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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无爱:中国另类孩子教育报告-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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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流浪儿就这样成了胜似兄妹的车站卖花小情侣,每天出入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以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度过了整整五个春秋。

我们支队那年抓获他们时,这对孩子怎么也不愿分开,那男孩子据说在少年管教所多次逃跑,想看一眼在另一个女少管所接受教养的小妮姑娘。有一次这个男孩子还想逃跑,结果在黑夜里跳墙,不慎……

死了?

听老战友这么说,我的心头感到堵得慌。问:“那女孩知道不知道?”

“不知道,不敢告诉她,怕她受不了……”

我感到无比难过,不仅为这两个可怜的小情侣,而且更为他们的父母——因为是他们的无情无义,使他们的孩子遭受了这么大的不幸。

这样的父母丧尽天良,应该受到谴责。

狗娃没有名字,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特别喜欢狗。广州城里有钱人多,养狗的人也多,但爱犬者却总容易丢失一只只价值连城的宠物,那些失去主人的爱犬一旦消失在大街小巷后,就不再被人所宠爱。常常被过路之人痛打。也许有种惺惺惜惺惺的缘故吧,狗娃一见到那些无家可归的狗友,就总是尽力地保护和收养起来。有一回爱犬的主人找到了心爱的宠物,还给了狗娃两百元钱。打那回起,狗娃对所有在街上和夜间不知归宿的狗友都像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好好相待。有道是狗是最通人性的,有一回狗娃病倒了,三天没有吃什么东西,结果等他再次从晕晕乎乎中醒来时,发现身边一堆面包残果,再转头一看,两只跟随他几个月的狗友正趴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他……

狗娃哭了,抱住它们哭了好久好久,一边哭一边说:“我爸妈连狗都不如,他们连狗都不如!”

“正是他这又哭又骂的声音,才让我们的战士发现了他。”我的战友说。

去年我在四川采访,有个码头的老船工告诉我,他曾经收留过四个没有家的孩子,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被自己的父母遗弃。其中有一个孩子13岁了,但从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在他的记忆中父母只是个谜,因为在他出生后三个月时母亲就扔下他到浙江去找她那个当地质工程师的夫君。孩子懂事后听人说,他妈本来是镇上很出名的一枝花,长得特别漂亮,追的男人很多,但她就是不愿意嫁给当地那些没有出息的男人们。后来有一年镇上来了一批说是找油气的地质队员。那些人个个都是彪形大汉,再说地质队员们至少是大专生和大学生,有文化,吹拉弹唱什么都行,说干活吧也是一把好手,这样的男人在当地是找不到的。一枝花就这么着被地质队中一个浙江男人吸引住了,他们好得让当地男人和地质队上的男人们都妒忌。

两个月后,地质队到了另一个地方,又过了几个月,人们发现一枝花的肚子大了起来,这可是又一个不是新闻的新闻。一枝花赶紧写信给在另一个地方找油气的男人,可那男人一直没有回信,把一枝花急坏了,不得不拖着大肚子远行几百里找到那个地质工程师,还算好,人家没有不认她。一枝花回来的时候,欢天喜地地捧着那张结婚证,逢人便说她现在结婚了,以证明肚子里的孩子是合法的。后来孩子生了下来,奇怪的是她跑到浙江与那个地质工程师成家去竟然没有把孩子一起带上,而且一去就再也没有回过家。有人说一枝花跟那浙江男人达成协议:人可以过来,但不能带孩子,因为那男人同另一个女人已经结婚,并且已经生下一男孩,他离婚后跟一枝花结婚就不能再要孩子了。令一枝花伤心的是那男人居然对她说:我在你们那儿才几天,我能相信那孩子一定是我的吗?不过呢,比起我原来的老婆,我还是愿意要你。一枝花就是这样才拿到了结婚证书,也就是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家乡,离开了孩子……

孩子孤单单地留在了小镇上,成了一只孤鸟,是那些好心的大婶大妈用自己的奶汁喂养了他。后来是老船工收留了他,这老船工对我说,在这孩子心目中,爸爸和妈妈就像上帝一样,尤其是看到其他家的孩子有爹有妈、亲亲热热的情景,这孩子就会对路过的成人男女叫爹妈。时间长了,大人们开始逗他,说你叫我一声爸或者叫我一声妈,我就给你什么什么的,这孩子就亲亲热热地叫上一声爹和妈,从四岁一直这样叫到十岁,大了后他就再也不叫了,而且一改过去对爹妈的崇拜与渴望,相反一有人对他提起爹妈什么的,他就发怒。有一次又有人逗他说你叫我一声爸,我就给你五块钱买可乐喝。孩子生气了,看准逗他的人身边带的不足五岁的一个小孩,噜地冲过去抱住那孩子就往河里跳,当时把船上的人都吓坏了,逗他的那个男人赶紧跳下去救自己的孩子。而那男孩子从河里上岸后,就再也没有回到船工身边和他出生的小镇,老船工唉声叹气地说孩子肯定是去浙江找他的爹和妈去了。

可他上哪儿去找呀?说不定他妈现在都没找到自己的男人呢!真是作孽,大人们作的孽啊!老船工的长叹回荡在川南的绿水江畔,化作了一个渐渐淡忘的记忆波痕。

第三章 弟是宝宝,我是黑奴?

从上帝造就男人与女人开始,人类就懂得了这个世界不可能没有男人,也不可能没有女人。男人是力量和雄健的象征,女人是美丽和温柔的化身。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诞生那天起,男女平等成为这个伟大国家的一种民族道德的基本水准并为世人所敬仰。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以低廉的价值观将美丽和温柔的化身视为发财和光耀祖宗的绊脚石。他们不该把重男轻女的罪恶枷锁施于亲生骨肉身上……

中国的人口控制政策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而且抓得特别严,尤其是在城市,一个已婚家庭生一个孩子已经被绝大多数人习惯地接受了。但这几年农村和乡镇的计划生育问题却出现了严重失控,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现象极为普遍,由此引发的一件件淡漠亲情的亊件和现象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这样的事在沿海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随处可见: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的广大城乡有大批来自中西部地区的打工妹,她们中间有近三分之一的人都不同程度是由于受到家庭的歧视而被逼走出家门,到千里迢迢的外地打工受难。2000年曾经在浙江査出过几十位年龄不足16岁的女孩在私企打工,这些孩子都是来自贫困的广西。这只是査处的一起童工事件。其实你到沿海经济发达的地方走一走,尤其是在纺织业和加工业为主的江浙一带的私营企业里看一看,就会发现那儿不少的打工妹是童工,她们中的多数都是因为不被自己的家庭和父母当做亲生孩子对待的苦命女。

于甜甜,她的名字很好听,可她的命运却是那么的苦。

于甜甜家里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她是属于计划之内出生的孩子,但在父母亲眼里她是全家三个孩子中惟一多余的人。第一个姐姐不能没有,一是好为家里干活,二是弟弟得有人带。所以身为老二的她成了绝对的多余。小时候的事她只记得两件:一次是她把母亲留给弟弟吃的一只苹果吃了,爸爸将她的头上打出了一个像苹果一样大的血包,从此她再也不敢轻易动一下弟弟的东西。弟弟受了父母的影响也不把她当人看待,有一次竟然指着他拉出来的屎让她吃,她为此重重地扇了弟弟一巴掌。父亲看到了,不由分说过来就把她扇倒在地,并指着弟弟的屎说:你弟弟的屎巴巴也比你的人值钱!吃一口能怎么着?让弟弟高兴就是你的福气!吃,吃给你弟弟看——她就在自己的父亲和那个哧哧哧笑个不停的弟弟面前把脸貼在了弟弟的屎巴巴上……这一切于甜甜一辈子都忘不了。

到了上学的年龄,看着村上的同龄孩子都往学校走,于甜甜多么羡慕,可等到比她小三岁的弟弟背起书包时她还没有求得父母的同意进学校,如果不是后来村里迫于乡里检查评比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她也许永远进不了学堂。上学了,早上她要背着弟弟蹚水过河,下课了,她又要帮着弟弟抄作业。考试时还要偷偷地为弟弟作弊。每一次考试她都心惊肉跳,倒并不是为自己,而是担心笨弟弟什么都依靠她。老师不是笨蛋,几次抓住后,又几次将她放了,因为老师知道如果揭发出来,可怜的于甜甜回家一定会慘遭父亲的毒打。小学毕业的那一年,于甜甜不知掉了多少眼泪,笨弟弟每次考试总要她帮助。几次三番后老师也忍无可忍了,学校准备把她的弟弟留级,父亲听到这个消息后,什么话也没有说,却用赶马的鞭子连抽了她十几鞭,骂她连一个弟弟都带不好。晚上她浑身疼得在床上打滚,可第二天又不得不跪在老师面前,一边哭着一边乞求:老师,我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别让我弟弟留级,他要留级我会被爸爸打死的啊!我求求你们啦……老师被她说服了。可不久的期末考试时,她和弟弟又玩起作弊的把戏,这回老师说我们可以放你弟弟一马,你就得停学。于甜甜一听这更急了,扑通一下跪在老师面前,哭得死去活来。老师们不解了,说于甜甜这是干吗呀?于甜甜擦着眼泪极其伤心地告诉老师:这回我是死定了。老师说有那么严重嘛!于甜甜说:可不,爸爸要是知道我不能跟弟弟一起上学了,肯定不会放过我的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师们给弄糊涂了。于甜甜说:这还不清楚?我不能上学了,弟弟肯定也没有法子升级呀!爸爸还不把我打死才怪嘛!原来如此。但学校的纪律还是严肃的,所以最后老师与于甜甜的爸爸商量,说学校只能允许他家一个孩子继续上学,否则两个孩子都得受纪律处分而被开除或者留级。不用说,于甜甜从此便失去了上学的机会。

那年她13岁,父亲花了5000元钱托人帮儿子上了中学。回家就把老二于甜甜臭骂了一顿,说你给弟弟把这5000元钱还了。就这样13岁的于甜甜,跟着村上的一群大孩子上了江苏,到了一家私营企业的纺织厂打工,那儿的私企老板什么也没有问她,只问她会不会扫地刷厠所,她就说会,还会做饭抱孩子。那老板无可奈何地一笑,说你留下吧。就这么着,小于甜甜现今还在那个厂,她现在已经长到1。52米,刚满16岁……

余小芳,江西人,与于甜甜在同一个厂打工,两人同年同月生,余小芳如今却已经是人家的人了。开始我不明其意,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余小芳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个婆家,虽然由于年龄关系不可能结婚,却早已明着跟婆家的人生活在一起了。再细一打听,原来余小芳婆家的独生儿子是个腿脚有残疾的人,不过人还算不傻不聋,当母亲的怕以后儿子找对象难,就看中了外地来这儿打工的余小芳。但人家是有代价的,给了小芳的家人一万元彩礼。余小芳知道自己是跑不了了,她的这辈子已经卖给了人家,好在这回卖的地方是个富饶之地,比起前几次她觉得命好多了。

不是卖是什么呀?伙伴在一起时,小芳总是这样回答别人的询问。她记得这样的卖已经是三次了。头一回她还很小,母亲牵着她的手走了几十里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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