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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鬼一只猫,还真是奇异的组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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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山下已经暮色西斜,天地被夕阳浸染成金红一片,长歌只觉得这样的夕阳甚美,京城的天又高又远,而灵台方寸山本就在云雾之上,见到这样云蒸霞蔚的时候少之又少,忍不住感慨道“如果能住在那云上就好了。”
进喜道“大小姐糊涂了,那织霞仙子才住在云上呢,莫不是大小姐想要做织霞仙子?”
长歌撇嘴“才不要做什么仙子呢,对了进喜,你要吃什么?我们方才见那金玉鱼丸特别好吃,正要去吃呢桃夭就抢走了小鱼,我们都要马上排到了呢。”
进喜一囧,讪讪笑道“大小姐,小的现在已经不用吃东西了,不过大小姐五年如一日的关心进喜,进喜,进喜真的很高兴。”
说着又要哭鼻子抹泪了,长歌忙道“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咱们好不容易再见,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买给你,要不,买一颗仙丹给你?”说着已经径自笑了起来。
小鱼从她怀里探头探脑的奉上一颗仙丹糖果,一本正经道“可甜了!”
进喜有些哭笑不得“趁着还没收摊,大小姐赶紧去买鱼丸吧。”
长歌一见前面熙熙攘攘果然还有大群的人在排队买鱼丸,高兴的就过去排在队尾。
队伍排的很快,主要是长歌前面的人一听见她自言自语还嘻嘻笑笑的就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这些人自然是见不到进喜的,也看不明白一个好好的修仙女弟子为什么一会对着猫说话,一会对着空气说话,只觉得天色要黑了忍不住的毛骨悚然,也不吃那鱼丸就走了,以此类推,前面的人瞬间就少了很多。
卖鱼丸的老板冲后面吆喝道“后面的客官明儿赶早哦,不要排了,鱼丸剩的不多了。”
饶是如此说着,后面的人也不见少,纷纷秉承别人走了我捡便宜的原则坚持排在队伍之中。
进喜忧心忡忡道“别排到大小姐正好卖完了吧。”
小鱼喵呜一声,看着走势喜人的队伍道“哪有那么巧。”
可偏偏就是这么巧,当长歌兴冲冲的将准备已久的台词念出的时候——老板!给我两碗鱼丸!
“呵呵,姑娘,真是对不住啊,这今天最后一碗鱼丸刚刚卖了出去了,您明儿请早,唉~后面的客官对不住啊,今儿的鱼丸卖光了,小老儿要打烊收工喽!”
长歌与小鱼一脸幽怨的望着进喜,那眼神中默默传递出三个字——乌鸦嘴!
进喜欲哭无泪的捂着自己的嘴巴,如果他有身体的话一定愿意就地撞死。
鱼丸吃不成了,天色也黑了,街道两边的店铺都已掌灯,这样的时刻正是家家的晚餐时间,客栈酒楼也是人满为患,卖花灯的小贩也已经摆出了各式各样的花灯,灯影绰绰,男女孩童奔走嬉笑。
人虽然比白天少了,但顾长歌这才觉得饥肠辘辘,路边卖馄饨的大锅咕嘟咕嘟翻滚着白色的气泡,与小鱼对视一眼,在得到小鱼的赞同后毅然而然的去路边点了一碗馄饨,打算喝个胃暖身暖。
小鱼正在对汤勺里的馄饨大快朵颐,进喜却已泪眼迷蒙。
长歌故意舀了勺馄饨馋他“来吃一口,吃一口,可香了,哈哈哈,好啦,我知道你因为吃不到馄饨难过,不过你也不用这样愁眉苦脸的吧,很倒胃口呢。”
第三十六章 狗屎运
进喜叹了一口气道“若是在京里,老爷和夫人断然不会让小姐抛头露面,还光天化日的坐在路边吃馄饨,唉,大小姐啊。
长歌差点被馄饨烫到,怎么说她吃个馄饨就好像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不过也对,在京城她的名声虽然不太好,但起码也是可以横着走的相府大小姐,尤其是和顾吟风出门的时候,一袭纱巾遮面,这相府大少爷俨然就成了她的小厮。
出入车马奴仆,吃喝高雅酒楼,就是和顾吟风去戏班子听个戏那也要雅间一厢,如今虽然是坐在路边,张口吃下去的不仅有馄饨还有迎面吹来的风,但这味道却比她在京城任何一家酒楼吃的山珍海味都要好。
她摇头晃脑的对着进喜道“这你就不懂了,路边馄饨的味道才是美食的味道,这滋味,真的很难说啊。”
进喜继续哭丧着脸“那是因为大小姐你饿坏了,唉,我苦命的大小姐啊。”
唉,她这苦命的人儿啊,吃个馄饨也还要听个鬼在一旁哭鼻子抹泪。
吃饱了又去河边看人家放花灯的,仅剩的一锭小碎银子小鱼坚持要买个花灯,长歌却想的深远,她想明儿早上好好吃一顿才有力气爬山回去。
小鱼一听要用到吃的方面瞬间就妥协了,说到吃,这一人一猫永远没有分歧。
夜色越深进喜就越兴奋,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作为一只鬼,白天只能躲在桃林里,等阳气消散他就可以出来吸收月之精魄,这样有助于他的修炼。
长歌若有所思,也许还因为青华弟子要在天黑前上山,所以他才敢在晚上出来吧,要不然被哪个捉鬼的看到,还不一剑斩杀了,想想就恐怖。
河对岸有个鬼影在向进喜打招呼,进喜飘飘荡荡的过了河,与那只鬼寒暄了两句冲着长歌一笑,那只鬼也远远的冲长歌作揖,倒是温文尔雅的一个书生。
进喜又飘了过来道“那是柳生,死了十几年了,也在桃林修炼,方才我和他说大小姐能看得见他,他还非常激动呢,这不,让我代他给大小姐道万安。”
长歌也笑着与那对岸的鬼魂招手,突然觉得这些只有她能看到的一切正是她人生中的一笔财富,正因如此,她才有了更多的朋友,更多的快乐。
长歌要去西城门的时候街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小鱼窝在她怀里睡的正香,进喜则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这几年的见闻,长歌却有些心不在焉的“进喜,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身后跟着什么人?”
说罢回头看去,长街萧条,街边楼房内的烛光投影在地上,偶有一两个醉汉经过吆五喝六的路过,又脚步不稳噗通倒在地上。
“没有吧?”进喜作为一只鬼也还是有些胆小的。
长歌白了他一眼道“你怕什么,你是鬼哎。”
进喜委屈道“大小姐,鬼也有害怕的啊,比如,比如那捉鬼的剑仙。”
话音甫落,一盆冰冷腥臭的水就这么从头到脚将长歌淋了个湿透。
长歌顿时惊在当场,还是小鱼被吓醒跳出老远,进喜也张大了嘴巴,看着他的大小姐整个变成了一个血人。
“大小姐!”
长歌看着泼了一身的狗血,顿时怒火中烧,“是谁!可恶!”
那泼她一身血的两人迅速抬着木盆闪到一人身后,不看还好,一看长歌就气不打一处来,真是冤家路窄,这不是白天那个自命风流的管事男吗!
那紫衣公子似也没料到是她,看她狼狈至极的模样竟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起来。
长歌一见他笑就更加生气,她本千金小姐没什么脾气,在青华被多次羞辱也平淡如常,不知为何,偏偏见了这人她就火气上窜,好似变成了另一个人一样,她一把解下身上的木剑,冲上去就砍。
紫衣公子连连闪躲,任她穿刺挑斩就是不让那木剑近自己分毫,看来也是个练家子,长歌豁出去了,心想哪怕就坏了门规,对凡人用仙术她也要将这个纨绔子弟抓住,还要整整泼他一桶的狗血!
最后还是紫衣公子退守为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才算结束,看了一下自己的手,那翩翩公子忙将她甩开,接了侍卫递上来的手帕一个劲的擦手上的血迹。
长歌火气上头又要去砍他,那人忙往后一跳“不忙,不忙!姑娘你可别误伤好人啊!”
长歌怒眉一横“你无缘无故上来就对我泼狗血,这就不是误伤好人?!哦,我知道了,你是怪我白天让你在别人面前丢脸所以你才想着法子来报复我!白天你强抢别人的银子就是不对!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
紫衣公子一听白天的事情就恨不得上去捂了她的嘴,又不得不作揖道“白天是本少爷的不是,本少爷给你赔礼不行?”
长歌的火气消了一半“那现在就不是你的不是了?!”
“本少爷这可真的是为你好。”
长歌消下去的那一半火气又噌的拔高,话不投机半句多,先砍了你再说!如是想着拿着剑又劈了过去。
那紫衣公子连连后退,最后一把抓住她的剑道“你这刁蛮丫头,怎么不听好人说话呢!”
长歌怒道“你松手!你要是好人,我,我就是上仙!松手!”
紫衣公子委屈无奈道“我不松手,松手你又要杀我。”
长歌到底女子,怎么也抽不出他手里的剑“你为何要用狗血泼我!”
试问天下活人千万,有几个没事端着狗血满大街乱转,还有几个能像她这样走了狗屎运被兜头盖脸的一泼?
那公子一听,忙不迭的亮出自己手上的一只扇坠,那扇坠是白玉做成,却是月牙状的。
“本少爷这玉乃是出生之时天人所赐,能防身挡灾,还能辨识妖魔鬼怪,方才在河边我就见这玉坠一靠近姑娘就会发光,便知道姑娘身上只怕被鬼怪附身了!”
他说的言之凿凿,那最后一句还特地说的又慢又重。
长歌心虚道“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可别看这里是洞天福地就不会有妖魔鬼怪,修仙的人喜欢这里,那妖魔鬼怪也喜欢这里,说不定就顺带劫了你的肉身去,你说,本少爷是不是在救你。”
长歌回头看了一眼,进喜似乎忌惮那个玉坠,已经远远的躲开,而小鱼则顶着湿漉漉的狗血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可你这么一声不响不问缘由的就来泼狗血就是不对!”
紫衣公子冷哼道“我要是知道是你才懒的管呢,还白白浪费本少爷的一盆上好狗血!”
【作者题外话】:请亲们原谅在下脑袋不灵活,手指也不灵活,这打字的速度是有些慢了为了能更快的将故事呈现,已经在熬夜加班了,以后每天两章,【上午九点】左右,哪天写的多了会加更的,谢谢支持!╭╯3╰╮
第三十七章 你得对我负责!
“我要是知道是你才懒的管呢,还白白浪费本少爷的一盆上好狗血!”
“你!”长歌一个使力抽回木剑,她实在不想和这个脸皮厚的人再在一起呆下去,现在先找个地方洗干净才是最重要的!
“小鱼,我们走!”
“喵呜!”猫咪叫了一声,一步一个梅花瓣血印和主人向西城门走去,那气势颇有点视死如归的感觉。
紫衣公子见了,哈哈笑道“哎,这么晚了,你要去哪,你不是青华弟子吗,难道要晚上上山,你好像走错城门了啊,还有啊,你这一身的血会引来豺狼虎豹的。”
长歌想了想又转身走了过去,紫衣公子这下笑不出来了,僵着个脸看她一步步走近,颇为忌惮道“你,你想干什么。”
“你得对我负责!”
紫衣公子咕嘟咽了口唾沫“你,要本少爷对你的身体负责!?”
长歌重重点了点头“看你衣着不俗想必是大家公子,如果你尚懂礼数就应该明白对女子要礼让三分。”
对女子礼让的说法还是从顾吟风口中流传出来的,顾吟风说女子皆是水做成,纤弱而又敏感,若一个男子对这样软玉温香都不能怜惜礼让,那这个男子就算赢得天下也不过是个草莽而已,谈不上是个君子,更无权追求淑女。
于是乎,几乎是一夜之间,无数闺阁少女都将他这位相府少爷奉为心中偶像,而那京中纨绔为了赢得少女芳心更是效仿了个十成十,皆以自己礼遇姑娘为荣,宠爱妻妾为傲。
紫衣公子的嘴角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