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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我可以先白做等您想给我工钱的时候再给也行,我若是还找不到事做就只能留宿街头或者回德清县了,若是回了德清县,我怎么有脸见我的老母亲。”阿强却是一副真心只想招件事做的样子,让何道东无法拒绝。
“这。。。也罢,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也是做人父母的,既然你家有老母,那就留下吧。现在也快晌午了,左右没心情干事,你随我回家换身衣裳再做安排。”接着和长子还有阿伦说了声,便带着阿强离开。
两人一路上相对无语,等到了荷花巷,进了家门,“夫人,我回来了。”
何付氏出门迎接,看到阿强自是一愣,“老爷,这位是?”
“他从德清县来,到城里找活干,几天下来没有找到事,眼看着就要露宿街头,挺可怜的,我便雇了他,你给他收拾个床铺,先住下,至于能干什么,先看看再说吧。左右老何年纪也大了,跟着欢儿四处收药也吃不消,若他做事稳重,年轻体壮的倒也合适,老何也好在家帮你们。”何道东甚是疲惫的说道。
“听老爷的。老爷洗洗准备用饭了。”何付氏说完便去厨房给何道东打水,阿强眼看着便抢先一步。
“夫人,这些事让我来吧。”何付氏眼睁睁的看着手中的脸盆被阿强接走,紧接着便是满脸的诧异,她手中没了脸盆却多了一副耳环,她自然扔出这是女儿的耳环。差点激动的叫了出来,却是赶紧捂住嘴巴。
“夫人?”何道东看到妻子的异样,上前叫了妻子一声。
“没事,没想到老爷招到这么勤快的小伙子,只是平时这些给我们打水洗手的事都是果儿做的,一时有些伤感。”
何道东自是知道情况不对,还想再问,却见妻子已经朝阿强走去,“水打好了,就搁那,你是个勤快的孩子,只是你自己这般也要收拾收拾,你且随我来,你这身板和欢儿倒是接近,我给你拿身衣裳。”
“谢谢夫人。”阿强二话不说,将脸盆放下后便跟着何付氏进了何家欢的房间。
“你是谁?怎么有我女儿的耳环?我女儿现在怎么样了?”何付氏进了门,迫不及待的问道。
“夫人,我叫阿强,我前些日子便来杭州城内找事,一直打些杂工,前天晚上想连夜赶回德清县看看老母亲,半路上遇到一昏迷的小女孩,全身都湿透了,我一摸发现她发着高烧,便将她背回家,又给她弄了草药喝下,昨天她醒了,便恳求我带着这个耳环来给您送信,并说只要我给您带来她的消息,我就可以留在回春堂做伙计,每个月可以有一两银子的工钱,我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了。没想到她是您的女儿,还要和我不能让别人知道她还活着,所以我才一直没有将东西在外面拿出来。只她既然是您的女儿,为何还要让我给她雇马车一个人去洛阳?不过夫人请放心,小姐吉人自有天相,恰好阿强已经帮工的一家人要搬去洛阳,阿强便求他们将小姐带上了,只是小姐在去洛阳的途中要伺候他家的小姐。。。”阿强自是将想好的说辞说了出来。
何付氏心里五味俱全,若阿强说的是真的,女儿从小便没伺候过人,孩子受委屈了,不过和大户人家一起倒是安全。可欢儿那孩子从小到大便懂事、从不撒谎,若是果儿出事,他一定会非常自责,不会像没事人一般,可想到儿子那天回来的情景,她又不确定起来,若是为了安他们的心,欢儿倒也做的出来,得找欢儿问明白。
不管他们谁说的是真话,至少果儿还活着,而且阿强知道了这件事,自然要有个理由让阿强不将此事说出去,“阿强,既然你救了果儿,就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从此就是一家人,你若不放心家里的老母,可以接过来,也有个照应。果儿说的一两银子的工钱,我们就按照果儿说的给你,只果儿的事不能让外人知道,至于理由也不能和你说,免得害了你,你能明白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能明白。只是老母在德清县住惯了,估计是不愿意过来,我替老母谢谢夫人!”阿强保证了一番,何付氏便找了身何家欢的衣服让他换上出来吃饭,自己则出去将阿强的话与何道东说了一遍。
“老爷,你和阿强先用饭,我先将饭给欢儿和阿伦送去,问问欢儿到底是怎么回事。”何付氏心中只想将事情搞清楚。
“娘,我错了!我撒了慌,我根本就没遇到果儿,我怕你们承受不住才刻意隐瞒的。娘,是我没用,你打我吧,我宁愿是我出事。。。。。。”何家欢见母亲送饭过来十分高兴,只到了后堂,见母亲脸色不佳,紧接着就听母亲开口问他到底有没有见到果儿,果儿是否真的和熊老爷一起去的洛阳,他吓的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只以为是果儿的尸首已经找到。
“你这傻孩子!你心里一定很苦对不对?这两天便瘦了一大圈。没事了,刚才娘已经知道果儿如今好好的,你可以安心吃饭了。快吃吧。”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重要,儿子也重要,如今女儿已经平安,虽然要一直担心她的情况,但那是不得以的事,只能看女儿的造化,而眼前的大儿子也要安慰和疼爱。
“娘!”何家欢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的傻流泪。
何付氏掏出手帕为儿子擦干眼泪,“好了,这么大的人了,等这件事过了,娘便为你求门好亲事。快吃吧,多吃点。”
何道东知道事情的经过后,只是叹了口气,“儿女都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
阿强安顿好后,便偷偷的给王三几人送了信,王三将消息传给了主子。
宋世朝看着手中的纸条,心中微定。
十月十八,宋世朝带着人马回洛阳。
第一卷 第二十章 磨墨
在苏州别院三天,何家果不曾见到宋世朝,准备回洛阳的时候,宋世朝将所有随从人员都叫到了院子里,“阿里你且带两人及明月先行一步,打探前面情况,安定下来便由明月亲自做好夫人的食物再由你亲自送来,不得经过他人之手。至于其他人,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若有发现当即处死,有没有听明白?”
“明白了。”大家齐声高呼。何家果看着宋世朝发呆,没想到如夫人的丈夫竟然这般英俊。十八岁左右的少年,身高近七尺,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墨青色黑底披风。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紫色发冠之中,用白玉将起固定。面如冠玉,不浓不淡的剑眉,鼻若悬胆,讲话的时候一脸严肃,毫无表情给人一种冷漠感,让人无法靠近。何家果也只是欣赏欣赏,很快便将宋世朝忘到了身后,跟着采莲认真的伺候如夫人。
何家果做事仔细,也很勤快,慢慢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因为明月提前走了,林玉如身边只有采莲一个贴身侍女,加上林玉如有了身孕,就算马车上垫了许多棉被人还是有些不舒服,宋世朝想帮忙,可从小大大都是别人伺候他,想帮忙也帮不上,采莲一个人在马车里伺候有些顾不过来。
“采莲,我看阿蒙做事还可以,你就让她进来伺候着。”倒也不是除了何家果便没有别的人选,林玉如是有自己的私心,除了采莲和明月两个心腹,其他成年的侍女她都信不过,谁让自己的夫君长的玉树临风又身份尊贵,谁不想一劳永逸,爬上了世子爷的床,便是做不了姨娘也能做个通房丫头,若是生了孩子,则母凭子贵。而何家果只是个九岁的丫头,让她伺候完全不用担心这些问题,而且若让她入了丈夫的眼,还可以一路让她伺候丈夫,免得丈夫趁她怀孕的时候被别人近身伺候爬上了床。
因为世子妃的私心便让何家果有了近身看宋世朝的机会,不了解没事,这一相处才发现在外人面前不拘言笑,常年一副苦瓜脸的宋世朝,看如夫人的表情,丝毫不似人前表现出的那般冷漠无情,反倒像个大男孩,狭长的眼眸似潺潺春水,温润得如沐春风,让她对如夫人羡慕的不行,经常看着眼前含情脉脉的两人感叹,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
“阿蒙,你觉得少爷怎么样?”在中途驿站吃饭的时候,采莲悄声的问何家果,“有没有觉得少爷很帅?”
何家果含着饭猛点头,“采莲姐姐,不瞒你说,少爷是我见过最帅的男子,虽然在外人面前看起来冷冰冰的,可在夫人面前却是一缕春风,丝毫没有冷意,以后我也要找个像少爷这样,长的帅对自己还好的。”
“咱们少爷这样深情的估计天下没有第二个了,何况世间向夫人这般貌美又聪慧的女子恐怕也不多见。咱们还是认清自己的身份,别做非分之想,惹夫人不高兴。”虽然何家果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可采莲深深知道世子爷的魅力,忍不住劝说道。
“采莲姐姐,你这是在担心我像她们?”何家果不是傻子,也不是九岁孩子,自然看的出来有几个侍女有别样的心思,说起来她还应该谢谢她们,若不是因为她们的龌龊心思,她还没有机会观赏帅哥呢。
“怎么可能,你才多大点!”采莲敲了何家果的头,算是掩饰自己的小人之心。
“采莲姐姐,你就放心吧,我才不要给人做妾,宁做平民妻,不做贵人妾!”何家果时刻不忘自己的前世,这一世她哪怕不嫁人也不要给人做妾,她不会让自己遇到上一世那般的情况。
“有志气!来多吃点,快快长大,采莲姐等你嫁人那天一定给你送上贺礼。”采莲听了何家果的话甚至惊讶,不曾想这小小的人儿竟能有这样的觉悟,她还是因为世子妃的出色和态度才打消了做通房的念头。
事后,采莲将何家果的这番话说给林玉如听,林玉如念了一遍,‘宁做平民妻,不做贵人妾’,“她真这么说?”
“嗯,看的出来,她对那几个很是不屑,对世子爷没有念头。”采莲不明白为何夫人会对九岁的阿蒙也起了防范之心。
“那就让她近身伺候世子爷吧。”林玉如也觉得自己多心了,总觉得阿蒙看世子爷的眼神带着爱慕,不似九岁孩子看男子的眼神,这才让采莲故意试探一番。她既然说出了那番话,自己自是不用担心。再回过头想想世子爷的条件,女子的倾慕她应该习惯了才是,怎的还如此大惊小怪?林玉如倒对自己深深反省起来,自己不能这般才是,若父王被立为太子,世子爷便是太子,往后就是皇上,是天子,自有三宫六院,若一直这样在乎,以后岂不是想想就要疼死?她从嫁给世子爷的那天就应该明白,自己的夫君不可能是自己一个人的,怎的成亲三年,因为父王需要母家支持,因为他们还只是新婚燕尔,因为事情未定,所以夫妻二人之间没有第三人插足便起了霸占世子爷的心思?
带采莲走后,林玉如便自己一个人开始纠结,一方面是理智要自己不要嫉妒,等到了洛阳,应该主动询问丈夫的意思,若是丈夫需要则要为丈夫纳妾,;另一方面则是自己的心,一想到要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心就疼的要死,甚至无法呼吸。
何家果得了采莲的命令,心里自是开心,虽然她知道喜欢这个优秀男人是不对的,而他们之间也是不可能的,可她只想喜欢,偷偷的喜欢就好,用自己这个九岁的身体,在一旁看着也好。
“少爷,夫人让奴婢来伺候您。”本来宋世朝和林玉如夫妻二人是住在一起的,只是林玉如怀孕需要休息,而宋世朝每到一处便要和地方官员见面,便专门安排了一间房作为宋世朝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