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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欣赏他?”方星一笑。
我直言不讳地承认:“对,到目前为止,我只欣赏过三个人,他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两个呢?”方星向我举了举杯子,“为名医沈南欣赏的三大高手,以咖啡代酒,干一杯。”
“另一个,是叶溪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小北。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孤独而傲岸,如一只特立独行的狼,那是很多大人物身上都能感觉到的东西。假如给他时间和机会,一定不会久居人下。未来的江湖,一定是属于他那种年轻人的。”
与小北接触时间很短,但我敏锐地觉察到他与普通江湖人物迥然不同之处。他不嗜杀,但每次该出手时绝不留情,并且把所有的感情都深埋在心里,绝不轻易表露,别人所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伪装。
相士评三国曹操时说过“乱世枭雄”的话,这句话加诸于小北身上,同样合适。现在的江湖,新旧势力交替,各种不合时宜的陈规被弃之如敝履,正是年轻人出头的大好时机。
“唔,是他?”方星微微有些失落。
刚刚她去厨房时,按了放像机的暂停键,现在按下遥控器,屏幕上的唐枪重新活跃起来。
“为什么不问第三个人是谁?”我凝视着她的侧影。
“我猜到了,是我。不过,我不想别人故意讨好自己,很多时候,优秀的人不必别人恭维就很明显地脱颖而出,从小到大,我有这种自信。沈南,你我之间,任何事上都可以坦诚相告,不用变着心思绕圈子,特别是在这种照顾面子的虚拟名次上。”
她很敏感,但这段话里有个错误。我不是有意讨好她,而是真正觉得欣赏对方,不过,言尽于此,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我成了孤儿,但那些记忆碎片却一直停留在我脑子里,永不消失。有时候,我会在午夜里突然惊醒,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禁闭在一座地宫里,挣扎奔突,无法解脱。那时,强烈的恨意会牢牢地攫住我的心脏,感觉自己的存在,就是要向这个世界报复,终有一天,我会将世界踩在脚下,用地心里的火灼烧一切,让所有的生灵像从前的我一样,陷于死亡、战火、瘟疫、囚禁的血光地狱里——”
他大口地吸雪茄,让自己的脸笼罩在一片白雾里,隔了十几秒钟,情绪稳定了些,才再次接下去:“呵呵,在孤儿院里的每一天,我都在努力回想从前,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我患了严重的自闭症,派了专人来开导我,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各种各样人生的哲理。我痛恨这些讲大道理的人,于是,当我有了第一笔钱的时候,便雇佣了十几个黑道上的小流氓,一把火烧了那孤儿院。当然,讲大道理的人也一起葬身火海了。”他吹了一口气,白雾散尽,露出一张满意的笑脸来。
我不想做正义的卫道士,评判他的好坏,只是默默地按了快放键,让他的叙述速度加快。
“我感觉,世界上有两个我,一个是身家百万、花天酒地的唐枪,一个是狂躁之极、残虐之极的所罗门王剑下的失败者。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找到另一个自我,然后把两者合二为一。我是盗墓者,很明白‘历史埋葬于地下’的道理,于是投入了所有的钱,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与所罗门王有关的所有墓穴。知道吗?所有盗墓所得的宝藏,只不过是我寻找自我的副产品,大概冥冥之中的上天也在可怜我的过去,故意用这些宝藏来补偿我吧?哈,无论什么样的补偿,都无法阻止我要把地球踩在脚下的那种强烈欲望——”
这些话,我也是第一次听到,可能所有认识唐枪的江湖前辈们,都没料到这个年轻人竟然怀着如此诡异的想法。
“最后,我的目标定格在了伊拉克鬼墓上。外界报道,我是从最近两年才关注它的,其实从六年前我已经开始了秘密的勘察工作,第一次进入它的内部,是在二零零三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下午一点钟,从盗洞的尽头切割掉最后一层石板,鬼墓下的世界便彻底展现在我眼前——”
他停了停,夹着雪茄的手指摇了摇:“沈南,在这里必须要更正一点,我进入的是它的最下面一层,是绝对意义上的‘底层’。记得我跟你说过,世界上所有的墓穴,无论古今新旧,最有价值的地方是它的底层。建造墓穴者的一切蓝图中,都是以大地为最后的载体,放好需要深埋的棺椁、殉葬品后,再用一道道的上层建筑封闭、覆盖、掩埋。所以,我只需将盗洞的穿刺路线直指底层,其它什么都不必管。在那里,我发现了传说中的‘五重鬼楼’,嗯,这个问题,又要牵扯到《埃及记事》这本书了。感兴趣的话,请先去翻翻那本书,记得我曾寄给你一本,就在储藏室上层的一个抽屉里……”
方星耸了耸肩:“稍等,我去拿。”
我无奈地摇摇头,大概她对小楼进行监视时,已经把上上下下的房间都搜遍了,只是手法高明之极,没让我和关伯发现而已。
唐枪说的“底层”当然是指我们去过的地方,但他没办法打开最后一道秘门,所以才处心积虑地邀我前去。
“我自负聪明,却没能攻克最后一道难关。沈南,如果我邀你帮忙,你会来吗?呵呵,像你那样的人,有点像古代的大丈夫,遵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圣人思想,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办法能打动你呢!算了,这个问题以后再说,先说说鬼墓下的情况——沙漠废墟下面,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三层迷宫,算上游客们参观到的第一层之后,这个巨大的地下建筑竟然有五层结构。同行的人都感到万分惊讶,不停地拍照片,准备把这个巨大的秘密公诸于众。结果,我只能杀了他们,以保全这个秘密,因为这里能大量地勾起我的记忆……”
越往下听,我对唐枪的人品和思想就越怀疑,能跟他一起动手盗墓的,都是信任他并且为他所信任的人,但他却毫不犹豫地下手,根本不讲个人感情。
“我认识唐枪,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我苦笑着自语。在地宫里,如果没有无情替我挡枪,也就没有现在喝着咖啡听故事的沈南了。
“沈南,那本书不见了,但我发现浮尘上留着关伯的指印。”方星重新出现在门口。
关伯很少动我的东西,况且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太高,对这些文字性的典籍向来都是敬而远之的。
我摆摆手:“等他回来再说,先来听故事吧。”
名为“故事”,其实是一个人的真实经历,而眼下他正被埋葬于鬼墓里。
我偷偷注意到,方星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而且情绪也正变得焦躁起来。
“我找到了鬼墓,然后去见一个人。因为很久之前,他就通过种种江湖关系约见过我,高价收买与鬼墓有关的资料。现在,我有了资料,得狠狠地敲诈他一笔。他就是伊拉克绝对无二的领袖红龙,吃惊了吗——”
唐枪说的这些秘密,在普通人看来或许每一件都是匪夷所思的奇闻怪事,但我和方星经过鬼墓之行后,领悟良多,对与鬼墓相关的任何诡异事件都会泰然接受。
“呵呵,红龙给我一张五千万美金的支票,要我带领他的人马进入鬼墓。我们都明白,像他这样成名多年的铁腕人物都非常奸诈,前一秒钟笑容可掬地递给我支票,后一秒钟就可能拔枪相向,取我的性命。所以,我只给了他鬼墓的经纬度坐标和盗洞的隐蔽位置,其它的事由他自己想办法。这笔交易进行到这里,应该算是非常圆满了,但他力邀我在总统府里住一晚,然后介绍了一个女人给我认识。沈南,不要乱猜,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一个改变了我的未来的人。”
唐枪挠挠头,望着指尖那支雪茄,忽然满面凄楚地苦笑起来:“她是……我的母亲。”
他虽然在笑,但笑声哽咽,喉结颤抖着,比放声大哭更难受。
一个孤儿能够在长大后找到自己的母亲,应该感到无比高兴才对,但看他的样子,并没有任何高兴的意思。
“她是我的母亲,而红龙是我的父亲,这个变化让我……让我真的很难接受,而且永远不想接受,永远……不想接受。”他控制不住情绪,趴在古书堆里无声地抽泣起来。
方星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真是个惊人之极的坏消息!”
对于唐枪的身世,无情曾含糊提到过一点,但那毕竟只是别人的传言,现在得到唐枪的亲口证实后,我也是吃惊非小。
“如果五角大楼得知这一点,唐枪早就人头落地了。”方星接着长叹,陡然低叫,“不好,有危险——”
窗帘拉上后,我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当她侧身扑向墙角时,“啪”的一声,一颗子弹穿过窗子,射中了电视机屏幕。“哗乱、哗乱”两声,一重一轻,前者是窗子上的大块玻璃跌落后摔得粉碎的动静,后者则是电视机的荧光屏骤然炸裂后的声音。
“有枪手在对面楼顶,水平角右前方四十五度,仰角七十度左右。”我迅速估计到了对方的位置,身子一仰,隐蔽在沙发后面。
“喂,对方射出的是穿甲弹,那沙发根本挡不住!”方星焦灼地叫起来。
我来不及解释,挥手掷出放像机的遥控器,砸在门边的照明开关上,屋里的灯光立刻熄灭了。
“沙发内衬四厘米厚的钢板,能挡任何子弹,到这边来。”我现在才有机会解释,这张沙发被我和关伯偷偷改造过,为的就是抵挡偷袭者的子弹,不过改装完毕后,一直都没机会使用。
方星一个贴地翻滚,跃到我身边来,两颗子弹呼啸而至,正射在她的行动路线上。
“嗯,来的不是普通枪手,你等着,什么都不要做,让我来处理这件事。”我按住她的肩膀,完全隐藏在钢板的遮蔽之下。
既然射击者能隔着遮光窗帘瞄准,可见他的瞄具上一定带着热敏成像系统,只要追踪到目标身体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就能准确的予以射杀。
“你小心一点,而且——不要妇人之仁。”方星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把自己的意思全部表达了出来。
“妇人之仁?你这样看我?”我审度着沙发到门口之间的距离,一边微笑着回应她。
“敌人动手,子弹不长眼睛。你不杀他们,自己随时都会死。沈南,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死,而是一场诡秘而复杂的战争。你说过,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活下去,所以,必须辣手锄奸,对吗?”方星所说的,是黑道上“以杀止杀、以暴制暴”的生存原则,但二十一世纪的港岛是个法制社会,黑道的那一套理论并不完全适用。
我脱下上衣,系成一团,猛的掷向窗帘,同时毫不迟疑地飞扑向门口,右脚在门框上一点,身子箭一样扑向左侧楼梯。对方的枪手连续射击,先是射中了衣服,随即醒悟过来,两颗子弹射中门框,只差半步就要击中我的右脚。
“没事吧?”方星关切地叫出声来。
我迅速关掉了小楼里的电闸,奔向储藏室,拉开一个墙角的矮柜,露出了一扇隐蔽的小窗。窗外是茂盛严密的冬青花丛,就算枪手们严密地封锁住了前门和所有窗子,也不会注意到这条暗道。
港岛之夜,温暖而暧昧,比起大漠里的燥热风沙来,不知要温馨多少倍。不过,只要有枪手出现的地方,危险性都是显而易见的,时时刻刻都会有人送命。
我从花丛里爬出去,偷偷向对面楼顶观察。果然,两支狙击步枪以三十度火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