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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生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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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儒受佛教的影响,把欲望看作恶,说人性中有天理和人欲两个方面,修身立德,要用天理来制服人欲。其实,正如戴东原所指出,离开人欲,又哪里来的天理?生与欲不可分,要生,否定欲是错误的,也万难做到。但是欲又容易闯祸,怎么办了办法是像对待烈马那样,一面要接受烈性,一面要训练它习惯于受节制,能够顺着大路跑而不乱来。

不乱来,就是有欲有求,但能适可而止。如何能做到这样?上面说,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等,是社会方面的重要的限制力量。但是专靠这些,有时候还不能万全,不能轻易地收效;或者从个人方面说,只是靠外力而听之任之,是忽视道德的责任,并且有时会冲破限制而害己损人。欲而求,有些是当然的,有些是不应该的,当然的一些,求而超过限度,也会成为不应该的。个人的道德责任是节制,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意志的力量,明辨什么是当然的,什么是不应该的,并且能够取其当然而舍其不应该。这自然不是很容易的事,至少早期试做的时候是如此。但是我们不可畏难而放弃责任,听之任之。我们要信任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不容易,也要勉为其当然。这样,孜孜不息,日久天长,节制会成为习惯的力量,那就可以行所无事而心安理得了。

一O  利他

记得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曾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领会,是因为竟会有这样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种奇怪的像是与自然相对的强制力量。饥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齐不吃,以致饿死,这强制不吃的力量来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与友,以致冻死,这强制不穿的力量也来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欲的对立划分法,道德律属于天理,它是理应与人欲作对的。为什么会有天理?我们现在分析,那是一种玄学信仰,是现实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为当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梦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但为其来由的道德却是质实的,它经常在遏止人欲方面显示力量。这情况的主要表现是,求欲望之满足,发现会累及他人的时候,就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换个说法是,利己与利他不能协调的时候,道德律经常是要求勉为其难,“利他”。为什么要这样?

这样的问题,一般是不问。这是常识走的路,安于知利他为当然,而不问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这样。孔子讲立身处世,主张以“仁”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仁的含义是什么?《论语》说:“仁者爱人。”这可以看作定义。书里还说到如何行,积极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消极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孔子没有问,自然也就没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问为什么要这徉。答复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也。”这是说,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开篇的说法:“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么说,辨析其所以然是阑入哲学范围,推诸天命的答复就显得不够。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没有,这又是玄学信仰方面的事,难得证明。二更严重,即使有,为什么非顺从不可?因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为什么就不当也百依百顺?总之,走这条路为利他找根据,结果是难得满人意。

还有一条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或如宋儒,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因为人己是同气连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当”不有同情心。这里的问题显然在于,天地万物是否为一体。更加显然,这样的问题很难说清楚。同在,可以理解为一体;但人己又确实有分别,尤其在利害冲突的时候。还有,宋儒是说“仁者”,不是说人人,可见这还是一种道德信仰,信仰是难得用来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

“天命之谓性”;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是由“天”的方面下手,为利他找根据。此路难通,只好改由“人”的方面下手。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多到数不清。但其中一个地位特殊,是“自己”。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想通过怀疑建立起哲学系统,经过思路的许多周折,最后承认:“我思,故我在。”这是由哲理方面证明自己最实在。牙疼不算病,疼起来要了命,这疼,只有自己能够感受,最清楚。这是由常识方面证明自己最亲一切。因此,讲人生,讲社会,都不得不由自己出发,甚至以自己为中心。这自己,最突出地表现为“感知”:乐,我感知,所以欢迎;苦,我感知,所以不欢迎。古希腊有所谓快乐主义学派,评定行为、措施等的好不好,就是以自己的感知为标准的。这里不管这样处理能通不能通,只说,即使能通,作为利他的根据必是做不到.因为感知,只有自己是亲切确实的,至于他人的,那是用“能近取譬”的办法推出来的,隔靴搔痒,为什么要顾及?总之,以自己的苦乐为行为的准则,我们只能找到利己的根据,不能找到利他的根据。

以上说天,说人,都是想以“理”来证明利他为当然。困难多,是因为我们在难于讲理的地方偏偏要讲理。在有关人生的许多问题上,我们常常要只问现实,不问理。活着,而且舍不得,为什么?不知道。反正已经是这样,只好顺路走下去。快乐主义学派的精神也是顺路走,只是把生活看得过于单纯,所以路子窄了,有的地方就难通。就说快乐吧,人是有时,甚至常常,明知结果是苦也会做的。生是复杂的,但也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活动,所求,总的说是“生”。生是各式各样的欲求和行动的总和,其中有快乐,但不都是快乐。人要的是这个。有什么究极价值吗?像是没有,或说不知道。但既已有生,就命定要生得顺利。怎么能顺利?显然,只有自己就必不能实现。从远古以来,为了生,我们的祖先就养成互相依赖、互相扶助的习惯。人助我是利己,己助人是利他。就自己说,助人比助己难,可是为了生就不能不勉为其难。难而要做,是德,或说是康德的道德律。作为德的精髓的利他,就是这样,由功用起,经过升华而登上道德律的宝座的。

道德律,要遵守,即尽力照办,在人己利害不能协调的时候,要克己,多为对方着想。这样做,所求,说穿了不过是生顺利的可能性大一些。如果嫌这样解说近于功利主义,不高雅,那就说为了人的品格向上、精神文明之类也可以。剩下一个问题是:利他的“他”,以什么样的范围为合适。常识像是限于“人类”,如常说人权,而不说鸟权、兽权。本此,吃烤鸭不算违反利他的道德律。但同样本诸常识,对于毫无必要的虐待动物的行为,也总是谴责而不是赞扬。孟子早已说过这类意思,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是利他的范围扩大到牛羊之类,虽然程度不深,只是“君子远庖厨也”,而不是不吃。佛家就走得远多了,把利他的范围扩大到“诸有情”,并把杀生定为第一大戒。怎么样才可以算作适当呢?显然很难说。照佛家的办法,连蚊虫、跳蚤也放过,我们办不到;走向另一端,把不忍之心严格限于人,见天鹅、海豹等被杀害而无动于衷,我们也办不到。折中之道,由理的方面定一个一以贯之的原则,行的方面能够无往而不心平气和,恐怕很难。可行的办法似乎只能是:既要贵生,又要重德,遇事就事论事,勉为其难,不幸而未能尽善,安于差不多而已。

一一 增补

有“存在”,是个大神秘;“存在”中有“生命”,又是个大神秘,我们诙人生,先要知道生命是怎么回事。但这很难说,譬如想到何自来、何所为的问题,我们就会感到茫然。“所为”指最终的目的,这正如俗语所说,只有天知道。我们所能知道的不过是生命的一些现象,或者说,生命活动的大致趋向,这概括说就是求“生”,或说是求“生命的延续”。首先是已身的生存;己身永生,自然规律不容许,于是求传种。生存,传种,生命得以延续,这有什么至上意义吗?古今中外的哲人设想出很多理由,但这些都是闭门造车,充其量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幻想而已。

探讨生活之道,宜于少注意幻想,多注意事实。事实是求“生”,生之上不知所求,或者竟是无所求,因此,我们说“生”就是自的也未尝不可。“生”是目的,求之,如何才能求得呢?除了己身的活动之外,要靠外界的条件。外界的条件干差万别,但是就一般的生物看,数量却不见得需要很多。例如草木,所需不过是有限的土地、阳光、水分、肥料而已。鱼虾,所需不过是有限的池水而已。人,所谓万物之灵,如果只是为求“生”,所需外界的条件也许不必过于繁复,例如原始人,现在看起来条件很差,可是就求“生”而言,还是满足了愿望的。

但是人终归与一般生物不同,——不是说特别高贵,而是说,因为肉体的活动能力,尤其是精神的活动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生物,所以就不能安于仅仅能够生存的最低限度,就是说,不仅要“生”,而且要生得美好,丰富,更如意。生活更如意,要靠多方面的条件,概括说,其中包括社会方面的,物质方面的,还有精神方面的,我们可以总名之曰文化。

人是生在社会里,没有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不能适当地安排人与人的关系,美好的生活,甚至只是最低的生存,也就难于求得。这个道理容易明白,可以不说。物质方面的条件也是这样,不具备,或者贫乏而低劣,生活就会受到大影响。这个道理更容易明白,也可以不说。需要注意的是另外一些条件,没有它,似乎生活也不致受到显著的影响,可是有它,生活就会更美好,更丰富。这类条件大致说是偏于精神方面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增补”。

增补在人类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不仅由来已久,而且无孔不入。莎士比亚剧作里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是乞丐,身上也有几件没用的东西。没用,当然是就简单的维持生存说的;如果此外真没有任何功用,乞丐当然也就早弃置不要了。增补之用是生活最低需要之外的另一种用,你说它不重要吗?也不尽然。

衣,似乎可以只求取暖,但是,红装,碧裙,各种花纹,各种形式,争奇斗艳,所图的都是增补之用。居室也是如此,本来能蔽风雨就可以了,但是,只要条件许可,就要雕梁画栋,朱户绮窗,其外围还要假山流水,花木竹石。再例如小至日常琐事,桌椅怎样布置,头发怎样修剪,商店买物,纽扣发卡之微,也要挑选颜色样式。这类事,我们不惮烦,反而誉之为审美观点,或说是求生活的美化。

已经能够生存,又进而求便利,富厚,美化,等等,这是为什么?

一种解释,可以称之为现象的,常识的。人生而有欲,只是最低限度的能够维生,还不能使欲得到比较充分比较合适的满足。举个最浅近的例,饥而求食,脱粟并非不能果腹,只是不能使欲得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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