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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阵冷风透过毛线帽子把我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下午钱锋来幼儿园接我,我们一起去吃了顿热腾腾的火锅,然后去他们家呆了一会儿,等他把我送到家时已经半夜了。钱锋把车一直开到楼门口,熄了火,陪我下车,像每次一样抱着我和我接吻,半天也不松手,我觉得脚都快冻僵了。
“好啦,你想冻死我吧。”
“明天我给你打电话。”他又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放开我,转身走上车,熟练地倒出小区,开走了。
我走进漆黑的楼道,没开灯,一阶一阶地数着数上楼,这座老楼我住了十多年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被绊倒。好了,四楼到了,我走到家门前,从包里掏着钥匙,突然间,楼道的灯一下被谁摁亮,吓了我一大跳,紧接着,身后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汤雨。”
我转过身,看到石光正坐在楼梯上,双手插在皮夹克的兜里,脚下一片烟头儿。
“石光?你怎么在这儿?”
“呃……我就是来看看你。”
“等半天了?”
“嗯,一晚上。”
“我刚才和朋友出去了。”
“我知道,看见了……那是你新交的男朋友?”
“……对。”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回答他,看着他的眼睛。
好一会儿,我们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楼道灯慢慢暗淡了下来,我们终于又被一团漆黑包围。我在墙上摸索着把灯重新摁亮,看到石光僵直地站在对面,一动不动。
“要走了吧?”
“下个礼拜。”
“那……一路平安,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
我突然想到了一样东西,对他说:“等我一下。”,然后匆匆掏出钥匙开了门走进屋里,从我的CD架子上挑出那盘陈升的专辑,里面有那首我们一起唱过的《北京一夜》。
我走出房门把CD塞到他的手里:“我也没什么礼物能送给你,拿着它吧。”
他机械地点了点头,把CD塞进衣服兜,我觉得出来,他有点儿发抖,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这寒冷的天气。
“汤雨。”
“什么?”
“……再见。”
“再见。”
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转身走进房间,低着头关紧了屋门,然后背靠在门上大口地喘着气,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还是冲出了眼眶,流到脸上。好一会儿,我才听到了石光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走下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沉重,那么拖沓……
再见了,我曾一心想努力爱着的男孩儿,我们曾经那么亲密,但终将遥远地分离。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我们缺少在一起的缘分,你应该明白,生活就是如此,我们只能选择独自坚强地面对。我还记得你带给我的那些快乐,我不怨恨你留给我的那些伤害,你也会是一样,对吗?我只希望你能走好自己以后的道路。
再见。
23
我一路上都在攥着那张CD,攥得手心出了汗,攥得掌心疼痛。其实,刚才在昏暗的楼道里,我根本就没看清CD的封面,也实在没有那份儿心情,不过,我心里知道它会是陈升那张有《北京一夜》的专辑,一定是,就算这是我和汤雨之间最后的默契吧。
我带着满身的寒气回到了家里。家里真好,有滚烫的咖啡,舒服的沙发和床,只是,不再有那个姑娘。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我明白,这里再也没有让我停留的理由。
9月初,我从厦门回到了北京,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报了一个语言加强班,以便去英国后更好地适应那边的生活。我每天都要重复一遍强迫自己去上课的思想斗争,最后居然奇迹般地没有缺过一次课—自打上了中学,我就不记得自己还有过如此圆满的出勤纪录,当然,这和学习的效果无关。在课上,除了一如既往地胡思乱想,我几乎什么都没干,我的心思还总是会不知不觉地飘到汤雨身上,我想念她,想念我们拥有过的一切。
北京一夜(17)
我知道,只要一个电话,我就能重新见到她的面,但是,我强迫自己没那么做。在厦门时我就把一切都合计好了:走之前再和汤雨见一面,无需多言,只说出我还爱她,并且,不会改变。如果等我回来时她还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会欣然接受。我想,说出这些就足够了,她一定能听明白我的意思。
晚上的时间还是显得那么漫长难熬,我流连在一个个酒吧和迪厅里,看着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各色纵情欢快的光鲜男女,独自喝下了数不清的啤酒。我喜欢一头扎进这片片兴高采烈的假象之中,它会让我忘掉所有的寂寞和寒冷。
月底,我接到通知去使馆面签,一切顺利。三个星期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护照上的那一页飞往大不列颠的通行证,色彩斑斓,图案精细,让人喜爱,令人叹息。
除了自己去买了张11月中旬飞往伦敦的机票,我把其它一切准备工作都交给了我妈,反正就算我想干她也不会让我插手。现在,我无事可做,心头慌乱,明白等待着自己的只剩下了最后一件事情—去找汤雨。
24
我从五点钟就坐在了汤雨家的楼下,一根儿接一根儿地抽着烟,像个稚嫩的小崽儿等着他暗恋了好久的姑娘那么紧张,事实上,在等待着的那个姑娘会不会接受自己的心意这一点上,我确实和一个小崽儿毫无区别。一阵阵猛烈的风吹透了我的衣裳,我把皮夹克的领子高高竖起,浑身瑟瑟发抖。我盼着汤雨的身影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去年夏天那个温暖柔和的下午一样,但是心里明白,时过境迁,一切早已不同了。
天早早地黑了下来,我已经被冻得手脚冰凉,面部僵硬,实在支撑不住了,只好躲进了楼道里,才感觉稍微暖和了一点儿。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汤雨的影子始终没有出现,我沮丧地坐在满是尘土的楼梯上,打定主意要一直等到看见她,不管有多晚。一听到下面有脚步声传来,我就探头探脑地张望一下,结果每次都是失望,那些人无一例外地带着满是疑惑的眼神儿打量着我绕过我身旁,然后紧迈几步拐过楼梯角,好像走得慢点儿自己就会倒上什么大霉一样,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脚步声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最后终于销声匿迹,黑漆漆的楼道里寂静一片,只剩下我一个人端坐中央,孤单落寞。已经快半夜了,我再也沉不住气,起身在窗口边走来走去,注意着小区里的一切动静。再等十分钟,就十分钟,我对自己说。
终于,我还是等到她了,只不过,我看到的却是她和另外一个人亲密地走出一辆“切诺基”,然后,他们拥抱在一起长长地接吻,长得让我的头脑变得麻木,让我的心失去了知觉。
我失魂落魄地重新坐回台阶上,全身发冷,比刚才的任何一分钟都更冷,像是马上就要结冰。我知道,一切终于还是结束了,我准备对她说的那些话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才听到了汤雨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踏上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清脆,那么尖利……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整天,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那张CD被我压在身下,硌得我后背生疼,我拿起来一看,外面的硬壳已经被压出了裂纹。我去厨房倒了杯自来水,一口喝光,然后把光盘拿出来放进CD机,坐在沙发里静静地把整张专辑从头到尾仔细听了一遍。墙上的挂钟指向8点的时候,那张CD盘嘎然而止,恰恰走完,透过透明的碟仓,我看见它还在不停地转动着。
我把光盘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封壳,用手使劲压了压,让整张CD盘像崭新的一样严丝合缝,除了那道醒目的裂痕。然后,我打开窗子,一松手,把它扔了出去,扔进了外面风声呼啸的茫茫黑夜。
就这么和过去的一切挥手告别吧,我关上了窗户,心中感到一种痛苦的轻松。
25
情绪低落的时候,我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去找我的朋友们絮絮叨叨地诉苦,因为这毫无用处。没人能分担你的烦恼,就算他情愿分担也不行,我更愿意在一个没人理睬的角落里自己悄悄地熬过这段儿难受。现在,我就站在“88号”喧闹闪烁的舞池中央,站在密密麻麻疯狂扭动的人群中间,感到湍急的声音把我完全包围,让我不能停下来,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双手向上使劲儿举起,任凭自己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我隐隐约约还能感到大麻和酒精的香气在我身边围绕,我闭着眼睛也能觉出四周还是那么灼热和漆黑。北京,这座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这个陪伴我度过青春和爱情的地方,离开你之前的最后一夜,我抛开一切,一飞冲天。
长大了
长大了(1)
我完全可以毫不羞愧地说:小时候,我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证据随手就来:比如,直到中学毕业,我也没成功呲上过一枚姑娘;比如,打群架的时候我总是被捂在人堆里让人揳得鼻青脸肿的那一个;比如,我从来不敢趾高气扬地叼着烟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穿过学校或家附近的大街,尽管我很早就开始了抽烟,牙齿背面已经被熏得又黑又黄;比如……咳,不说那么多了,总之,那时候,我从来就是个挺规矩的小屁孩儿。
可操蛋的是,现在,我长大了。长大的意思就是说,除非你足够的不知好歹,否则,要是还在人前拿一个“规规矩矩”的面目自居,那还不如直接跟人家承认自己就是一窝囊废呢。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个一眼就能被人看穿的窝囊废,据我私下里估计,应该没跑儿。事情明摆着,年过26岁,你总得怀揣着点儿这样那样的小资本才能混得开:像身边挂着几个能随时操操的姑娘啦,开着什么什么牌子型号的车啦,或者,钱包里五花八门的银行卡上面起码趁个“几方”可以随手花花之类的。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几样东西本来就是他妈一回事儿—有钱才能开上车,甭管是好车坏车;有了车嗅姑娘才会难度陡降,手到擒来;有了姑娘兜里的钱才能更方便容易地挥霍出去。反正,我一样也没有。
那是2002年的冬天。那时候,我形单影只,手头不趁一个姑娘;连驾照也没有,正在一个边远驾校里刻苦磨练技艺;两个月前刚刚辞掉了工作,钱包日渐干瘪,成天兜里揣着本儿怎么看也看不懂的医学书东飘西荡,一门心思准备考上个研究生,虽然明知道希望渺茫,现在想起来,我一定是脑袋抽筋了。
我不喜欢那个冷飕飕的漫长冬天,甭管因为什么原因,我就是不喜欢。有时候,一个人坐在空气污浊、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隔着玻璃看看外面灰蒙蒙的模糊景色,我会打心眼儿里觉得一切都烂透了—晃来晃去的车厢,肮脏的街道,低矮的平房,周围所有面目可憎的陌生人,当然,还包括我自个儿。我是说,没什么可说的,一切确实是操他妈的烂透了。
然而,即便这样,在那段儿名副其实的烂混日子里,还是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当然,那有关一个姑娘,有关我心里残留下的一点儿感觉和记忆,尽管我明白,那并没有什么新鲜,所谓“奇妙”,仅仅不过是对我个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