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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郎自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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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趁此享受到啦!」

他们这种平凡人家,哪有机会过夫人瘾?女儿这麽一提,元大娘当下心动了下,虚荣了起来……听起来很不错哪!

「那,就让他跟著去见世面吧。」勉为其难的口气。

元初虹点头微笑,低头收起帐本与文房四宝。由於有实际上的需要,四年前元大娘便让女儿去上学堂识字好来帮她算帐、写人名册。所以即使「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口号漫天叫,她还是少数识字的女中异类。

元大娘将七、八个小罐子藏到墙缝的隐密处後,将桌上的一锭碎银交给女儿。

「喏,收著。」

「做啥?」银两一向是母亲在保管的,她偶尔身上会放个七、八文钱买饼吃,倒不曾拿过银子呢。

元大娘伸手抚了下女儿晒黑的脸孔。

「都十二岁了,也该学著打扮梳妆。拿去买花粉胭脂,以後我每个月都会给你半两银子,看你是要存起来去裁新衣,还是买花钿都好。所幸现在日子好过,我也能供得起你女孩子该有的开销。」

不太理解何谓女孩子的开销,收下了钱,元初虹耸耸肩,决定明天去书肆买几本书回来,也好上京城时可以看。私孰的夫子说弟弟到现在还写不全一个字,她不盯著可不行。非要趁这次的京城之行,逼再虹学会写他的名字不可!那小鬼就是欠人凶,得严格要求他乖乖学习。

第二章——(游学)

对年回来说,读书识字是有钱人才享受得起的奢侈。有时出门卖菜,行经学堂门口时,见到一颗颗摇晃的小脑袋与琅琅的读书声,心中总涌起无限艳羡。但也明白读书对他而言是连做梦也不敢想的事。

在他十二年的生命中,每天想的是如何填饱自己以及家人的肚子,光这样已是千难万难,哪敢妄求其它?

此刻,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黄沙路上,马车中,手拿一把教尺的元初虹正在怒吼她那个好玩好动的小弟——「元再虹,你猪啊?不对!猪都比你聪明,教了你那麽多天,你居然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胖敦敦的元再虹在有限的空间里又叫又跳的爬来爬去,最後缩在年回身後扮鬼脸。

「出来!」元初虹叫。

「才不要,你会打我!!」元再虹当然死不肯出去。

「可恶,别以为我治不了你!」双袖挽高,元初虹叫道:「年回,你让开,别挡我的路!」

「我……我……」怎麽让啊?他已经缩在最角落了,而且他正在修补这边破掉的口子,如果离开了要怎麽做事?

觑了一个空档,元再虹钻过年回腋下,像颗球似的滚到前方,找老娘当救兵去了。

元初虹气忿地叫:

「给我回来,气死人了!」她跟著爬过去。

「好啦好啦!你叫了一早上,没把再虹叫听话,反倒我这耳朵都快聋了。你就歇歇吧。」元大娘受不了的说著,两个孩子吵得她犯头疼,只求得到片刻安静。

「可恶!」恨恨的拉下布帘,不想看到小弟那张顽皮的脸,兀自靠在窗口边生闷气。

年回修补好了马车角落的破洞,接著拿过针线篮,开始缝起鞋子。别说这是元大娘要他做来抵车资的了,一想到自己卖不出去,成日消耗著人家的时间与食物,心下也是过意不去,做些针修来相抵,至少能少亏欠一些。只是,心神总是怎麽也集中不了,不时偷觎著被丢在地板上的书帖与本子,流露著自个儿也无所觉的渴望。

元初虹将小几上的黄沙拨回平整的模样,决定不要理那个笨弟弟了,自己看书学字去。伸手拿书时,不经意看到年回正对著她的书发呆,开口问道:「你想学识字吗?」

年回一怔,低下头,像是很勤劳於工作的样子。喃道:「我……我不会……」被针扎了好几下,不敢吭声,只能细细的抽气。

「学了就会啦。」元初虹在黄沙上写出两个字。「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是很重要的。

你过来看,这就是你的名字。」

终究抑制不了求知的渴盼,他放下针线,身子挪到桌几边,看著黄沙上那陌生的字!

他不认得它们,它们却是他的名字,好稀奇哪……「这叫‘年’,这是‘回 ’。笔划是这样的,由左向右,由上而下。来,跟著我写。」

毫无自信的手指颤抖著在沙子上划出歪斜的字迹,跟鬼画符有同工异曲之妙,让他窘得差点埋回针线篮中躲羞,没脸见人。

元初虹努力聚起所剩无多的耐心,平板道:「再来,多写几次就会了。你的名字才两个字,很容易的。」

「我……不行……」

教尺火爆一拍,重重打在窗框上,教年回悚然一缩。

「给我写!」她的脸色很狰狞,一股子火全冒上来。

「……是!」嗫嚅畏怯地应著,伸出食指——年、回,年、回……年年年、回回回……十遍、二十遍、一百遍、两百遍……教鞭淫威之下,朽木亦能雕。

·································任何一

种学习,对初学者而言都是苦不堪言的,年回亦然。所以他能体会元再虹为何宁愿被姊姊追著打,也不肯安份坐下来习字。而他又比元再虹不幸一些,因为他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毕竟现下的他只是元家的白食客而已,没有任何骄恃的权利。

前去京城的路程约有十七天,一路上他宿在马车上,当元家母子三人到驿站投宿时,看顾马车就是他的工作了。他要刷洗马匹、打扫马车内外,割来一大捆芒草把马儿喂饱,须做的事情并不多,剩下来的时间,他都会乖乖的端坐在马车内,对著一桌黄沙习字。

纵使艰苦,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除了不敢对元初虹那张强硬的面孔说不之外,他心下是希望自己有更多求生技能的。如果识得了字,日後在主人家中工作,一旦表现好,将会有擢升的机会,不识字的人便要吃亏了——原本他是想不到那麽多的,但元初虹有时会这麽告诉他,让他知道识字的重要,希望他能因此而打从心底认真学习,而不是像她弟弟只做表面工夫给她看。

但她显然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苛!

第一天教他写名字,第二天就要写出端正字迹给她查收;每天教两句「三字经」,就要他背熟且书写出来。一句、两句还可以应付,可是四、五天下来,可真是吃不消了。

於是他每天花在习字默书的时间愈来愈多,几乎耗去他所有睡眠时间。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狗不叫、猫就跳——哎哟!」有人被狠敲出爆栗子。

「什麽猫就跳?看我不把你打得哀娘喊爹,可恶!别跑!」小姑娘裙摆一提,像驾著风火轮似的满场追打那颗胖胖的小球。

每日必会出现的姊弟相残戏段子,元大娘早就喊得没力,随他们去你死我活了。才刚用完午膳,她只想进车内眯一下,交代道:「小子,那边有条溪,你洗完瓢盆後,顺便把这些日子换下的脏衣服也洗一洗,我看这日头正焰,晒个一个时辰也就乾了。」

「是的,大娘。」他应著。在元初虹的耳提面命下,他已懂得对别人的话来回应。

以前他只消听话去做事就好,但她说这样不行,别人会当他不情愿做事才不应声。

外边的生活不比山村,会说恰当的话比会做事重要,因此羞涩如他,也得要逼迫自己开口,多学一些流利的应对。十几天下来,元大娘与元初虹正是他最好的学习对象,他觉得她们好厉害哪……肚子已经饱了,但看到大盆子中剩有一些肉汤,还是全倒入口中吃个乾乾净净,然後才幸福的拍著肚子打出一声饱喝。碍…真好!!跟著元大娘这二十天,是他这辈子真正吃饱过的好时光。

以著一种幸福的晕陶陶心情,他将要清洗的器皿与衣物分放两只篮子,轻快的往小溪走去。

才蹲下身想先洗脸,就听腋下传来「啪」」声,原来是衣服绷破了。他好奇的拉拉衣袖、襟口,发现自己长壮长高了一些……一定是这些日子以来都吃得很饱,所以长肉了。那真好,如果他能快快变壮变高,就能卖到更好的价钱,那家人就能买更多食物吃了。

一边洗著碗盆,一边默著书: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很好,背全了元初虹教到的地方,再多背几次吧!溉酥酰员尽?

「哎哟我的娘!别念了吧。」元再虹从树丛里爬出来,虽然狼狈,但看得出他是逃过其姊的毒手了。一路爬到年回身边,再不许他念这些教人头疼的东西。「年回,那些东西多讨厌,你也别念啦!」

「我……我……」他觉得学这些没什麽不好哇,虽然学得很辛苦,常常脑袋打了一百个结,但习惯了之後,会涌上一股自得与骄傲,觉得自己很棒。

元再虹一手探入怀中,双眼小心翼翼的左看右看,才掏出他的心肝宝贝献宝:「喏,这才是好东西。」

「这是啥?」他好奇的看著元再虹手上的画册。他没看过这种东西,书册上只有图画,没有太多文字。

「这是小人图(古代的漫画)。」迫不及待的翻开,介绍道:「你看,都是好看的故事,我这本叫‘县太爷判金’。第一张图是说张三捡到一包银子,很老实的站在原地等失主来认领,然後李四来了,坏心的他为了不想打赏好人,就说他袋子里放了二十两,现在只剩十五两,一定是张三拿走的。张三当然说没有,两人就吵到县太爷那儿了……」

这种小人图简单易懂,就算是目不识丁的人也可由图画上索骥出故事的大概。确实比枯燥的书本有趣太多了,教从没听过民间故事的年回大开眼界。两个小男孩就这麽贴著额一同沉迷在小人图之中,都忘了还有工作待做。

·······························一场突来的

午後大雨让黄沙路泥泞得寸步难移,元大娘一觉醒来便知道今天是赶不成路了,只好往附近的农家借宿。

感谢这场大雨,让年回不必面对元大娘的责骂。花了太多时间看小人图,使他忘了工作,要不是这场大雨,他还不知道该怎麽向大娘交代哩。

借宿在农家,元大娘撑著伞逛附近的市集去了,元初虹则持著小弟的耳朵到房中习字;年回洗完了衣服,便到厨房劈柴火。很高兴现在有一大堆工作得做,让他不必去面对元初虹那张冰冷的脸。中午时抓到他们两个在看小人图时,她简直气坏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到很害怕,幸好幸好,不必马上面对她的怒气。

「这位小哥儿,喝杯茶水吧!」农家老妇走进来,手上端著一杯水。

年迥微讶的接过,乖乖喝了口。不知道老妇为何对他好,不期然想到元初虹的耳提面命,他道:「多谢。」

老妇看来很紧张,枯乾的双手直往衣摆上搓揉。

「呃……听说你们要……要往京城去是吧?」

「嗯。」

「我……刚看你们在念书,好像都是……识字的人。」

年回搔了搔乱发。

「只会几个字而已,不算啦。」心底有微微的虚荣。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儿子,在京城里东大街的赵昆赵大爷家当扛工,这三年来只托人带钱回来,一直没回家探探我们。再过两个月他的小妹就要嫁人了,我想托小哥给写个信,不然带个口信也成。家里有喜事,总希望一家子都聚在一块儿。」

原来是要他捎个口信给人哪?好像不该找他吧?

「你何不跟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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