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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解读『搜神记』-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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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母子再也没有相见。

惠芳是对的。她什么也没有做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受害者。要怪,只能怪她错嫁给了邓家——稀里糊涂的一家人。

还有一点我没弄明白:这里面没有神,没有鬼,也没有妖,为什么干宝要把这个故事选入《搜神记》?难道是他认为,不靠谱的人比鬼比妖还可怕?

也许。

22、一场特别的婚礼

关于人和神的婚姻,志怪小说中有很多记载,比如牛郎和织牛、董永和七仙女、白蛇和许仙等等,都是比较经典的段子。这种人神跨界的恋情,听着新鲜,最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要是当时有报纸,绝对是头版头条。不过要提到结局,十之八九都是以悲剧收场,过程也是大同小异: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一波三折》一枕黄粱。

总之,人和神要想生活在一起,那是相当困难。毕竟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各有各的规矩,就是神仙也没有办法。

闲话少说,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到吴郡余杭县。

余杭县的南边,有一个大湖,湖的中央筑有堤坝。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骑着白马,缓缓走来,他就是本文的主人公——白马柱子(化名,为行文方便,原文无名)。

柱子今天主要的工作是看戏,一大早就带着三四个马仔出门了。看完戏,几个人又在岑村暴喝一顿,直到日头偏西,才晃晃当当的往家走。天挺热,来到湖边,酒劲上来了。柱子下了马,找了一块大石头,四脚朝天一躺:睡会儿再走吧。

马不这么想。一看没人管了,人家先回了。马不能不要啊,在古代,那可是重要的交通工具,相当于现在的轿车。几个马仔赶紧去追马。

柱子一觉醒来,发现马和马仔都不见了,正在纳闷,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走了过来,关切地对他说:“帅哥,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躺在这儿?多危险呀!”

危险?你要是强盗就好了。要钱给钱,要色给色,谁反抗谁是孙子……柱子正在胡思乱想,一辆崭新的车子向他驶来,车后面跟着二十几个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车上,对他说:“上来呀,我爸想见见你。”

不记得这有熟人儿啊,柱子坐着车子,和少年来到了一座官府模样的宅子前。在门口,柱子看到一面信旗,上面写着三个字:河伯信。意思就是,这里是河伯的住宅。

要说河伯,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仁兄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著名的黄河水神,受天帝之命管理河川,在许多故事中都有他的身影,出镜率是相当之高。不过作为普通人,平时也就是看看画儿,想见真人门儿都没有。现在被请到这里,到底是凶是吉呀,柱子心里乱七八糟的。

进了门,河伯带着许多侍从,亲自迎接。柱子一看,河伯大概三十来岁,英俊潇洒,真和画上的形象差不多。虽说人家是那么大的一位神仙,可一点儿架子也没有,还给他准备了丰盛的酒菜。柱子蒙了: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河伯也看出了柱子的不安,他笑了笑,说:“别紧张,放松点儿。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女儿,聪明伶俐,打算送给你做妻子,你觉着怎么样?”

柱子更迷糊了:“真的假的?河先生,不是耍我吧?”

河伯一乐:“我是谁?能说瞎话吗?你就说同意不同意吧。”

河伯为女儿求婚,还敢不同意,柱子再傻,也知道个轻重啊。别管是谁的女儿,娶媳妇总比被人扔到水里喂王八强。我没什么意见,落槌儿吧!

成交!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神界的办事效率就是高,不一会儿,一切婚礼用品都准备好了。柱子一看,每样东西都巧夺天工、精美无比,就连睡衣都是闪着光的。再看新娘,也就十八九岁,貌美如花。柱子乐坏了,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这不是在做梦吧?

直到入了洞房,这小子才回过神儿来。(此处省去一千字)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柱子已经当了三天的上门女婿。第四天,老丈人说话了:“按习俗,三天回门,你该走了。”

妻子万分不舍,一个劲儿给柱子往皮箱里装东西,什么黄金酒具啦、什么麝香袋啦,另外还有十万铜钱和三卷药方,告诉他这些可以帮助百姓……

“不是,您等会儿。”柱子走过来,对妻子说,“不是回门吗?什么时候改成扫地出门了?你不和我走啊?”

妻子双眼含泪:“十年,十年之后我去接你……”

什么?这神仙的事儿真是不好理解,用本山大叔的话说就是:一杆子支到3000年去了。都说小别胜新婚,可十年也太长了。只怕到那个时候,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唉,上门女婿不好当啊,最终解释权都得归人家。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不能赖这儿不走啊,柱子辞别河伯一家,回到家里。

也许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重返人间的柱子在家呆了几天,就辞别父母,出家做了道士。没事儿的时候,就研读妻子给的三卷药方。这三卷药方,一卷是脉经,一卷是汤剂单方,一卷是丸药单方。靠着这三卷神奇的药方,柱子成了著名的中医,从此云游四方,救治了不少病人。

后来呢?

后来,柱子的母亲老了,哥哥死了,柱子还俗回家,和别人结了婚。顺便说一句,这就是最后的结局。

是不是有点儿虎头蛇尾的感觉?不过没办法,原书中就是这样写的,我也不能瞎编,不过对于诸多的疑问,还是可以猜测一下。

按惯例,一切不好解释的姻缘都可以用两个字搞定:缘份。柱子被接到河伯家里,和他的女儿闪婚,大概就是命中注定该有这么一段,要不人家那么著名的神仙,能没事把女儿让你白睡三天嘛。三天后,缘份已尽,各奔东西。不过,一日夫妻百日恩,感情这东西,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尤其是女人。河伯的女儿也不例外,为回报丈夫,所以送了不少好东西。最后柱子普渡众生,只能算是意外收获。如果这是找柱子的初衷,成亲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再说十年之约。

这种没有下文的约定在神话故事中确实少见。要么,是十年后河伯的女儿没来接柱子;要么是没到十年柱子熬不住了。总之,肯定有一方失信。综合考虑,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后者,神妻岂能善罢干休?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23、醉里乾坤大

提到酒,那故事太多了。这东西,有人爱,有人恨。爱他的人说万事何如杯在手,恨他的人说酒是穿肠毒药。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角度不同罢了。酒本身并无好坏,就看落进谁的肚子里。同样是菜刀,拿来切菜就是厨具,用来砍人就是凶器,关菜刀屁事?

且说有一次,汉武大帝去东部巡游,还没到函谷关,就被一个怪物挡住了去路。这个怪物身高有几丈,长相有点儿牛魔王那个意思,两眼放光,四只脚插在土里,不停晃动。这东西太吓人了,文武百官无不胆战心惊。奥特曼是指望不上了,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一个人,谁?东方朔。

东方朔比不了东方不败,功夫是一点儿不懂,但这人有学问,百科书看得多,是西汉的传奇人物。《西游记》里说他是东华帝君的弟子,还有个莫名其妙的道号:曼倩。

曼倩真不白给,走过来一看,心里就明白了,马上现场给汉武帝介绍:“陛下,这个东西叫患,是由充满忧愁的冤气凝聚而成。我猜想这个地方,要么是原来秦国的监狱,要么是劳改农场。否则不会有此怪物。”

汉武帝点点头:“能搞定不?”

东方朔一笑:“so easy。有道是,一片春愁待酒浇。要想降服此怪,非用酒灌它不可。”

酒来了。只见这个怪物大嘴一张,咕咚咕咚,一口气儿喝了几十斛酒(约合上千斤),然后打了一个酒呃,转身消失了。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喜欢喝两口儿,无可厚非,只是要有个“度”才好。有句粗话说,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如果你不是斗酒诗百篇或者景阳岗打虎的料儿,就小酌一下,解乏、助兴、舒筋活血,也不失为一个乐趣。相反,明明是一斤的量,你偏偏灌两斤,不出事儿才怪。

南阳郡有个人,叫来季德,已经死好几天了。这天,家里人准备下葬,没想到,来同志咳嗽两声,又活了。

这不就是诈尸吗?

家里人看着他心里直发毛。来季德呢?就像刚睡了一觉,言谈举止和平时一样,还是一副当家人的派头儿。也许是觉得死这几天耽误了不少事儿,他把家人叫到面前,一个一个叮嘱——你去干什么、他去干什么,布置得井井有条。又喊来几个奴婢:“你们别以为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那谁偷了两个鸡蛋,那谁把花瓶打碎了,有没有这事儿?”奴婢们吓得直缩脖子——真让他说对了。于是,犯错误的每人挨了一顿鞭子。

死而复生,可喜可贺。来家大摆筵席,庆祝来季德重获新生。可到了晚上,吃饱喝足的来季德却起身和家人告别:“虽然我复活了,但是晚上不能睡在家里,只有白天才能回来,明天见啊。”家人感到很奇怪:“这是为什么呢?”来季德说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转身走了。

第二天一早,来季德果然又回来了。此后好几年,天天如此。刚开始还好,家里人比较珍惜,毕竟白天能回来,比死了强。可时间一长,大家都觉得挺烦:这是干啥啊,神出鬼没的,天天晚上出去鬼混,白天回来大吃大喝,还不如死了呢。

这天,来季德又回来了,一进屋便吩咐厨房整俩硬菜、烫几壶好酒,看来心情不错。左一壶,右一壶,不一会儿,来季德就醉倒在桌子底下。家里人赶紧过去扶,可到了近前一看,哪有什么来季德,桌子下躺着的,是一只老狗。

原来是老狗成精,到此作怪。更可气的是,这只老狗大家都认识,而且每天都能看到,它就是村里卖酒人家的看门狗,可谁能想到它来这里装人呢。

让你装!大家一拥而上,把老狗打死了。

酒真不是好东西啊,刚找着点儿人的感觉,又被打回原形。唉,谁让它书读得少呢,要是知道白蛇、八戒的故事,也不至于有今天。

24、谁说女子不如男(上)

黄宏的小品里有一句台词儿: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确,和封建社会相比,现在女人的地位噌噌噌地往上蹿,再这么发展下去,大有回到母系社会的可能。女人的地位提高了,是件好事儿,说明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众生平等,男女当然应该平等了。这个平等,不是男人能扛麻袋女人也要扛麻袋,女人能生孩子男人也要生孩子,说到底,革命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文明的社会讲究理解和包容,否则像芙蓉姐姐、凤姐啥的,放在封建年代,刚出道儿就得被打死,现在呢,我们顶多揶揄几句或者个别脾气暴的扔俩臭鸡蛋。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世界才有意思。

万恶的旧社会就不行了,女人没地位,历朝历代混出名的说来说去就是那么几个极品,要么极美,要么极丑,要么极狠,要么极猛,要么极贱,一句话,女人在那个年代要想青史留名,没有点出格的事儿白扯。

不信您穿越回去试试。

言归正传。

且说在东越闽中郡有一座岭,叫庸岭,海拔几千米。作为一座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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