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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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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之间的社会冲突,有时并会酿成暴力事件。这些因素构成了那年春天起源于南京并蔓延波及长江沿岸数省的剪辫恐慌的大背景,地方当局奏报说,某些被捕嫌犯承认他们是民间教派或秘密社团的成员。他们的“邪术”包括把人的发辫粘在木人或纸人上,然后施行法术把它们变成活人,使之成为主人的打手。有人还相信发辫是被术士们遣派的株儒割去的。两江总督洗葆桢则相信这些术士来自白莲教派。那些罪行得到“确证”的案犯被处斩首(这是自太平天国起义以来行省权力大为扩张的一个方面),以便“安定人心”。像往常一样,地方当局面临的难题是要在清剿妖术(其风险是法律的滥用)和任其消声匿迹(其风险是引用民间的愤怒)之间找到一条中庸之道。
  民众的情绪被传教士的活动煽动起来。许多人相信天主教士和中国教民积极卷入了妖术活动,民间的反妖术活动于是带上了反洋教的倾向。根据沈葆桢的报告,由于某些术士和歹徒皈依基督以逃避清剿,形势变得更为复杂。在当时的情况下,朝廷所要竭力避免的是反洋教暴乱,因为这会引起列强的干涉,当局于是警告民众不要“捕风捉影”。来自京城的指令要官员们不得听任事态发展,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暴民作乱。①在这两次事件中,朝廷每次都出于很充分的理由而没有像1768年的弘历那样对妖术大事清剿。但除了有不事清剿的理由以外,这些后来的统治者显然也缺乏站得住脚的理由从事清剿。我们现在不得不回过头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何种看法或何种形势,导致了弘历对妖术作出这样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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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按照官方的观点,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邪术”是和武装匪徒的叛乱活动有关的,所以对“邪术”的清剿也是镇压叛乱的一部分。教民并未受到镇压,不仅是因为对外的条约保护了他们的信仰自由,而且也因为列强(特别是法国)正在寻找借口派遣炮舰来保护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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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历对异端的两次最严厉清剿都发生在清政府军事行动受挫,他因此对其军队的表现深为不满的当口,这大概并不是偶然的。1751至1752年的危机——包括伪稿案和对马朝柱的疯狂搜捕——恰好发生在镇压川两金川土著的漫长军事行动之后。
  在这场战役中,清军对金川土著的损失如此惨重、进剿如此不利,以至于弘历以贻误战机为由处决了清军的两名最高将领。
  而当1768年的危机发生时,征伐缅甸之役正毫无指望地被困在瘴疬肆虐的热带丛林里,弘历则以无能和谎报军情为由撤换了他的战地指挥官。当清军陷于困境时,难道弘历不会将震怒和沮丧发泄到国内事务中来吗?
  然而,虽然这种沮丧可能会给弘历对妖术的清剿加温,但清剿的实际进程却有着自己的逻辑。弘历的优惧亦真亦幻。真实的部分在于,他难以打破官僚体制自我满足、常规裹足的积习。
  君主要维护巩固自身利益,就必须不断诉诸于专制和无常的权力,而提出政治罪指控则是使用这种权力的最佳机会。幻影的部分(但谁能说幻影非真呢?)则在于,他对于无法为他所见的势力心存恐惧。妖术当然就是这样的一种势力,但还有来自谋反和汉化的双重威胁。即便像弘历这样一位已经汉化的满洲君主,也无法将谋反与种族因素区分开来,而当一个案子牵涉到辫子的象征意象时,便足以成为使他疑虑爆发的导火索。与谋反危险相伴随的是汉化问题,这一威胁虽然并不急迫,但却更为险恶。弘历的反应是文化的(推崇满族语言和历史,通过发动全国范围的文字狱来清除反满意识),同时也是政治的(清除已成为汉族官僚体系特征的种种“恶习”)。
  江南是问题的关键。危险来自富庶文明的长江三角洲,并正沿着运河两岸向北蔓延。在弘历看来,南方是汉族官僚文化的罪恶渊薮:腐败顽固,朋党比奸,懦弱虚伪。强健的旗人可能会陷入江南的魔咒;弘历会用最严厉的语言斥责受到江南文化蛊惑的满洲官员。现在,某种罪恶又从江南向外蔓延,那就是官场中的腐败习气和社会上的妖术阴影。人们可能会提出异议,认为弘历“真正相信”的不是第一种、而是第二种危险。确实,弘历在公开场合是妖术的嘲笑者,说妖术是荒诞不经的迷信。但是,他在许多奏稿上的批示又显示,他对妖术的细节与目的有着浓厚的兴趣。 ①他究竟是否“相信”妖术的存在?最好还是这样地提出问题:对他来说,术士的妖术比之汉文化的蛊惑是否就更不可信?术士们窃取人们的灵魂,腐败的汉文化则窃取满洲的品德,哪一种危险对他更为真实呢?
  知识阶层和大众对妖术的看法
  普通百姓的妖术信仰和君主视妖术为谋反的认识是有区别的。这使我们联想到,在殴洲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乡村巫术☆★☆★☆★☆★①例如,弘历在彰宝一份奏报中提到关于某些罪犯割人发辫时在旁朱批道:“如何?”。那些含有同样暗示的文件似乎表明,他对妖术有一种病态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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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出现在宗教法庭上的“博学的”或“魔鬼横行的”巫术之间同样存在着区别。在理查·基彻弗对欧洲巫术迫害的研究中,他写道,大多数村民指控邻居使用巫术是因为他们相信邻居用巫术伤害他们,但并不一定认为邻居这么做时与撒旦有任何约定。
  在欧洲大陆发展起来的关于巫术中魔鬼作用的看法显然是神学家和法学家们的臆测——除非在巫婆和受害者之间加上魔鬼这个环节,他们便无法对巫术作出解释。……即使在当代的民间巫术信仰中,人们也认为有关魔鬼在巫术中所起作用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只有在英国的审判中,这种情况才偶尔发生。而当它发生时,则显然是受到知识界影响的结果。
  正是审判官和其他“专家”们把“魔鬼契约”的概念强加到了村民们单纯的对巫术的恐惧之上。这些人以“邪恶的眼光”嘲笑民间的信仰,并以自己充分理性化的、将人生视为上帝和撒旦之间斗争的观念来取代这种信仰。
  和欧洲教廷的法官们一样,弘历也将一种因自己的恐惧而产生的意义注入到民间妖术中去。这是又一个例子,揭示出妖术如何得以在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社会里跨越阶级的界线而传播① 基克赫弗{ Ri曲8rd K郫kh小叮):(欧洲的巫虾审判:其在雅俗文化中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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