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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诡异的100个惊悚悬疑故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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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现在想一想,它飞起来的高度大概有15米。它能在半空停留一两秒,然后顺势向下,快速、有力。这次冲撞完全命中叔叔的要害部位,他的脖子被撞断,绳子也被撞断。整个麻袋重重摔在了地上,而叔叔也变成了一堆肉酱。这次冲撞,让很多人认为是地震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位地震研究者那时恰好路过那附近,他还测算出了震源呢。

“无论何时,我想起那起谋杀,都会打心里佩服自己。那种凶残,简直称得上是一种艺术,没人比我更能将这种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也没人能操作一场如此精彩的谋杀。”

鬼屋之夜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半山腰上有一片废墟,那里曾经是淘金者的营房。如今它们大多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就连成弗鲁姆水渠上的大桥,也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对于淘金者来说,在这里生活无比快乐,因为这里能给他们带来自由,特别是说拉丁语的自由。他们每次说到死亡的时候,就说“到渠上了”,这远比“死了”要好听得多。

整个山谷都被大雪包围,没有一寸土地不泛着白色的光芒。山腰上一条人工修葺的栈道,也被积雪覆盖。这里被人们称为“死人谷”,一个被荒弃很久的矿山。寒冬的深夜,谁也不会想在这里逗留一秒,可希拉姆·比森却在这里住了很久,他是这里唯一的居民。他的小屋建在北山的山腰上,与其说那是个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坟墓。那里只有他进出,没有别的生命,而且整座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夜晚炉火的红光透过窗户射到白雪皑皑的山谷里,如同鲜血一般。比森此时坐在屋子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发呆。不难想象,这样一所屋子的主人,也平常不到哪儿去。他有一头灰白的头发,衣服常年破烂,脸色苍白,两眼深陷,看上去像个邋遢的怪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头,起码有74岁了,可事实上,他只有28岁,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夜已深了,比森还没上床睡觉,只是用干柴一样的双手托着下巴,手肘支在膝盖上,好像一碰就会断了似的。他真的很瘦,走起路来似乎都能听到骨关节活动的声音,好像走得快一点就会摔倒,然后摔个粉身碎骨。突然,一阵敲门声传了进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谁会来这里做客?两年了,比森没有见过自己以外的人。是啊,谁会到一个道路不通的地方来呢?不管换了谁,此刻听到敲门声都会大吃一惊。可比森却十分镇定,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盯着炉火。门被轻轻推开,比森抬起头看了看,然后耸了耸肩膀,缩了缩身子,好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却又不愿意看到这一刻的到来。一个跟比森一样骨瘦如柴的老头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头上裹着围巾,脸上蒙着一块青布,眼睛发着绿光,露在外面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惨白。

“您好,先生,”比森一边说,一边放开老头的手,“天气很差,您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比森的谈吐十分优雅,像一个绅士,这可跟他邋遢的外表一点都不相符,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奇怪。老头向火炉靠近了一些,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我真的很高兴,”比森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优雅了。他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外套显然很久没有清洗了,纽扣都发霉了,脚上的皮鞋也是,都长了绿毛。鞋子上的雪在温暖的炉火边融化,混着泥土流到了地上。“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条件不好,只能如此招待您。您要不再继续寻找住所,而愿意跟我一起的话,我将不胜荣幸。”

老头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外套。比森在火炉里添了些煤块,用狼尾巴掸了掸炉灰,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您最好不要在这里停留太久,能走还是早点走吧。”

老头摘下帽子,在火炉边坐了下来。矿上生活过的人,可是很少摘掉帽子的。比森也坐了下来,他坐的是一只大桶,好像骨灰盒一样。屋子里恢复了刚才的寂静,外面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夹杂的风声让人不寒而栗。比森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平复了情绪:“今晚这里有些不同寻常,我把一切都告诉您。如果您要离开,我可以送您通过那段最恐怖的路。过了那段路,您应该就熟悉了,那里是鲍迪·彼得森杀害本·哈克的地方,您了解的,对吗?”

老头点了点头。

比森继续说:“两年前,我和我的两位伙伴到了这里。当人们都纷纷往洼地挤的时候,我们也准备要走。您可不知道,还不到10小时,山谷里就没人了,都走光了。可我走了才发现,我随身带着的手枪落在这里了。于是我又回来取,不得不在这里待上一夜。谁知道,我就再也没有离开。哦,有个事情我得提一下。就在我们打算离开这里的头几天,我的中国用人死了。这里到处都是积雪,没法将他下葬。后来没办法,我们就把地板撬开,将他埋葬了。在埋他之前,我剪掉了他的辫子,将它钉在坟墓的横梁上。我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死的?唉,不管他是怎么死的,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回到这里,只是为了拿回我的手枪。您明白吗?”

老头又点了点头。

比森说:“中国人一直认为辫子是通往天国的通道,就像风筝的线一样。我要不要说呢?还是说了吧。我取枪的那晚,他竟然回来了,就是那个中国人,他想要回他的辫子,可是他没有拿到。您也许不理解辫子为什么如此重要,我也不理解,可事实就摆在眼前,他回来了,就是要拿回他的辫子。您说给他吗?我可不想听别人的建议,我想您应该会理解我。我把辫子牢牢钉在横梁上,并当起了看守。我可不想听您的建议,尽管您的建议可能是对的。”比森说到这里突然狂叫了起来,“什么?您把我当成了胆小的莫多克人?”他的狂叫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于是他安静了下来,继续说:“您说得对,我被它弄得身心俱疲。我这两年的生活完全是一个改正错误的过程,您懂我在说些什么。您说那个坟墓?没人动过它,地面冻得像一块钢铁。如果您执意要去看看,也未尝不可,那辫子上还系着丝绸呢。”比森停顿了一会儿,闭上眼睛,嘴里呢喃着,又像是在打呼噜。过了一会儿,他用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他们在偷我的钱!”然后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个时候,老头也脱下外套(他来到这里,一句话都没说过)。他里面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愈发显得弱不禁风。他慢慢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支手枪。那手枪就是比森要取回的那支,他特地从架子上取下来,放在手边,这是淘金者的习惯。片刻之后,比森醒了过来,他看到老头已经躺到床上,自己也从椅子上站起来,上床睡觉。上床之前,他又特意去检查了一下钉在横梁上的辫子,看看它是否牢固。两张床挨得很近,中间就是埋葬中国人的地方,上面有一扇小的活动门,门上有两行铆钉,排成了十字架的形状,似乎是为了阻止一些幽灵之类的东西进入房间。突然间,炉火变暗,墙壁上出现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飘来飘去,十分恐怖。而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也投下一个影子,晃来晃去,如同一个会动的惊叹号。外面不断传来风吼声和狼嚎声,显得这山谷愈发死静。

就在这个时候,那扇活动门竟然慢慢上升。老头看着这一幕,依然默不作声。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活动门被强行打开了,两行铆钉被掀翻在地。比森被这声音惊醒了,可他没敢下床,而是用毯子蒙住脑袋,瑟瑟发抖,牙齿咯咯直响。老头面对这一幕,好像十分淡定,他用手肘支撑着身子,默默看着这一切。一阵怪风从烟囱里吹了进来,荡起满屋子灰尘。就在灰尘消失、火光重新照亮屋子的时候,炉火边多了一个男人,那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穿着打扮都十分讲究,正冲着老头微笑。比森心里想:“他看上去是从旧金山来的,今晚无论如何要解决这件事。”

与此同时,一个人头从地板的活动门里伸了出来,正是那个死了两年多的中国人。他眼睛外凸,像两个玻璃球,直勾勾盯着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一脸的渴望。比森吓得尖叫连连,又用毯子蒙住了脑袋。那个中国人穿着一件发了霉的蓝色缎子面夹袄。他从地底下慢慢爬上来,然后像弹簧一样弹到了横梁上。他双手紧紧抓住辫子,张开嘴,用又黑又黄的牙齿死死咬住辫子,像个绞刑犯一样在空中摇摆。他腾出双手,用尽全力将辫子从钉子上解了下来。

比森躲在床上,根本不敢睁开眼睛。炉火旁的那个男人不停用脚击打地面,就像鼓点一样,还时不时看看手腕上的金表。老头紧紧握住了枪,坐了起来,对着中国人的鬼魂开了一枪。鬼魂从横梁上掉了下来,嘴里还叼着自己的辫子,直接落入坟墓。活动门又关上,炉火旁边的男人也消失了。外面响起一声长长的惨叫,就像有人被掐死了,又像鬼魂的哭泣。或许,那只是狼在嚎叫吧。

第二年的春天,又到了开矿的好时机,一群矿工要到新矿区采矿。他们路过死人谷的时候,特地到比森住的房子里看了看。他们发现比森已经死了很久了,胸口上有被子弹打穿的痕迹。根据大家的分析,子弹是从对面的横梁上反弹回来,射入了他的胸膛,因为横梁上有明显的子弹痕迹。横梁上还有一截断了的辫子,应该是被子弹打断的。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是,比森旁边有一件发了霉的外套。有人认出这外套是那个死了的中国人的。那东西不是应该在尸体身上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人们猜测,一定是死神穿着这套衣服带走了比森,不然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

死亡诊断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知道你们这些医生都是科学至上者,可有时候比谁都迷信。”霍弗的话带着挑衅的口气,“当然,你们当中大部分人不相信这世上有灵魂一说。可我就相信,活人有时候可以用一种别的方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可能有他深刻的回忆,或者他对那个地方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说的是真的,一个人的确可以影响一个地方,我是说环境。于是,他可以出现在另一个人的面前,就像你们说的幻觉一样。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影响环境的,这需要一个特别的个性,能看到他的人也需要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我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是啊,特别的眼睛,可以把视觉传递到一个特别的大脑。”弗雷里医生笑着说,显然他不赞同霍弗的说法。

“你这种回答方式对我算是客气了。”霍弗说。

“请原谅我的态度,你刚刚说的这些,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故事?你可以跟我说一说,说说你有双怎么特别的眼睛。”弗雷里医生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那是幻觉,不过无所谓。去年夏天,我到梅里迪安镇去度假,租了一套空公寓,房东叫曼纳林,是个医生,据说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住了10年。当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老仆人跟着他。他行医没几年,因为病人少,就不干了。从此以后他很少出门,几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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