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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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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着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妳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妳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着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着「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

她反复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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