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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要找到你-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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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家乡的小城,为了追寻ROSE,到苏州,到扬州,到庐山,最后竟到了这里。我来做什么?来看什么?她在什么地方?我孤独得可以胜任一个伟大的现代哲学家了。
  于是,我爬到嘉峪关长城的最高处,向着旷野荒原大声朗诵中国台湾最伟大的一位诗人的诗篇:在长城上我迎万里悲风立散发宛如昨日昨日漫天的烽烟不论这是不是历史的峰顶我必须登临为了证实太阳西沉不是一种否定为了证实在嘉峪关上吟诵的诗句千年之后,会不会传到山海关口………………………………
  诗没有人能听见,也没有人能听懂。旷古的孤独化作泪水在我的眼中流了出来。剧痛与狂喜都不能让我流泪,悲怆却让我泪水盈盈。泪水沾着细细的风沙,用食指一擦,触摸感到泪水与沙尘混合成的涩。
  我来这里做什么?不就是为了证实对昨日的否定?我不就是借助着这座关口,来窥视我生命这座关口里里外外么?在精神苍凉的极峰,可以俯瞰生存意义的一切本相。
  我在关上整整徬徨了两个小时。等我走下关口的时候,太阳从云层中杀出一条光明的路,我沉郁的心,也渐渐地开朗了。
  我在关下问了路,从嘉峪关到敦煌有公路与铁路,铁路要转车,坐汽车要走四百余公里。我决定用摩托车轮来丈量这数百公里的路。
  一条漫长的公路,平平地穿越戈壁滩。车少,行人几乎没有。车开得很快,大概每小时八十公里,估计到敦煌差不多是下午六时多。下午五点,天就快黑了,前后看不到车和人,连一只归鸟都没有。
  我有些害怕。风声很大,我好象听到风声中夹杂一些声音,想到的是狼的嗥叫声。我加大车速,打开车灯,半个小时后,天完全黑了,我感到有些冷,加上羽绒衣。喝点水,吃点饼干,继续上路。
  我看不清哪是公路,哪是沙碛,有的地方路与非路没有多大区别,只是称作路的地方平一点,颜色黑一点,不是路的地方石头大一点,沙碛多一点,颜色黄一点。
  路虽然直,但是不太平坦,天太黑,我不敢开得太快,而风声中似乎夹杂着狼嗥的声音,让我又不得不开快一些。
  车灯很亮,也只能在前方打开几米长的光明之路。我怕狼群突袭,警惕地把锋利的佩刀插在胸前,便于随时拔出。
  我不时地注视着公路的两边,看见前面远处有一个亮点,是红色的,不是绿色,绿光那可是狼的眼睛。我警惕地把车开近一点,看清了,有一堆火在烧,有火应当有人,这种近于本能的感悟让我暗暗感到高兴。
  借着火兴映照的范围,那是一处断墙,可能是西北常见的古堡的遗址。如果真有人在,那我该是多么高兴。庄子说的〃 空谷足音〃 ,真是深入灵魂的觉悟。荒原人迹,此时是多么令我欣慰。
  我把车放慢,向那一堆火开去,并有时准备拿出佩刀,以备不测。
  大概二十多米远,前方有声音了:〃 喂,你是赶路的么?〃 我听清了是人声,立即放了心,我分辨出一个人倚在断墙上,身旁有一个大背包。他斜戴着牧民常戴的那种帽子,吸着烟,因为他的上方有一点小火星。我说:〃 是的,到敦煌去,你呢?〃 〃 我从敦煌过来。〃 说话的象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看样子也是一位徒步旅行的人。大西北荒野要么不遇到人,一遇到人就是奇人。我觉得此人来历不凡,好奇与求伴的心让我停了车。我过来问:〃 你就在这里过一晚?〃 〃 你是不是想让我住宾馆?〃 〃 有的话,我应当请你。〃 我笑着说,〃 你怕么?〃 〃 习惯了,有什么好怕的?〃 我不知道到敦煌还有多远,路上说不定会遇到狼群;如果与他谈得来,不如与他在这里过夜算了,与他聊聊天也好。我说:〃 你是职业旅行家吧?〃 他往沙地上一拧烟头说:〃 谈不上职业,喜欢一个人在天底下散步。〃 这话我喜爱听,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一定不是一个俗人,更不会是歹徒,因为歹徒都是没有文化的。有文化的做坏事,至少是搞诈骗,轻松不费力,不会明抢。我估计他不会抢我的钱与车,更不会要我命。
  我心虚地问:〃 我一个人走夜路,有点怕狼,能不能一起过夜?〃 他伸出一只手说:〃 老弟,过来吧,两人过夜,比一个人是好一些。〃 我从摩托车后拿出水与饼干,向他走过去。他示意我坐下,我就坐下了。我把水与饼干给他吃,他摆摆手说:〃 吃了,谢谢。〃 我问:〃 荒野上,你怎么会一个人走呢?〃 我看清了他,长长的头发,褐色的脸,有一个耳环,有一部令人我们这些奶油青年羡慕得要死的络腮胡须。脚上的靴子,因为走的路太远,都变了形。手的骨骼粗大有力,满是风霜过的粗纹。
  他穿的衣服可以用乱七八糟来形容,没有一点式样,全是粗布披在身上,青的红的,看过《双旗镇刀客》这部电影么?他很有〃 一刀先〃 的〃 酷〃 。这才是真正的酷。现在的城中小男孩,什么染发,什么新时装,都是仿制洋人cool的赝品。
  他的酷却是地道的民族化的,具体地说西北的,如果选男子汉,我会认为他是西北最酷的男子。
  我一子就喜欢他了。他问:〃 我正要问你呢?你为什么一个人走在荒野上呢?〃 火光映在他的脸上,满面豪气,一个真正用旅行表现生命的独行侠的模样。
  我当然不能一开口就说我是为了寻找一个女孩才来的,这可能会让他觉得我疏远和可笑,或许还会让他看不起我。我说我是来旅游的,把路估计短了,天黑前没有赶到敦煌。
  他递给我一小瓶子说:〃 老弟,喝一口酒吧。〃 我没有酒量,但这个时候我是不好拒绝的,接着喝了一口,度数可能太高,下喉的时候,辣得厉害,象刀刺一样,我忍不住咳嗽了几声。他笑了说:〃 你看来烟酒不沾。〃 我很吃惊,就问:〃 你怎么知道我不抽烟呢?〃 他一把抓起我的手说:〃 你看看,你的食指没有一点黄褐色,抽几天的烟的人就会有烟熏的痕迹。〃 我佩服他的观察力,开始自由地聊天。我问:〃 大哥,你能告诉我你的大名么?〃 他说:〃 天涯相逢,明日各奔东西,别让我留名了,何况我又不是什么大名人。如果余纯顺没死,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他,对吧?〃 我点头说:〃 是的是的,如果他没有死,我一定会把你当成他,不过,我看了他的照片,他的气质没有你好,你更有艺术家的气质。〃 谁听了好话不高兴了?人在荒野上也还是人。他笑了说:〃 谢谢。〃 〃 大哥,还是报出大名吧,让我日后能记起你,因为我们在空荡荡的大西北相遇是不容易的。〃 他喝一口酒说:〃 承你称我为大哥,我告诉你我的名字吧,马建。〃 我一听立即觉得耳熟,〃 骑马的马,建设的建?〃 〃没错。〃 〃 那我知道你了,我记得87年《XX文学》1-2合订本上有你一篇轰动中国的小说,是写西藏的,作者是不是你?〃 他有些吃惊地说:〃 是么?你竟然还记得?看来我还是有些名气嘛。〃我说:〃 87年,我还在读初中,学校图书馆有这期刊物,我看了你的小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样写,与我们课文中的小说一点也不一样。我看后觉得人的生命就象动物,爱情高尚又低贱。我觉得你的小说与众不同。于是我就记住了你。〃 他又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吐出浓烟说:〃 想不到大西北还遇到十多年前的文学知音了。〃 我说:〃 我记得那期杂志前面有编辑部的话,好象鼓起文学的翅膀什么的。〃 我知道马建会写也会侃,手放进口袋里,悄悄地按下采访机的录音功能,我不能带着这玩意走上万里,一点用途都不派上。
  他说:〃 不是,那一个标题我太记得了,是更自由地展开文学的翅膀。可笑的是,到了第三期,因为我的小说,这个很娇的翅膀就折了,好多人写文章批评我,甚至人身攻击。有人说这种文学不清理,马建之后还会有猪建牛建,把我的姓当动物,他们也不想一想共产主义理论的老祖宗马克思在中国也姓马。因为发了我那一篇小说,好象连杂志社的主编都下台了。中国文学一次极好的机遇错过了。我从那以后,明白了中国正统文学是垃圾,看看当时各大杂志上发表的什么玩意就同意我的话;至少是精神鸦片。我不再写西藏的小说了。为了换钱,我写过几本色情小说和武侠小说,一般是不署名的,书商给了我一笔路费。〃 我很欣赏他这种说话的口气,我说:〃 从此中国少了一个世界一流的作家。〃 他说:〃 现在文学气氛又好了,可作家们都太爱钱爱名了,当然,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在这种氛围下,真正能写好的人并不多。——我人与笔都老了。〃 我天真地问:〃 马大哥,你写的都是真的么?西藏人是不是把老婆的尸体就那样不动声色地砍碎喂给秃鹫吃?〃 他笑而不语。我又问:〃 你写兄弟两人把米玛翻过来,从她的屁股上下刀,刀顺着大腿把肉一直把拉到脚底,再把肉切细,直到一条腿变成骨头,这是真的么?你小说中说你当时还照了相,真有照片么?〃 他说:〃 老弟,你怎么还有些学生腔?告诉你吧,小说不完全是真实的,但不会全是假的,全是假的我写不出来。照片当然有,不一定是米玛。我是看过天葬的。〃 〃 你看了后有什么感想?〃 〃 别把自己太当人,人就是动物。人死了与动物死了没有两样,把人砍碎天葬,与人死后放进炉膛里燃烧一样,只是我们没有机会看到烧人是什么样子。从环保角度与生态角度来说,天葬最科学,合符自然法则。人生前吃动物,吃植物,死后应当让动物吃,肥沃植物。〃 〃 对,你说得很有道理。你一定看透了生死与爱情。马大哥,你能说说,你为什么离开自己爱人与孩子,一个人到荒原中来呢?〃 他抽着烟,没有说。我说:〃 马哥,你还是说说吧,反正晚上太长,说说话,时间过得快。〃 他吐了一点烟渣,看了看我,说:〃 你想知道这么多做什么?〃 我说:〃 你的人生经验很丰富,我想从你这里吸收一些经验。你是小说家,你的故事一定很多,如果你不说,明天我们又分手了,那我会后悔几年的。〃 他说好吧,反正晚上时间多。他倒底是小说家,说起自己的事就象述说一篇小说似的。
  他说,十多年前,我还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搞采购的,长年到外地跑,养成了喜欢东奔西跑的兴趣。
  二十四岁时,我在工厂子弟中学操场上打蓝球,认识了学校一位教英语的女老师,我喜欢上她了。
  下了几次决心,我才决定请她看电影。她说晚上有课,不能来。我第二次请,她说家里有事,不能来。我第三次去请,我知道没戏了。她笑了说,今晚什么事都没有,高兴来出。
  婚前我仅与她牵过手,那都是认识几个月后的事了,最多搂过她的肩膀,软软的。但是那时外国电影太少,婚前没有学过什么恋爱启蒙,我们那时接吻都不会,更不要说抚摸了。尽管我很想抚摸她,却不敢动。
  二十五岁我结婚了。婚后感情非常好。她可能因为是老师,人很娴慧,我感到非常满足。人生有很多种活法,对爱情家庭满足,对单位满意,是一种看起来平淡实际上却是生活中最理想的活法。我非常喜欢与妻子成家后那些日常生活。不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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