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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过分激动,我压抑不住心情的激动,不禁声泪俱下。
唐育之一听,大怒。
营长太太也十分生气地说:“这东西真是丑恶之极了”。
我接着说:“营长,如果是俺假报、捏造事实,或有诬陷好人的行为,营长可以马上枪毙俺!”
二话不说,唐育之立即换上军装,带着司机和我乘坐他的营长专车——一辆粉红色的美式吉普,来到了华华公寓的二○四号房间。
智取“邱老虎”(3)
一上楼,唐育之就看见了李剑芳、董少武、田文、惠义明等八个青年宪兵已经站在了那里。他们见营长来了,就赶紧上前敬礼。
“把门打开!”唐育之知道这是我已经安排好了的,看了我一眼也就不再问什么,就立即命令道。
“砰!砰!砰!”几个宪兵两脚就把门给踹开了。
一进门,只见从醉梦中惊醒的“邱老虎”邱步云吓得坐在床上,慌慌张张地穿内衣。见是营长来了,他吓得赶紧从床上滚了下来,一头跪在了地上:
“营长,我错了!我该死!营长饶命!营长饶命!”
我一个箭步抢上前,掀开了邱步云的内衣,请营长看。只见从腰到屁股上涂满了红色的印泥。
“营长,这就是邱步云的罪证!是他在欺辱钟振亚的时候,被涂上去的。”
而“邱老虎”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身上涂满了印泥。
这时,李剑芳、董少武、田文、惠义明等八个青年宪兵,一起向营长报告了邱步云在宪兵学校当教官时犯下的种种卑鄙无耻的罪恶行径。
在事实面前,“邱老虎”变成了一条哈巴狗。
唐育之当即命令:“把邱步云绑起来,押军法处。”
“邱老虎”终于被我们这群年轻的小兵给制服了。
然而,这故事如果到这里结束,那就太不像小说,而小说中的父亲也就太不像我的父亲了。
因此我还不能让它就这么索然无味的结束。
亲爱的读者,我记得在前面就曾说过,我能保证在本书的最后让你再看一个父亲栽的“跟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跟头”是如何栽下的,而且栽得是那么的单纯无知,又是那么的愚蠢至极。
木笼之囚(1)
父亲在这里又犯下了人生中的一个大错误。像当年在沙河集被“狼巡官”郎耀祖陷害坐进水牢一样,这一次父亲自己又在自己的成长道路上埋下了一块绊脚石,再次栽了一个大跟头。
邱步云在营长唐育之的干预下,终于被押进了军法处。这可真是一个大新闻,在宪兵第三营第八连如同发生了一场地震。敢怒不敢言的宪兵们早就对这个“邱老虎”恨之入骨了。可人家腰杆子硬,谁能扳得动他?再说,谁敢去扳呢?
这下可好了,堂堂的一个宪兵排长、团长蔡隆仁的小郎舅,竟然栽在了一个小小的营部缮写员的手上,这多少的确让人有些吃惊,让那些受人欺压的年轻宪兵们大快人心,拍手称快。
而更高兴地还是父亲和钟振亚这些滁县同乡,他们靠自己的智慧赢得了胜利,如同在战场上打赢了一场以弱胜强的战争。
“邱老虎”被抓,钟振亚与其“同性恋”的事情就成了公开的秘密了。对钟振亚来说,该如何做人?如何面对那些指指点点的讽刺、挖苦和打击?何况事前,早就有人在背后说他是“邱太太”了。无疑,这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该怎么办呢?当天晚上,父亲和李剑芳、董少武、田文、惠义明来到父亲的办公室,把钟振亚叫出来,一起出谋划策。
钟振亚一边为父亲和老乡们帮他报仇而感动,一边又担心受怕着明天将面对的一切,他哭了:“谢谢各位大哥,是你们救了俺呀!……俺真的不想当宪兵了啊!当这个鬼兵,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俺想回家啊!俺想回家啊!……”说着,就伏在桌上哽咽着痛哭起来。
听钟振亚这么一哭,大家也都伤心起来,可想而知,钟振亚在杭州是很难呆下去了。吐沫淹得死人呀!
“怎么办?三十六计,走为上!依俺看,干脆走人。”
“对!一走了之,谁也不知道谁。”
“不走,咋办?振亚都这个样子了,我们还能干什么呢?‘邱老虎’反正已经抓起来了,这仇也报了。”
“是啊!我们还能干什么呢?我们总不可能把那么多人的嘴都堵住吧?”
“邱步云是唐营长亲自去抓的,谁也赖不掉,而且已经送到军法处,可谓铁证如山,人赃俱获,也没振亚什么事了,还是走了算了,不然这日子怎么过呀?”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鸡一嘴鸭一嘴地谈论着,江湖义气,热血沸腾。
最后,一致同意让钟振亚离开杭州。这样,大家就一起又凑了几千元关金,连夜将钟振亚送出宪兵营部,逃离杭州。
钟振亚成了逃兵。按照宪兵的纪律,逃兵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父亲说,此后直至今日,就再也没有听说过任何关于钟振亚的消息。
钟振亚逃离了。
头脑简单的父亲和他的年轻的老乡们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法制逐渐健全的今天,回顾起这件往事,父亲的错误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法盲。
在《辞海》里还没有“法盲”这个名词的一九四七年的中国,父亲以他的实际行动做了一次,无论在道德还是在人心的其他方面都可称为“讲义气”和“够哥们”的英雄行为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现实是残酷的。
木笼之囚(2)
父亲因此落入了虎口。
父亲错误的以为,邱步云已经被押进了军法处,而且又是唐育之营长亲自抓回来送过去的,这就是铁证如山,可以万事大吉了。
然而,“邱老虎”毕竟是“老虎”,关狗的笼子是关不住他的。
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不妨可以凭着有限的想像,作出如下的描述:
军事法庭开庭审理了。肃穆庄重安静,一个个冷冰冰的面孔。
邱步云押了上来,垂头丧气。在两个宪兵的押解下,站在了被告席的木栅栏里……
审判长宣布:审讯开始了……表情严肃冷峻……
审判长宣原告入庭……
原告席上却空缺着……
审判长宣布:传钟振亚到庭……钟振亚已经逃跑了……
审判缺少主要当事人……审判无法进行下去……
审判长宣布:缺少主要证人,休庭……
于是,军法处开始接手新的案件:追查逃兵钟振亚。
追来追去,自然追到了父亲的头上。
邱步云是父亲带人去抓的,钟振亚又是父亲带头帮助逃跑的。
人走了,证人没了。这是什么?
——“诬蔑官长,纵放逃兵。”
罪有应得!
——父亲被关进了木笼子。(据父亲后来说,如果不是唐育之营长从军法处把父亲要回来,等待父亲的或许已经不是木笼子而是国民党的大牢了。)
而“邱老虎”却无罪释放,不久调回宪兵学校,继续干起了他的老本行当军事教员去了。
木笼子,是宪兵对违犯军事条令条例的军人的一种体罚。
木笼子是由数十根原木横竖相交,穿方叉榫围成的正方体封闭式小屋,长宽高均约一米八左右,上面盖着一块木板,下面垫的也是一块木板。但“墙壁”的每根原木之间不是密封的,而是每隔十几厘米像窗棂样露出一条缝隙。如果将其缩小的话,就跟古时候押解犯人的囚车差不多。吃喝拉撒睡全包。
白天上晒下蒸风吹雨淋,晚上蚊子叮臭虫咬。吃的是砂子饭,喝的是剩菜汤。
——这几段文字是对这种体罚的概括。但稀里糊涂的父亲哪里懂得这法律其实也是不道德的呀!它只不过是尘世上的一张纸,有人用来擦嘴,有人用来擦屁股。
父亲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木笼子。
父亲“罪”有应得。
宪兵营长的后花园(1)
放走钟振亚,父亲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木笼子,抓罪犯的人自己先犯了罪。
营长唐育之非常生气。
这个唐育之唐营长,快五十岁了,官拜上校,为人义气,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他的太太袁小梅是个大学生,比他整整小二十七岁。但夫妻感情非常融洽。
关父亲的木笼子位于营部后花园里的一个角落。
对这里,父亲是非常熟悉的了。在营部当缮写员,闲着没事的时候,他就经常到这里来玩,坐在花园的小亭子里读书看报。而花园离营长别墅也很近,所以经常来这里的还有两个人——一个人就是唐育之营长的太太袁小梅;而另一个人,就是他们不满三岁刚学会说话的女儿玲玲。
小玲玲长得非常可爱,常到营部来玩。喜欢小孩的父亲因此就和玲玲熟悉起来,还成了好朋友。刚会说话的玲玲把叔叔叫成“竹竹”。见了父亲就喊“竹竹抱,竹竹抱”。玲玲天真活泼,生得很美很美。直到现在父亲还能回忆起她们母女俩的形象。父亲很喜欢玲玲,就经常抱着她到花园里采花摘草捉蝴蝶什么的,因此玲玲每次来都要找父亲陪着她一起玩。
这不,吃完晚饭,她的母亲袁小梅又领着她来了。
这是父亲关进木笼子的第七天。
父亲远远地就看见小玲玲,扎着两个山羊角,一身连衣裙,白袜子小红鞋,一蹦一跳的,像只快乐的小喜鹊,咿呀咿呀地牵着母亲在那里玩着。
“小玲玲,小玲玲!”站在木笼里的父亲喊了起来。
小玲玲听到是父亲在叫她,就赶紧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喊:“竹竹抱!竹竹抱!”
营长太太也跟着来了。袁小梅对父亲关进木笼子的事情是非常清楚的。
这时,小玲玲已经跑到了木笼子旁边,天真的喊着:“竹竹抱!竹竹抱抱玲玲。”
“玲玲,乖玲玲,叔叔现在抱不了你啦!叔叔是犯罪啦!”
玲玲听父亲这么一说,转过头来似懂非懂地问袁小梅:“妈妈,妈妈,什么叫犯罪呀?”
“犯罪呀!就是叔叔像玲玲一样不听话,做错事了。”袁小梅蹲下身子跟天真无邪的女儿解释。
“竹竹不听话了?玲玲乖,玲玲听话!”说着,快乐地拍起了小手。一会儿,她又突然停住了,“妈妈,玲玲不听话的时候,是不是也要关到这笼子里呀?”
“玲玲是爸爸妈妈的宝贝,不关,不关。”袁小梅说。
“妈妈,玲玲不关,竹竹也不关。妈妈,妈妈,我要竹竹抱,我要竹竹抱我去摘花。”玲玲在妈妈怀里撒起了娇。
袁小梅看着可爱的女儿,又看看笼子里可怜的父亲。然后又低下头来,对女儿说:“玲玲,我们回家去叫爸爸过来,好不好?”
“好!我去叫爸爸喽,我去叫爸爸喽……”说着就牵着妈妈的手,天真烂漫地跑着回家了。
过了一会儿,唐育之营长真的抱着玲玲来了。他老婆袁小梅仍然跟在后面。
唐育之走到木笼子旁边,父亲低下了头:“营长,俺对不起您!”
“是真的对不起,还是心里对我有气,恨我吧?”唐育之和气地说,把玲玲从怀里递给袁小梅。
宪兵营长的后花园(2)
“营长……”还没说,父亲就委屈地流泪了。
“好了。大小伙子啦,别在玲玲面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