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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点点头。整整半小时内,先前的印象在他心中越发清晰真实:一个小女孩,一个年轻女子,允许自己被人窥见。这酷似某种宣告,或某种邀请。
“我有一个主意。”金波说,“差不多半小时之内就要天黑了。我们回我家,我拿点东西。”
“什么东西?”
“好东西!”
金波把滑板放好位置,轻巧地跳上去,顺着大街滑下去了,为了加速,身子一上一下。马克便跟着他下了坡道。金波超出他足足六英尺远,一阵风儿似的转过街角,一跃上了人行道,一路滑行,到了巷口才跳下了滑板,把它靠在路边,跑进了自家大门。马克等在外面,心想:不管金波跑进去拿什么,总之这小子显得全神贯注的。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来了:一定是奇妙的野外双筒望远镜。
“在这儿等我!”金波扭头冲他喊,已经从后院跑进了厨房的后门。水槽上的灯光照得窗户黄澄澄的;再后面就是起居室的灯光,在地板上投下一大片长方形的光亮。马克听到金波提高了嗓门在争执什么,越来越响,争吵越来越激烈。马克索性坐下来,慢慢等吧。
气温有所下降,空气变得冷凝,似乎更厚重。在他脚边,鹅卵石的缝隙间变得黑茫茫的。从厨房窗户里传来马克熟悉的低音调女声,沉稳,轻柔,像一片夏天的云彩。金波又出现在门口,他母亲站在他身后。有那么一瞬间,马克真希望让金波去干那件事情,而他则溜进厨房,和玛戈?蒙纳汉共度个把钟头。门关上了,他的梦中偶像消失了。金波蹦蹦跳跳地过来,一只手提着一只大皮套,另一只手里拿着黑乎乎的东西,看起来像根棍子。他用胳膊肘夹着滑板。等金波走到了后院门口,马克才看清楚,那根“棍子”其实是美格牌大号手电筒。
“那家伙没用的,你这个白痴。晚上你对着窗户打手电,只能看到手电光自己的影子。”马克说。
“假如你自己拿着手电筒,那当然是。可是如果我拿着望远镜,你拿着手电筒呢?”
“怎么都没用的。”马克说。
“你是不想让它有用。你不想让我看到你的女朋友。”
“我的女朋友,当然!”但是在内心底,马克知道他的好朋友说得一点儿没错;他就是希望这次实验会失败。
又来到了密歇根大街,街灯投下水洼式的小光影。不知不觉间,夜色完全降临。天空深蓝,只有一颗星子刺在天幕上。
“我还是不明白这有什么用?”马克说。
金波突然扭亮了手电,笔直照着马克的脸,晃他的眼睛。“瞧你吓的!”
“我没有害怕,是你快让我瞎了!”马克用手挡在眼睛前面。
“走到那儿去,乖乖站着。”金波把手电放下来,照出一条漂浮不定的古怪光束,照出了罗切克家的房子。“到那边去。我会继续照着路。”
“你要去哪儿?”
“无所谓,只要沿着光线走。”马克的脾气比刚才要大一些了,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走到了街上,美格牌大号手电在人行道上照出一块椭圆光斑,马克跟着它走。明亮的窗户显露出屋子里的电视机屏幕。一个穿着T恤的中年黑人男子正坐在自家客厅里读着一本硬皮书,大小和辞典差不离。在山坡上另一家的起居室里,一个肥头大耳的白人男子穿着一件网眼T恤,看不出年龄,肚子上的手掌里站着一罐啤酒。街灯在天幕上暴露着轮廓,微微照亮的天空显得很古怪,瞬间又会变得漆黑。这条街现在的样子——除了夜晚仍然燥热的空气——让马克想起了万圣节的晚上,穿着鬼怪服装,沿着大街走下去,半带喜悦半带恐惧地幻想着,最好能有超自然的存在可以和自己分享夜晚啊!
当他走到了光斑所在处,光斑突然消失了,手电筒的按钮也啪嗒一响。他放好了滑板。
“好了,就一秒钟!”金波说。
街灯柱之间宽宽的间隔里布满了朦胧阴暗的光线,金波慢慢地走向马克。双筒望远镜的背包荡在带子下面,像一只鼓鼓的手袋。当他走到了马克所在的地点,他把沉甸甸的手电筒交给马克。马克扭亮手电,一束黄光穿破空气,照在一个空荡荡的草坪上。金波赶忙发出“嘘嘘”声阻止他,“关掉!关掉!”
“别尿裤子哦,金姆宝贝儿。”马克顺从地关掉手电,说:“好吧,现在干什么?”
“现在我过去,准备好了就给你一个信号。”他指着身后的对街,大约是小山坡下十、或是十五英尺处。“别做任何事情,直到我给你信号。”
“你这家伙好讨厌。”马克回答。
“嘿!这事儿是谁挑的头儿?是我吗?你等着信号。”金波仍然夹着滑板,肩头的背囊摇摇晃晃,他也摇摇摆摆地斜穿过马路。他似乎故意慎重地放慢步调,好像为了保持他自己的沉着镇定就只能牺牲他哥们的沉着镇定。
金波走到了对面的街边,又朝下坡走了几步,到了3323号的西侧界限。他放下了滑板,放在人行道和路边狭窄的草地上,又开始磨蹭起他的大背囊。马克几乎看不清楚他到底在干什么。一只小小的、又挺笨重的家伙从背囊里取了出来,那一定就是双筒望远镜,金波猫下身子,把包袋放在地上。然后才挺起身,先把玩了一通,终于将望远镜放在了眼前。马克把手电筒伸出去,就好像拿着一根指挥棒。他把拇指放在了开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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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歇根街的房子9(5)
金波又把望远镜放下来,摇摇头,调整着焦距,再一次放在了眼前。找到了旧屋精确的焦距,这似乎令他感觉到某种永恒。马克想:我猜想不管怎么说他也不会极度渴望看到窗子里面的情形。接着,他意识到金波很可能看不到门廊,更不用说是窗玻璃了,只能等到手电筒照出它们。两、三秒钟滴答滴答地过去了,之后,第四秒,再是漫长的第五秒。
我以前的想法是对的,马克自言自语。因为现在他距离它那么近,所以金波也不想去做这件事。
他自己也不想,这个念头紧接着出现: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这件事情他们彻头彻尾地做错了,用笨拙的、入侵的方式,完全从错误的角度进入。他认为自己确实看到了一个身影的进退,如果金波也真的看到过,那个人影,那个女人,或那个女孩,总之“它”是会生气的,她会恨他们马上就要做的这件事。
一秒钟以前就仿佛一千年以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旧屋里”的确凿想法已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马克的头脑中。
金波已经调好了望远镜。他发出指令:“就是现在!”
毫不犹豫地,马克摁了开关,一束强壮饱满的黄光从美格手电筒的眼里发射出去,投出一个宽阔而黯淡的大光圈,光亮罩住了门廊。甚至还没等金波指令他,马克就伸高了光束,照上了前窗。扁平的光斑扩散在玻璃窗上,像一摊陈旧的油渍。
金波突然身板僵直,朝后跳了一大步。他的动作如此不协调,几乎就是痉挛着,金波垂下了望远镜,蹒跚摇晃到了人行道边缘,望远镜也被拖到了地上。他的双脚摇晃不定。身子折起来,跌倒在地,先是倒在了草坪上。金波整个身子向后牵制着,双腿一阵一阵地颤搐。
马克猛地再按下开关,光束戛然而止。黑暗仿佛突如其来,他只能看到金波躺在地上,像具尸体,倒在3325号的门前草地上。极度的恐惧令胃部抽搐。他不能肯定自己还能不能动。又过了一秒,他发现自己已经开始走向对街。
真奇怪,他的脑袋里竟然一片空白;他感到彻头彻尾的空白,好像自己就是一张雪白的纸,等着一只铅笔粗鲁地带来刺痛,也唤醒一切。
金波的双臂软绵绵地摊在身体两侧,脸歪在一边,面向草坪。马克跪在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皮剧烈跳动不停。马克又急又怕,恨不得踢一脚在好朋友的腰上。
金波眨巴眼睛,看着天空。他舔了舔嘴唇。
“伙计,你看到什么了?”
“哇哦——”金波只是笔直地瞪着双眼。
“我把光打在窗户上的时候,你大概往后跳了一英尺。然后你就昏倒了!”
“好吧,那只是你的版本。”金波的脸孔似乎突然之间深陷下去,好像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现在我来说我的版本。我什么狗屎也没看到,我想要离开这里。”他把双手捂在肚子上,深深地呼吸、吐气,然后站了起来。“你能帮我把老爸的望远镜捡起来吗?”
马克从人行道边捡起望远镜,递给他。
“我的滑板呢?”
马克打开手电筒帮忙找寻,金波起身捡起了滑板,动作十分缓慢,仿佛他的关节很痛似的。他转过身来,腾出一只手来接美格大号手电筒,把它插在了皮带里。马克跟着金波走过了街角,走进了巷子,但是金波保持着沉默,直到他们走到破篱笆和水泥墙那儿,他说:“明天见。”暗示着马克不要再多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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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开的裂缝10(1)
蒂姆·安德西自从收到兄弟的求救电话便重返米尔港,他寻访了大量邻人,就好像某些尽心尽力的记者在选举一周前随访满大街的路人。要是他知道曾有个阿拉斯加人也在马克失踪那天看到过他、或是提供一些和失踪有关的消息,蒂姆就会毫不犹豫地飞往阿拉斯加。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蒂姆深感绝望一步步地逼近。蒂姆发现自己深爱着马克,比他预想得还要深重:因为马克许下的誓言、因为他出众迷人的容貌、潜藏在他骨子里的可爱的个性,当然,也因为马克饱受怒火和挫败的双重打击,却仍然故作勇敢,不计后果。但无论如何,他还是个孩子,若想好好地爱他就得机灵点,要在他向我们走来的时候赶紧带上他。蒂姆说过,想要马克跟他回纽约看看。他觉得像马克这样的大男孩应该长长见识,看看大都市,感受纽约遍地的好机遇,从而领会纽约本质上的宽容精神,明白纽约并不是和美国其它城市的居民想象中的那样、而是比他人想得更诚实、更慷慨,比起其它城乡小镇更能让居民感到方便周到。这就是蒂姆心中的纽约,当然,也是蒂姆大多数朋友们所认识到的纽约。
蒂姆重返米尔港之后寻访了很多男男女女,他们有可能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也可能毫无帮助,蒂姆不得不在寻访中越发确信,不管有意无意,马克在他心中的地位就好像是亲生儿子似的。当然他不可能把这念头告诉菲利普。连续两桩事故的打击让菲利普变成一个“空心人”,只能依赖蒂姆,所谓的希望不过是菲利普允许自己去感受的内容。实在无事可做,菲利普便仍然天天上班,既然这两星期里几乎都没有实质性的工作,于是,副校长办公室就成了避难所,能自由宣泄在家里不宜明显表现的种种情绪。
其实,蒂姆很希望马克当真逃离了苏必利尔北街3324号,去往格兰德大街55号。他也希望马克当真激起了菲利普的怒火。蒂姆心想,怒气,总要好过“毫无希望”。菲利普从来不会承认这一点,但事实上他早就把自己沉入荒芜的无望感,当中部广播电台新闻播报员的声音从他书桌上的便携式收音机里传出来,宣告了继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