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爷说:“得了,你们休息一会儿就走吧。天黑前到戈壁,就能明天开工。”
爷爷说:“唐哥,你看我这次回来,把妞妞接走吧,孩子总要上学的。”
唐爷说:“唉,女大不中留啊!这孩子也聪明,这才多大点儿,自学都快成才了,我舍不得啊!”
爷爷说:“你看吧!啥时候觉得闺女可以出来了,你就叫她来找我,找我家任何一个,都找得到我这把老骨头!那我走了!”
爷爷招呼着叔叔到屋后的菜窖拿装备去了,我一路跟过去,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菜窖很大,50平方米肯定是有了,而且下面有床,有电视,有个小隔间。叔叔径直走进去,递给我一套紧身衣,一个呼吸面具,“这是你小舅的,你穿着吧,到时候别怕热,要保护自己!”
我就纳闷了,这在陆地上,要什么水下紧身衣啊!我仔细看着,这紧身衣做工一般,但是密封性很好。叔叔拿了五套,还有兵工铲、绳索、探灯、火油、钩子和一个不知名的家伙什儿。
上去时,发现外面已没有人了,全部坐车里了。太阳似乎要把地面都点燃了,那衣服挨着我就像着火一般。我把它们放在车上时,叔叔对我说:“我先检查一下!”接着拿过面具戴上。我一看就笑了,就像外星人一般。他紧了紧面具呼吸带,发动面包车,跟上了爷爷的车。
一路上无话,还是多喝水,我不时地拿出玉把玩。这时他说话了,“这个……要好好保护!很有灵性的!”
我“哦”了一声。他继续说道:“珉儿,你记住,只许看,不许碰,发现什么事儿就去爷爷的车里,家里都怕你有事儿。”
“叔!能有个啥事儿,爷爷不是说了吗,地下的东西都是死的!”
“你不懂!事儿多了!”
又开始了沉默,我吃饱了就想睡觉,一会儿就昏昏欲睡了。我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已经走了两个小时。周围的景色变了,目光所及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我睡眼蒙眬地问叔叔:“到了吗?”
叔叔看看我,蹦出一个字:“没!”
我百无聊赖地拿出手机,发现早就没信号了。这时,车都停了下来,一伙人在路边开始疯狂地小便。我比较害羞,找了个远一点的位置,至少看不见爷爷的车了。就在舒爽的时候,花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把我的尿差点吓回去。我一下脸红了,支支吾吾地说:“啊!这个不好意思啊!没注意到!”
花姐笑了笑,走开了。我那个舒爽劲儿已经荡然无存,回到车里时,还在担心呢。果然,爷爷叫我过去,不会吧,这么快告状了?
我忐忑地走到爷爷车边。爷爷说:“你坐我车上来!”
我拉开前面的车门,正好撞见花姐。花姐看了我一眼,脸一红。爷爷看了,就说:“谁让你坐前面了,到后面来!”
我像兔子一样跳到后面,上车,爷爷说:“开车!”
车子很乖巧地上路了。我注视着爷爷,他手里拿着个指南针,看着地图,喃喃自语,道:“快到了。”
我什么都不敢说,默默地坐着。
过了一会儿,我鼓足勇气问道:“爷爷!那……那个唐爷是谁啊?你们关系很好吧?”
爷爷没有看我,“他呀!他命苦啊!以前可是身价六七百万的人物,西部金三角地区那可是条汉子,自从开始跟毛子做鬼脸后,反而越做越穷!”
“啊?这是为什么啊?他应该……应该很有钱,是吧?”
“心善的人啊!他四十岁那年在街口捡了妞妞,妞妞得的是怪病,一到晚上就咳嗽,花了几百万,硬是没查出是什么原因。当年他找了女人,打算洗手的,老毛子给他100万,要他去南疆戈壁滩。结果这伙人是要灭口,怕他把盗卖坟头东西的事儿给说出去。正巧你叔叔当年还是孩子的时候,去他家里玩儿,无意间听说要去南疆,回来给我说了。他本以为碰见个大坟,结果发现是在灭口!他老婆死得惨啊,被人活埋了!我们去救他时,他一只眼、一条腿已经废了,硬是给救活了。本想他回去后就不要再这么折腾了,没想到他却赖在戈壁滩不走了。唉,也是个痴情的种啊!”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爷爷又说道:“如果将来你能来,记得每次进戈壁都要看看他,他不易啊!如果没有他,你爷爷我说不定也没有今天这份家业!”
我急切地问:“爷爷,发生了什么?”
爷爷用浑浊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我们都叫老唐‘蛮子’,他一身力气。那还是在98年,我们在沙漠找到一个坟,挖了两天才基本找到洞口。这个坟阴啊!里面居然暗器、毒药啥都有,要不是年代久,很多失灵了,基本上那次进去多少人,就丢多少条命。那次是蛮子带来的老毛子,这些家伙进去后,有一个伤着出来了。他们见不得自己人受一点伤,就给蛮子5万,要他先进。我担心他冒失,就自个儿先进去了,蛮子跟在后面。那个洞进去后,里面除了生锈的兵器就是烂羊皮,味道还大,但是有把砍头刀却是攒劲得很,几百年的东西居然没有生锈。老毛子当时就要拿,我喊都没喊住,三个上去抢的老毛子就被坟包下的暗器刺死了。我命背,伤了大腿,蛮子硬是把我背出坟头,跑了几个小时,送到小医院。大夫说再晚一会儿,我就血流光死了,想起当年,他还真有那么种蛮劲儿。”
我不知道唐爷当年是怎么力气大的,看如今也貌似没有我力气大了。我更关心那把刀,就问道:“爷爷,那……那把刀呢?”
“那把刀,蛮子给我了,说我先进去的,发现了应当归我,后来一个暴发户300万买走了!”
似乎故事不像我想的那么曲折,我不甘心,却又不知道该问什么。爷爷又说:“现在想来,那把刀卖便宜了,至少也该卖个1000万。”
“为什么啊?”
“那把刀百年不锈,刀下藏暗器,洞内尽是机关,埋刀的多半是觉得它很值钱,不想被人碰。不过三条老毛子的命,加上我的半条命,值300万了。没那300万,基本上现在咱家还是解放前的样子!”
我开始幻想那把刀的主人什么样子了,无数种场景开始在脑海里浮现。那刀的主人或许很神勇,或许杀敌无数,或许指挥千军而攻一城,可是他轮回百世,可能也想不到刀落到了暴发户手里。这可能就是造化。
爷爷说累了,要闭目养神一会儿。我在车里吹着凉风,开始打量花姐。她手腕上的机械表被阳光照着,时不时地刺着我的眼睛。她上身是军绿色的T恤衫,下身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但是遮不住她完美的身材。我看得渐渐入神,她或许从反光镜里看到我在看她,轻轻地咳嗽一声。我立马回过神来,尴尬地问道:“姐,还有多远?”
花姐动了动头发,“大概一个小时吧,怎么?坐不住了?”
“没有,没有,就随便问一下!姐,咱去的地方危险不?”
花姐过了几秒钟才说:“不知道!”算是对我的回答了。
我自讨没趣,靠着窗子开始往外看。我看着窗外的夕阳,感觉这茫茫的戈壁还挺妩媚的。我点了支烟,把头伸到窗外,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大概过了将近两个小时,车下了高速,开始在戈壁滩上狂奔。这个时候才能感觉到桑塔纳有多省油,那辆面包车路上加了两回油了,吉普车半道还让小舅踹了好几脚。
天色完全黑了,车在一个低洼处停了下来,大家都下了车。我以为是到地方了,那个激动啊,结果爷爷说:“今晚在这儿睡,明天一早再走!”
说完钻进车里就再没出来。叔叔不让我再去爷爷的车里,说怕我打扰爷爷休息,我只得应声待在面包车周围。花姐在车边伸了个懒腰,二叔和小舅到周围找柴火去了,叔叔接着生了一堆火后,就不见人影子了。我坐在火边,开始觉得沮丧,这风餐露营的。虽然这些是我一直很渴望的,但是这满地的风沙,我是躺下呢还是坐着呢,万一一只四脚蛇跑我身上,和我同睡怎么办?我正琢磨着这样宿营十分不安全,花姐丢给我一个瓶子,“喝几口吧,暖和些,饿了的话,后备箱里有风干的马肉和馕。”
说着,她从陆战靴里抽出一把短刀,找了块石头,开始慢慢地磨起来。我回车里拿了件长衣,看见二叔和小舅回来了。小舅丢下柴火,就凑我身边,不怀好意地说:“侄儿,见过沙漠蛇没有?”
我说:“没有啊!”
接着,小舅把一团凉凉的东西丢在我脖子上。我定睛一看是条蛇,吓得直接跳起来,躲到了花姐身后,“蛇!蛇!快!拿走!”
小舅笑得快晕倒在地,伸手就把蛇抓在了手里,“这是好东西!这畜生就躺在一截枯树上,大晚上的,我都能捡到宝,看来这一趟有我赚的。”
说着,他拿刀一划,那蛇就像开拉链一般被破膛了。他在蛇肚子那儿一划拉,一个墨色的东西被划拉出来,落在刀上。他跟见了宝一样,凑上去,把那个不明物体含在嘴里,又拿过酒呷了一口,快速咀嚼了几下就吞了下去。
这一幕看得我头皮发麻,我问花姐:“他……他吃的啥?”
花姐望了我一眼,也笑了,“苦胆,蛇的苦胆,吃了对你们男人很有好处!”
我咽了一下口水。突然间,远处飘来一阵忽低忽高的狼嚎,我一下站起来,往火堆跟前靠,不自觉地抄起地上的一根火把。我记得,貌似有火在手,狼群就不敢靠上来。结果换来了一群人的狂笑,花姐说:“沙漠狼这个东西吧,你听到声音的时候其实它们还远着呢。它要离你近了,是不会叫的。想吃你的时候,一般都好几只呢,安心睡觉吧!”
“那万一有那么一只不开眼又极度嚣张的,跑了过来,那咱们不全都成人家的拌面了?还是小心一点好!”我为自己狡辩着。
结果再次换来一群人的狂笑。花姐走到面包车后面,从车里抽出一把刀。是英吉沙,维族人的至爱。维族人可以没有老婆,但一定要有一把英吉沙。刀长半米,刀把是黄铜的,上面镶满了小宝石,在火光下格外夺目。花姐递给我,“要真害怕,给你把刀防身吧!”
我接过刀,十分喜爱,就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刀上。那一刻的美妙,就像士兵得了枪似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我做不到的。那流线型的刀体让人热血沸腾,我真想抓起刀,对天大喊一声:“狼在哪儿?!”
远处,狼声又起,听着那声音,我的豪放感瞬间荡然无存。
小舅哼着歌,捯饬着那条沙漠蛇。只见他找了个小指粗的棍儿,把剥了皮的蛇卷在上面,撒了些盐粒、辣椒、孜然,开始烤,还不时地含一口酒,喷在蛇肉上。不一会儿,那蛇肉的香味便蹿进我的鼻孔,那诱人的焦黄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小舅发现我盯着蛇肉出神,“珉儿,知道什么烤出的肉才是最香的?”
我说:“火烤出的!”
他非常鄙视地看了我一眼,“废话!我也知道,我的意思是用什么材料烤才最香?”
我说:“不知道啊!”
他又用非常鄙夷的眼光看着我,“用梭梭柴!就是现在你小舅用的!嗯!那叫一个香啊!”
见我似乎没有说话的意思,他继续烤着蛇。一会儿,递给我半条,“趁热吃,小心它的骨头,和鱼刺差不多!”
我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焦香味伴随着浓烈的佐料味,入口劲道的肉质,焦黄下的嫩白,都让人食欲大增。
二叔凑过来,拿了一个馕,丢在火上,不时也撒些盐粒和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