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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都不妨碍这些先贤名臣,名垂青史,受万代香火,为世人尊崇。
但,卫驰没有想到,远方的那个侏儒,在见这样都没有激怒汉军,索性破罐子破摔,叫嚣起来:“你们汉朝人的皇帝的阳、句,估计还没有我的大……”
他洋洋得意:“我乃狼神子孙,未来可以永远勃起!你们汉朝皇帝的行吗?”
这立刻就让卫驰色变。
他咬着牙齿,说道:“诸君,谁去取此獠首级?”
正所谓,主辱臣死。
天子的威严,岂能让夷狄蛮子践踏?
反正,卫驰很清楚,断不能让此人如此羞辱天子!
这既是因为政治原因,也是因为军心之故。
当今天子在军队里,现在只能用在世神来形容!
立刻就有好几位校尉出列拜道:“末将愿往!”
此刻,那个匈奴侏儒的首级,已经从不值一钱变得非常值钱了!
胆敢当众侮辱天子,这是大不敬,挑衅天子威严,这是忤逆,无视君威,这是犯上,数罪并罚,足以让此人首级堪比一个谋逆诸侯王。
得其首级,立刻就等于立下了诛除叛逆+斩首双重功勋。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个移动的列侯通信证。
宰了他,等于得到了列侯直通车,想不发达都难!
卫驰当然很清楚,但他更加知道,这样一来,他就不得不跟匈奴胥纰军在此决战。
但不杀他又不行!
若让他如此咆哮和侮辱君父,不用回长安,今天晚上,那些平时尊崇和崇拜的士兵军官,就会让他这个乱臣贼子去死!
即使士兵们不动手,回了长安,他该如何面对千夫所指?
即使天子可以饶恕他,但世人不会放过他!
想想看,曲周候郦寄,卖友求荣,尽管立场正确,选择正确,但还不是被天下人喷了三十年?
直到如今,士林舆论和那些将官也依旧议论不休。
卫驰可没有郦寄那么好的心性和修养,真的做得到——他骂由他骂,清风拂山岗。
就算他能做到,他的家人妻小也做不到。
这也是汉室为何自杀谢罪者屡现不止的缘故。
议论和舆论,在汉家的特殊文化背景下,堪比刀剑,甚至远远锋利于刀剑!
所以,他的眼睛从这些殷切请战的将官之中扫来扫去,似乎是在犹豫人选,但实则却在头疼这个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恰在此时,一个传令兵来到卫驰身边拜道:“都尉,车骑将军刚刚传来旗令:命我军全力进攻,将匈奴胥纰军拖在此地,为胸甲军出击创造战机!”
卫驰回过头来一看,果然看到了中军方向的将旗舞动,旗语之中果然明确了命令。
这让他终于放下心来,既然中军有令,胸甲出动在即,那么,此时与匈奴开战,确实是个好主意。
他抬头看向前方,看着那个犹在叫骂不止的匈奴侏儒,此人依然在满嘴喷粪。
不仅仅诽谤君父,甚至更进一步,辱及东宫太皇太后和皇太后。
特别是他大骂汉家皇太后不能生育却占着茅坑。
这无疑,立刻就点爆了卫驰。
他大声命令道:“孙校尉,去,将此獠首级取回!”
孙振立刻就感激的对着卫驰一拜,道:“必取贼酋首级!”
然后,他就翻身上马,对着自己的部下们道:“诸君,随我杀贼!”
卫驰却是欣慰的看着这个年轻人,这可是天子点名要重点栽培的忠臣义士之后啊!
这个机会送给他,就看他能否把握住了。
……
两军交战,斩前斩杀敌将叫阵者,当然不是跟三国演义里一般单挑。
事实上,你想杀人,敌人就肯定想保人。
所以,汉军骑兵刚刚出击,匈奴阵也立刻冲来一支更庞大的骑兵。
这就是要逼迫汉军与之开战。
只要两军接战,汉军就不得不去救出击者,而要救就必须全面作战!
不然,那就是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个排着队送死了!
是以,在这两支骑兵冲出去之后,兰折野就立刻下令:“全军再次准备!”
卫驰也抬起手,下令:“传令各部,刀出鞘,弓上弦,准备接敌!”
“呜……”
几乎是同时,汉匈阵中的号角声都吹了起来。
苍凉的号角声,响彻天地,就连风也似乎被这号角声所吓到,一下子就停了。
要水的河流也忽然平缓起来,仿佛畏惧这已知世界最强的一次骑兵会战!
而来自草原上的佼佼者们,引弓之民中的天之骄子,那些强大的射雕者们更是凝神屏息。
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敌人的棘手之处。
只看方才汉军骑兵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有序撤退,就可以知道,这确实是一个不同于他们过去所击败过的对手的敌人!
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丧命!
战场上,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勇者和壮士,胆小鬼和懦夫,很可能死在一个地方!
汉军阵中,更是一片严肃。
汉军士兵们同样知道了,自己的敌人的速度,远远的超过了他们。
在骑兵作战之中,战马速度越快,就意味着威胁越大。
毕竟,一瞬百步的战马和半瞬百步的战马所获得加速度和动能是天差地别!
这时,中军传来命令:“我军分成三列,次第与敌交火,一击不成,立刻后撤重整!诸弓骑兵游弋作战,寻找匈奴射雕者,歼灭之!”
这命令,通过军法官,传递到各部。
立刻,汉军的阵列就发生了变化。
而此时,孙振率领的骑兵,已经如同离弦之箭,冲向了自己的目标。
那个可笑的匈奴侏儒却早已经翻身上马,向后退去,他的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但汉军却紧追不止。
孙振更是握紧了自己的武器。
他知道,此战出击,他必杀此贼!
不杀了他!
就无法恢复祖父的名誉,让家族再起,让先人的灵魂再获香火血食祭祀!
所以,他咬着牙齿,将一柄巨弩从背上取出来。
这是一柄神臂弓,而且是经过了特别改装,加装了一个上弦器的神臂弓。
弓身上有一个小巧的器械,只要拉住它,就可以拉开弓弦。
不过,即使如此,想要拉开这柄神臂弓所需要的力气,也是非常巨大的。
假如在地上,孙振可以轻易凭借双手拉开。
但现在是在马上,所以他不得不双脚使劲蹬着马镫,咬着牙齿,将那神臂弓的弓弦一点点拉开。
但那个侏儒的速度非常快,很可能只需要再过十息,他就可以与接应的匈奴人汇合,到那个时候,再想杀他,就有困难了!
即使最后杀的了他,孙振知道,很可能自己的部下会全军覆没。
“啊……”孙振大吼一声,终于将弓弦拉满,然后端起这柄大黄弩,准确的捕捉到自己的目标的行动轨迹,然后猛地扣动扳机。
砰!
射程超过一百五十步的神臂弓弓弦震动,发出一声巨响。
孙振整个人坐立在高速移动的战马上,肩胛骨和虎口被振得巨疼。
但他纹丝未动,让利箭稳稳的飞出箭匣,飞向自己的目标。
一百五十步外,毒野力还在得意,还在狂喜,他骂骂咧咧地说道:“汉朝人!如奸似狐,也得喝我得洗脚水!”
前方,接应他的骑兵已经近在咫尺了。
只需要再过数息,他就可以安全了。
然后,他会回头,将那些居然胆敢追杀他的汉朝人的脑袋拧下来!
嗯!
他倒要看看,这些汉朝人的脑袋,是否比西域人硬,是否别有一番构造!
若果真如此,那他必取这些人的脑袋,全部制成酒器,悬挂在自己的穹庐里,让自己的妻妾和子女敬畏和崇拜,让往来的宾客,见证他的武勋和光荣!
正得意的想着,毒野力忽然看到了前方那几个来接应自己的骑兵脸上惊恐无比的神色。
有人颤抖着手指,指向他的身后。
毒野力不明所以,但还是回首一看。
他只看到了一阵劲风吹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声弓弦的巨响。
“大黄弩!”他惊呼出声,就要规避,但他来得及稍稍偏头,一支强劲的弩箭就插到了他的面门上,巨大的动能瞬间将他从马上掀落。
这支箭矢,几乎贯穿了这个恶贯满盈的侏儒的整个左部头颅,从脸腮部分直接穿透肌肉。
而他平素矮小的身材导致了他的头颅远远小于常人,这使得这支弩箭并没有从另一个脸颊穿透出来,而是深入下颚骨之中。
强大的冲击力,立刻使得他的下颚骨粉碎。
鲜血和碎肉填满了他的口腔。
“汉朝人的大黄弩怎么可以从马上开弓?”毒野力疑惑不解。
但他永远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了。
因为,那些接应他的骑兵看到这个情况,先是一惊,然后疯狂了起来。
匈奴有军法——战而扶與死者,尽得其家产!
通俗的说,就是假如有人战死,那么将他的尸体带回草原安葬的人,可以获得他的全部财产——包括草场、牲畜、氏族、妻女,乃至于地位。
一个骨都侯的家产,足以让人疯狂,更何况,这人还是一个胥纰军的骨都侯。
这些骑兵立刻就策马从他的身上践踏而过。
无论毒野力是死是活,他既然落马,那就应该死了——若是不死,怎么拿他的家产呢?
人性的灰暗面,在胥纰军之中,从来都是被放大,而不是缩小的。
要知道,这可是一支由疯子和神经病组成的军队。
他们对敌人狠,对自己人更狠!
这些骑兵从毒野力的身体上践踏而过,然后,就将注意力对准了孙振以及他的骑兵。
“杀光这些汉朝人,为主人报仇!”他们大义凛然的高呼起来。
而这时孙振才勉强回过气来,抖动了一下发麻的臂膀,将神臂弓丢在地上,望着冲过来的匈奴骑兵,喊道:“诸君!随我杀敌!”
这一刻,匈奴人和汉人,都为了同一具尸体而开始嗜血。
第1359章 决战(四)
此时,太阳渐渐西垂。
距离日落,已经不足两个时辰了。
义纵穿着胸甲,戴着高高挺立的胸甲军盔,走在队伍的前面。
飞狐军的两个胸甲校尉部的骑兵们,则跟在他身后。
人人骄傲无比。
毕竟,义纵至今依然兼任着羽林卫都尉之职。
在胸甲部队里,他是祖师爷一般的人物。
阳光照射在明亮的胸甲上,熠熠生辉,远远的看上去,整个胸甲队列,就像一排排移动的微型太阳。
而像这样阳光明媚的天气,是胸甲骑兵们最喜欢的天气。
因为这样,可以让敌人看见他们。
更清楚的看见他们!
看到他们的英姿,看到他们的气势,更看到他们的威势。
在这个方面来说,胸甲骑兵,可能是世界上第一支善于使用心理战来压迫和打击敌人的军队。
所以,他们的胸甲,明亮如镜。
所以,他们的铁盔高高耸立,盔顶上甚至还用各种颜色的羽毛装饰,使他们看上去更加高大、显目。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步伐如一。
哪怕是飞狐军这样的新成立的胸甲部队,在缓步前进时,每一个队列都如同一人。
一千七百名胸甲骑兵,分作五排,整齐划一,同步前进。
这样的气势,哪怕是隔得很远,也足以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