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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对他说。
“马格纽森法官的日程安排得太满了,我们的听证被放到了最后面。”他说的是他目前在处理的另外一个案子,显然,他已经在法庭上等了很久,但案子一直迟迟没有定论,“拉斯迪,如果肯普和你一起去参加听证,你介不介意?”他开始给我解释原因,但我打断了他。
“没问题。”
“太好了。现在,我们先看看你的老朋友尼可送过来的这些东西吧。你一般叫他什么?”
“拖拉王。”
斯特恩显然有点意外。他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叫尼可,但又不太好意思问我原因。他脱下外套,让秘书送杯咖啡来。秘书把咖啡端来了,还拿来一个大的水晶烟灰缸。
他说:“我们现在清楚尼可到底是想立什么样的案子了吗?”
“我认为清楚了。”
“那好,说来听听。如果你是尼可,用三十秒钟说说你打算怎么做开庭陈述。”
我那天从雷蒙德的办公室出来以后,不到三四个钟头,就找到了斯特恩,我让他当我的辩护律师。他告诉我他的收费标准是预付款两万五千美元,庭外咨询的收费是每小时一百五十美元,出庭的收费是每小时三百美元,如果最后打赢了官司,余下的钱款会归还给我,这只是对我个人的优惠。他让我不要再对任何人说起案子的事,尤其是不要对检方再口出恶言。他让我尽量躲开记者,同时坚持不要辞职。他说,这一切都非常可怕,让他想起了自己在拉丁美洲度过的童年时期。他还告诉我,根据我过去的经历背景,他有信心这一切都能顺利解决。但是,桑迪·斯特恩,这个我曾经共事过十二年的人,这个无论大小事情都会听取我建议的人,却从来没问过我,到底卡洛琳是不是我杀的。他问了我很多细节问题,有一次,还非常突然地问我有没有和卡洛琳发生过性关系,我直接地回答他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问过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和其他人倒是都一样,就连一直表示坚信我清白的巴巴拉也从来没有直接问过我那个问题。大家都让我坚持到底,他们都很小心,甚至是有点躲避,但没有人有胆量问出那个问题。其实我知道,那个问题盘旋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对斯特恩来说,这种不直接的态度倒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他总是用这种严肃把自己包裹起来。但我知道,原因不仅仅在于此。他不想问,也许是不确定我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在刑事案件中,大家都知道,被告是很少会说实话的,这就像重力定律一样,是个常识。警察、检察官、被告律师、法官,大家都知道,被告会撒谎。他们撒得一本正经,但手心还是会出汗,眼睛还是会乱转。他们经常装出小学生一样的无辜表情,仿佛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怀疑自己。他们用撒谎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有时候,他们撒谎就是为了好玩,又或者是因为他们一直生活在谎言之中。在大的事情上,在小的细节上,在谁想了什么,谁做了什么,谁应该负责等问题上,他们都会撒谎。这是所有被告的通病。对警察撒谎、对律师撒谎、对审理案子的法官撒谎,如果被定了罪,对保释官要撒谎,对牢里的狱友也要撒谎。要不断宣称自己的清白,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将信将疑,也许事情有一天会出现转机。
所以,斯特恩如果毫无保留地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那也是有违他的职业敏感的,所以,他选择不问。这还有一个好处,如果我们找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的证据与我曾经对斯特恩说过的话是直接矛盾的,那么,按照律师的道德操守,他可能要阻止我上庭作证。因此,在斯特恩询问我之前,我最好是先了解检方掌握的一切证据。在这样一个人人都会撒谎的体制中,斯特恩是在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而更重要的是,他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庭上陈述更理智一些。他不想被我误导,也不想被任何匆忙中作出的决定所约束。随着审理过程的进一步深入,他会需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到那个时候,他大概就会问我那个问题了,而我也绝对会告诉他答案。目前,斯特恩认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旁敲侧击。
“尼可大概是这样想的。”我说,“拉斯迪一直疯狂地爱着卡洛琳,他无法对她忘怀,所以他给她家里打电话说他一定要见到她。那天晚上,他知道他妻子会出门,所以他打算悄悄去见卡洛琳,他打了电话,哀求要见她,卡洛琳终于同意了。两个人重温了一下过去的美好时光,但后来,事情出了差错。也许是拉斯迪嫉妒卡洛琳和别人在一起,也许是卡洛琳说他们以后都不应该再见面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拉斯迪想要的卡洛琳给不了,拉斯迪就发疯了。他用一个很重的东西打了卡洛琳,然后把现场布置成强奸案的样子。拉斯迪自己是检察官,他知道,这样警方的怀疑对象就会大大增多。他把卡洛琳绑起来,又把门窗打开,让现场看上去像是有人偷溜进来然后又走了,最后也是最残忍的地方,他把她阴道里的子宫帽拿了出来,这样,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卡洛琳死前的这次性关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了。当然,就像所有的坏蛋一样,拉斯迪还是犯了几个错误。他忘记了他一进屋喝过酒,把酒杯忘在了吧台上。他还没有想到,也许是没有意识到,化学鉴定居然能查出杀精剂的成分。但我们都知道,是他杀死了这个女人,否则他不会撒谎,他从来没有说过在谋杀案发生的当晚自己到底在哪里。所有的证物能够证明,他就是凶手。”
说完这番话,我反而觉得轻松了。对于案件的冷静分析早已经是我的生活、我的思维的一部分,在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儿都不紧张,甚至都没有感到担心。刑事犯罪案的世界自有一套冷漠无情的法则,我说完这番话,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又成了一名司法执法人员,就像是用显微镜研究病毒的科学家。
我继续说了下去。
“这大概就是尼可的想法了。在犯罪动机的问题上,他可能还会大做一番文章。他可能会说,拉斯迪一开始就打算,如果卡洛琳不肯同自己重修旧好,就把她置于死地,所以,他会选择自己恰好有不在场证据的那天晚上。他大概是这样想的:如果我不能得到你,那你也别想活下去了。不过这还要取决于证物。他可能不会把话说得这么绝对,但基本的意思差不多。你认为我说得对吗?”
斯特恩盯着自己的雪茄烟。几周前,他曾经告诉我,他抽的雪茄都是古巴产的,他以前的一个客户送给他的,他没有问是怎么买到的。烟外面的包装纸是深棕色的,烧得很干净,有时还能看到烟灰里有烟叶的叶脉。
“很有道理。”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关于犯罪动机的证据还不是很充分。在一个主要是间接证据的案件中,动机往往是最关键的。而你在政治上可以说是尼可的对手,这实际上对检方就更加不利了。你大概认为自己并不是政治圈的人,法官可不像你这么想。为了我们自己,我们也不应该对法官这么说。况且,还有证据表明你和新任检察长之间关系很紧张,因为你曾经亲自开除了他。但如果尼可不是自己在处理这个案子,这件事倒也不是很重要了。”
“不可能!”我说,“尼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出风头的机会。”
斯特恩抽了一口雪茄烟,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还有些优势。这些事实会让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产生疑问,而在一个只有间接证据的案子中,这样的疑问非常关键,你我都知道,法官对这样的案子是没有任何偏向的。但不管怎样,拉斯迪,老实说,目前的证据总体来讲对你很不利。”
斯特恩又接着说了下去,但他最后的那句话,却让我心头一紧,我曾经也对自己说过同样的话,但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让我更加清醒了,证据对我很不利。
“我们必须小心行事。我知道,这个案子让你压力很大,很难受,但是,拉斯迪,你现在必须用理智思考。你要告诉我这个案子里的每一处错误,每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弱点。我们必须认认真真地分析每一项证据、每一个证人,一遍又一遍。我们不能从明天开始,我们必须从今天、从现在就开始。我们找到的薄弱环节越多,赢的机会才越大,尼可需要解释的越多,他也就越难解释清楚。你要从你专业的经验来分析,你要记住,尼可解释不清的每一处细节都会增加你无罪释放的机会。”
虽然我已经很坚强了,但他这段话中的一个词还是让我深深震撼。那个词就是:机会。
斯特恩让杰米·肯普参加了我们的讨论。为了帮助我节省律师费用的开支,斯特恩同意让我帮肯普做一些研究和调查,但我必须在他的监督下行动。我和肯普一起分析了各种证据,结果我出乎意料地发现,我很满意这样的合作。肯普是斯特恩的助手,工作才一年左右,我后来慢慢了解到他的经历。他曾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他们说他还出过唱片,办过巡演,后来名气下滑,他就去考了耶鲁法学院。我曾经在检察院和他合作过两三次,都很顺利,不过大家都说,他还是有点冒冒失失、骄傲自大,大概是对自己帅气英俊的外表和一辈子的好运气很有自信吧。尽管他乐观得有点天真,但我还是很喜欢他。
“首先。”斯特恩说,“我们必须解释好不在场证明。”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将会正式通知检方,我曾经在雷蒙德的办公室明确说过,在卡洛琳被杀的当晚我在自己家里。但在理论上,这一立场大概也就让我失去了一个绝佳的借口,我不能再说我当晚曾经出于别的原因见过卡洛琳了。一连几周,我都担心斯特恩会想出什么理由,不让我坚持这一不在场证词,但后来我放心了,斯特恩显然也已经意识到,现在再改变立场已经太困难了。我们还必须想出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释我在那个黑色星期三的失常表现——我为什么会撒谎,我为什么对我的老板、我的朋友,还有两个新上任的检察官大发雷霆。
斯特恩把纸箱拖过去,开始整理里面的文件,他从最上面的物证资料开始。
“我们先来看看最关键的。”斯特恩说,“就是那只玻璃杯。”肯普找来了指纹验证报告的复印件,我们三个一起看着,计算机房的人是在选举的前一天得出指纹比对报告的。当时,波尔卡罗正和尼可暗中勾结,莫拉诺和他们也是一伙,这份报告一定是直接被送到了莫拉诺那里,然后尼可也知道了。所以,那个星期三在雷蒙德的办公室,尼可说他在选举期间就已经掌握了重要的证据,但并没有公开。我猜,他是想最后关头再制造轰动。
报告中简要地说,从杯子上验出了我的右手大拇指和中指的指纹,还有一枚指纹则不知道是谁的。不是我的,也不是卡洛琳的,很有可能是最先到达犯罪现场的某个人的:比如,接到报警后首先到卡洛琳家的巡警,他们总是喜欢在凶杀案警察到达之前碰碰这个,摸摸那个,也有可能是首先发现尸体的公寓管理员,或者是医疗急救人员,甚至可能是个记者。但不管怎样,尼可如果真要解释清楚这个细节,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