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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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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嫉男羌侗龉葜校嵊蠸e情业在几乎是默许和半公开的情况下早已泛滥成灾。有时候,一个女孩子的初夜只能卖到一两千块钱。虽然野蛮到了几乎是对人性的赤裸裸的生吞活剥,但它却再真实不过的存在着。男孩子也是一样,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买卖。因为在充当泄欲工具和满足心理需求上,男人和女人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可这一切被国家的法律条文明令禁止的买卖,却被别出心裁的美化成了“体贴周到的服务、无微不至的关怀”,用以对上面的完全形式化的检查,解释和搪塞“温情服务”的内容,使它“合理化”、“合法化”、“规范化”。这真是“法久成弊、弊久成法”的规律,真是来源于人性自身最无耻、最自私和冷酷无情的灾难!而这一切,也必不可少的、不能例外或者说是幸免的存在于小春和霆将要拜访的这家酒店。 
            一家五星级酒店,为了适应来自于世界各个国家不同文化背景和经济条件的客人之合法要求,设立一家下属于酒店的夜总会。多么正常,多么冠冕堂皇。谁会对这么光明正大的理由下,仿佛必须去做的事情产生怀疑呢?按照经验和想象的一相情愿的推断,将会被这里客观存在的真实,最具讽刺意味的、近乎滑稽和残酷的击得粉碎。这里才真正是最安全的毒品以及肉体交易的理想场所,唯一需要的仅仅是金钱,这唯一最具征服力的王牌。这一切我虽然不愿意承认和接受,但我在每次真实面对的时候,都那么无奈。这甚至包括了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候的感情。一开始,我仅仅是想写一封遗书,仅仅是在我为霆殉情前,最后一次试图和霆心灵沟通,最后一次与霆对话,最后一次向霆表白我内心对他无法磨灭的爱情,以及苦苦的思念和无尽的心痛。后来身边的朋友因为我的文章而感动,再三请求我把它写成一封给大家看的信。他们说我要有责任感,应该在离开之间,给圈子里留下一些什么。所以我改变了文章的体裁。 
            再后来,一些朋友简直不能控制冲动,怂恿我把文章挂在了一个国内很知名、很有思想性和影响力的同性恋网站上。我也照做了。短短八天时间,将近七千多次的点击率,使我震惊了。我开始重新思考我和霆的感情,随后是各种各样的评论。和我想象中一样,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得出相同的认识和结论,对于我和霆的爱情,那些读者毕竟没有亲历过,所以有理解就会有不理解,这再正常不过了。对于对我个人的评价,我其实是无所谓的,毕竟我已经经历了很多,脸皮早就厚了,不怕骂了。可真正让我心疼的是霆。就算是所有的人都同情霆的遭遇,就算是所有人都理解霆的情感,可对于我来说,毕竟霆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这篇记录了我和霆感情经历的文章被那么多人看到,我就感觉到好象是把霆的尸体扒得尽光,暴晒于王府井的街头,让我时时都感觉到有很多刀子刺着我的心脏。毕竟我爱霆,我怎么能容忍霆被人在死后还纷纷议论、搞得不得安宁呢?一想到这些,我就浑身发抖,胸口疼痛。 
            慕霆 (23) 
            其实,我也曾经把文章挂在了一个MB的专门网站上,因为我想让我和霆的事情唤醒一部分人。我当时是豁出一切去了,真的不想再有象霆一样的可爱的年轻的生命这样无谓的被出卖,被牺牲。而且,在那里,几乎所有的MB都经历过和霆的遭遇类似的情况,所以不难想象和理解霆的情感和生活。而那个被大家公认为“阳春白雪”的网站,却更喜欢“才子佳人”式的浪漫、理想的爱情故事,那种对霆的置身事外、不关痛痒的傲慢评价,使我不寒而栗。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疯狂的尽自己的全部力量,保护我的爱人,虽然他已经不在了。我知道,这样势必会伤害那些一直关心和爱护我和霆的读者朋友,但我真的顾不得那么许多了。这是我的近乎顽固的爱和自私,对于这一点给那些关怀我和霆的朋友带来的担忧和思虑,我深感愧疚。但我希望他们能够原谅我、理解我。 
            我知道,做任何一个决定,都是很艰难的,都是有得有失的。这就象发动一场战争。发动战争,会有很多的原因。但总会有无数曾经生动和年轻的生命在战场上灰飞烟灭,消失无踪。这将会使无数的母亲、无数的妻子和儿女陷入永久的悲痛之中。但战争也许会换来民族的自由、统一,换来百姓的长治久安、繁荣兴旺,虽然不管胜败,统治者的利益不一定会受直接的影响,总是安全和舒适的。但战争的结果,总会使一部分人受益的。这是一个受益的范围大小的问题,这也直接影响到是否发动战争的最终决策。可是在我决定删除已经被点击了七千余次的文章连载的时候,唯一能想到得只有我最最心爱的霆。毕竟在我的眼里,霆是唯一的,珍贵的,甚至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也是我唯一能做的选择。生活中无比冷静和强大的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却毫无理智,如此脆弱。 
            爱让我变得疯狂、不可理喻、不计后果。其实我拼命维护的是在我内心里仅存的对爱情的信仰,这信仰已经成为我精神的支柱。在一直很自信自己了解这个世界的心理暗示下,稳稳当当坐惯了“宝座”,已经习惯于随时提防明枪暗箭的生活,贡高我慢的笑面人生的我,在霆那不可抗拒的魅力下癫狂,在霆那不可接受的离开下崩溃!我终于明白,我不会是永远的神话,不会是永远的偶像。我也是一个人,一个各种意义上再真实不过的人。即便我麻木情感,习惯孤独,安忍不动于“高处不胜寒”的崇高,可我却没有能够留住我的爱人,没有能够留住一颗真正爱我、在乎我、心疼我、理解和体贴我的心。我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和努力追求,在冰冷的寒风中,孤寂的搁置于“宝座”上,无可避免的风化和枯萎了。这一切让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的意识到,抛开一切角色,撕开所有伪装的面具,我仅仅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 
            霆和小春终于见到了仿佛定格在繁华富丽的场景中的庞经理,那是一个非常让人信任和尊敬的中年人。他很规矩的梳着光亮的分头,衬衣的领子和袖口好象永远都是雪白硬挺的,甚至是那深黑色的丝光领结,也是只能属于男士晚会装的惯例,好像表明了眼前这个神情肃穆、认真专一得简直象个学究的中年人,那诚实质朴的品质代表了酒店和夜总会对每一位顾客最永恒的承诺。看了老邓的信,这位经理斜着眼睛上下打量霆,看得出,他很满意霆的外形:“在这里做,你没有什么经验的,其实门童也可以做,大堂也可以做。不过在夜总会做的话,小费可能要多一些的。”他手里夹着一只深咖啡色的又细又长的烟卷,竟然很女气的翘着兰花指:“不过,既然是邓哥的人,我没话说。至少在这里我说话还算数。哼,邓哥可真看得起我。”霆和小春都连连说些恭维他的话:“听邓哥说庞经理很了不起,有能力、有才干,人也特别热心……”庞经理得意的笑了,象个女人一样,眉飞色舞的:“行了行了,净说些好听的没用!还是要好好干,自己努力才行。”然后他打电话,叫冯科长来领霆去换工装。小春为了赶回去酒吧坐台,只好先和霆分别了。 
            根据酒店的规定,霆离开了小春和自己合租的房子,搬到酒店安排的宿舍里住宿,为了方便统一培训和管理。虽然一个月只有五百余元的工资,但霆凭着自己以前被逼迫出来的察言观色、揣度心思的本事,和自己超凡脱俗的英俊,真的赢得了顾客和庞经理的欢心,这样计算的话,连小费带奖金,霆一个月竟然也有将近两千块钱的收入。虽然不能和小春他们一个月几十万的收入相比,但作为一个服务生,或者和普通的老百姓相比,已经很丰厚了。所以霆也很是知足。 
            在霆做了还不到十天的一个晚上,霆碰到了一个熟人。曾经在以前那个地下酒吧见过霆的世家子弟“孟宪明”。“孟宪明”的父亲是一个经营装修材料和家具起家,后来转做证券和地产的富商。“孟宪明”其实只有十九岁,却早就不再读书了。因为是独子,且有祖母的宠爱,他的父亲基本上对他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了。那一天,孟宪明带着自己的几个狐朋狗友到这家夜总会来玩儿,却凑巧碰到了霆。 
            霆给六号包间送饮料和果碟,刚一打开门,就看见六个男孩子懒懒散散的散坐在沙发和地毯上,坐在沙发正中间的正是孟宪明。他留着很短的寸头,前额部分的头发稍微长一些,全部打着超硬的者喱水,好像被水湿过一样,一缕缕朝着不同的方向站着,又黑又亮。虽然在房间里,可他还是戴着一副绿色的风镜,左耳朵上戴着一只白金镶钻的耳环,那是一款韩版的男士专款的非常前卫的耳环。正面看上去方方正正的,侧面看上去却很象一座极小的拱桥,在不窄不宽的“拱桥桥面”上分成两排镶嵌着六颗非常清澈璀璨的钻石,非常新颖和漂亮。孟宪明有将近一米八高的个子,但是头和脸的比例好像比一般人要偏小,五官也都偏小,但是皮肤特别白,比普通的人白很多。他的脸上有许多很小很小的痣,而且四肢的比例也许因为身材很瘦的缘故,所以也显得比一般人长。他平时最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因为那样就是他的白皮肤更加惹眼和出众。那天他穿的又是黑色的一身套装。那套装很束身,料子是那种质地细密、带有反光、看上去甚至有些象皮革质感的料子,而且搭配了一些有金属质感的装饰物,非常好的显示了他的体型和非常“蛊惑仔”的气质。就连袜子和系带式的加长方头皮鞋也都是黑色的。 
            很有趣的是,他靠在沙发的靠背上,两臂向两边伸展着,将另外两个少年左拥右抱的揽在怀里,听着那两个少年争论最新款的GAY装哪件更好看等等无聊的话题,一副得意极了的神态。那两个在孟宪明怀里的少年,按照GAY圈里的说法,都有些“C”(女气),那副小鸟伊人的模样,会让稍有“同志”常识的人都认为他们是“0”号(肛茭中的被动者)。他们各自都不高,大约就是一米七几的样子,一个脸型非常瘦,眼角向两边吊吊着,鼻子又高又挺,神态很“妖”。但是他的头发却理得很短,这和他的举止神态非常不协调。另外一个则是有些“娃娃脸”的圆脸盘,眼睛特别大,长得就很象个小女孩,而且头发也留得很长,表情却是那种非常认真的装扮成的纯洁无瑕的样子。他们都穿红着绿的,打扮得很艳丽,于中间的孟宪明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还有一个穿着果绿色大翻领衬衣的男孩子,正蹲在电视柜前选择歌曲的曲目,另外两个则平伸着两条腿坐在茶几两边的地毯上,争论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决定由谁来唱第一首歌。一个穿了浅灰色圆口修闲装,另外一个穿着红白蓝三色搭配成的翻领休闲装。 
            霆刚刚一进包间,孟宪明的眼睛就是一亮,用右手指着霆就喊:“诚诚!就是你!好哇,你失踪了这么久,跑到这儿来了。‘神经病’到处找你呢!还认识我是谁吗?过来坐。”霆有些被弄愣了,然后猛然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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