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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折兰人,在凶名之上,也不如胥纰骑兵,这支自称是白狼的子孙的军队。
他们,曾经五入雁门,三进北地,烧杀掳掠,无恶不做。
他们也曾经踏破金山,将成千上万的康居人和塞人像狗一样的拴着脖子,拖回匈奴。
他们更曾经在大宛境内,当着儿子的面,杀死其父亲,当着母亲的面,强奸其女。
而在大夏,在康居,在月氏人眼里,这些白狼骑,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恶神的仆从,阿胡拉的死敌。
他们是灭国者,他们是灭族者,也是文明的鞭笞者。
大夏王称他们为“宙斯之鞭”,认为他们是奥斯匹林诸神来惩戒他们之中的不信者的!
康居人对他们又敬又怕,称为“黑暗中的毒牙”“白色的狼人”。
在康居人所信奉的拜火教之中,恶神安哥拉,会化身为毒蛇,潜伏在黑暗中吞噬人心,传播恐惧和灾荒。
而这些匈奴的白狼骑,就是安哥拉的仆从。
是来自地狱的可怕恶魔!
而胥纰军们,从来都是骄傲的。
他们自认为,自己是无敌的。
在这个世界上,不该有军队,比他们还强!
“我的弓可以射出一百步,我的刀足可斩碎一切……”一位胥纰军的骨都侯翻身上马,对着他的部下大声喊道:“我曾经梦见伟大的不朽的白狼之神,祂在梦中告诉我——你应该杀死一千个敌人,用他们的血来愉悦我!这样,我允诺你死后,进入我的神堂……”
“伟大的狼神,从不毁约!”他高声叫着,拿着一柄小刀,直接刺进自己的脸颊,将肌肉分开,让鲜血流下:“狼神的子孙,也从不失信!”
“勇士们,让我们杀光汉朝人吧!”
“美女、财富、牲畜、地位……”他拿着弓说道:“还有狼神的垂青,都可以靠杀汉朝人得到!”
“狼神说了,杀一个汉朝人,抵得上十个西域奴隶,五个大夏人!”
“吼!”他的骑兵们,纷纷撕碎自己的上衣,露出胸膛的狼形纹身,这是白狼骑的标志,也是他们所信奉的狼神给与他们的赐福。
对胥纰军来说,死,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尤其是战死,这是唯一可以升入神国,成为神的战士的唯一途径。
萨满祭司们也趁机鼓舞士气,将一盆盆的血酒,拿到这些骑兵面前,播撒到他们身上,为他们赐福和祈祷:“伟大的狼神,在注释着你们,杀死一个汉朝人,就可以得到狼神的赐福,所有的战死者,都将获得狼神的救赎,他们的灵魂,将与狼神同在!”
“狼神说:你们应当去杀死你们的敌人,割掉他们的首级,将他们的脑袋,供奉我的祭台上,如此,我将赐予于他,让他的牲畜兴盛,让他的家人平安,让他的阳、句永远勃起……那些战死者,将来到我的国度,我在天堂,陈列七十二族的美妙处女,她们永远只有十八岁,日日夜夜,可以侍奉那些勇士,让他们永享快乐……”
这样的祷词虽然简单,虽然毫无逻辑。
但对胥纰骑兵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最好的兴奋剂。
第1345章 龙!
此刻,在宽达三十多里的战场横线上,成千上万的白狼骑兵嗷嗷叫着,跟着部族的大纛,在右翼开始集结。
他们虽然看上去,乱糟糟的,毫无章法,彼此之间甚至推推攘攘,但,每一个曾经见过他们作战的人,此刻都应该毛骨悚然。
因为在这支骑兵里,至少潜藏着数百名射雕者和三倍于此的准射雕者。
他们的箭术神准,几乎列无虚发。
他们疯狂而冷血,从不对敌人留情。
他们的装备,精良而优秀,是匈奴各部之中,最好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胯下的战马,是已知世界最优秀的战马。
尤其是其中的那批大宛马,不仅仅高大神俊,远超这个世界的其他战马。
而且速度奇快!
匈奴人曾经做过测试,这种马在高速奔跑的状态下,十里的距离,仅需要一刻钟不到。
而在骑兵对冲的标准距离——五百步之中的测试结果,更是让人胆战心惊——仅仅只需要从一数到三十!
这些宝马的速度是如此可怕,以至于哪怕是同样属于良马的乌孙马,在短距离爆发上,也远逊于它。
匈奴人将这些战马视为神的恩赐,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军臣甚至因为害怕这些宝贵的神马折损,连战场都不让他们上。
而现在,足足三千匹神马,围绕着兰折野,簇拥着他,形成了一个攻击箭头。
现在,他们秣兵历马,随时可能冲锋。
……
举着千里镜,义纵当然不会轻视或者忽视这支白狼骑。
旁的不说,这些白狼骑胯下的战马,就足以让义纵垂涎三尺。
让他甘冒风险,让他不惜让李广所部承受巨大伤亡,为的,就是这些马,这些宝马,这些中国骑兵未来的希望的战马。
你要知道,依照匈奴人的习惯,骑兵的战马,一般都是母马。
这是因为,骑兵千里机动,公马的话,会碍事。
毕竟,公马要是发情了,那是很麻烦的事情。
而且,对匈奴人来说,母马所产的马奶也是支撑他们作战的重要资源。
这一点,在汉室也是一样的。
不过,汉军没有匈奴人那么奢侈,不能挑挑拣拣,所以,没办法,只好把那些调皮的公马阉割了,免得它们捣乱。
但,那大宛马和乌孙马,却没有人舍得阉割。
每一匹,无论公母,都是宝贝。
哪怕是羽林卫和虎贲卫,也仅有少量这种宝马,其他各部,一匹也无。
也是因此,其实汉军的胸甲骑兵的战斗力很受限制。
但若能缴获这批良马,未来,胸甲骑兵的桎梏就要消除。
舔着嘴唇,义纵对左右将官们说道:“让匈奴人见识一下,我大汉文明的光辉吧……这帮蛮子,还以为骑兵作战是过去,靠个人技术和蛮力就可以主宰战场?”
“诺!”立刻有人领命而去,紧接着,中军将旗舞动,一个个汉骑方阵之中,信旗也随着舞动。
“将军有令:各部务必严守军令,以操典之纪为纲,不可呈匹夫之勇!”一个个军法官,在队列之中,严明军法。
“诺!”各个队率和什长纷纷应命。
在同时,阵前的橐他,开始被辅兵赶到一侧,让开了骑兵出击的通道。
此刻,在整个汉军阵列之中,各部骑兵,已经跟过去的强弩部队一般被分成了三层。
层层叠叠,两万骑兵与三万多匹战马,在整个大地,沿着道路和平原,分散在二三十里宽,十几里长的地域。
看着这个场面,义纵颇感欣慰,但还是有些遗憾:“可惜我军没有带步兵,不然,我军此战应该会打的更轻松一些……不过也无妨,这步骑协同,确实太难了……”
周围部将听了,也都是点点头。
“将军所言极是……”有人道:“这个世上,除却羽林卫和虎贲卫外,可以做到步骑协同者,恐怕没有第三支军队了!”
自马邑之战后,虎贲卫和羽林卫,就成为汉军的最强军队。
即使是如今,在胸甲部队开始在其他各野战军也开始建设的今天,也没有人敢去挑战羽林卫和虎贲卫的威势和地位。
原因,并不是他们是天子宿卫。
事实上,在军队里,战斗力才是唯一衡量强弱的标准。
战力不行,任你是皇亲国戚,还是王公贵族,都得乖乖低头当孙子。
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风气中,武人可是骄傲的很。
没有真本事,不可能稳坐天下第一的名头。
而羽林卫和虎贲卫之所以能在现在,依旧让南北两军、羽林卫、灞上军、棘门军甚至是句注军、飞狐军乖乖的低头当小弟,靠的就是强大无比的战斗力。
在过去,他们依靠胸甲。
而现在,依靠着强大到几乎不可能复制的步骑协同。
骑兵给步兵掩护,步兵为骑兵提供保护,彼此相互配合,密切合作。
在那样的配合下,几乎不可能由人抵挡这两支军队的攻击。
不过,在目前,也唯有羽林卫和虎贲卫能玩的起这种战术。
步骑协同,看似简单,但其实学问大的很。
一般人,就算知道了原理和组织方法,也配合不起来。
因为,这不仅仅需要步骑之间,配合默契,还需要一个高强度的组织体系,一支敢于给同袍挡枪口的军队,更需要日复一日,从不间断的艰苦训练。
最后,还需要拥有一支堪称优秀的军官队伍来执行和配合。
这三者,缺一不可。
旁的不说,你想象一下在后世,有几个国家,玩的转步坦协同?
除了五大流氓,余者尽为土鸡瓦狗而已。
某只土鸡,甚至是丢人丢到家,豹2坦克因此威名尽丧。
虽然,步骑协同和步坦协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作战方法和作战体系,但是,内中的原理却是相通的。
骑兵要跟步兵,包括弓弩兵和陌刀兵,相互配合,要知道这些军种的优劣和反应速度,更要熟悉友军的战斗方式,而步兵,更需要知道自己的骑兵的速度和特点,更要有随时给骑兵挡枪口的觉悟。
不能让敌人随便可以袭击和偷袭。
而现在,以飞狐军和细柳营为主体的汉军,虽然做不到羽林卫和虎贲卫那样的程度。
但是……
却也已经达到了骑兵的第二重境界。
而这个境界,是目前的匈奴人,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因为,它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组织体系,一支配合默契的军队,更需要有着深厚的同袍之情和高昂的集体荣誉感。
此刻,远方的匈奴军阵开始动起来了。
首先冲过来的是匈奴的黑鸦骑。
四五千骑,如同潮水一样涌来,义纵只是看了一眼,就叹道:“匈奴人虽然换了装备,但这作战方法,却还是没换啊……”
这样黑压压的一窝蜂攻击,是匈奴人曾经借此纵横世界的王牌战术。
靠着气势和威吓来恐吓敌人。
但,这也却是一锤子买卖!
打的赢就赢了,一旦输,那就全输了……
想到这里,义纵也有些感慨。
曾几何时,匈奴人是汉军骑兵的老师。
汉家现在的所有骑兵,基本上都是从模仿和学习匈奴人的战术开始的。
甚至,飞狐军和句注军的骑兵,一开始就是由归义胡人训练的。
但是……
在今天,汉军的骑兵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战术和作战方法。
而匈奴人却在原地踏步。
“先贤说的对啊……”义纵在心里感慨:“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这可不仅仅是在说中国的礼仪服章,更是在形容中国的文化制度的强大!”
在今天,在汉家的武苑。
这个世界的骑兵被分为三种。
第一种,就是匈奴人这样的原始骑兵,懵懵懂懂,只知道利用蛮力和自己的肌肉来逞强。
这样的军队,打起顺风仗来,自然无所畏惧。
但一旦遇到挫折或者失败,就死定了。
就像当初武周塞下的折兰骑兵,被胸甲一冲,立刻就灰飞烟灭。
而第二种,就是现在义纵麾下的汉军骑兵。
组织有序,纪律井然,士兵们害怕教官的鞭子甚于敌人的刀剑。
这样的军队,可以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而第三种,就是现在羽林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