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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径地低头写信,等告个段落,才停下来回答她。“我看来不像个结婚的人,对吗?”
若茴急着回答:“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说过你十年前离开台湾,现在又说已结婚,有小孩在台湾……”她顿住了,半天吭不出一个字。若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过分焦急了些。
“我儿子已快十一岁了。”
若茴算一算,斜睨他一眼。“那么你十九岁就当爸爸了!”
他无所谓地给了她一个“是又怎么样”的表情,然后边写字边说:“在印度,三十五岁就当上爷爷的人还不少呢!”
“那……你太太人呢?在英国吗?”
“没有,她死了。”他还是忙着写信。
这个回答让若茴有种释然的感觉,但他随即丢出的话,彷佛是他拿了一根棍子重敲她的肚子一般,教若茴倒抽一口气后,才颤巍巍地抖着嘴问他:“你说……你说什么?”
“我说她是被我砍死的。”
“你……在开我玩笑!”
他大笑出声后,抬起头,一接触到她那张苍白失去血色的脸蛋儿时,才知道事态的严重。“嘿!对不起,只是开个玩笑罢了,你不会真的以为我杀了自己的老婆吧!”
“对不起!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若茴紧咬着唇瞪着他。“她……还活着吧!”
“没有,她是真的死了,死于毒血症。”他落寞的神情一闪即逝,马上泛起了笑。
“尽谈死人做什么?事实上,我还有个父亲在坐牢,有个半身不遂的老爷爷,以及一个疯掉的二伯。告诉你这么多,你我不算陌生人了。”
是吗?若茴不那么想,她还是觉得他遥不可及。“你又在开玩笑吗?”
他缓缓地放下了手中的笔,眼光掠过了她不确定的神情,重吁了口气地说:“唉!
谈这些颇伤感的,让我说些亚瑟王的传说给你听吧!”
“我听过石中剑的故事了。”若茴直截了当地告诉他。
“嗯!那我讲别的也可以,就讲红风筝的故事吧!你一定没听过。从前在一个遥远的半岛上,有一只活得不耐烦的长寿龟对着一只长脚鹭鸶说,远在古早古早以前,近在浑沌初开、洪荒辟地之后的一处山林里,栖息着一群鸢,它们镇日翱翔天际,不知忧愁、尘世。一天,鸢头目不幸为猎人捕获,猎人见其丰羽绪红耀金,不同于普通的鹰隼,便决定要送给地主以做贡品。这时机智过‘禽’的鸢头目就苦苦哀求猎人放它回去寻找伴侣,因为它曾与妻子立誓过此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成连理枝,若它这么一去不返,它的妻子会守着它一生,犹如在空中飘荡的断线风筝,一辈子无依无靠;假如猎人兄肯发慈悲心放它回去的话,一定会领着妻子回到他身边,这样成对的送给领主不也体面一些。”
“猎人答应它的请求了吗?”
“答应啦!不过他要鸢头目发誓,若它食言而肥的话,终将自食其果,而且世代子孙也会遭受到相同的报应;除非贪婪与欺瞒这两种恶行在这有情天地里消弭无踪,魔咒方可破除。”
“那鸢头目有带着老婆回到猎人身边吗?”
“如果是你的话,你会吗?”他反问她。
“如果我是那只鸢的话,根本不会对猎人提这样的事,不过既然说了我就会做到。”
“可惜鸢头目不是你;它没有带着妻子回到猎人身边,反而沾沾自喜地告诉其它同伴,利用人的贪婪弱点可以解危。”
“那后来呢?猎人怎么办?他双手空空的回去,领主不会生气吗?”
“领主当然不相信猎人的话,他认为猎人不过是自圆其说的随便奇Qisuu。сom书扯谎罢了,一怒之下便将他处死。”
“野蛮人!就算是说谎也不必要动极刑吧!”
“古代嘛!荒淫无道在所难免。黎民百姓的命尚且抵不上一条狗,若要你死,你就得死,哪还有机会在断头台上讨价还价?”他瞥了一脸气得红咚咚的若茴后,继续说:“猎人的舌被割了下来,身上的皮肤也被剥下来制成风筝。一日,领主出外打猎时累了、无聊了,就嘱咐仆人放风筝,但是风筝升空后,林间树梢便既始回音四起,低沉沉地教人无法理解,好久好久,才有人听出个端倪,那似在说:‘求吾主垂怜!求吾主垂怜!’羽殇凄凄,今闻者无不动容洒泪。领主这时方知自己做了胡涂事,惊慌地命人拉下风筝想补救己过,奈何天际乌云密布,哀风狂啸,一阵惊慌的雷呜过后,紧接着便是雷霆闪电,打断了风筝线。于是,那人皮纸鸢便在众人眼里渐渐朝恒冥的黑团里飞去,隐没云端……”一阵呜咽声打断了他的话,他再次缓转过头,看着若茴睁大的眼;它们晶亮粲然,但没有雨花雾气蒙罩。她的唇一直抖着,鼻头也已冒着水气。她在哭!呵!稀哉!
奇哉!长脚鹭鸶就是这么哭的吗?
“你不要……停啊!继续说……”她抖着双唇催促他赶快把故事说完。
“嗯……后来,后来,”他一时也语塞了,因为他尚未见识过这种忍气吞声的哭法。”
后来……故事回到鸢的身上。天帝因为猎人的忠诚与善良而感动,为了惩罚鸢鸟不知感恩与欺瞒的手段,便让鸢头目当初立下的誓言实现。于是,红鸢一生一世只能有一任配偶,若伴偶死去,就注定孤寂度日,日复一日。”
“是……真的吗?”
金楞眄视她晶亮的大眼,觉得它们就像两枚泛着冷光的璀璨钻石,美得教人炫目、屏气,而她眼底所蕴藏的纯真与期待,更是教他没来由的不舒服。哪里不舒服?全身上下每根筋、每个细胞都不舒服,尤其是胯下!可恶,这个相貌平平的小道姑要哭不哭的样子,实在令他很……他妈的不快!
“我怎么知道!”他突然气呼呼地跳下了床,走近她,咆哮说:“这只是传说,干嘛哭成这样,如丧考妣似的。”
“是你自己要说这么可怜的故事给人家听的,我又没有强迫你一定要说,更何况我又没有在哭!”若茴不甘示弱地抬起头反驳他。
“没有吗?那你鼻子的水怎么说?要不要我跟老板娘借个桶子来盛?”
“那是鼻涕!”若茴谴责地斜眄了他一眼。“眼睛流的水才叫眼泪,你有听过鼻子流眼泪的吗?”
“以前倒没有,现在总算见识到了。”他搞不懂承认哭有什么羞耻的,见她一副就是不服输的模样,脾气也大了起来。“你每次听故事都非得这么认真吗?有时候‘不求甚解’也是一种幸福,故事听听就算了,计较这么多会短命的。如果每个观众或听众都像你这么钻研考证真实性的话,那一大堆的编剧或是说书人都要歇业了。”
“既然这样的话,我不听了。”若茴说着就将被子拉起直蒙住头,侧转过身去,不再理睬他。
他就站在那里一手叉着腰、一手大掌猛揪着头发盯着她横躺在被子下的身影,搞不懂为何才讲一个故事,竟会演变成对立的局面。他苦笑地摇了一下头后,大步地走回自己的床上,背靠着墙,曲着膝,继续写那封未完成的信。
大概有十五分钟那么久吧,当他写下了今天的日期、签下大名时,对墙的被窝里传来一阵嗫嚅的声音,幽然地飘进他的耳朵里。
“是……真的吗?红鸢……真的有红鸢这种鸟吗?”
他只是轻轻地回了她一声“嗯!”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后,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一丝笑意,眼光也开始落到她玲珑姣好的曲线上。这个特别的女孩!这个举止娴静、落落大方、言谈清雅、颇有林下之风的小道姑,竟能唤起自己对女性的保护!对她,金楞的心底一直有一种不可名状的相识感,她素净的面容频频教他回想起那一个令人窒息的午后,他跳入溪水里捞起的女孩;那个恶化了他的命运,提早结束他的梦的女孩。
※※※
一早,他们吃过了淋上蜂蜜的煎饼和香浓的法式咖啡后,便继续行程。不过离开小镇前,他刻意带她去买了两件长裙,并要她换掉身上的牛仔裤。他给的理由很荒谬,因为若茴虽然矮他十二公分,但腰高却几乎跟他齐平,这一比之下,令他自惭形秽。
尽管这个理由是牵强得没一点道理,但若茴还是照单全收、毫无异议。因为她坚信,这个男人是真的狂傲得病入膏肓了!连腿跟他一样长,都会被嫌。
午后,金楞宣布该是带她去看圣米夏教堂的时候了!
“哇!这回是谁说要去朝圣了?”若茴忍不住地揶揄他。
他泰然自若地回答她,“是你要去朝圣;我则窝进山脚下,那家威震八方的蛋卷铺!”
法拉利在一片苍茫的草原上呼啸而过,车道两旁的羊群如白星闪烁。
不旋踵,一个如针头般大的尖塔赫然呈现在他们眼前,当他们愈来愈靠近物象时,小尖塔宛如从海平面冉冉上升蹦出,俨然是一座孤岛,又似地壳造山运动时,推挤板块而跃起的山脉。万里无云的辽广天空和向上蒸发飞散的水气,为圣米夏平添了一份神秘之美。这景致不就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吗?美得虚幻,令人害怕它会在顷刻霎时消逝。
直届这座小山,若茴才赫然为这里的人文风俗所感动;事实上,普天下该感动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这座山,不就是一个山城吗?一栋栋可爱简朴的石板屋像堆石似的延着陡坡而砌,最后才是圣米夏的精神指针……圣米夏教堂。这座黄土覆盖的教堂有旧哥德式高耸入云霄的尖塔,繁复的镂花石雕因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绚烂的浮华早已退逝。
当然,他也让她尝到位于山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蛋饼铺。刚出炉的热呼呼蛋卷当真入口即化,他还解释这蛋卷是不掺任何水、面粉的,除了打蛋的时间有一定数外,搅动蛋的方向和节奏都必须遵行祖传秘方,才不会坏了风味。
※※※
他们只花了两个半小时,从法国加莱搭轮船渡海至对岸英格兰肯特郡的多佛港。这一路行来,他们之间并非似前些日子一样有说有笑,他们简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若茴习于将一天的行程规画好、绘制路线图,并依计画行事;奈何金先生根本不采纳她的意见,他自大的说,单凭他的直觉就可带她游遍整个英国。
“喂!你应该直走这条大路才是,你要弯到哪里去?”一腔怒火顿如泉涌,她已提醒他不下数十次,但是咸被当作耳边风。
“直走的路虽近,但还是窄得很,若有来车,还得倒车谦让,麻烦!小径产业道路虽远,但快多了。”
“君子行不由径。”若茴不接受他的说法,这种做事不跟人商量的人,不值得她和颜以对。
“是!小道姑,那你就当我是小人好了。”他陪着一脸虚伪的笑任她气。“这里的路都是弯弯曲曲的,反正小人不缺我一个。”
这倒是真的,流观两侧皆是用石头堆砌起来的围墙和灌木丛,形成一条小型的长城,随着伏降的坡地起起落落,像是千转迂回没有尽头的迷阵,车窗外的风景虽是绿得心旷神怡,但若茴还是有一股窒息感闷在心口上,挥之不去。尤其她瞟到伦敦地标在前一秒刚飞逝而过时,即知他又是一意孤行了。
“不去伦敦,我可以接受,但我跟你提过了,剑桥,我是誓在必行。”
她紧抿嘴,静坐抗议。如今双方会僵持不下,也是因为他们对旅游的方式和地点有很大的歧见。特别是提及剑桥时,他一句坚决的“不!”粉碎了若茴对他所有的好感。
如今,他的笑容对她而言,不仅邪恶、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