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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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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看来直接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出名的劣迹昭彰的人。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这人至多不过是这桩罪案的一个帮凶而已。他分辩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申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一无所知。他对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出现在那屋子里的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层楼上,一定是最后亲眼看见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的丑恶的面孔,素为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们所熟知。他以乞讨为生,由于要避免警察的管制,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就在针线街往下走不远,靠左手一边,可能你已注意到有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儿,把少得可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有着一副令人哀怜的样子,布施给他的小钱就犹如雨点般地落进放在人行道上他身边的一顶油腻的皮革帽子里。在我想到必须对他的以乞讨为生的情况进行了解以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在一会儿工夫收获之多深感吃惊。你知道他的形象是那么异常,没有一个由他面前路过的人能不看他一眼的。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面孔被一块可怕的伤疤弄的更加难看,这块伤疤,一经收缩就把上唇的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了;一副叭儿狗似的下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两只眼睛和他的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显示出他和一般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也显然是超群的,因为过路人投给他无论是什么破烂东西时,他都有话可说。现在我们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里寄宿的人,并且也正是最后目睹我们想寻找的那个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单独一个人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

“就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这点来说,他是个残废人;但是,在其它方面,他显然是有劲儿和营养充足的人。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会告诉你,华生,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可由其它肢体的格外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请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由一位巡捕用车伴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场无助于侦查。巴顿巡官负责本案,将房屋全部仔细察看过了,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所启发的东西。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休·布恩立刻逮捕起来,使他得到了可能和他那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几分钟的时间。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受到搜查,可是并未发现任何可以将他定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有些血斑,但他指着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被刀割破的地方,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还说不大功夫以前他曾走到窗户那边去过,那里被发现的血斑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决否认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至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感到是个谜。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所说她确实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前这一点,他说她一定是发疯了,否则是在做梦。后来尽管他大声抗议,还是把他带到警察局去了。另一方面,巡官就留在那所房里,希望在退潮后能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居然找到了,虽然在那泥滩上他们没找到他们生怕找到的东西。因为找到的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无遮盖地遗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想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

“我想象不出。”

“是的,我想你是猜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无怪乎这上衣不曾被潮水卷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水势汹涌。看来很可能是这沉甸甸的上衣留了下来,而被剥光了的躯体却进河里去了。”

“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发现所有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不成?”

“不,先生,可是这件事也许能自圆其说。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可是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那时他会再干什么呢?当然他马上就会想到要消灭那些泄露真情的衣服了。这时他会抓起衣服来,抛出窗外去。而在他往外抛的当儿,他会想到:那件上衣要随水起浮,沉不下去。他的时间已经很少了,因为他已听到那位太太为要抢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从他的印度同伙那里听说有一批巡捕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急忙跑来。这时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密藏他从乞讨中积累起来的银钱的地方。看到那些硬币,他能抓起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这样为的是确保上衣能够深沉水底。他把这件上衣抛了出去以后,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如果不是已听到楼下匆促的脚步声的话。可是这时巡捕已经上楼来了,他仅仅来得及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确实可能是这样。”

“喏,咱们就权且当它是个有用的假定吧,因为还没有比这更好的假定。我已经说过,休·布恩被捕了并被关到警察局里去,可就是拿不出什么东西来证实他以往有什么罪嫌。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十分安静和无害于人的。现在事情就这样摆在面前,应该解决的问题象过去一样还远远没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我想不起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许多困难。”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细说着这一连串奇怪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飞快地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最后把那些零零落落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前进。他刚一讲完,我们正从两个疏疏落落的村庄之间驶过,有几家窗户里灯光闪烁着微光。

“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在我们短短的旅途中,一路上竟接触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隅,最后到达了肯特郡。你看到了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在那灯旁坐着一位妇女,她忧心如焚,静聆动静的耳朵无疑已经听到我们马蹄得得的声音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屋子供我使用。你可以放心,她一定对我的朋友兼伙伴表示热烈欢迎。华生,在我还没有得到她丈夫的消息以前,我可真怕见她。我们到啦。”

我们在一座大别墅前停车,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立在门口,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情极热切。她微微弯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双唇微张欲语,好象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我们是两个人,起先还充满了希望地喊着;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就转而发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一定很辛苦了,足足累了这么一整天。”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里,他对我的帮助极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同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热烈地和我握手,“如果您考虑到我们所受到的打击是来得多么突然的话,我相信您会原谅我们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的。”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过多次战役的老战士,即使不是如此,请您也不必跟我客气。对您或者对我的老朋友,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我真是太高兴了。”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了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摆好了冷餐,“我很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求您给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不是歇斯底里的,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见。”

“在哪一点上?”

“您说真心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似乎被这问题窘住了。〃说老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站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盯着他,这时他正仰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那末,太太,说老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你认为他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认为。或许是。”

“他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未,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愿意解释一下我今天接到他的来信,这又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象触了电一样。

“什么?〃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着,高高地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条,在桌子上把它摊开,挪过灯来,专心地审视。我离开座椅,从他背后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此时已过了午夜很久了。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肯定这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是的,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不管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去问地址。”

“您怎能这么说?”

“这人名,您看,完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这说明写后是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是一起写成,再用吸墨纸吸过,那末有些字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自然是件小事,但是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吧。哈!随信还附了件东西呢!”

“是,有一只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在匆忙中写的一种笔迹。这和他平时的笔迹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加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由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哈!信封的口盖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还是一直在嚼烟草的。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内维尔写的字。”

“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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