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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淑芬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序
二零零一号的传奇BY凌淑芬
去年秋末冬初某一日,凌某人在家死赖着,醉生梦死。此刻,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喂?”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接起电话。
“请问凌淑芬在吗?”听起来是个很甜美的声音。
“我是。”我仍然没有任何防备。
“你好,我是禾马的编辑,我姓郑。”听起来仍然那么甜美。
在此,给郑小姐,请你原谅我,你每次在电话中都说“我姓郑”,我一直以为你的名字就叫“吴信正”,还在心里喝采:好,这位小姐的名字真有英气!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姓“郑”。然后你那很少被提起的芳名……就埋没在茫茫心海里了。
赶快加一句——但我相信,那必然是个很美的名字。
原则上,太懒的作者一听到出版社来电,都会像我一样,哑口无言十分钟的。
“是这样的,明年禾马珍爱系列要迈入两千号了,我们打算规画一系列套书……”郑小姐很甜美的开始解说。
“噢,噢,噢……”我浑浑噩噩的点着头,只听进去一半,另一半正在寻思我最近有没有做什么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中间对不起人的事。
如果有,报应显然到了,就在电话那一端;而我,要如何绝地求生?
“套书的相关系列有……”郑小姐还在说。
我听到一半,发现她说的内容跟我过去一年来的怠情无关。
她不是来讨伐我的!哈利路亚!我心里先安了一大半,终于有精神听讲。
“然后内容规画以什么什么、如此这般、叽哩咕噜……为主。”郑小姐停下来喘口气,顺便问:“你觉得呢?”
“好啊!好啊!非常好。”我满口应道。
“那,那我过一阵子把相关资料寄给你,请你决定一个主题好吗?”她还是那么甜美。
叮钤——一阵警铃在我脑中大作。
“什……什……什么主题?”我结结巴巴的问。
“这些主题请你选一个写啊!”郑小姐甜美的声音,听进我耳里忽然……有点邪恶了。
“呃……呃……是……是这样吗?”我继续口吃。
“是,就是这样。没关系,时间还很长,你慢慢想吧!”郑小姐开始甜美的与我话家常,而我的脑中正在充血。
写一个主题。挂电话之后,我开始想。
吃饭的时候我在想。
洗澡的时候我在想。
逛街的时候我在想。
我想,我想想想想想!
我想不出来!
一周后,我形销骨立,油尽灯枯;我头发枯黄,全身无力;我,已经到了人生的终点。
终于,电话的那头又传来甜美的声音。
我用只剩半口气的声音说:“我……呜呜……我想不出来……呜呜(已陷入崩溃状态)……我想了很多,还想到好多故事……呜呜(大声哭号,撕扯头发)……可是就是没有一个跟那些主题有关……呜呜……请你放过我吧!呜呜呜……”
“呃……小姐,我这里是小姐英语,请问府上有小孩子想学英文吗?”
哇咧@#%&※+………我没好气的挂上电话。
接着,电话又响起。声音仍然很甜美,这次我比较谨慎,确定不是来推销或拉保险的,才又开始哭起来。
“我……呜呜……我想不出来……呜呜(已陷入崩溃状态)……我想了很多,还想到好多故事……呜呜(大声哭号,撕扯头发)……可是就是没有一个跟那些主题有关……呜呜……请你放过我吧!呜呜呜……”
这一段很耳熟吧?是的,它和前一段一模一样。重想台词是很耗脑力的事,我当然直接拿来用。在这里感谢WORD剪贴和复制的功能。
“原来如此。”郑小姐听完我的话,甜美的点点头。(虽然我看不到她,但我相信那个点头一定是甜美的。)“那你现在在写哪个故事?”
“我在‘想’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
(其实就是小路的故事,待书出来之后,郑小姐才尖叫说,你为什么不讲跟聊斋有关?我们另外有一部套书就是“聊斋”。——哇咧,我怎么知道?你又不是跟我讲那套。)“那可能是我电话打得太早了,我过几天再打来问问看。”郑小姐终于说。
“不,不!求你不要挂电话,不——”我凄厉长号。
但,那甜美的声音,已经消失在那一端了……
咻,一阵冬风吹过,落叶在我四周凄冷的扬起。
在此,谨向各门各派各家各寨各位各个写过套书的作者们致敬。写套书,真的不是人干的,要有天才的头脑才想得出来。
我一向随性惯了,所写的东西一定得是自发性的想到,并且想得周全,才有办法下笔。根据特定主题而写,实在是非常辛苦的事。或许哪一天我有那个能力挑战,但现在的凌某人,功力显然还不够。
于是,我受尽折磨,气息奄奄,已接近弥留状态。
三天后,我再度接到郑小姐甜美的来电。郑小姐挥着皮鞭滴着腊烛油,踩着高跟鞋咬着玫瑰花,痛加折磨过我后,确定我是真的写不出来,决定放过我了——在套书这方面。
(结果就在我确定自己绝对想不出来,婉辞了套书的参与之后,不久我的脑中冒出一个金融界的故事——《媒人的公式英雄》。哈哈,一切是天意!)“那你现在在写什么书?”郑小姐甜美的问。
我当时还是在构思王劬和小路的故事,尚未动笔,但我没敢让她知道,只干笑说:“还是那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刚开始写,刚开始写,呵呵呵。”
“我也呵呵呵,那什么时候会写完?”郑小姐除了甜美之外,还很轻快。
这时候我要再跟读者诸君解说一下:身为一个作者,当出版社很轻快的时候,就是你要开始感到沉重的时候。
我很配合的开始沉重起来。“呃……年底?”
“呵呵。”郑小姐的笑容很甜美。“你知道的,除了两千号之外,它还能够加一。”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两千号能加一,事实上,我相信凭禾马的本事,再加个九千三百八十八以上都没问题。
“我想……两千号套书你是赶不上了。”她惋惜的说。“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有两千零一号。”
“……呃,这件事……和我有关吗?”
“你说呢?”郑小姐的声音永远那么甜美。
于是,我说,读友诸君,这就是您手上这本——禾马珍爱第二零零一号——的传奇故事。
第一章
我是沙漠的男儿,不畏热沙之考验。
我是阿拉的子民,不畏恶魔之考验。
我的心灵归依啊,就在前方——心爱的人儿,我却怕极了,你那若即若离的qi書網…奇书容颜——爽朗的歌声,放喉引吭。
莽莽天地之间只有一只慵懒的骆驼,旁边跟着一只沙漠绵羊。骆驼当然不会唱歌,更别说一只没啥好气的绵羊,它即使会唱歌,肯定也不是在此刻的心情。
唱歌的人,是驼背上的男子。
咻——一阵狂风夹杂着黄沙,呼啸而来,刮动男子宽大的衣袍。
男子身上穿着阿拉伯袍,头上箍着罩巾,全身包裹得密不透风,以阻挡咬人的烈阳。风儿撩动土黄色的长袍,不知它原本就是这种颜色,或者已沾满了尘埃。
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典型的沙漠浪人,一个绿洲流浪过一个绿洲,回归到沙漠子民最古老的游浪生涯。
他的头脸包得只露出一双精光灿烂的黑眸。照理说,这样居无定所的浪人,处境是值得人同情的,然而,任何人迎上那双眼眸,非但不会觉得他可怜,反而会不由自主的回他一个笑脸,因为他的眼睛彷佛时时刻刻都盈满了笑意,随时引动人家跟他一起笑开怀;欢愉美好的歌喉,更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除了跟在旁边的那只羊之外。
“飞飞,你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好歹你也是我的羊,从小把屎把奶把尿,好不容易将你拉拔到这么大,你居然一找到年轻漂亮的新主人,就不要我了。要带你回家,还摆这种脸色给我看!”男子叹息。
“哼!”飞飞羊重重喷了一口气。跟着新主人青萝,又有得吃,又有得睡,又有美人儿会把它抱在怀里疼;既不必吃野草,也不必走在沙漠里任狂风吹打。两个主人如此大的对比,你说它会选谁?不只它吧!全世界有骨气的羊都会选青萝!
“纱缦一定很伤心,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连回家给她看一下都不愿意。”麦达一掬伤感之泪。
“哼哼!”这下子喷两声。有新欢、忘旧爱是他麦达先生的专利,谁敢跟他这个浪子抢封号?
最好笑的是,他生平最怕束缚,偏偏喜欢当老大,硬要同父异母的齐磊叫他一声“哥哥”,好了,人家也认了,果然叫他一声“大哥大”,可是当大哥是要付出代价的。当哥哥的那一个算长子,那长子要拿来做什么用呢?长子是拿来“领导麦地尼克拉那一族,管理麦氏所有产业”用的。
唉!麦达感慨地叹了口气,摇摇头。他只想逼齐磊那个死小子承认他比较大而已!谁知道会替自己惹来这么可怕的后遗症。
开什么玩笑!“族长”这顶大帽子一扣下来,他的下半辈子全完了,不出三年就和齐磊一样要死不活。
认真来说,这个弟弟也真是太不像话了!从前麦氏的产业都是齐磊在管理,做得好好的,只因娶了老婆,想多腾一点时间“含饴弄妻”,就奸恶地想拐他纯真善良又毫无心机的哥哥出来受死。
麦达虽然是乐天派,脑子却不傻。不然,他也不会是电脑鬼才,一手包办所有麦氏产业的安全系统。
溜!快溜!再不溜,等他反应过来之时,他已经有三个老婆,两个情妇,七个儿女,四个私生子,十八个孙子,一楝白房屋,屋外有白篱笆,几只小狗滚在他摇椅旁啃骨头,光想想都觉得背上彷佛有上万只的跳蚤在鼓噪。
麦达下意识抖了抖身子。仔细想想,他也好久没有回自己的秘密基地了。
十七岁那年,父亲将沙漠边缘的一块地送给他,做为生日礼物,以引诱在国外流浪的儿子回家。他几乎是立刻爱上了它,而且打定主意,要用这片覆盖着薄草的土地,来繁殖阿拉伯人引以为傲的马种。
由于阿国的沙漠气候,既干燥又难熬,因此培育出来的阿拉伯马天生具有耐旱、健康善跑的特质,是世界最名贵的马种之一。世人提起中东地方,总是先联想到令他们发迹的石油。其实,真正令阿拉伯人感到骄傲的,是他们的畜牧业和纯种马。
“麦达的老巢”是漾满生气的。成群的骆驼、绵羊、马匹,十七个小家庭,二十六位照顾牲日的员工——当然,还有他的宝贝纱缦,构筑成这座欣欣不息的牧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绝对比白篱笆和小孙子有趣多了。
只要这只笨羊别再摆脸色给他看!
“喂,好歹我也算带你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兄弟姊妹,你的表情就不能香一点吗?”麦达替自己邀功。“我是你们一家的大恩人!自从我收养你之后,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姊妹、姑姑婶婶全部鸡犬升天,我一只都不敢宰来吃耶!”
“哼……哼……”飞飞不屑地瞥开脸。我只是一只羊,请你不要再跟我说话了。
“唉。”麦达仰天叹息。
我是齐磊的哥哥,却受命运之捉弄。
我是飞飞的主人,却被宠物来考验。
我的避难之所啊,就在前方——心爱的人儿,我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