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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天两觉
【由(。 )整理提供,。】
序章 雨夜
这场暴雨已经下了数小时,凌晨三点的天空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王诩披着雨衣拿着铁铲出了门,朝着公寓旁的那片坟地走去。
挖掘工作就此开始……一般郊区的路上在这个时段连车都不会有,自然更不会有什么行人经过。当然了,在这样的暴雨中,即使王诩的身边十米内聚集了一圈围观群众也看不清他到底在干什么,甚至看不清他是人是鬼。
王诩此刻的心情郁闷无比,他当然不是因为读了几本鬼吹灯以后心血来潮想靠盗墓发财,而是被逼无奈。其实他搬到这坟地旁的公寓才三天时间,本来他的想法是……坟地旁边的房子租金便宜是理所当然,反正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做宅男只要盯着电脑屏幕看就行,难道我还没事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吼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啥的?坟地就坟地呗。
结果他入住的当晚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上网到十二点的时候,窗外不断的有心跳声传来,扑通,扑通……不紧不慢地回响着。起初王诩还以为是自己上网太久出现幻听了,于是关了电脑想睡觉,结果闷头倒下后那声音却越发清晰起来,绝对是心跳声!
王诩只觉得喉咙发干,冷汗浸透全身,要知道窗外就是那片坟地,别无他物,心跳声这东西如果不是贴着别人胸口听根本就听不到,那么现在是怎么回事?于是唯物主义者的他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去想,吃安眠药……
第二天头疼欲裂的王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他又开始了一个宅男该干的工作,上网,吃饭,再上网,然后吃晚饭……不知不觉又到了午夜。随着那声音的再次响起,王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是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分别用手机,随身听,老式收音机进行了长时间的录音,如果能证明这声音确实存在那说明一定有办法解释,这是他唯物理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第三天早上,王诩的双眼布满血丝,声音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不知道,甚至自己是否一夜没睡他也记不清了,他目前知道的就是所有录音设备里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于是他打开手机,重新按下录音键。
“如果我听到这段录音并且记得是自己录了此录音,那证明我并没有幻听或者精神分裂,而且录音设备也在正常运转。”
接着他又把这段录音放了两次,长长叹了一口气,出门去买了一把铁铲……
这片坟地解放前就存在,根本没人管理,甚至有些连墓碑都没有的土堆。王诩买完了铁铲回来就走到坟地中间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这帮老不死的,居然敢骚扰宅男,都做好魂飞魄散的觉悟了吧!老子告诉你们,宅男这种生物,只要关上门,就和这个宇宙处于不同的位面了!不同位面懂不懂!今天晚上谁要是再敢扑通扑通个没完,老子就过来鞭尸!”
他气势汹汹,面露狰狞,说了一套自以为很有威慑力的歪理,心里觉得很解气,结果话音未落天上一个响雷,差点没把他吓趴下。但毕竟他没有趴下,于是又整了整衣衫,背着手大摇大摆地回屋了,也不知道他这样子是做给谁看的。反正街对面的西瓜铺老板被他吓得够呛,看这个新邻居拿着铁铲在坟地当中张牙舞爪的样子差点就直接打110了。
其实像王诩这样社会经验较少的年轻人往往会这样,什么事都觉得自己能独立解决,他就根本没想过要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下,他只要问问对面这个西瓜铺的张老板就能知道很多事,比如这片占地不大的坟地以前其实是清末一个大户人家的宅邸,后来一场无名的大火使其成了一片废墟,三十年代又有人在这里造了幢欧式的小别墅,就是王诩现在所住公寓的前身。到了抗战时期,这幢楼曾经被日军当做临时的作战指挥部使用了几年,而旁边的坟地也就是那几年里渐渐形成的。
如果换做一个天生奇才,具有王霸之气的帅哥猪脚之类的人搬到这里,说不定能从这些信息里分析出许多有用的东西,可惜王诩只是个平凡的宅男,要说特别之处也就是吐槽比一般人强些……
于是在这样一个雨夜,王诩歇斯底里地铲着土,这场暴雨仿佛是想帮助他一样,土地已经泥泞得一触即烂,本来挖坟这种体力活对体格纤瘦的王诩来说是很艰巨的工作,但此时他干起来却也不费什么力。
心跳声还在继续,这声音根本就是直接传达到他的脑子里面,捂着耳朵也无济于事,在滂沱的大雨中依然听得非常清晰。就是这个土堆下面!这个连墓碑的没有的土堆下肯定有着什么!王诩疯狂地挖着,他已经忘记了害怕,有的只是愤怒,不停地低骂着“要死不死的东西,埋土里了还一直扑通扑通,完全不理别人感受是吧,看老子把你给整死透了。”
正这样说着,声音突然停止了,接着铁铲明显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王诩的第一反应是骨头,但是当他看清挖出来的东西时,嘴里叼着的手电差点掉了下来。
“嘿……嘿嘿嘿……”叼着手电傻笑了足足半分钟,王诩的心情还是无法平复,“这个怎么看都是个宝物吧,发财了发财了……”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那东西完全挖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挖了一个深达两米多的坑,按说应该是精疲力竭,但是一看到这个木盒,突然又来了精神,动作居然又快了几分。这个盒子不大,只有鞋盒大小,却出奇的沉重,王诩费劲全身力气才勉强把盒子带出了坑。挖的时候自己也没注意,不知不觉这个坑已经超过了他的身高。他攀爬得全身是泥,却丝毫不在意,飞快地开始填土,等他走进家门的时候也不知究竟过了多久,总之他已经累得快要脱力了。
王诩又看了一眼窗外,确信自己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这时他也顾不得汗流浃背且一身泥污,坐在沙发上随手抄了块布把那木盒外部仔细擦干净就端详了起来,他确信此物值钱的依据并不是因为这是坟里挖上来的,而是他发现这个木盒在土里埋着居然丝毫没有腐烂,而且被铁铲凿过以后也毫无伤痕,于是宅男丰富的想象力此时发挥了作用。这种现代高科技都没办法制造的木头盒子里究竟是什么呢?估计就是什么玛瑙玉石啊,金银珠宝啊,月光宝盒啊之类的吧……
“你好像挖出了不得了的东西呢。”
“是啊,这下真是时来运……啊!你是什么人!?你怎么在我家里!?”王诩惊得跳了起来,他背后居然站着个人,而且在他正要打开木盒时突然和他说话了。
“这东西既然选中了你,那说明你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我的名片,今天来我的事务所找我吧。”那人说着就走到了王诩的前面,然后欠身将名片放到了茶几上,王诩此时才看清这人大约三十来岁,有着邋遢的发型,胡子也没完全刮干净,脸色却苍白如纸,有一刻王诩心中甚至想到:也许我继续做宅男,十年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把奇怪的念头赶出脑子,王诩愤怒地大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是谁,我可要报警了!”而那人却好似根本没有听到他说话一般,也不动怒,还是沉静如水,有气无力的说道:“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神秘人边说边走,说完以后就自顾自地推门出去,他的背影很快融进了暴雨中,王诩被他说得愣了几秒,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却已经是徒劳了,外面能见度极低,不可能追得到那人了。
王诩回到屋里的时候又开始了自我说服,可以说从小到大他就是靠这个才没有发疯,他说服自己那人只是个小偷而已,只不过是看见了自己拿着铲子回来,又拿着个盒子,所以借机故弄玄虚一下好脱身逃跑。王诩这样“想通”了以后,拿起茶几上的名片想扔进垃圾桶,接下来他看到的景象却又让他如坠冰窟。
名片上写着:灵异侦探事务所,猫爷。而地址那一栏居然是空白的!
王诩两眼直直地盯着“灵异”二字,嘴角抽搐着:“开玩笑的吧,一定是开玩笑,呵,呵呵……居然还跟我说什么万事小心,小心什么,哪种程度上的小心,小心自己送命吗!喂!大叔!你倒是回答我呀混蛋!”
一杯热咖啡终于让王诩冷静了下来,倒不是因为他喝了,而是因为手抖洒了自己一裤裆。反正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干脆就走一步算一步吧,于是他把门窗都锁好,把木盒带到卧室,凝重地深呼吸以后,他打开了木盒……
第一章 下午四点
这木盒并没有锁,而是由一个巧妙的木制机鞘关紧,现代的木工几乎已经没人会做这样的东西了,因为有各种现代工具和粘合剂,所以这种技术也渐渐失传了,要知道过去手艺好的木工师傅,做一个家具甚至可以不用一根钉子。
王诩打开盒子,顿时傻了眼,里面还是个盒子,不过这个外表看上去似乎要贵重的多,是由一种如琥珀般的材料制成的,盒身在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仿佛有许多云彩在透明的湖水中流动。王诩不禁看得失了神,等他回过神来发现盒子表面居然渐渐浮现出了字迹,就如从水面上突然印出墨迹一样。
但这字他却不认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肯定是中文,这方块字书写如流水一般,明显是某种古代书法体系,王诩虽不能说是草包一个,但也只能知道这么多了,毕竟他还没有神奇到年纪轻轻就博古通今包罗万象的地步。
“哎,要是能看懂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此时琥珀盒上的字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好像水波荡漾一般散去,接着那墨迹再次渐渐聚拢,竟然变成了简体字!
王诩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基本上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是某种中国古代超级文明的高科技产物了。
“此物天下共七,赠有缘之人,习之,若可得吾一技之能,吾岂不乐乎。”
这句话真可谓是莫名其妙,好像这位是说,我一共留了七个盒子分散在各地,谁捡到归谁,学习里面的本领,如果学会了,我会很高兴的。听他这意思,这盒子里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众多学问中的一门,而且别人只要有幸能学会这一门他就已经很高兴了。王诩看了哭笑不得,这位古人好像除了狂妄还有点疯疯癫癫。
接着他眼角往字的左下角一瞥,想看看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当他的眼睛移到那古人署名的地方时,看到了两个让他吐血的字:王诩。
“好,很好,有种,相当有种……摄像大哥在哪儿?这是电视台的整人秀对吧!我说导演!那谁谁,随便谁,快出来回答我啊!”
当然没有人会理睬他,于是他放弃了吐槽和自我说服,接着打开了琥珀盒,里面是一卷竹书,用一张破羊皮包着,羊皮上写着“伏魔篇”,当然这三个字王诩没看懂。那琥珀盒在取出竹书以后竟然瞬间化为了尘埃,不过王诩此时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拿起竹书翻了翻,边看边点头,脸上还渐渐展露出笑意。
“MLGBD,一个字都看不懂呢……搞屁啊……”
此时他倦意袭来,加上这几天怪事连连,根本没有任何头绪,于是他干脆决定不去想,洗了个澡就倒头睡下了,这时的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这一觉就一直睡到了当天下午。睁开眼时一看手机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王诩依照惯例洗漱了下,吃了碗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