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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不是说好的。”
“我不要,除非你告诉我你又喜欢上别人了,你说,你是不是喜欢上别的女人了?”看样子娃娃音还没彻底死心。
男人挑眉:“你猜对了,这样你满意了吗?”
“是谁?媚媚还是小璃?还是其他人?”娃娃音质问道。
男人更加不耐烦了,随手一指:“就她。”正是成素素所在的位置。
成素素只觉得两个字——狗血。这男人以为这是小说还是老套的电视剧?
男人走向她,露出迷人的招牌微笑,走到她耳边轻声道:“美女,帮个忙行吗?事后必有重谢。”
成素素低下头玩味地冷笑,扶了扶镜框,他还真够自信啊,随便拉一个路人就敢演对手戏。
一盆狗血砸过来,挡还是不挡?怎么个挡法也很重要。她势必要扭转狗血的剧情,向现实发展。
成素素本想装作没听见或是直接拒绝
,不过她的衣袖被男人牢牢拉住了,看来是逃不掉了。这男人估计是在自己的圈子里霸道惯了,一种强势的气息扑面而来,也许听惯了所有人的应承,估计是不会接受拒绝的。
面对一头绝对强势,喜欢随地撒尿搞圈地的狮子,如此强烈的领导欲,还是不要硬碰硬,顺毛摸比较好。
成素素也不说话,为了以后不因此惹上一个麻烦的女人,她低下头,拨了拨刘海,挡住半张脸,默默地点点头,跟着男人走到娃娃音面前,不过她躲在男人背后,尽量弱化自己的存在和样子。
“就她?”娃娃音忿忿不平,“她哪里比我好!”
“哪哪都好,这下可以了么?”男人拨了拨刘海。
“我不要,我不要分手,沈翟,没那么简单的事!”娃娃音终于破嗓了,一巴掌就想呼过去。
这个叫沈翟的男人轻松抓住她的手,冷下了脸:“虽然我从不打女人,但这不代表我允许女人骑在我头上。如果你再发疯,我不介意破个例。你觉得有必要吗?还记得当初我说过什么?要跟我沈翟,就先理解什么叫好聚好散,否则免谈。”
“可我付出了我青春,我……”哽咽。
“嗤,”沈翟冷哼,“三个月不到,狗屁青春,我想我已经给你足够的经济补偿,点到即止,你也别把我沈翟当冤大头。乖一点,宝贝,我先送你回家吧,大街上别和我闹,否则结果你不会想知道的。”
“呜呜……”娃娃音终于崩溃认清事实了。
分手已成定局。男人潇洒转过身,正想拉成素素走到别处兑现自己的承诺,手已经伸向自己的钱包。
不过——
人呢?刚才那个女人哪去了?沈翟挑眉:算了,不知好歹的女人,有钱还不要。
成素素早就趁他们对话之际,躲到了大厦柱子后面,她的戏份演完了,功成身退,甩甩裤腿,不带走一丝渣男缠女的气息。
炫目的跑车载着那对男女离开,成素素转身进了一辆出租车,背道而驰。
这一刻的成素素坚信,两条直线交叉,相交只有一点,所以云淡风轻。
作者有话要说:小宝贝们,开头两章看着还行吗?(自己想象下沈翟暧昧挑情的口吻,勾起你的下巴,嘿嘿)
☆、邂逅海洋
第二天一大早,成素素被暖暖的晨曦唤醒,起床后慵懒地闭着眼睛刷牙洗脸。
睁开眼对着镜子,她本想给自己的眼睛上个“丑妆”,或是戴副黑框眼镜遮住过于明媚灵动的眼,忽然想起死党薄欣然昨天的“严厉”叮嘱和叨叨,只见镜子里的她笑着把眼镜放下,换上素净的白色短袖衬衫和牛仔短裤后,匆匆咬了几口面包,拿着包就素颜下了楼。
用钥匙打开楼下收发室属于她的那个信箱,一个白色信封和许多明信片躺在那里,拆开信封一看,果然,薄欣然早就已经把婚礼邀请函寄过来了。
成素素捏着设计精美前卫的邀请函,仔细阅读了内容,莞尔一笑,看来欣然是真打算要办一场中西式结合的婚礼呢。
“妈,我今天要去参加欣然的婚礼,估计要下周一才能回来,这几天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劝爸少喝点啤酒,海鲜什么的你就别烧了,省得他又像上次那样痛风,脚痛得厉害。”
成素素打了个电话通知家里。现在她自己在大学城附近买了这一套小房子,离她工作的大学和爸妈家里都很近,所以她还是会经常回爸妈家。
“知道了,我会好好看着你爸的,”苏韵慈爱的声音透着喜悦,“欣然这孩子终于要嫁给她的如意郎君了,那孩子是叫杜隋吧?你替妈祝贺她一声。对了,你今天周五不用上班吗?”
“没错,妈,那天欣然不是躲在咱家么?她的老公就是那天那个男的,大雨中在楼下等着她的,痴痴扮演望夫石的那个杜隋,哈哈。妈你放心,欣然说过下次她还要把杜隋带来家里吃饭呢。今天我提前和同事说好换班了,周六没有我的班。”成素素笑着回答。
“那就好,那你出门别忘了带上钥匙、钱包、身份证什么的啊,门也要关好。”
“妈,我晓得的。我什么记忆力啊,我可是你生的宝贝女儿诶,放心吧。”成素素加重“你生的”三字,自豪地说,顺便哄她妈高兴。
“这孩子,”苏韵被逗得噗嗤一笑,“夸自己还不忘顺带把妈捎上。”
苏韵又叮嘱了一阵,成素素等她妈那头挂了电话,才按了挂断。她发现她还蛮喜欢听她妈妈的唠叨的,琐碎而温馨。
薄欣然和杜隋的新家在本市,不过杜家在T市,欣然和杜隋想先在D市的教堂办一场西式婚礼,然后飞回到T市办中式酒席,所以成素素要赶飞机先去D市。
刚下车到机场,薄欣然就已经打电话来催促。
“
素素,到机场了没?”
“刚到啊,欣然同志,您需要时刻紧盯着我么?我又不会跑了。”成素素打趣道。
“我不是怕你跑了,我是怕你太潇洒,直接睡到自然醒。”薄欣然嘟囔道,“你就好了,自由人一个,每天想睡就睡。我以后还要每天一大早上起床为杜隋做饭,唔,有点不想结婚了。”
“好啊,”成素素知道她只是开玩笑抱怨几句,不是真的不想结婚,再说杜隋哪舍得让她一大早做饭,于是故意反着说,“你甭结婚了,继续陪我单身,免得便宜了杜隋,我也省得飞来飞去。不过我哪有想睡就睡,我也要上班的好不?”
“喂,成素素,明知开玩笑的,你就不能好心假装哄哄我。我比你大,我才不要当剩女。”薄欣然说,“你现在换的工作比你以前可轻松多了,上班也近,而且是在大学城那么好的环境里。你真厉害,这么早就把钱赚够了,开始边轻松工作边享受生活了。”
“得了吧,你嫁给杜隋,就等着宅在家当大少奶奶作威作福吧,还羡慕我呀?”成素素调侃她。
“就羡慕你。换成是你啊,哪怕是给你当,你也不想,我还不懂你嘛。”薄欣然叹气,“遥想当年,我也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小文青一枚。谁知道遇上杜隋这个骗子,明明是有钱人富二代,还给我装穷,伪文艺青年一只,气死人了。要是早知道,我就不会喜欢上他了,更何谈嫁给他,这个骗子!”薄欣然这个怨啊。
“没办法,现在你想清高也清高不了了,谁让你被杜隋骗上了贼船,你还是随遇而安吧。”成素素知道好友的顾虑,“既然已经爱上了,就不要在意那些闲言碎语,他们不知道内情,才会误以为你是看上了杜隋的家世,大家只是落入了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我不知情,也许也会这么认为。你不用太在意,日久见人心。谁又知道那所谓的家世,正是你薄欣然避之唯恐不及的呢。”
“素素,还是你了解我,”薄欣然开心地说,“还记得我昨天说的惊喜吗?为了感谢你,今天你来参加婚礼时就会知道了。”
“惊喜,你确定不是惊吓?到底是什么?”
“说出来的就不叫惊喜了,好了先这样,我在D市等你。”
成素素第二次听见薄欣然提到惊喜,心忖不会是初恋男友秦昊宇回来了吧,只是已经分手N年之久,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喜,现在碰面大家只会是相顾无言的路人。想想也应该不会是他,他现在估计还在M国快意人生,享受成功,必是有娇艳美丽的女友相伴
。
想着事情的成素素撞到了前面的人,鼻子被宽背撞得有点疼,不过自己理亏,还是要赶紧道歉:“不好意思。”
“没关系,其实应该是我说对不起,看也没看后面就退了几步。”一个深沉迷人的嗓音响起,紧紧抓住成素素这个声音控的耳朵。
成素素抬头一看,只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绽放,无声却动听。
好一个英俊的男人。
无论体型、相貌、气质、声音,乃至抢先道歉的绅士风度和极简英伦风的着装,都是成素素所喜欢的。
除了英俊,一向善于描述的成素素竟然找不出什么词汇能够更好地形容,她词穷了,第一次词穷了。她不是没看过更帅的男人,就像她昨天在购物大厦碰到的那个花花公子,不去想本质的话,外形也是和今天这男人有的一拼的。
但是不一样,真的就是不一样。说得老套一点,他很面善,让她看了心里舒服,觉得好像上辈子也是相识的。
“你怎么了?”这个男人看她愣在那里,以为她被撞懵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好闻怡人的淡淡香水味扑鼻而来。
成素素这才反应过来:“哦,没事。”说完急忙走开。
她实在是太尴尬了,活了二十几年,她还从未看一个男人看到傻眼过。如果说给薄欣然听,她也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成素素身上。
其实对于男人用香水,她不反感,也谈不上好感。不过这个男人用的香水很特别,前调极清淡,后调却很醇厚,有种木质的味道,缓缓钻进她的鼻子里,留下很好的印象。
成素素安慰自己,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点,说话礼貌点的男人罢了,刚才应该是她早饭吃太少,所以眼睛、耳朵、鼻子、心脏、脑子才会统统出了点幻觉。
机舱里,成素素惊讶地发现刚才这个男人就坐在紧邻着她的座位上,不过他正在低头津津有味地看书,好像没注意到她。
“咦。”成素素轻轻咦了一声,因为她发现他正在看的书,正是她今天带上来看的那部书——《曾国藩家书》。没想到他看书的品味和她差不多。
男人耳尖地听到,抬头看了看她,发现两人手里的书一模一样,不禁挑了挑一边的剑眉,微笑着同她点了点头致意。
成素素爽快地回以一笑,也低下头看书。
可能是早饭吃太干的缘故,成素素无意中咳了几声,只是她自己看书太专注,倒
没有发觉。
过了一会儿,一杯水出现在面前。
“喝点白开水,喉咙会舒服点。”男人体贴地帮她叫了一杯水。
“谢谢。”虽然只是很小的关心,不过成素素还是有点意外,毕竟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
把昨晚还没看完的部分全部看完,成素素就眯着眼睛睡着了。
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肚子上盖了条薄薄的毯子,毋庸置疑,一定又是他帮她盖的。
“你醒了?”男人乌溜溜的眼眸像一个黑洞般深邃,“我看你睡着了,怕你感冒,所以……抱歉,好像我有点唐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