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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您说麦芽也不小了,啥时候把这个丫头嫁出去?”
听说赵晚春小姐身边那个丫鬟冬梅,已经过了二十岁,才被打发出去配人,而麦芽也有十七八岁,又和虎子定了亲事,女子还是不要耽搁,早早的嫁人生子。
“于嬷嬷,你说这个干什么。”
麦芽侧了侧身,用手捂脸,显得很是羞涩,两军大帐,军营离不得人,虎子哥干的不错,马上就要升为小队长了,手下管着十几个人,她可不想当个拖后腿的,现在成亲,也不能经常见到面。
“这个要麦芽做主。”
青璃很喜欢麦芽,想多留几年,当然也要考虑周全,不想耽搁麦芽的终身大事,但是目前来说,提亲事尚早,在她看来,女子二十成亲正好,太早对自身不好。
“是老奴多嘴,老奴看麦芽这丫头又是缝制鞋袜,又是做鞋,以为是想着快点嫁人呢。”
于嬷嬷打趣麦芽一句,想起火炉里面的红薯,她打开炉盖,一股子红薯特有的香甜气息扑面而来,她用铁钩探了探,软软的,可以吃了。
三人围坐在一起吃着红薯,青璃只吃了一根就停下来,于嬷嬷和麦芽两二人怕烫,用那隔热的油纸包着,一边吹热气,一边往口里送,两个人没时间说话,吃的不亦乐乎。
“其实,红薯有很多做法。”
红薯饼炸一下,和南瓜饼一样,香甜,柔软。还可以做成红薯干,有嚼劲。空间里变异,红薯变异出了紫薯,她没拿出来,切成了薄片,放到加速的库房去,一个时辰就变成了香脆的紫薯片。
以前在现代,青璃小时候,家里也很穷,那时候没有好吃的,父母会买点廉价的红薯,切成片,放在油锅里煎,好吃的很,若是红薯不够甜,外面在撒上一层糖。
拔丝红薯是过年必备的菜色,红薯切成三角形的块状,要先炸一下,然后用白糖熬成糖浆翻炒,红薯均匀沾染的糖浆,又脆又甜,因为太费时间,还费油,一年吃不到几次。
“小姐,您这么一说,奴婢又想吃了。”
麦芽一口气吃了三根红薯,仍旧意犹未尽。现在吃过北地味道重的酸辣麻食物,京都清淡的汤已经不能满足她的胃口,每次在家里都让崔奶奶多放辣椒,麻辣猪蹄多放花椒,比地道的北地人还能吃辣。
“你是饿了,什么都馋。”
青璃抿了口热茶,盖上杯盖,对麦芽道,“空腹吃了这么多的红薯,当心一会儿胃里反酸。”
“奴婢不怕。”
吃过之后,麦芽主动站起身,在内室走了一圈,又把吃过之后的红薯皮收走,门口就有一个木质的桶,她把盖子打开,垃圾扔进去,这样避免进进出出,让她更加省事。
窗外雪花儿小了一些,眼瞅着到了午时,麦芽打了一个呵欠,在北地真幸福,能吃能睡,除了操心一些自家小姐的饮食起居,别的事情轮不到她,大事有少将军解决。
青璃窝在被子里睡了个回笼觉,等到当了下晌才起身,洗漱完毕,麦芽兴冲冲地从外面进门,“小姐,雪已经停了,咱们门口堆积厚厚一大层,家里下人几乎都出动,在扫雪呢。
这样深的雪,马车出门也容易打滑,青璃本想休息一天,奈何着急回凤阳,去见过冬梅,她才能真正放心,左思右想之后,她还是决定出门。
平阳苦寒,冬日里三天两头的下雪,马车在雪里阻力太大,百姓们出行用雪橇,有特定拉车,体型庞大的犬,轻便。雪橇四面没有遮挡,滑行之时迎着风,脸颊如刀割一般生疼,她想了想,暂时不考虑这样的出行方式。
“小姐,那个胡同离咱这里也不算近,不如还是乘坐马车吧。”
于嬷嬷苦口婆心地劝说,坐马车就是要耽搁一会儿时间而已,总比被冷风吹着强,她这身板受不得寒。
“不坐马车。”
青璃一句话,于嬷嬷麦芽齐齐地苦了脸,她捂着嘴笑道,“瞧你们这点出息,这次出门不带你们,你们就留下看家吧。”
院子里的下人用铁锹铲雪,放在一个簸箕里面,统一运送到家里的池塘上,上面已经结下厚厚的冰层,也有那爱玩闹年纪尚幼的小丫头,在背阴的地方堆起雪人。
青璃进到屋内,取了一个口罩遮住脸,在于嬷嬷和麦芽呆愣的目光之下,轻身一跃,上了房顶,用轻身术加瞬移,快速地赶往冬梅家铺子的所在地,许久没施展功法,差点忘记这项技能。
知府夫人说的是实在话,冬梅跟随赵晚春多年,得到了照顾,不但脱了奴籍,还嫁到了一个殷实人家。知府夫人说的小作坊,其实也不算小,青璃刚到附近,就闻到空气中芝麻的香气,这家小作坊卖芝麻油和芝麻酱,生意似乎挺红火。
“这位小姐,要点啥?”
门口一个小伙计正在扫雪,听到前方有动静,他抬起头,以为青璃是周边的住户,赶着下雪天出来采买,看穿戴又不像,他疑惑地道,“您是来找人还是问路的?”
“找人。”
青璃紧了紧头上的围巾,这小伙计还挺机灵,她笑道,“我是来找冬梅的,应该是你们的老板娘。”
“哦,您要找夫人啊,来的巧了,她正在里面盘账本呢。”
要过年了,青璃也不好意思麻烦人,从空间翻找了一把铜板,塞到小伙计手里,道了谢,她在门口跺跺脚面上的雪,走到铺子里。
铺子里东西不多,显得空荡,进门处只有一排货架,上面摆放用铁罐,瓷瓶装好的芝麻油和芝麻酱,角落里,堆放几个布袋,里面放着白芝麻和黑芝麻。
“您买点什么,自己选好过来算账就行了。”
前方柜台处,一个穿着红色袄子的女子正在低着头,对着油灯打算盘,不时地记录着,青璃不好出声打扰,所以沉默了一下,站在原地。
“挑好了吗?”
冬梅算好账,没听到动静,她抬起头,看到货架旁边站着一个白色的身影,她心里寻思,周边的百姓不讲究,谁会穿白色的毛皮出门,除非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可惜周围没有,只有稍微殷实的小户人家。
“冬梅姐姐,是我。”
见对方算好账,青璃迈出一步,露出半个身子,让冬梅愣在原地,片刻之后,冬梅满眼的泪花,抹着眼泪道,“青璃小姐,奴婢可不敢当一句姐姐,我们小姐她……”
“冬梅姐,你现在可不是奴籍,怎么还没改掉自称奴婢的习惯呢?”
青璃打趣了一句,冬梅招呼外面的扫雪的伙计看管铺子,她把青璃带到了后院。从店铺的后门出来是一处天井,后面的小院有三间房,平日里冬梅和他男人都住在这里。
冬梅嫁的男人是大户人家的庶子,为人老实本分,可是不得主母喜欢,早早地就被分出来单过,只得了这么一个作坊,好在虽然单一了点,但是生意不错,周边的百姓捧场,做多的就供给远一些的杂货铺子,不算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
冬梅嫁的人家是知府夫人精心挑选的,她嫁进来之后,不用服侍公婆,也没有难缠的小姑子,只有夫妻二人过小日子,开始的时候她总是心不在焉,陪伴多年的小姐,一声不吭地走了,防着她,让她低落了好久,都是她夫君一直默默地相陪,这才让她好了些,人也慢慢恢复从前的开朗。
“青璃小姐,奴婢就是奴婢,若是我们小姐回来,奴婢还想回去做个嬷嬷。”
提起此事,冬梅又哭泣个不停,青璃不好出声安慰,听说冬梅是很小的时候就陪伴春儿姐了,这种十多年的主仆情谊深厚,将心比心,就是麦芽这丫头出嫁,她也要难过几天的。
冬梅是手脚麻利的,待客的偏厅,布置的很有家的味道,没有太奢华的器物,很有情趣,窗台下面养着一盆花草,早冬日里能见到绿色植物,平添了不少生机,墙上也挂着几幅壁画,有一幅应景的傲雪寒梅图,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娟丽的簪花小楷,这字体青璃熟悉,她多次和赵晚春通信,这是春儿姐的字没错。
“都是奴婢,这哭起来就忘了正事,您喝杯茶吧,是夫人赏赐奴婢的,味道还可以,我们小姐很喜欢。”
冬梅站起身,冲了一杯热茶,又端上茶点,她见青璃盯着墙上的画看,眼泪又出来了,嫁人之前,夫人问她有什么要求,她想了想,只带走小姐最平日里最喜欢的画,裱起来挂在偏厅,看到画,就能想到自家小姐,提醒她不要忘记小姐对她曾经的恩情。
“春儿姐很有才气。”
青璃点头,像赵晚春这种才是大家闺秀,才气惊人却不喜欢显露,无论是诗词,琴棋皆通,可比那个季盼强的多,季盼那种人就喜欢得别人夸赞,捧着,有点小聪明,难登大雅之堂。
“我们小姐是个慢性子,平日有耐心,作画会用掉一下午。”
冬梅回忆着,每当这个时候,小姐都让她去休息,总说画完再叫她,这个时候,冬梅常常偷懒,借着小姐的名头去大厨房要好吃的,日子过的潇洒。
虽然经常犯错,有一次摔碎的小姐珍爱的玉簪,小姐也没有发火,主仆情谊不是一两天,是十多年,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年?北堂谚的出现,到二人相爱,冬梅是一个见证人,所以,小姐选择私奔,她真的不怪,只是有些担忧,为什么不让她留在身边伺候,天涯海角,她都愿意跟着自家小姐。
冬梅声泪俱下,情绪激动,青璃只好安慰几句,能做出这样决定需要莫大的勇气,就连青璃也无法理解,二人可以如此洒脱,或许人活着就是枷锁太多,可以有决心冲破一切束缚,在一起,相信二人可以长久。
“春儿姐有自己的考量吧。”
能找到冬梅,多亏了知府夫人,直到昨天碰巧遇见人,青璃才受到启发,想起来还有一个关键人物,走这么一趟,心里也没抱太多希望,看冬梅伤心的模样,之前一定是不知情。
墙壁上有画有字,青璃欣赏了一番,问道,“冬梅,你知道玉塔寺有一个禅室吧?”
“青璃小姐您也知道?”
冬梅抬起头,还来不及擦干眼角的泪水,她瞪着眼睛,一脸惊讶状,“那里有一个地道,平时小姐和北堂将军都在那里相约,您也知道北堂将军敌国将领的身份,我们小姐也苦啊,不然哪里会有这般做派?”
想到青璃现在的身份,冬梅很紧张,不会是淳于少将军想要找到二人,所以才来才来追查的吧?
“你放心,我来找你,和春儿姐无关。”
青璃没有提自己的目的,转而问道,“除此之外,春儿姐和北堂将军还有其他的见面地点吗?”
“没有了,那处地点也是北堂将军为了不被发现,用了一年时间,平日我们传信都去一个皮草铺子,那里是北堂将军的生意,现在关门很久了。”
冬梅叹了一口气,小姐失踪,她曾经用尽一切办法,想要联系上,结果失望而归,二人真的就那么干脆的消失在平阳,没有一点踪迹,老爷派人明里暗里打探,也没有得到线索,出城的马车太多,那时候检查不严格,守城士兵早就不记得。
看来,赵晚春在离开之前没有征兆,可是青璃不相信二人是仓促的决定,麦芽说,车上的东西很多,可见不是临时准备的,选择那天,一定是至少提前一个月走好了打算,青璃找人算过,那天正是宜出行的黄道吉日。
古人出远门总是有诸多讲究,至少要提前一段日子算好,青璃相信绝对不是巧合,赵晚春一定是早就做好了决定。
“春儿姐在离开之前,每日里都在做什么呢?”
冬梅摸着下巴,仔细回忆,那段日子小姐没有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