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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房门,青璃在门口抖了抖身上的水,从空间里换上一双新鞋子,换上后进了屋。她把床上的被褥铺好,又放下纱帐,一切妥当之后,这才进入到空间中。
晚膳就是两样小菜,为了照顾尼玛,青璃没吃饱,这会肚子咕咕叫,她想起异族女子受不了有人卖兔肉,就在库房中取出宰杀好的兔子,把兔肉切丁,做了一道麻辣兔肉,剩下用腊肠炒了点地里摘下的豆角,做了一个紫菜蛋花汤,凑合吃了一顿饱饭。
酒足饭饱,再次来到灵泉池子,她泡在温热的水里,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缕清思路,目前到底应该怎么办好,找夏荷或者夏燕透露自己的身份?这点很不妥当,几年没见,谁知道二人现在到底是谁的人,可是她现在以一个异族女子的身份,做什么都只能放在暗地里,很难成事。
薛谦的孩儿被宇文鲲带走藏了起来,没有跟着回京都,应该藏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宇文鲲是个思维缜密的人,就算离开溧水城,眼线肯定少不了,绝对会一直监视着。
今日在正院碰到那些傻乎乎的黑衣人,武功不高,至少他们倒挂的姿势不太专业,青璃这个水准,很容易发现他们的踪迹,而他们发现不了在另一侧的她,她不相信宇文鲲会找这么几个饭桶过来监视。
纠结了一会儿,青璃太过疲累,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第二日一大早,雨已经停了,青璃打开窗户,门口的青石板上还有未干的水渍,风凉飕飕的,阴天,没有阳光,头顶上一片乌云,说不定,晚些时候还要下雨。
尼玛睡得很香,一觉到天亮,她已经很久没睡过这么踏实了,晚上夜宿破庙,总是担心遇见流氓和登徒子,有时候她也希望自己被调戏,这样能赖上对方,当做人家抢亲,她就能嫁出去。虽然每日里晚上都在戒备着,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出现,不远处除了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还有一个被不孝儿女抛弃的老乞丐。
尼玛是个热心肠,有时候好心人给她的馒头多,她都会留出一部分给老乞丐,只因他可怜,她被撵出来是习俗,可老乞丐是被儿女抛弃,无家可归,每日只能靠好心人的施舍度日。
周围都是一些穷苦百姓,谁家能有什么好吃的?有一口剩菜就不错了,尼玛有时候想,万一有一天老乞丐过世,她能不能攒出银钱给他买一副棺材板,至少也要用草席子卷起来,换一身新衣服吧。
人活得总是如此艰难,好不容易靠上了一个官家小姐,尼玛使了一个小心眼,她想如果对方真的能给她够吃一个月的馒头,她也不亏,没想到薛小姐竟然吧她带到府上。
昨日晚膳的时候,青璃只吃了半个馒头,剩下的就不肯再用,尼玛趁着青璃不注意,做了个小动作,藏起来一个馒头,她想今日如果有机会可以出府,就把这个偷藏的馒头送给老乞丐。虽然凉了,这可是细白面的,味道好着呢。
“昨夜下雨了吗?我说怎么觉得后半夜有点冷呢。”
尼玛穿戴好之后,到院子里的水井旁边打水,和青璃打招呼,“那床铺子松软的,睡得真舒服,卓玛,你睡的咋样?”
“还可以吧,晚上稍微有点冷。”
青璃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伸懒腰,内室准备的还是夏日那种薄被,可能有段时间没准人的关系,昨日二人进来之后,除晚膳之外,别的什么都没得到,更不用说有人送棉被过来。
“这已经很好了!我在城外破庙,都盖稻草的。”
过年之后,尼玛被赶出来,那个时候溧水城滴水成冰,她身上就几套衣衫,全部套在身上还冷得打哆嗦,那会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人收留她,让她进门烤火。
可惜这个愿望一直没实现,冬日里,百姓们都在家里猫冬,也没人出来闲逛,只有几家小酒馆开门,可她面皮薄,不好意思进去讨要,后来走啊走,快要冻死之前,找到了破庙,就在那里安顿下来。
听到尼玛之前的遭遇,青璃真是掬一把辛酸泪,盼望遇见流氓和登徒子,然后赖上人家,这是一种什么心态?
或许这个世道,女子本来就是男子的附庸,一个女子游走在世间生存,格外的艰辛。尤其这些异族女子,出门做工,很多店铺里的掌柜都是拒之门外的,青璃在这一天中受到不小的冲击,以前勤劳致富的想法,根本行不通。
昨日薛蓉受了大刺激,还好没忘记给二人端早膳,来的又是那个小丫头,今日小丫头心情不太好,青璃试探一番,她欲言又止,最后摇摇头,转身跑了。
“卓玛,昨天她不是还好好的吗?”
尼玛打开食盒,里面是粥和几个白面馒头,还有一些小咸菜,小咸菜被切得细碎,上面点着芝麻油,闻起来味道香香的,把馒头掰两半,夹着吃最好。
“可能是做错事,被骂了吧。”
青璃随口说了一句,她见尼玛正对着早饭咽口水,一脸渴望的神色,她补充道,“我就要半个馒头,一碗粥,剩下的都留给你。”
“卓玛,你不用特地照顾我,咱们异族女子天生就是能吃,你这样吃不饱怎么办?”
尼玛眼中带着愧疚,她认为是自己的原因,青璃和她在一起让着她,所以一直没能吃饱。
“别多心,我真吃的不多。”
青璃洗漱过后,正对着尼玛坐下来,她从小竹篮里掰了半个馒头,盛了一碗粥,慢条斯理地吃着。这种简陋的早膳至少有五年的时间没用过了,平日在府上,青璃不奢侈,也要用几个小菜,干巴巴的馒头和清粥,难以下咽。
尼玛劝了几句,也就不再多说,她把昨天偷藏的馒头拿出来吃掉,又找了一个最大个头的,用油纸包好,等着出门的时候给老乞丐送过去,她一天没回去,也不晓得他有没有讨到饭食。
二人沉默地用了早膳,老规矩,把碗筷洗好,放在院门口一个木头架子上。青璃住的小院子就在后花园的角落,离角门很近,走几步就能过去。
从早膳后,尼玛就坐不住了,她在府上转悠有什么用,虽然希望渺茫,她还是想去繁华街道上走走,万一有人愿意抢了她呢?
“卓玛,不如我们出府吧,这里吃好睡好,就是没有男子抢亲。”
尼玛尴尬地笑了一声,用手蹭了蹭衣摆。她今儿上身的是薛府发下来的新衣裳,头巾也换了新的黑色丝绸,贴在脸上滑滑的,府上的管事嬷嬷说,这就当薛蓉的赔偿。
在府里打探不出什么新情报,青璃迫切地想要出门,到时候甩了尼玛,也好单独行动,她派出小灵去打探消息,宇文鲲到底把薛谦的孩儿藏到了哪里,只要能找到孩子,才能继续接下来的事。
既然在府里,出门也得打声招呼,这是最起码的礼仪,二人正想找婆子通报,这个时候,薛蓉带着丫鬟停在了院子门口。
一夜的时间,薛蓉变了很多,脸色苍白,眼下青黑,也没有了昨日的精神头,她强打精神,忍住眩晕,走进院子,对着身后的丫鬟摆了摆手,让她们都出去。
“薛小姐,我们正要找你,感谢你的款待,我们想要出府走走。”
尼玛对着薛蓉点了点头,还算有礼貌。
“正好,那么我们一起出府吧,我有事情拜托你们。”
薛蓉一个晚上没有睡,她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来月事,最近发现自己嘴馋了不少,而且脾气喜怒无常,近日更是想要呕吐,她能确定自己有了身孕。
如果说之前只是怀疑,昨夜他的冷漠无异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绝望,甚至想到了喝毒药自尽,在天明的时候,她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可笑,为这种人失去宝贵的生命,不值得,甚至她对肚子里的小生命充满了厌恶感。
民间有小产的方子,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家不可能去开药,也一直瞒着身边的嬷嬷,只有心腹丫鬟知晓,若是让大哥发现端倪,一定会活活地打死她的。
为了以后着想,这个孩子不能留着,就算是她这个当娘的对不起自己的孩儿,因为她无力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为了这种带着虚伪面具的男人生孩子,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耻辱。
薛蓉是个敢爱敢恨,个性鲜明的女子,曾经为了爱人可以不惜一切,在放手的时候亦可以如此洒脱,她已经下定决心。
“咱们是低贱的异族女,薛大小姐有什么事情能求到咱们身上?”
青璃用了激将法,这话可是薛蓉自己说的,她在等薛蓉跳脚,可惜她失望了,薛蓉不但没有生气,还为昨天的行为道歉,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也不能反驳,尼玛点头之后,三人上了马车,薛蓉身边只跟着一个丫鬟,她让车夫去一条弄堂里。
在溧水城里有很多大商户,当然价钱自然要贵一些,因为商业发达,有一些百姓们看到了其中的利润,就组成了散户。这些散户平日在街上主动拉人,因为货物都放在家里,也没有租金,人工等费用,价格低廉,一些外地的小贩,小商人很喜欢与之合作。
就这样,在溧水城,几乎家家都有自己的小买卖,某某弄堂,正好还算是个繁华的地段。
马车上,薛蓉沉默了片刻,这才诚恳地道,“对不起,昨日是我不对,在溧水城,我也没有什么好友,有一件事想请你们帮助,作为报酬,我会给你们银子。”
薛蓉说着,给身边的丫鬟使了一个眼色,丫鬟立刻会意,从袖兜里拿出来两个缠花并蒂莲的荷包。尼玛在犹豫的时候,青璃已经接过来,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
薛蓉能开口求人,放下大小姐的姿态,并且奉上这么多的银两,看来此事并不太好解决,青璃淡淡地看了一眼,合上荷包,问道,“薛小姐如此大手笔,怕不是小事。”
“呕……”
薛蓉刚想解释,突然感觉胃璃泛酸水,早膳勉强喝下去一碗燕窝,现在又想吐了,她必须抓紧时间,不然身边的嬷嬷一定会看出来。
在昨夜之前,肚子里有个小生命,这对她来说,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她本想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有时候薛蓉会想,这小家伙以后会像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现在她只觉得愧疚,一点不期待这个生命到来。
青璃假装递给她帕子,抓上了薛蓉的脉搏,顿时一惊,薛蓉已经有了身孕,至少两个月,昨夜,她一定很绝望吧。
“薛小姐,你是不是没用早膳?我肚子饿的时候也会想呕吐。”
尼玛眨眨眼,她还不懂这些东西,对女子孕事更是一窍不通,眼里带着疑惑地问,“薛小姐,我吃了你的馒头,你有什么事情是我和卓玛能帮忙的?不要你的银钱。”
青璃低着头翻了个白眼,这尼玛是多实在的一个娃啊,难怪吃不饱,一个荷包有一百两银子,一百两是什么概念?有了这些银子就可以不用住破庙,可以顿顿吃馒头,赁住个小院子,节约一些,至少能花个十年。一张嘴就拒绝了银钱,这是多想不开,视金钱如粪土啊!青璃觉得现在多了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谢谢你,尼玛。”
薛蓉没想到竟然有人可以不用银子,无条件的帮助她,她更觉得愧疚,低着头,不安地绞着手帕,“银子必须给你,这事你听我说完。”
纠结了半天,薛蓉仍旧没张开嘴,眼瞅着到了那个胡同,贴身的丫鬟也着急,这么冷的天,竟然出了一身汗,丫鬟用帕子擦了擦额角,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和那个将士之间的细节,丫鬟没有说,她只说薛蓉被欺负了,可能有了身孕,这个时代对未成亲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