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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是被热醒的,醒过来之后他发现天色大亮。楚蓉还在睡,偌大的大白兔横在胸前,显得有些娇嗔慵懒。沈一晃了晃脑袋,心道这楚蓉都给自己整出心里阴影了。不行,趁着早上还有一段时间,一定要在试试。
沈一低头看着自己的小伙伴说。
沈一醒过来之后,楚蓉很快也醒过来。她伸了一个懒腰,身材原形毕露。她是属于那种丰腴美的女人,看起来就不瘦。但是却又不能说是胖,身材刚刚好。多一份就能叫胖,少一份则又没有属于她的娇憨。沈一低头将她抱在怀里,将她抱起来,让她压在自己的身上。
楚蓉脸色一红,娇声道:“你干嘛。”
沈一在她的胸前亲了一下说:“大早上的,再来一次。”
楚蓉脸色一红,逃也似的跳下床说:“不要,你怎么这么贪心,我都给了你两次了。”
沈一追上去,楚蓉逃到卫生间里。沈一进去抱着她,将她顶在墙上激吻她。很快两人就再一次燃情,这一次沈一坐在马桶上面,让楚蓉坐在自己的身上。他心算着时间,用尽一切办法,可是最后结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只维系到了八分钟。尽管楚蓉被满足了,但是沈一却着实有些失望。
而且刚才沈一的那种火热的感觉,更强烈。
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身上全部都是黏黏的液体。
沈一有些奇怪的看着一脸舒坦的楚蓉,有些心虚。楚蓉却给了他一记粉拳说:“抱我洗澡,等一下赶紧回去,真是的,非要弄的人家满身都是汗水。”
沈一点了点头,两人简单冲了个澡,穿上衣服将房间退了就离开宾馆。楚蓉的性大大咧咧,即便真和沈一发生了那什么,也不会露出小女孩性。回到家里之后,十分愉快的就将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曝光出去。她还照了几张两个人一起甜蜜的照片给何蓝看,于是沈一的胳膊上面难免被何蓝‘爱抚’两下。
而沈一的心,则一直都在想那种火热的感觉。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是因为楚蓉修火系法术,她的身体才会比普通人火热?可是这也不应该啊,修火系法术的修行人有很多。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传出这样的人物。沈一心想着这些,猛然间想到了一本书。一本被沈一放到角落很长时间的书《十二天女之名器传说》,难道楚蓉是个名器?
沈一心头一紧,再一想何蓝的春水玉壶,林晴的如意玉环,韦艺的白玉虎王,莫非这楚蓉还能是个名器?沈一赶紧找到那本书,简单一看就找到了一个词汇:水瀑火炉!
水瀑火炉,是指女身体如火炉一样炎热,而春水却如同瀑布一样泛滥。得这样女者,一年之内下身溃烂,气血亏空而亡。
看到后面这句话,沈一深吸一口气。不由后背一凉,看来这楚蓉还真是个祸害。自己要是跟她圈圈叉叉一年,到时候还真要被她榨干。沈一赶紧往下面看,却看到了一张属于这种女人下身解释的毛笔画,沈一看着这幅毛笔画,再一联想昨晚上自己的感觉,心更加肯定一分。
在往后面看,沈一找到了一句话。
得此女者,需以千年玄冰敷于下身处。一晚即可破除魔障,圆夫妻共度**之梦。
千年玄冰!
沈一脑袋一转,只要找来千年玄冰,像敷药一样敷在楚蓉的身体上。一晚上之后,就不会再有任何问题。沈一心头一紧,不顾楚蓉的叫喊。去找上官如云问千年玄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结果上官如同听后,有些失笑的去冰箱里面拿出一块冰块递给沈一说:“这个就是千年玄冰。”
“啊?”沈一惊讶的无奈,这上官如云秀逗呢吧。
冰箱里冻的冰块能叫千年玄冰?
上官如云笑着解释道:“有些修行古籍上的东西并不准确,古代科学不发达,有些东西人们没有办法解释,就会将一些用修为达到的东西起一些玄之又玄的名词,到了现代之后,进入工业化社会,人们不需要以修为得到这些东西之后,他们就会有了新的名词。像古代没有办法解释白天黑夜,却有了阴阳学说。尽管这里面都有大智慧,但是其实修行与哲学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长见识了。”沈一苦逼无奈的说。
上官如云盈盈一笑。
晚上沈一回到家里,找来冰块敷在楚蓉的下面。楚蓉刚开始有些不解,说太凉了不舒服。沈一将事情的真实情况告诉她之后,她才算是明白过来。也就答应了沈一的要求,敷着冰块睡了一晚上。
…………………
ps:今天有两章!
第四百九十七章 :傲娇王馒头
翌日早晨,等所有人都出门上班或者上课之后。楚蓉偷偷溜进沈一的房间里,没人知道在他们的房间里面发生些什么。
只是那一天楚蓉没有去上班,在家里躺了一天。
神色有些异常。
何蓝晚上回来的时候,楚蓉下床走动的时候。心细的何蓝发现楚蓉的腿有些软,就好像是受到很大的刺激一样。
她当然不知道,沈一差点死在楚蓉的这双**上。
水瀑火炉的威力之强大,让沈一都有些瞠目结舌。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爽翻天。灼热的温度,湿滑的触感。吃晚饭的时候,沈一端起一碗牛肉汤递给楚蓉说:“蓉蓉多喝点,补补。”
一旁感觉到沈一心思的尉迟灵幽幽说了一句:“禽兽。”
沈一瞪了她一眼,她立马就嬉笑开眼。
……
众人正在吃饭的时候,许久不见的死人妖阿嗲飞速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唱片,大叫着说:“晴要火了。”
沈一白了一眼这个死人妖,林晴紧随其后走进来。
她穿了一个红色长裙,将整个人的气质衬托的如梦如花,耳垂上面戴着水晶耳坠,更是增色一分。这形象是王馒头帮她做的,此时看上去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沈一家里,也绝对是鹤立鸡群之辈。张衿吃了口饭,眼巴巴的看着王馒头问:“嗲姐!晴姐怎么要火了?你赶紧说啊。”
王馒头大喘一口气,颇为激动的说:“晴的唱片才上市一周,就进入新人榜第一名,公司要对她进行一系列的包装,并且总公司表示希望她能去一次上海的总公司。”
林晴脸大一红,一双水眸盈盈看着沈一。
沈一眉头一皱问道:“怎么回事?”
王馒头看了一眼沈一,小兰花指一翘,往前走了两步,脚上一双倍有女人味儿的酒红色小皮鞋咔咔直响。这才说道:“哎呀,我没说清楚吗?晴的唱片销量达到了目前市面上的第一名,总公司希望她去一次上海。你放心,只去见个面,熟悉一下公司的企业化。”
王馒头这么一解释,沈一才算明白。
王馒头真在林晴身上发现了商机,于是总公司对林晴这位艺人有了兴趣,想要见见她。通过这些天的观察,沈一发现其实王馒头并不算太厉害。他的那些经历,都是他吹嘘出来的。沈一看了看林晴,问她:“你愿意去不?”
林晴笑意十足的看着沈一说:“我听你的,要去你也要陪着我一起去。”
沈一仅仅是沉思一会儿,就说:“那就去。”
不管怎么说,这对晴来说都是一个机会。沈一不愿意将晴囚在手,他到宁愿晴有一天能成为举世瞩目的大明星,大歌星。
林晴有些犹豫,何蓝有些艳羡,但是还是出言相劝道:“去吧,刚好你们两个也一起出去散散心。晴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忙着做唱片,回来的日都少。”
何蓝这么一鼓励,林晴顿时就点了点头。
王馒头尴尬的笑了笑,哎呀的叫了一声说:“总公司人很好的,你们放宽心。”
他说这话的时候,怎么听怎么都有一股言不由衷的味儿。
……
林晴的这场唱片并非原创,唱片里一共有十首歌。除了两首她自己写的歌曲之外,还有一首网上流传出来的翻唱版本。也就是将姘头这首歌重新填词再唱,其余的七首歌都是经典老歌。有粤语也有,更有英。涵盖之广,让人瞠目结舌。这七首歌都属于翻唱,但是却并不影响唱片的销量。
相反还有一种站在巨人肩膀看的更远的味道,唱片发布一周,就进入畅销榜更实属罕见。
这样以来,怪不得总公司要见她。
沈一既然决定要去,也就不娇作。
第二天早上就和晴一起整理了一下东西,带着些简单的东西,就一起坐上了前往上海的动车。一路之上,阿嗲都在讲述一些有关天籁唱片的传闻。沈一不关心娱乐圈,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兴趣。但是碍于面,他也没有阻止阿嗲说话的**。
倒是林晴靠在沈一的身上,沈一发现她有些小激动。
沈一不由问她:“怎么了?”
林晴咬着嘴唇说:“猛然间有些惧怕娱乐圈。”
沈一有些无奈的说:“怎么惧怕?我们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到上海,你要是惧怕。我现在就在网上买回去的车票。”
林晴尴尬的笑了笑说:“我小时候看着电视里的明星,十分羡慕。所以后来上学的时候,考了传媒大学。出来之后当了一个记者,后来又在电视台里过的风生水起。但是这都算不上明星,更不是娱乐明星。当记者很辛苦的,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社会的负面信息,有些东西想曝光却曝光不出去,那种感觉真的感觉自己很失败。”
“有时候会感觉娱乐圈的人都很烂很贱,但是自己真遇到机会进入这个圈时,还是犹豫了一下后有些欣喜。或许是小时候的明星梦在作祟,但是我真的想证明一下自己。沈一,你说我这么做对吗?”
林晴一番话让沈一怔在原地,沈一考虑事情的确有些太简单,他没想到林晴心还隐瞒着这么多事情。不过仔细一想,其实这一切她对沈一说了也没办法解决。因为这是她个人的心态问题,沈一沉思了一下,看了看一旁的王馒头说:“勇敢走下去就好,你看他,明知道这个社会容纳不下去他这种人,但是他还是勇敢的穿上红色高跟鞋。”
“……死沈一,你拿我和他比。”林晴有些气嘟嘟的‘亲’了一下沈一的胳膊。
沈一叫了一声,王馒头怪声怪气的说:“你们两个说话别带上我行不,我穿高跟鞋跟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哼!”
“……”沈一和林晴同时吞了口唾沫,林晴幽幽的说:“我瞬间感觉嗲姐是我的偶像了。”
沈一也有这种错觉,这死人妖,还蛮傲娇的嘛。
动车到上海下,在火车站,阿嗲找到了一辆公司派来的车。众人上了车之后,哈欠连天的司机载着众人他们前往酒店。阿嗲介绍这是总公司的司机小k,小k却连理都不理阿嗲,这多少让阿嗲一些无奈,她尴尬的笑了笑,没说话。沈一却看出了这王馒头在总公司的地位,绝对不高。
众人是下午到的,在酒店里安顿一下之后就到了晚上。
晚上总公司准备了洗尘宴,在酒店附近的一座餐厅里面。到场的是总公司的一位艺人经理,到了这时候,沈一才算明白。阿嗲就是一位艺人助理,以前跟着某位大牌混,结果他不小心说错了一句话,被大牌开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做起艺人经纪人这个位,林晴是他的第一个艺人。
这位艺人经理很大牌,喝酒的时候十分爱说。像什么章怡与好莱坞的关系,汪峰对头条其实并不感冒之类八卦犹如过江之鲫。说起来没个玩,犹豫有沈一在场,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