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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了。”我淡淡地说,然后把粽子拿在手里,习惯地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这粽子没有家乡荷塘粽叶的清香。
家乡的粽子包得有棱有角,小巧端庄,十个扎成一提。回想起小时候看奶奶包粽子的情景,就像看一部经典的老牌国产电影,带着雪花的黑白镜头在三唱机的乐声里滑过。高大的靠背椅的一角,挂满了刚包好的粽子,椅子上搁着黑木盆,木盆里是井水浸的珍珠白糯米。奶奶满头银丝,眯缝着眼角扯出一脸沧桑的褶子。她干枯的手,将粽叶折成一个窝,盛入糯米粒,包裹紧了,用线缠起来,就甩过椅背后面去。粽子越包越多,椅子承受不住重压要往后仰了,她用青砖压住椅子脚下的横踏子。
将包好的粽子放进大锅里煮,慢慢地,屋子里满是粽叶的清香,一直香遍了整个村子。谁家里要包粽子,全村人都知道。所以一包就得是一大锅。一要防着街坊们上门要粽子吃,二要提到娘舅姨奶家送节的。
南方的粽子捆得四四方方的,像个小枕头,里面除了糯米,还有红豆,绿豆,排骨什么的。与家乡的清甜米粽比起来,显得有些腻。在南方过端午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家乡的端午节,有时有大戏看,偶尔还会有《采莲船》到村里走访表演。《采莲船》是民间自发组成的民间小调表演团,以表演的主要小调《采莲船》命名。一个满头辫子的小媳妇,涂着红红的脸和红红的嘴,穿得花里胡俏的扮演采莲女。听说没结婚的姑娘是不能演这个的,因为那些令叔叔伯伯,大娘大婶们嬉皮笑脸的调子里有些隐晦的儿女情长。当年的我们,只看热闹,不懂欣赏。
“采莲子船来哟(喔哟)合,来到门前嘛(呀哟)合。……”采莲女子领唱,无数小伙子,半老男人迎合,好不风光。
吃粽子,咸鸭蛋,是我们那里端午节的主要传统习俗。咸鸭蛋是自家用黄泥腌制的,这种黄黏泥估计含有高矿物美容营养成分,要不然,湖北姑娘们怎么一个个白得像蛋白一样?
吃粽子得你家的送给我家,我家的再送到你家。农村就这样,一过节,就意味着把好的食物互相赠送。没有海鲜,野味,所以再好也好不过送猪肉了。每逢端午,嫁出门的女儿都要给娘家人送一提粽子,两斤猪肉,家境好的还送罐头和饼干。除非是大人太忙了,不然,都是父母带着未成年的孩子去送节。我们家就老是我们三个人送。我是老大,我带路。姐弟三人,有人提粽子,有人提猪肉,有人提红糖。一路上慢腾腾边走边闹,到了姥姥家门口,就开始像野兔一样跑得飞快,钻进姥姥家就把东西往八仙桌上一扔。姥姥拿出毛巾,一个一个帮擦过汗,才放我们去表弟房间看电视。舅妈煮好了肉丸子,喊我们出来吃。弟弟们看我的眼色,我一放筷子,他们立刻跟着一起放。那是农村的客套规矩,待客的肉丸子,是不能吃完的。现在想起来,这样的日子既甘苦,又特别有意思。
说 端 午(2)
我出来有八年了,估计都欠了娘家人一头猪,和几百斤粽子了。反正不着急,我的宝儿还小,也许明年或是后年,我就会带着她,让她像当年的我一样,提着几提粽子,几斤猪肉,去外婆家换肉丸子吃。
中午,再一次打电话回家,家里还是没有人接。尽管我在外面很坚强,完全适应了无根的日子。可是在家的父母,不见得能适应儿女远离的寂寞。所以,电话是一定要打的。
我拨通离父母居住的地方有几里路的叔叔家的电话。刚好父亲在那儿,叔叔一听出是我的声音,很快就把电话交给他。
爸爸第一句就说:“你还记得有个端午啥?”
我没说什么。虽然他常抱怨,可是也不愿意我两边奔波。
“没去送节?”
“谁送啊?你不送,有谁送?”
“妈妈呢?”
“妈妈出去做工了。”
“过节还出去吗?”
“过节就不出去了?”
“弟弟放暑假叫他来我这里吧?”
“也可以。反正家里也用不着你们。老二这么久也没打电话回来。”
“我不知道。”
“那就这样了,话费贵。”
“嗯。”
过节是件很幸福的事。我们姐弟三人不在家,父母亲居然连节也懒得过了。我明白那些漂族们为什么都会不远千里赶回家过节。我们的祖先,绝对是个充满智慧的圣人。离家的日子隔得太久了,就会给你一个必须回家的理由。不要抱怨传统节日太繁琐太复杂,正是有了这些传统节日,我们才得以安心地抛弃一切被城市污染了的俗念,回到养育了多年的父母身边,回到故乡踏实坚忍的土地上。正因为有了这些节日,我们与家人,与故土才会情牵一线,年年岁岁,恒远流长。
花市书香
家乡还是春寒料峭,冰雪初融的时候,南宁的春天却早早的来了。春天一来,在屋子里就待不住。我没有闲钱逛商场,只好计划消费,去逛逛只需少量银两便可打发的花市。
整个冬季南宁的花市都没有冷清过,一入早春,就越发显得热闹了。
圆湖路有一家规模较大的花鸟市场。不仅有鲜花、古玩玉器、字画珍藏、鱼虫鸟龟,花市深处还有个名气不小的旧书摊。逛遍整个花市大约要半小时时间。以前,我常常一个人,背着大书包,首先穿过顶上布满榕树枝的花篷,在香水百合与玫瑰的芬芳里走走停停,选一束白菊或小彩菊抱在手里,再慢慢观赏古玩店里那些不明真假的奇珍异品,看看鹦鹉与金鱼,最后一站才到旧书摊里蹲下来。
早春的花市,鲜花挤满了花篷。银柳又上市了,一枝枝风姿卓雅的直立在花篷最显眼的角落。银柳没有旁枝,一枝独秀。花苞像银色的小绒球,被花店的主人染成红色,远远看去,就像一株株没有盛开的桃花枝。为了吸引客户,银柳被染成了红、黄、蓝、紫各种颜色,放一束彩色的银柳在花瓶里,会给房子增添不少春的气息。银柳像勿忘我一样,适合做干花。不放水养,放上二三年,花枝仍然鲜亮如初。放水养,银柳会在水里存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花苞越来越大,渐渐抽出嫩黄色的花蕊,长成类似狗尾巴草的“毛毛虫”状,脱落后,便生出如柳树一样的嫩叶来。
说 端 午(3)
花市前是古玩市。寓名于画的中国传统书画虽然因不够大气,少人光顾,代人作画的摊子却照样摆着。十年前在庐山,第一次写出自己的名字,叫人即兴画了幅画。艺人将燕字头用两只无名鸟停在一根枝上代替,创意不错,我却嫌色彩太过艳丽,没有好好保存。仿古字画摊也无人问津,只有古玩玉器前挤着一堆金发的外国人。南宁街头很多卖仿古制古董的老太太,老头子。可是最齐全的玩意儿还是在花鸟市场。清代的鼻烟壶,明唐的陶瓷,还有古玉,开价都惊人的高。在现代工艺繁荣的时代,古色古香的东西有着恒久流传的魅力。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越来越少,聚在古玩店的凤毛麟角更显珍奇。
金鱼市与飞鸟市一惯十分热闹,鸟鸣啾啾,闲鱼漫游。花无百日红,鸟无长寿日,且娇生惯养,可是花瓶鱼缸不能空着,所以生意常年有得做。我喜欢养些花草,因为植物虽然经历着生与死,都是默默无闻的。鸟虫鱼类眼前见着活灵活现的,突然却僵硬腐烂,是很残酷的事情。
最爱逛的还是花市的旧书摊。书摊的主人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穿着简朴,高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他将书分类摆放,观察着围观人对哪一类书感兴趣,便投其所好,向他推荐那类书中的精品。
我的眼睛一直停留在文学作品类,蹲下来一本本翻阅着。他走到我身边,扔出两本。
“这两本书,我很喜欢,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那是旧本的《左传外交辞令欣赏》与《东方艺术丛谈》。就如闻琴知音,以书会友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默契。
这两本都是要细读的书,可是却经读。
书摊上收藏了古装、简装唐诗宋词与古典文学名著,手抄本的易经。最有趣的是,书摊主人居然也收藏文革时期一些军人的日记本。日记本上的文字与宣传画,都是真实的历史足迹。我不得不佩服书摊主人的文化品味。我毫不掩饰的称赞着。他似乎很开心:“有些东西,有人认为一文不值,可有人当成无价宝。得遇知音。”
我挑了四五本书,收进书包。准备走时,他对我说:“我家里还藏着几本,你一定喜欢,每星期五、星期六,我都在这里,周六时间比较多。”
这个约定我记下了。
“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你为什么这么肯定的知道我喜欢看什么书呢?”
其实不用质疑,喜欢文字的人,会走相同的路,看相似的书,很容易惺惺相惜。伯牙在荒山抚琴,钟子期闻琴音似“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断弦,终身不再弹琴。
说 端 午(4)
莽莽红尘,伯牙何其多?能识伯牙琴音而有幸与伯牙相遇的子期何其少?
繁华都市里的花香书市,就如深山古寺,有着超凡的宁静与朴素。工作在摩天高楼,游乐在咖啡厅、酒吧、娱乐城的都市人,走在现代时尚前沿的你,是否也愿意返璞归真,在书香墨迹里寻找一份与世不同的淡泊与宁静呢?
第三部分
在繁华中品味孤独
中秋,公司全员聚餐,笑声掌声频频在耳边震荡,可是这时候,孤独却像一只四足爬虫在我的衣衫里爬行,从脚底,爬到胸口,然后爬遍了全身,于是浑身的不自在。孤独带来的恐惧越来越强烈。
全员进餐终于结束了,终于可以回到一个人的小屋里喘口气了,奇怪,一个人的时候,打开电脑,孤独却不见了,在网上我逍遥自在。一个人并不孤独,人多了才孤独吗?
晚上,老板的家人又请吃饭。不去不行,不去不给面子。于是去了,一行人呆板地坐着,举目看过去,对面是老板的老婆,内弟,大姐,姐夫,小太子,老板的朋友,朋友的妻子。他们都是沾亲带故,合家团圆。我又感觉到了那致命的孤独。
山野村民不会孤独,因为有月光,有清风,有田园牧林为伴。如果我一个人时,我也不会孤独,因为世界都是我的。可是在人群中,在城市里,在繁华的现代居住群里,我感到孤独,一种贫乏而苍白的孤独。
有人在城市的天空放烟花,随着一声一声巨响,灿烂在城市半边美丽的天空。可我的内心鲜血淋淋,它爆破了我的孤独。
为什么要放烟花?这本来应该是个安静而祥和的夜晚。你可以牵着朋友的手登高赏月,把酒吟诗。可以到南湖边散散步,看看水里的月影是否比天空的月光更沉静。你可以找无数个角落,静悄悄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你何必要放上一束烟花,告诉全世界中秋你在兴奋着。抑或你也是在爆破你自己的孤独?
在这团圆之夜,我的孤独已血流成河,已泛滥成洪,已如蝼蚁溃堤,势不可挡。你的孤独是否也如现在清冷的月光一样,吞噬着你渴望温情脉脉的心?
在繁华中,我才会感觉孤独,因为孤独源自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