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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归来:吸血魔君请小心-第2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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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璃知道,御蓝斯将自己从楼阁露台推下去,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因此,她并没有把那件事在心上。
  却是御蓝斯,自从那件事开始,便不肯再理会她,也不肯与她单独一辆马车,就算马车停下歇息,他也是话不多言,亲自去寻客栈。
  她看不到他,单凭微妙的气氛,和骇人心魄的岑寂,也知,只有这气场强大的男子,才能左右所有人的心情。
  却也多亏了他的决绝,才保住了她怀中这娇柔的小生命。
  她细细的指尖,轻抚着苏梵的眉眼和脸儿,不禁想到一双孪生女儿。
  她脸儿朝向苏锦煜那边,忍不住好奇地问,“哥,他长得像你,还是像嫂嫂?”
  苏锦煜
  tang歪靠在方枕上,手拿着一本厚厚的营商典籍,专注地翻过一页,听得妹妹的问题,他看了眼正给儿子做棉衣的御胭媚,若有所思地笑了笑。
  “锦璃,现在孩子太小,看不出像谁。将来长大成人,方能定论。”
  “无殇当时一出生,就看得出,长得像极了阿溟呢!”
  “我和你嫂嫂打了赌,若他长大了像我,她就再给我生一个,若像她,我就饶了她!”
  锦璃轻轻拍着侄儿的小屁股,完全能想象到,此刻的御胭媚定然面红耳赤,而哥哥还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历劫重生,她第一次畅快爽朗地笑出来。
  “呵呵呵……我还是盼着梵儿像哥哥更好些,将来,我也好多几个侄儿侄女,母妃孙儿孙女承欢膝下,也定然欢喜。”
  御胭媚嗔怒地侧身,轻碰她的肩,“苏锦璃,你还嫌这乱子不够多呢?这次,梵儿可是差点害死我们。”
  “既然狼王没有追杀而来,血族王那边又没有动静,可见他们并非容不下。血族和狼族,从撕战到和平,未来也不可能静无瓜葛,它们……迟早是要走到这一步的。”
  上天也无法阻止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更何况是两个本就逾越了族群规矩,爱上人类女子的帝王?!
  *
  马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因为南宫谨要成婚,苏锦煜和御胭媚也相随,前往莫黎城喝喜酒。
  御蓝斯一路上都在写喜帖邀请宾客。
  又是政务,又是婚事,竟比在皇宫的书房里还忙。
  他之所以不与锦璃乘坐一辆马车,便是怕耽搁她歇息,也着实生气她对轩辕苍的宽容……
  轩辕玖虽然与他同乘一辆马车,车内却隔了纱帘。
  御蓝斯在那边写了喜帖,阅览莫黎城的奏折。
  他则在这边搭配药草,翻阅医书,忙着查找医治锦璃眼睛的法子。
  然而,一路上,他却没有再给锦璃服用过任何药丸,也不曾给她熬煮过任何药草。
  之前他给锦璃用的,所谓促进血脉生长的药,不过是寻常的创伤药,并非灵药。
  那药用过之后,见锦璃全无痊愈的迹象,甚至血脉有枯竭之兆,他便不敢再折腾。
  而他之所以配合轩辕苍如此演这场戏,是因为,轩辕苍以他的真实身份相要挟……
  他本以为,一路上,御蓝斯必然要为此事与他清算旧账。
  却意外的,这吸血鬼竟莫名其妙地,不发一言。
  *
  半个月之后,
  前来参加世子大婚喜宴的宾客们,已经被乐正夕和礼部龚荀,悉心安置好。
  京城前来的官员,全部居住于王宫外的客栈内。
  血族王御穹,芹妃,御雪儿,被安顿在了王宫内。
  自然,世子成婚乃是皇族大事,丝毫不能马虎。
  莲央太后与翱王御风,身为皇族最年长的长辈,也理当前来。
  乐正夕严苛遵照了御蓝斯的意愿,就近将太后与御风,顿在了王宫附近的客栈内,并说明,在婚礼之前,他们不得踏入王宫半步。
  于是,如此藐视太后,无视翱王,文武百官又有了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溟王倨傲,目无尊长,他们依然不陌生。碍于溟王的天下无敌,也无人在这件事多说话。
  但是……
  溟王殿下,傲视天下,贵为皇族里唯一有资格当储君的皇子,其王妃却成了一个瞎子……
  就是这样一位没了眼睛的苏锦璃,还能与狼族皇子,轩辕苍,暧昧不明。
  一次离家,惹雪狼族储君,亲自出宫,前去接迎。
  这样身有残疾,不守妇道的女子,如何相夫教子?!
  不管这王妃为溟王孕育了几个孩子,这等人类女子,是不配当血族的溟王妃的。
  亲见了莫黎城的繁华与惊人的财富,百官们更加确定,将苏锦璃赶走,乃是明智之举。
  如此,他们的女儿才有希望踏上永世富贵之路,而他们,也将成为未来的国丈。
  于是,同气连枝的文武官员们,相约到了太后所居的客栈,跪求太后下懿旨,让溟王休妻。

  ☆、第301章 妖女,明眸善睐

  客栈房门打开,御风站在门槛内。
  俯首在地的官员们仰头,就见魅如冰雕的男子,惊艳静冷,伟岸的身躯,山一般,威严慑人。
  他们不敢正视那太过惊艳的容颜,俯首下去,再不敢抬头。
  御风栗色长发向后梳理,修长的美人尖,垂于轮廓雅致的俊颜,那俊颜因此美到极致,更多了几分妖冶之气。
  一身绣文繁复的红袍,衬托于宽阔的金色翘首护肩下,束腰,广袖,俊逸不凡。
  领首在前的洛丞相低着头,眼角余光,左右顾盼,见身侧几位官员皆不敢开口,脸色不禁尴尬微变掇。
  “翱王殿下……”
  御风已然不耐烦,剑眉厌烦冷扬,不等他话出口,便道。
  “你们都是德高望重之人,也是皇兄甄选多时的,不该做如此无理取闹之事。溟王妃眼盲心未盲,她对溟王痴情不渝,溟王亦是对她用情至深,他们同甘共苦,不离不弃,你们应当感动,并效仿此情,珍宠你们的妻妾。”
  “可,溟王殿下身为血族皇子,且是血族未来的储君,而苏锦璃不但是一个小小的人类女子,还不守妇道……”
  “溟儿至今,不曾提及要当储君,恐怕他是对你们,对血族,对本王与太后大失所望,所以,血族政务他也懒得理。你们说锦璃不守妇道,本王更不信!那女子对溟儿的一番情,本王都看在眼里。”
  一位尚书忙开口说道,“就算苏锦璃痴情于殿下,可她纵是瞎子,还与轩辕苍暧昧不明,这等女子,如何相夫教子?”
  “爱卿何出此言?”
  “翱王殿下还不知么?狼王扣押溟王与王妃,要杀苏锦煜的子嗣,而轩辕苍却因为钟情于溟王妃,放了他们……听说,轩辕苍因此被狼王严厉责罚,差点废了他的储君之位。”
  御风仍是狐疑。
  他翱王御风好端端地活着呢!
  狼王轩辕博生了几个胆子,敢扣押他的孙儿?!
  “无论如何,溟王和溟王妃之间的事,是他的私事,本王和太后都没法子插手,你们也别在这儿耗着折腾!眼下谨世子大婚,本王不希望看到任何争端!”
  “翱王殿下……”
  御风门槛也没迈出,说了句,“滚!”就关上了房门。
  一群官员面面相觑,不知是该继续跪,还是该起身散了。
  除了太后,无人敢命溟王休妻。
  皇上正在王宫内逗引一对儿孪生孙女,乐得合不拢嘴,更是不可能在这等境况下让溟王休妻的。
  外面有人进来,嚷道,“溟王马车已经入城……”
  百官们一番商谈,转瞬鸟兽散。
  *
  房内,莲央太后坐在窗前的桌案旁,将手上一本厚厚的黄历又翻过一页,对比着几个成婚的黄道吉日,始终拿不定主意。
  被窗外的天光倾照,她一身暗金色立领锦绣凤凰蛟绡纱袍,流光溢彩。
  多年养成了端肃精致的习惯,纵然不见百官,不接受他人请安拜见,她亦是发髻高绾,凤冠佩戴整齐,且一丝不苟。
  隔着桌案,御风坐下来,疼惜地凝视着她。
  “莲央,他们都走了,你不必再如此伤神。”
  莲央拿笔,又在纸上记下一个日子,轻嘲冷笑。
  “就算他们不走……我这太后,还有开口的资格吗?”
  大手伸过桌案,把她的笔和黄历都拿开,将她戴满护甲套与戒指的手,包裹在掌心里。
  然而,太多的缀饰,硌着他的掌心,他完全触不到她的肌肤,就连她的手背上,都被网状的金手链覆盖。
  这感觉,如两人之间早已暗生的隔阂,因为御尊,因为从前的种种,因为御蓝斯,御穹,因为现在的太多琐事,她近在咫尺,却离得他,越来越远。
  他暗生一股挫败感,不知如何才能把她冰冷的手捂热,也不知,才能劝她放下那些纠结。
  “莲央,溟儿既邀请你来参加谨儿的婚礼,他心里还是敬重你的。”
  “哼哼,他是做给大家看罢了!把我们安排在宫外,无异于昭告天下,我这个皇祖母,已经不在他心里。”
  “我们可以尽力弥补!”御风说道,“溟儿的马车这就入城,你可以先召他过来,亲人没有隔夜仇的。”
  莲央笃定的摇头,重又拿起笔,写下几个日期。
  心里暗定主意,将南宫谨的婚期,延后两个月。
  “溟儿不会原谅我的,狼王和轩辕苍,释放锦璃和苏锦煜一家回来,溟儿定然已经恨透了我。”
  “莲央,你这话何意?”
  御风想到刚才臣子在门外的话,惊疑微怔。
  “狼王软禁锦璃和溟儿,引苏锦煜不得不带妻儿前去自投罗网……和你有关?还是这一切压根儿就是你的意思?”
  “难道我不该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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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央,你到底做了什么?”
  莲央因他斥责的口气恼怒,一把拂掉了桌案上的满盛着血液茶盅。
  御风震惊地站起身来,不可置信地盯着她。
  “莲央,你是因为失去儿孙们的心,所以,这样报复那个失去双眼的可怜女子?”
  妆容精致的芙蓉面苍白如纸,她厉声的驳斥,却坚定如铁。
  “哀家没有报复,只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应该做的事?”御风气结失笑,何为应该?“若你这样容不下苏锦璃,从前便不该让溟儿娶她!”
  “从前,那丫头是九命真凤……不能不娶!”
  御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的意思是……她现在不再是九命真凤,且成了一个废人,所以,就可以丢弃了?”
  “哀家没有丢弃她,哀家给她令选了一个深爱着她的男子!”
  “莲央,为何你会变成这样?!”御风勃然大怒地咆哮,“她是你孙儿最爱的女人,你竟然谈妥条件,像是出卖一件物品般,将她卖给狼族?!”
  莲央却不认为这是一场交易,她安排得天衣无缝。
  “在信里,哀家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凭着他们对溟儿和苏锦煜等人的救命之恩,溟儿定然不会与他们硬拼。苏锦璃给他们,那孩子的命也送给他们,两族的规矩也不能乱,事情结束,就放溟儿回来。”
  御风忽然觉得,眼前这女子异常陌生。
  是因为,他在皇陵里沉睡太久的缘故吗?
  当初,她执意接受肃娴的孩子,他可以理解,甚至不惜一切地帮她。
  可他想不通,她为何容不得苏锦璃,容不得苏梵那个刚刚满月的小婴儿。
  吸血鬼与狼族长存于世,两族融合在所难免。
  史书上虽然没有记载,苏锦煜和御胭媚却绝不是第一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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