔法学校之有吧。这好象对那小子不公平,还是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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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生的事比我听说过的最离奇的事都要离奇。

我的皮肤已经起了皱纹和老年斑,身体衰弱无力,如果魔法日志不是用魔法力而是用笔来写的话,那么今天我大概不能完成它了。这只是因为我中了一个听都没听说过的魔法:衰老。它的魔法效果并不强,以我的魔法修为最多三天就可以驱散它。令我吃惊的地方在于我没感到丝毫的魔力流动就中了招,这说明施法的魔法师比我强。后来见到那个叫做遗忘法师的施法者,我可以很明显地感到一种威压,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强的魔法师了。

我不愿意承认,可是在刚刚中了衰老魔法的时候我的确不受控制地想了很多与生死相关的事情。老师们相继离我而去,学弟学妹们渐渐成长长大衰老变成一个个老者,他们也开始教弟子,然后他们的弟子也长大,不停地重演。然后灾难突然降临麦泽克,魔法学校和整座城在战火中坍塌,校园里街道上广场中城外宽阔的护城河里全是尸体,而我,早在很久之前就死了,灵魂飘荡在空气中漠然地看着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没有理想,没有感情,没有好恶,没有声音和色彩,有的只是冷漠。在这无穷无尽的冷漠中不知飘荡了多久,我终于有了第一个感觉,恐惧。这恐惧早已经超越了我的承受极限,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傻小子。神经已经接近失常的我一遍遍问他“能不能永远不要离开我”,他则依然像个傻子一样一遍遍“嗯”着。虽然觉得他傻,现在回忆起来那一幕却有种异样的温暖。

知道那两个人合二为一就可以成为300年前毁掉托雷特斯山的异界魔神时我已经升不起和遗忘法师一较高下的念头了。黯灭就在眼前但很明显是不可能拿到了,还不如送那个叫影魔的家伙一个人情,兴许以后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水晶剑上的传送阵恐怕是大陆上独一无二的了,但是它的战略意义比魔法意义更大,这样一件武器落在好战者手中会是敌人的恶梦。那傻小子应该不会参战吧……

很想知道如果一直保持这个样子那傻小子对我的态度会不会改变,暂时先不驱散那个衰老魔法吧。呵呵,我也可以提前适应一下四五十年后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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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来那小子对我的态度一点没变,反而还处处照顾我,看样子他还没坏到不可救药的地步。看得出来他挺喜欢小孩,说明他的心地还是很好的。

临分别的时候他想了半天竟然只冒出一句“快把工资给我拿来……”真是气死人了,但是想到换成我是他我也一定会这么说就忍不住想笑,如果不是把钱袋抛给他之后就马上走开,我真要笑出来了。

想了又想,我还是没有把自己拥有魔泉的一半所有权的事告诉老师,水晶剑上有传送阵的事自然也不能说了,这样才对得起库克勒斯。咦,难道我也有点希望那傻小子独享那些财富吗?这怎么可能?有一半是我的!据为己有,他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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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让我去魔泉取些魔法水晶,不料遇到了露茜,她说黄超在沙漠出了事,正准备和龙回之怒的同伴一起去救他。魔法水晶的事反正也不急,于是我决定去凑凑热闹。猛然想起,有好久没有想起他了。我们之间的交往似乎仅止于从麦泽克到托雷特斯山再回到麦泽克这段经历。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没想起过时还不觉得什么,一旦有人提及,以前的记忆就关也关不住从心里面冲出来。呵呵,他还是那么贪财、猥琐吗?呜,突然想起了自己变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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