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仕诚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打发,手里的沭浴乳抹上那柔滑的肌肤,直接攻上她腰间,引得她低叫。“不要啦,我自己会洗,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有什么关系,我很乐意。”他从身后搂住她,好让自己的两只手更方便服务她,但同时发现佳人肌肤冰冷,令他眉头深拧。
“你不适合洗冷水。”
“才不呢!”
她反驳,不肯承认他说得对,她一向怕冷,即使是夏天,她还是会洗热水澡,无法接受冷水淋在肌肤上那种刺骨的凉意,刚才之所以洗冷水,是为了让自己清醒点。
但其实,她已经因为冷水的刺激而起鸡皮疙瘩了。
交往三年,这是他们头一回共浴,唐仕诚发现自己很喜欢用这种方式跟她肌肤相亲,以往怎么没想到呢?真是太可惜了,佳人无措的反应大大愉悦了他,想不到换一个地方,体内涌起的欲望竟如此地炽烈。
沐浴乳在她胸前揉出了白色的泡沫,她的浑圆在他的按摩下更为尖挺,体温也在他的怀抱里升温了。
拗不过他,她极力忍着不呻吟出声,那带点粗糙的指腹,揉抚过她细致的雪肤,留下阵阵战栗。
好可恶!这哪是帮她洗澡,根本是故意的!
她试图平稳因为情欲而紊乱的呼吸,讨厌为什么自己要被他影响、受他主宰?
凭什么每次都是她被搞得饥渴难耐,只能被动地等着他的恩泽赐予?
不!她不甘心,她要改变游戏规则。
因为这个意念的驱动,她突然转身面对他,化被动为生动。
“换我来帮你服务,这样才公平。”她柔声娇道,倒了些沐浴乳在手上,双手贴上他的胸,揉出白色牛奶般的泡沫。
唐仕诚没反对,一直以来都是他掌控主导权,小女人向来顺从接受,这次两人位置交换,反倒很有新鲜感。
取悦他这件事绝对难不倒她,因为她一向观察力强,也知道他什么部位最敏感。
白皙柔嫩的柔荑抚上他硬韧的胸膛,灵活的十指在他全身搓出一圈又一圈的泡沫,从他的颈、他的胸,来到他的腰,连他双腿间最敏感的部分都不放过。
在为他揉搓的同时,她胸前的浑圆也在他身上贴合舞动,有若小猫咪向老虎撒娇,黏得似蜜,软得似棉花糖,按摩般地舞出销魂的催眠曲,一点一点地征服他引以为傲的理智。
突瞧,大事抓住她的手,她愕然抬起脸,迎上他的深眸。
“你去哪学来的?”唐仕诚皱眉,料不到小家伙的爱抚技巧竟如此高明,交往三年,他从没发现她这一点,不相信才分开几天,她进步神速到这种地步。
她瞧见他胸膛起伏逐渐加快,呼吸沉重,眼里火苗窜烧,晓得自己成功让他失控了。
这个自信过头的男人啊,总以为可以掌控一切,她以前没这么主动,是因为知道他喜欢当主宰者,因为爱他,所以她配合他的喜好,做个顺从的小女人,乖乖地任由他予取予求。
现在她变得主动,他反而质问她?看来,她让他吓了一跳,内心有着大大的胜利感。
“我本来就会,是你没给我机会表现而已。”她嗔睨的眼神,转出一抹媚惑的光彩。
唐仕诚久久无语,只是怔愣地盯着她,像是迷惘,又像是在研究什么。
千寻才不给他时间研究呢!
“不喜欢吗?那算了。”收回手,作势要离开。
她才刚有了动作,下一秒又教一双有力的手臂给霸气地搂回,柔软的身躯撞上那硬实|Qī|shu|ωang|的胸膛。
“继续。”他命令,声音是低沉而干哑的。
她故作冷酷,极力掩藏眼里的笑意。
看着吧,这一回,由她主导,她会让他知道,自己可以是被动的小女人,也可以是主动积极的性感女王。
继续烧,用她的烈火烧光他的干柴。
回到安宓儿的住处后,千寻悄悄打开客厅的门,拎着包包轻手轻脚地进门,又轻手轻脚地关上门,然后像个小偷似的,东瞧西看后,才拍拍胸,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宓儿不在!
她挺起胸膛,大摇大摆地朝房间定去,可才踏没几步,浴室的门突然打开。
“千寻!”
啊!不会吧?
韩千寻吓得一颗心差点没蹦出来,僵硬地转头,在望见安宓儿吹胡子瞪眼的表情后,心下叫糟。
“昨晚你去哪了?也不打个电话回来,整夜未归,我还当你被人绑架了呢!”安宓儿大步上前逼向她。
千寻心虚地退后,赔笑打哈哈。“原来你在啊?”
“还笑!知不知道我急死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报警了——耶?你脖子怎么了?”安宓儿眼尖地锁住她的颈子,发现有个可疑的红点。
千寻用手拨顺头发,装傻。“什么啊?”
“你脖子红红的。”
“有吗?”
她越躲,安宓儿就越觉得可疑,索性直接伸手将她的长发拨开,看个仔细。
“啊——不要——”千寻忙阻止,可惜动作太慢,快不过向来动作迅速的宓儿。
隐藏在长发下的雪白颈项,尽是可观的“万紫千红”,宓儿先是瞪大眼,接着盯向她,眼睛缓缓眯起。
“昨夜被蚊子叮的,好痒喔!”千寻作状抓抓脖子,可惜证据太多,根本无法隐瞒。
宓儿毫不给她打马虎眼的机会,劈头就问:“你跟他过夜?”
“没有。”
真是睁眼说瞎话!
安宓儿毫不客气地直接揭穿她的梦话。“连半个月都熬不过,我看你没救了,这辈子注定被唐仕诚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不!我不会!”千寻抬高下巴自信地说。
“是喔,你是不晓得自己被吃得多彻底吗?麻烦你脱光光去照镜子,看看自己被吃了几口。”
千寻脸都红了,她自知理亏,也难怪宓儿生气,当初是自己哭哭啼啼跑来投靠宓儿,还信誓旦旦地说不再做唐仕诚的女朋友,结果自己又打破誓言,一夜未归。
在好友指责的目光下,千寻尴尬地赔笑,瞄着宓儿冰冷的神色,伸手拉拉她的衣角,孩子气地跟她撒娇。
“宓儿……”
“少来,装可怜这招没用,你一晚没回来,知道我多担心吗?”安宓儿冷道,跟娇柔的千寻相比,她属于冷静理智型。
千寻猛地恍然大悟。“你今天没上班,该不会是因为我吧?”
“你一个晚上都没回来,我哪还有心情出去工作?”
千寻感动得抱住宓儿,可怜兮兮地认错。“对不起嘛……我没先告知你是我的不对,但是你要相信我,我绝不会让唐仕诚吃定我的,除非他跟我求婚,否则我绝不跟他交往,这次是真的,我已经觉悟了!”
安宓儿哼了一声。“最好是这样,否则哪天你心碎哭倒在路边,我也不理你。”
千寻明白宓儿这番话是气话,若自己哭倒在露湿台阶,讲义气的宓儿绝不会置之不理的。
留着一头短发,一言行举止都比较男子气概的宓儿,总是做中性打扮,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女人味,但千寻比谁都清楚,在宓儿那一身宽大的T恤及长裤下,藏着女人味十足的火辣好身材,只是她不爱打扮罢了。
“你放心,我不会心碎,也不会被唐仕诚吃定,因为我决定打开自己的眼界,创造自己的事业,我决定去工作。”
安宓儿挑高双眉,怀疑地重复:“你要找工作?”
千寻认真地说道;“我总不能等着坐吃山空,当一只没用的米虫吧!以前有仕诚养我,所以我总是痴痴地等着他,以他为天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要走出去,让仕诚了解,没有他,我也可以活得很精彩,并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安宓儿赞许地点点头。“这还像个人话,那么你打算找什么工作?”
“什么都好,只要能养活我自己都可以。”
宓儿冷眼盯着眼前这个一脸纯情诱人,随便眼儿一眨,都会不小心电死一票男人的女人,嘴里喃喃嘀咕:“你别出去被其它大野狼吃掉就不错了。”
“什么?”
“没事,让我想想,工作方面,我倒是可以帮你。”说到此,安宓儿灵光一闪。“有了,有一个工作机会很适合你。”
千寻欣喜地问:“真的吗?快告诉我是什么工作?”
“我有个朋友阿美,是婚纱设计师,正好缺人手!”
“太好了!”千寻兴奋地上前拥抱她,感激地道:“谢谢你,宓儿!”
“喂……我只是说人家缺人手,还没说要用你呢!”
“安啦!只要宓儿说得出口,事情就一定会成功。”
“我哪那么神啊!”
“我相信你,因为你是安宓儿嘛,是我认识的好朋友中最厉害又最优秀的一个!”这话可一点都不是恭维,千寻的确对她这个好朋友崇拜得五体投地。
宓儿什么都行,能力强、又聪明,大学时功课就好,出了社会,当别人还在朝九晚五的公司当一个领死薪水的上班族时,她已经在摄影界闯出一片天地,靠她敏锐的美感,成为许多大明星翠相指定的摄影师。反观自己,学无专长又不知目标在哪,好在本身条件不错,给她考上了空姐这份工作。
但是空姐这份职业看似体面,其实没有累积什么社会历练,何况她三年都没出去工作,一时之间也不晓得要做什么,所以宓儿的帮忙,无异是黑暗中给了她一盏明灯。
身材修长的安宓儿比一六零的千寻足足高了一个头,抱着宓儿,千寻就像一只抱着尤加利树的无尾熊。
安宓儿拍拍无尾熊的头,安抚这个容易兴奋的女人。
“是、是,别太兴奋,小心乐过头,到时候人家没用你,又失望得恍如世界末日。”
“嘻嘻,我高兴嘛,没办法,人家就是无法像你这么沉得住气,我要是可以像你,懂得收敛自己的喜怒哀乐就好了。”
“不用,做你自己就好,这是你韩千寻的特色。”
“真的吗?我这样很好?”
“当然。”就是这样才好玩,看电视看电影看连续剧,都没有看千寻这个小女人的表情来得有趣,光是哭相就有一百多种,刺激她许多拍摄的灵感。
身为一个优秀的摄影师,需要各种感官上的刺激,她生性理智冷静,不像千寻充满感性,看喜剧会大笑,看悲剧会哭得死去活来,要是看到人家被乱枪打死,还会不自主地抱着身体,仿佛中枪的是自己。感情丰富的千寻,就连不小心踩死一只昆虫,也要叹息好几天,可笑地跟尸骨连连说抱歉,与这样的朋友在一起,正好可以弥补她的不足。
倘若千寻压抑自己的喜怒哀乐,那就不好玩了。
“总之,你就是你,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也毋须特意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知道吗?”
“嗯,知道。”
瞧,多么头脑简单的纯真啊!
“宓儿。”
“啥事?”
“为什么你不是男的?”
“为什么我要是男的?”
“如果你是男的,我一定会爱上你,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为情所苦,直接嫁给你了。”
“如果我是男的,我一定不可能娶你。”
“咦?为什么?”
“如果我娶你,就换我受苦了,懂没?”
“……”
“不懂是吧,看你张嘴发呆的表情就知道了,你不用搞懂,因为我绝不会是男人,所以你想破头也是浪费时间,知道吗?”
“喔。”无尾熊乖乖点头。
“很好,孺子可教也。”
第四章
“这位是Sammy,唯美婚纱设计工作室的老板。”
在宓儿的介绍下,千寻目瞪口呆地盯着对方,因为她没想到,居然有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叫Sammy的男人是个俊美无俦的中西混血儿,身高一七七,留着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