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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李闲大笑道,“很酷嘛,有什么糟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组织,张孝在里面是什么角色,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厉天脸容变得无比冷酷,眼里射出令无数人心惊胆裂的寒芒,道:“江湖从此多事了。”
李闲呆了一呆,忽然笑道:“江湖静了这么多年,是他妈乱的时候了,不然当真无味得很。我倒想看看那些人的手段,他奶奶的想收我?”
厉天眼里的寒芒淡下去,笑道:“你小子比我还好勇斗狠。”
李闲抢过酒喝了一大口,大笑道:“我不是好勇斗狠。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浪荡。试想在纷乱的江湖中,走南闯北,过关斩将,破掉那些鸟人的阴谋,笑傲江湖。想想都令人亢奋。”
厉天看着李闲的脸,多年来的浪荡让他的肤色变得有点黑,下巴一排胡渣青湛湛的,嘴角不经意地上翘,总是带着懒洋洋的笑意。一双眼睛灵动活泼,滴熘熘的很是惹人喜爱。当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说不出的洒脱不羁。“张孝的资料里说得很准,”厉天暗想,“这小子就是那种谁也关不住的人。”
厉天顺手拿起身边的宝剑,抽出半截,看了许久,道:“自从你送我这柄剑。我只杀过三次人。”
李闲点点头,苦笑道:“好像都是为我杀的,我都成了教唆杀人犯了。”
厉天道:“你要浪迹江湖,我没法陪你。”他顿了顿,道:“不过,有需要‘寒月’再饮血的时候,别忘了通知一声。”
李闲盯着寒月剑,没有言语。厉天也许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但他也是最够朋友的人。
两人默默喝着酒,思绪回到从前。
第三章 厉天与李闲(下)
厉天很高兴,因为他接到了多年来第一笔生意,要杀的人是大同府的知府。之所以请他,是因为知府身边保护的高手太多了。这真是久旱逢甘露,这笔生意再不接,自己就要去喝西北风了。从前倒是生意兴隆,这些年大家都怕了,自己在传言中已成了一条疯狗,搞不好反咬雇主一口,所以无论那些人多想杀人,等闲也不敢来请自己。
厉天是个杀手,不是刺客,他的手法就是从正门破门而入,把能感应得到的生命统统杀光,目的是斩草除根。对于那些偷偷摸摸进行刺杀的人,他是很鄙视的。
心里想着,身上自然就流露出一股杀气。走在大同府外的官道上,人人都敬而远。其实行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躲开这个英俊男子,只是很本能地觉得一股寒意袭来,好像一种莫名的危险就在那里。
就在此时,迎面驶来一辆马车。厉天抬眼望去,不禁傻了。不仅厉天傻了,其他行人也莫不目瞪口呆。
马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令人吃惊的在于,驾车的居然是那个女的,而且这女子美得惊人。最可怕的是那男的翘着二郎腿坐在车辕上,正很悠闲地喝着酒,对一旁香汗淋漓的女子不闻不问。
行人的惊讶慢慢变成鄙夷,厉天没有变。他的惊讶和别人有所不同。那女人长什么样,是谁在驾车,他都不在乎,在乎的是,那男人抱着的酒坛里,装的居然是上好的丹凤酒,而且据厉天判断,这酒至少有八十年了。
突然那男子抬起头来,眼中爆起精芒,向厉天望来。同时女子停下车,满脸戒备的神色。
厉天浑然不觉,依然盯着那坛子酒,心里在盘算是否要强抢,又觉得坠了名头。
那男子忽然笑了,叹道:“想酒居然想得要杀人,这位兄台和小弟倒真是志同道合。”说完手一甩,将酒坛往厉天抛去。
厉天一怔,知道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杀气来源,却没有解释。因为他发现酒坛飘来的样子相当诡异,居然是平平飘来的,而且速度很慢,就像下面有只手在托着它慢慢走一样,最令人吃惊的,是酒坛飘来的速度十分平均,从头到尾没有加速或减慢过。
“高手,”厉天暗忖,“他是谁?如果是这次目标的手下,事情有些棘手。”正胡思乱想,手却不由自主地接过酒坛。
“好酒!”“是好酒。”那男子眼里闪过一丝讶色,旋即笑道,“车上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兄台可愿上车共品?”
厉天也不说话,心想就算是陷阱,我何惧哉!身形微晃,已到了车上。那男子的讶色更浓了,连那女子也好奇地多看了他两眼:这身法太快了,直如鬼魅。
男子微笑道:“好身法。”接着伸了个懒腰,叹道:“好久没见过这么快的身法了。”
厉天不语,心里起伏不定。本来是不该这样展露实力的,但又想让对方知难而退。为什么是只想吓退对方,自己也不明白,好像这人有种让人很愿意亲近的感觉,自己并不想在这情况不明是时候把他杀了。
男子掀开车帘,道:“请。”
厉天感应不到车内有生命的迹象,也就跟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厉天两眼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了下来。
马车是用来载人的,可这里是用来装酒的。大约五十来坛酒,将车内的空间几乎占满了。有即墨、丹凤、竹叶青、五粮液,还有两坛上好的葡萄酒,放在脸盆上,盆里都是碎冰。
“一百五十多年的即墨老酒,八十年以上的丹凤和五粮液,五十年的竹叶青,和差一年就要衰退的葡萄酒。”厉天叹道。这是他自从说了“好酒”两个字后说的第一句话。
那男子立时两眼放光,大喜道:“哈哈,遇到知音了!好,我们先喝这一百五十二年的即墨。”乐呵呵地抱过两坛酒,递给厉天一坛,道:“请!”
厉天也应了声:“请。”两人拍开泥封,抱起坛子仰脖大喝起来。他并不怕酒里有毒,精湛的先天真气,足使任何毒素无法攻入肺腑。
那女子走了进来,怨道:“天色快黑了,再不快点赶到前面那座小镇,今晚就要睡林子里了。你还停车喝酒!”
男子和厉天同时把嘴离开坛子,互视半晌,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厉天大笑道:“过瘾!”
话一出口,厉天就愣了。自己居然笑了,而且是大笑!多少年了,多少年来,从来只见过别人哭,和因恐惧而扭曲的脸,笑是什么滋味,自己已多久没有试过了。在江湖传言里,厉天的脸根本就是铁铸的,从来不会有任何表情。
那男子也呆住了,半晌才道:“在下李闲,阁下难道不是厉天厉兄吗?”
“李闲?”厉天一惊,李闲是这几年才出道的,但已声名鹊起。前不久才听说他打败了慕容缺,赢了慕容家的宝贝去送给一个姿色平庸的妓女。这件事轰传江湖,李闲已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得知他是李闲,厉天心里反而轻松了,至少李闲决不会去投靠什么知府。“在下正是厉天。”厉天暗叹,冷酷的脸,成了形的杀气,接酒时的手法充满剑法的味道,身法更是作为一个杀手必须的条件——跑不过人怎么杀人?对于李闲这种四处闯荡的人来说,猜出自己是谁绝不希奇,更何况自己嗜酒早已不是秘密。他也知道李闲为什么多此一问,因为他自己都不能相信他刚才笑了。
李闲呆了一阵,忽然大笑起来:“我居然看见厉天笑了!”
那女子吃惊地望着厉天。厉天在很多江湖人眼里,几乎就是魔鬼的代名词,甚至就以“魔鬼”二字来当厉天的绰号。当然厉天自己并不知道有这么难听的一个绰号,否则非把那些人的喉咙刺个对穿不可。
厉天被那女子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转移目标道:“你笑什么?”
“哦,”李闲回过气来,说,“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朋友?”厉天似乎要在肚子里搜索一遍,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我没有朋友。”厉天放下酒坛,冷冷地说,“我喝了你的好酒,算欠你一份情。今后有机会,可以免费帮你杀一次人。”
李闲眨了眨眼,道:“杀人我也会。而且杀起来不会比你慢很多。”
厉天不说话了,他承认这一点。李闲接着道:“但是你却不会交朋友,难道不想弥补这个缺憾吗?当你一个人喝酒的时候,我想从来笑不出口吧。”
“笑有什么好。”厉天冷冷地道,其实他是很怀念刚才那一声大笑的。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说要和他交朋友的人,几乎完全不知所措。
“笑是不怎么好。”李闲油然道,“整天都是笑,太无趣了,正如整天板着脸一样。”
“你讽刺我?”厉天根本不知怎么回答,只好装生气,希望对方能停下这个话题。
“人活在世上,就那么短短几十年,应该多尝试一些东西。北京的烤鸭、松江的鲈鱼、南京醉月楼老梁做的鲍鱼、杭州张大师傅做的虾仁混沌,还有传说中的龙涎香,没试过多么可惜。”李闲叹道,“听说大同府的姑娘也是天下一绝,途经贵地却没法子试上一试,真是愧对自己。”
那女子脸色铁青,道:“那赶明儿我定要去试试大同府的汉子,看姑娘好的地方男人如何。”
李闲赔笑道:“堂堂慕容家的大小姐,怎能去试那些粗鄙的汉子。而且我李闲还有很多花样你没试过,包你夜夜新鲜。”
那女子大窘,扬手就是一巴掌。李闲伸手轻轻一拨,巴掌到了脸上变成了轻柔的抚摸。
厉天又笑了。原来这个女人还是慕容缺的女儿,李闲这小子还真行。
“看来,我也可以试试交一个朋友,”厉天说,“我也想试一试,有了朋友之后,是否真的会新鲜一点。”
李闲大喜道:“太好了,厉兄,我们再干一坛!”
厉天冷冷道:“我只说交朋友,又没说是你。”
李闲的笑容僵在脸上,慕容雪哈哈大笑,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官道上。
厉天这天没去大同府,李闲在林子里打了一条野狗,亲自生火烧烤,三人整整喝了两天两夜的酒,直到车厢空空如也,厉天才告辞两人,赶赴大同。
有趣的是,这两天里,李闲和厉天除了喝酒,一句话都没说过,倒是慕容雪洒脱得紧,说说笑笑的,都是她的声音。后来厉天明白了,李闲在赌气。
等厉天赶到大同,知府正巧刚刚出巡去了,害得厉天白白在大同住了十几天,才等到目标回来。不由心里大骂李闲,只要这狗官再迟回来几天,自己就要先饿死在府衙外了。
当然,原本厉天身上带着的钱虽然不多,但也是够花的了。只不过等了三天之后,厉天去试了一次大同府的姑娘而已。
第四章 司徒贝贝
李闲和厉天喝酒的时候有个很特殊的惯例,两人一旦开始好好喝酒,就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干坛子。到后来他们才悟出,这习惯正是源于第一次共饮的时候。
但是这回他们静不下来了。坛子才空了两个,门外就传来一阵很清脆悦耳的女声:“李闲!你给我滚出来!”
两人并不想打破沉默的感觉,都闭口不答。
“砰!”柴门四分五裂,一名身着红衣的年轻女子气势汹汹地提剑了进来:“我跟了你三天三夜,休想甩得掉我!”
厉天眼里闪过一丝厉芒,女子的“我”字只说了半截,喉咙上已抵着一柄湛蓝的剑,剑上散发着莫名的寒意,冻得女子脸色苍白。
“你知道这是我的房子吗?”厉天冷冷地道。
女子被厉天的眼神一瞥,顿时打了个哆嗦,哪里还说得出话来。望向李闲,只见他悠闲自得地喝着酒,好象完全事不关己,不禁又气又急。
厉天横行天下十余年,除了李闲外,从来没有买过谁的帐。唯一能和他有说有笑的女人只有一个慕容雪,这也是厉天倾全力助李闲扑灭慕容世家的最大原因。慕容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