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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知道我没有失忆?”
他笑得苦涩,“我但愿妳能忘记,若妳真的失忆了,也会少一些矛盾和痛苦。但是,妳的眼神就算是骗得过侍雪和雪染,又怎么能瞒得过我?毕竟,我们在一起朝夕相处十年,妳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我都了然于心。”
枫红听得傻住,指着那个黑衣人说:“妳,原来妳是初舞?”
黑纱摘落,初舞的容颜憔悴,但眸光如火。
他惊呼,“天啊,雪隐城距离这里有千里之遥,妳是怎么赶来的?”
初舞说:“我和雪染借了马。”
枫红奇道:“他那两匹宝马?传说跑起来可以日行千里的,他不是比宝贝自己老婆还宝贝那两匹马,居然会借?看来雪染也不是铁石心肠啊。”
她向皇帝走近几步,曲膝跪倒,“圣上,民女上个月误食毒药,命在旦夕,行歌为了救我才冒犯天颜,圣上若要怪罪,就请责罚民女。”
他从最初的震惊中渐渐平复下来,哼了哼,“你们以为人多势众,就可以逼朕饶了你们?”
初舞情急道:“圣上,难道在这世上您多怨恨一人,或者怨恨您的人多一个,您就可以安坐龙椅吗?”
皇帝更怒,“妳也来威胁朕!哼!果然是一伙的,今日不将你们一起拿下,天威何在?”
枫红暗暗摇头。看来圣上已陷入死圈,认定了行歌、初舞的死罪,无论怎样说都解不开这个结。
他正盘算着要怎样帮行歌一把,本被他牢牢抓住的行歌,手腕忽然如游鱼般滑开。
行歌退到殿门口,清朗地笑,“不必为我求情了,初舞,我自知活罪难饶,死罪难免,今日血溅五步是我行歌的宿命,只请圣上在我死后,不要再牵连无辜之人了。”
他的手腕扬起,初舞面如白纸,以全身之力冲向他身边,枫红亦是如此。
他们两人的轻功本是江湖中的顶尖,可用风驰电掣形容,但即使如此,也没有拦住行歌手腕的落下。
那锋利的刀刃,笔直地、狠狠地刺进他的胸口,鲜血骤然浸染前胸。
他嘴角的微笑还在,连一丝皱纹都不曾在眉梢中停留。
当初舞触碰到他身体的时候,他正好软软滑落,倒在她的手臂中。
“行歌!别让我恨你!”她的心已被震碎,此时此刻才知道什么叫欲哭无泪。
枫红袖口一扫,卷起一阵狂风吹退了要上前检查的神武军士,怒喝道:“人都已死,还有什么可看的?”
他手持换影剑,四周精光暴起,三人的身形立刻消失无影。
神武军士们都惊得目瞪口呆。
好半天,神武将军回过神来,问道:“圣上,这,该怎么办?”
皇帝呆了很久,他没想到行歌那样一个自负狂傲的人,真的可以对自己下这样的重手。
思忖反复了半天,他沉声下令,“明日暂时撤去吴王府门口的兵马,暗中打探江湖中是否还有行歌这个人的踪迹。若是这人自此除名,一切都作罢,若是听到任何他现身的消息,朕还要找吴王,叫他给朕算算这笔胡涂帐!”
“遵旨!”
恩怨情仇,一切,就此了断。
传奇,也不过只是一夜明月,三缕清风。今朝来,明朝散,谁会记得?
番外之一隐遁
行歌公子和初舞公子在江湖上已经销声匿迹了两年。
据说,踏歌山庄早已无人,起舞轩也不见百花盛开的美景。为何他们会突然离去,众说纷纭。有说他们遇到了世外高人,遭了毒手,也有说他们厌倦了江湖事,悄悄隐遁。最奇特的,令人不敢相信的消息从宫中传来,说是行歌得罪了圣上,在圣驾面前谢罪自裁。
无数仰慕他们的人为之扼腕,还有好奇好事者想试图找出他们的踪迹,但是两年过去,一无所获。
他们本来被人形容成光和影的双子体,难道如今真的化成春光秋影飞天而去?
四大公子的传奇故事就此终结?
※※※※※※※※※※
在遥远的西南,某个偏僻的边陲小村,一对衣着简朴的夫妇正在这里教一群孩子读书识字。
村中的人都很敬仰这对两年前搬来这里的夫妇,因为自从他们来到这里,小村中才有了识字的人,可以教孩子们学习些本事。
这对夫妇看似普通,又很奇特。
普通的是他们与寻常夫妇一样,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奇特的是,他们俊美的外表和高贵的气质,总是有别于周围常人。村中的人都悄悄说他们是画仙,从画上走下来,专程为帮助村民而来的。
有人把这个传言说给了那妻子听。妻子听了只是笑着摇头,“哪有你们想的这么奇异?”
但她越是否认,传言就越传越成了真。渐渐的,夫妇两人不再辩驳,只低头专心教书,赢得了大家更多的信任和崇敬。
“楚家娘子,这是刚打的鱼,妳拿去吃吧!”渔民张老二笑着递上鱼给那个被他叫做“楚家娘子”的美丽女子。
当初这对夫妇搬来,丈夫对外自称姓楚,后来大家都叫他楚先生,称呼他的妻子为楚家娘子。
她接过鱼,点头一笑,“张二哥,谢谢您了,每天都送新鲜的鱼来。”
张老二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妳相公说,妳以前最爱吃这江里的鲈鱼,还说妳生过一场大病,吃鱼可以帮妳调养身体。咱们家的几个娃都在妳相公那里读书识字,咱们也没钱付学费,送点鱼来是应该的。”
楚家娘子淡笑地捧着鱼,回到草舍中。
此时刚刚下课,楚先生送孩子们出门放学,叮嘱他们功课之后看向妻子,“张二哥又送鱼来了?”
“是啊,总是这样天天送,都怪你当初多嘴。”妻子瞥他一眼,“该不会是你自己懒得打鱼,所以才故意漏口风给张二哥吧?”
楚先生伸臂搂过妻子,手指一点她的鼻梁,“就妳聪明。有鱼也好,晚些时候我们可能有客来。”
“有客?难道是枫红?”楚家娘子面露喜色。
“每次说到他,妳怎么总是眉飞色舞?小心夫君我要吃醋了。”
楚家娘子的脸红了,推丈夫一把,“乱说什么!当初要不是枫红替你掩护,救你离开,谁知道你我今日会在哪里?我感激他还不行?”
“是是是,老婆大人说得最是。”楚先生也笑了,“我早说过,我的迷魂术只不敢在枫红面前用。果然当初我骗过所有人的耳目,却被他一眼看穿,好在他反应及时,帮我演全了这出障眼戏法。”
“枫红最爱吃糖醋鱼,家中好象没有糖了,我去向邻居三婶借点来。”
“不用了,”楚先生拉住妻子,“来的人不是枫红。”
“不是,那会是谁?”
像是在呼应楚家娘子的问话,远处传来车轮倾轧石子的声音。
看到那袭紫色车帘,她又惊又喜,“是王爷?他怎么会来?”
“自从两年前他退隐朝廷,就一直想来这边看我们,是我拚命阻拦,以免暴露了我们的行踪。这一次他听说妳怀有身孕,一定要来看看。不过,今日见面妳要改口叫爹了。”
楚先生目视那渐渐走近的马车,悠然道:“当年他费尽千辛万苦就想让妳做楚家媳妇,如今,妳应当叫他一声“爹”。”
楚家娘子对丈夫皱了皱鼻子,“当日在婚宴上,我就已经改口了,你别忙着说我,倒是你,最应该这样称呼他。他为我们的事操劳无数,其实想听到的,还不是你的一句真心话?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父子问候。”
楚先生淡淡地笑,“我会说的。如今我不是行歌,也不是雾影,只是楚先生,为何用这个姓氏,我的心思妳最懂,他也一样懂。”
拉上妻子,他大步地迎过去。
春光正明媚,青山如雾,繁花似锦。
地面上,那拉得长长的身影并肩而动,叠交成行。
所有的传奇都可以忘记,唯有心中的情意如春花烂漫,永不凋零。
谁咏长歌伴我行,初舞暗香叹风清。
枫落雪染红似火,原知情真共今生。
番外之二曾经
曾经,我遇到一个女孩子;曾经,我爱上她。但是,她从不曾属于我。
我是名震天下的吴王之子,曾经是父亲最钟爱的唯一儿子。因为我的身分地位特殊,自幼就没有年纪相仿的同伴会和我亲近,母亲的严苛,父亲的冷肃,都让我习惯了独自一人的世界。
直到那一年的春天,我看到那个笑如春花的女孩子,我忽然觉得心中洋溢起许久没有的暖意和喜悦。我想,这是上天赐与我的幸福,我一定要牢牢抓住。
但是,那天还有个叫雾影的少年突然出现,他的身世如谜,但是当他第一次出现在王府门口时,我居然在父亲的眼中看到了泪光。我那坚强如铁、高傲如山的父亲,居然会握着他的肩膀,像个孩子一样地流泪。
而那个少年,只是淡淡地微笑,那种笑容,我永不会忘记,是那样的寂寞和悲凉,又是那样的孤傲和冷漠。他为什么要来?他是谁?我并不知道,我只是隐隐感觉到,这个少年的出现会改变我的一生。
果然,在许多年后的一天,这个我珍视如手足的兄弟突然告诉我,他爱上了我所爱的那个女孩子,爱上了即将和我成亲的初舞。
我并不是十分震惊,也并不生气。
这么多年,我早已意识到我对初舞的一往情深将会变成风,付于无形。
虽然,是我先遇到了她,虽然,是我先爱上了她。
最可笑的是,当初是我,亲手将初舞推到了行歌的怀里,谆谆嘱咐,让他们互敬互爱,彼此扶持照顾……
雾影,哦不,应该叫他行歌了,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风采照人,他是名震天下的行歌公子,是多少人倾慕的对象。而初舞每次谈到他的时候,动人的双眸中总会焕发着梦一样的光芒。每每看到她的这种眼神,我就知道,我将会失去她。
行歌他张狂地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初舞从来都不曾属于你过,你对于她来说,最多只是儿时的一个玩伴,而我与她,有十年相依相伴的深情。你又拿什么、凭什么和我争?”
我被他这句冷酷的质问残忍地打击到了。
是的,初见时我对她一见倾心,初舞对我也并不厌恶。我以为她面对我时会笑得那样灿烂,必定也是因为心中喜欢我,所以更加一相情愿地苦苦等候。
然而,她需要的是能与她比翼双飞的白鹤,我,却没有可以飞舞的翅膀。
行歌才是她身边的同伴,他们的笑容,越来越相似地融合在一起。每次见到他们同行,我的心中总是说不出的羡慕和嫉妒。
即使他们从未明确地告诉找他们之间的情愫,但眼底眉梢流过的真情,又岂是别人看不出来的?
我开始心惊肉跳,开始努力挽回,我请求父亲尽快为我准备婚事,也开口向初舞求婚。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初舞艰难地答应,我知道她心中必定有无数的痛苦和挣扎。而我,只想用自己温暖的双臂,帮她忘掉那个纠缠在她心中的影子。
但是,我高估了自己对初舞的影响,也低估了行歌对初舞的感情。
大婚那天,当行歌从天而降,面无表情地将我点住,从容地在我面前换装、易容,我知道,他不仅将我们这上绝境,也给自己选了一条绝路。
他离开,代替了我去迎亲,我枯坐在那里的时候,心已如死灰。其实,即使他不假扮成我的样子去成亲,初舞又怎么可能不跟他离开?
当父亲惊慌失措地冲进房内时,我知道,一切已成定局。
今后,他们将海阔天空地远远飞去,这世上依然只留下我一个人面对孤独。
我不恨他们,真的,我不恨。他们就像我儿时隔着窗户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