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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沉默了会儿,君少道:“我看过姒长青传回姒家的密信,说你的功夫是一种能冰冻住人的法术,以后最好不要用这种西方大陆的妖法,被别人知道了对你不好。”
“呃?你怎么知道我用的西方大陆的妖法,你能给我讲讲西方大陆吗?”李彦夕心里好奇。
“很多古书籍里都有记载,西方大陆的武者和我们不同,他们称之为魔法师,会使用各种各样的魔法。你把你的大海龟花花和东西变没的法子应该就是书上所说的空间魔法吧,在加上你之前的冰冻法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只不过我很好奇,听说你们李家的功法很特殊,却没听说你们修习的西方魔法啊。”
李彦夕呵呵笑,脑子里飞快的消化刚得到的消息,嘴上却说道:“我们李家的功法当然特殊了,我用的可不是李家功法,嘻嘻,至今为止还没人能逼我用到。”
君少也不多问,只是好笑的说道:“真是个自大的小姑娘。”
二人又多多少少说了会儿,李彦夕从出来至今没休息过的身体,虽说完全没有任何损伤,但在身心放松时再加上马儿跑动的节奏,不知合适某人迷迷糊糊睡着了。
君少有些无奈的望了一眼,趴在马脖子上睡着的小姑娘,心中犹豫了会儿,通红着脸把人搁到自己胸口护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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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快乐!)
第三十一章:行
一队人马奔波了一夜后,终于在第二天酷热的中午进了‘胥’国边界处的第一个小城镇——石头镇。
夜猫子白天都是要睡觉的,在石头镇吃饭、睡觉休整。
李彦夕夜里倒是眯了会儿,所以在众人特别疲惫时,她反而精神不错。吃过比较有特色的中午饭后,原本想在边陲闲逛溜达一番,但看外面那么大的太阳,某人也就是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同君少一起吃罢饭,各自回房休息。
本想着躺床上眯会儿,但像烙饼似的翻来覆去,实在一点睡意都无,一恼之下翻身起来坐在床上,准备察看这次到手的灵石矿。
李彦夕看着空间空地上杂乱无章扔了一小山似的灵石矿,心情那个美啊,简直是无法用预言形容了。她随便转移出来一块,拿着自己的飞剑,按照书上所说的标准大小,开始分割。
很快一整块的灵石原矿石,就消灭在她手里,而分割出来的灵石,被她随手东一块西一块的扔在床上,形状不规则,但每一块都差不多鹌鹑蛋大小,比翡翠宝石耀眼,被钻石柔和,实在是太漂亮了。
女性和龙在面对这些漂亮的小东西时是有共性地,基本上都是先爱不释手,而后想占为己有,最后就是用来装饰了,龙嘛装饰自己的巢穴,女性用来装饰自身。
李彦夕也是女性,虽说她更注重灵石的作用,但对这些漂亮灵石的外表也是非常喜欢的。她爱不释手地把玩了会儿,心思一转就想到了把这些灵石做成首饰。
一时兴起,找出笔纸开始构思,在纸上乱画一通,想了想自己没学习雕刻,那些太过复杂的图案是没戏,只能做些简单的。
一个下午,在她的心血来潮下,浪费了近一百块标准灵石和许多金币银币后,终于做出了一套拿的出手的水滴形首饰,包括步摇、额饰、耳钉、项链、手镯,这套首饰是送给她母亲的,有这些打磨分割好的灵石在,多少都能对母亲的身体有些效果,另外还做了几条比较粗略的手链和耳钉。
虽然做工不怎么样,但挡不住灵石漂亮,成品看起来还多不错。
耳钉她没用,只是从中挑一条手链带上。
这么一折腾,已经太阳落山了,该到吃饭时间了。
君少的贵公子素质,是‘食不言’地,吃饭也不会发出砸吧砸哈的声音,动作优雅。李彦夕也只能配合人家,一声不出,安安静静的吃饭,他们这一桌偶尔也就能停到非常轻微的碗筷声音,和李彦夕手链摇晃时发出的清脆叮当声。
从她坐下起,君少就注意到她的手链,不时好奇的看上两眼。
等二人都吃完他才假装随便提起,喝着饭后茶施施然地言道:“呃,你带新手链了,挺好看的,是你要的那种矿石做的吧。”
“好看吧,嗯,就是用那矿石做的,我叫它灵石。我做了好几条呢,喜欢的话送你一条。”李彦夕摇了摇手臂,展露出手链的全貌,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有些小得意。
围在别桌吃饭的君少侍从,忍不住嘴角抽抽,小姑娘的玩意,你以为自家少爷是没见过市面的,能要你这点粗陋不堪的小玩意。
君少浅浅笑道:“很喜欢。”于是直接谋杀了许多眼球。
自己做出的东西能得到别人的肯定,正常人都会感到高兴,李彦夕听闻君少说很喜欢,眉眼弯弯,嘴角含笑,立马掏出所有的手链,就连耳钉都拿了出来,一副任君选择的意思。
周围那小眼神是忍不住往这里偷撇,见到某人连耳钉都拿了出来,嘴角是抽的更加厉害了。
李彦夕可不管这些,她此时正非常期待的等着君少挑选,被她盯着的君少,看着搁在自己跟前的几副耳钉,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僵了,不是他的忍功够好,此时指不定就和他的手下们一样嘴角抽搐了。
他迅速从眼前这堆亮晶晶的东西里挑出一条手链,银丝镶灵石串成的,灵石的规则大小不同,算是做的比较粗糙的一条,但意外适合男子使用,显得古朴大气。
众人见自己公子挑中其中一条最粗糙的,嘴上是不敢说什么,但面上忍不住的笑意还是出卖了他们,君少一个眼神扫过,众人忙低下脑袋装透明装无知。
而李彦夕也从某种脱轨状态中恢复过来,收起自己的一堆手工不怎么样的失败品,淡淡的说道:“这种灵石虽说对你功法内力上没有帮助,但长时间佩戴,多少都能改善体质。”
原本准备把手链当收藏品的君少,望了望某人一本正经的脸色,稍稍犹豫了下,还是自己带上了。
李彦夕极快的瞥他一眼,抿着嘴偷笑。
……
夏天天黑的晚,大家休息了一下午,精神饱满,再说如今也没必要赶夜路,在君少决定继续留在这石头镇住上一夜后,这晚上有大把的时间闲逛。
石头镇是胥、丰两国的边境镇,原本不算大,但两国多属于大陆上的大国,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战事了。所以虽然是个镇,但其热闹程度却堪比很多府城,商业贸易方面更是胥排的上名次的。
如今大陆战事初步有了苗头,商人的嗅觉非常灵敏,一些原本地里位置不错的小国边陲城镇,如今也显出几分冷清来,但这石头镇却不同,人来人往反而比往日跟热闹,人们为了安全,另可选择多走上三五天的路来这石头镇。
于是夜市也随之而生,小镇上各家店铺、摆摊吆喝的更是处处可见。卖小吃的、胭脂水粉的、小商品等等。
君少领着李彦夕穿叉在人流中,偶尔看看这个摸摸那个,玩的非常开心。整个镇逛完,她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客栈,这一晚上真像前世上大学时和朋友逛夜市的感觉,只可惜接踵摩肩的人们服饰和语言不时的提醒着她,这不是原来的世界,让李彦夕高兴开怀中,总有些淡淡的失落和思恋。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复杂心情,逛街嘛银子是肯定不少花的,某人没有花别人钱的习惯,一路下来花掉了几十个银币,就买了一堆吃喝玩乐的东西,原本想直接扔到空间里,但君少却不同意,为了怕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人只能拎着大大小小东西返回客栈。
把东西送到李彦夕房间后,才分手道别,洗洗涮涮准备睡觉。
李彦夕也不想表现的太过特别,叫来小儿送上热水,舒舒服服的泡过澡,晾干头发后才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吃过早点后趁天还凉快众人就离开了石头镇,而在他们起来前,君少的侍从就会喂好马匹,准备好干粮水等东西。
李彦夕也决定学习另一项骑马技能,对于一个身怀绝技不怕摔的人来说,骑马还真就不算什么,在君少讲了几个常识以及怎么驱使马匹的要诀后,李彦夕就轻松简单的独自骑上了马。
简单是简单,学也好学,但骑马绝对算的上是个体力活,对大腿是个考验,在李彦夕刚学会的时候还非常兴奋的跟着大部队跑了半天,半天后她就一点提不上兴趣,不说大腿娇嫩的皮肤受不受了,只说这一坐一天的有个嘛意思吧,李彦夕想不通别人骑马时都在干什么想什么,反正她兴奋过后就感觉非常无聊。
这马和飞剑还不同,飞剑需要自己控制,但马却不是总要自己控制,提着缰绳,偶尔才会给马提示一下,这不提示时就只能在马上发呆了,被太阳一晒这发呆就会变得昏昏欲睡。
一直在她旁边注意她的君少就非常郁闷,不时还的帮忙带一下她的马,或者在拐弯时提醒昏昏欲睡的某人。
这么折腾了二天,谁都不爽,李彦夕个‘厚脸皮’直接让君少二选一,要不给她地图,她自己去。要不让君少继续带着她,反正他们如今也熟悉了,从上次之后李同学是完全不往哪方面想了,共骑一匹马和同乘坐一辆公交在她眼里已经没有区别了,她实在是懒得骑马,简直是钟折磨。
君少看着眼前站着才到自己腰高的女娃,见她气鼓鼓赖皮的样子,心里感觉可爱又好笑,脸上却是装着一副吃亏的样子,沉吟半晌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
一副拿其没法子的样子,亲自给某人带上帷帽,拉她上了马,让其窝在自己怀里。
当然某人也初步搞懂了长长帷帽的重要性。
各位看官可别以为帷帽的作用就是装酷,骑马还就得带它,既可以防风沙还能遮阳,赶上下雨了还能当斗笠,对于某些美人、名人还能起到墨镜的作用,省的被热情粉丝扔出的瓜果蔬菜砸出个好歹,(同样丑八怪也能少吓死几个路人,)热狠了还能拿下来扇风,真是古代出家旅游必备。
君少高大身影既能给娇小的李彦夕挡太阳,还能当成睡觉的人肉垫子,接下来这一路基本上就在她流着哈达子或神游太虚中度过。
君少要去的是胥国的一个犄角旮旯,几乎要横跨胥国,中间还的路过几个小国,路途相当遥远,有几个大型城市,他还的带着队绕路走,所以本来就不近的路程整整走了一月才到。
而这个时代的交通可不方便,一个大型城镇和另一个大型城镇中间的距离有远有近,但再怎么近,基本上一天是跑不完的。还好中间有些小镇啊或驿站什么的可提供吃饭休息,但一个月路程中也免不了几次露宿野外或借住在破庙里。
第三十二章:君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所以寿元果树没长在名山大川,没长在悬崖峭壁,只长在这荒山野岭中小湖泊旁的犄角旮旯也属正常。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但在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人烟罕至的破地方,竟然围了院子,盖了林园,而那个小破湖泊还当成了院子的一景,煞有其事的在上面盖起的看湖亭。
周遭环境和那颗长的其貌不扬,却有上百人把手的小矮树苗,李彦夕的是真装不出平静无事的样子,嘴角忍不住抽了数下,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君少,君少那微红的脸蛋,一闪而过的纠结表情,取悦了某人。
引的李彦夕望着他忍俊不禁,最后是捧腹大笑。
君少的脸更加红润了几分,宠溺的瞪了她一样,假咳一声讪讪解释道:“我这也是第一次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