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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也是,老是望着,眼都乏了。”另外一人揉了揉眼睛,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那么认真干嘛,现在又没什么贼匪,北地又没什么战乱,过一段时间瞟一眼就是。”
“说得是。”
两个士卒唠嗑说笑着,将屁股挨在木架上,半蹲着偷懒。抠脚的看着同伴这模样,将头向下一伸,嗤笑着说道:“你是准备出恭?”
“呸!”
看着同伴那越加难看的脸色,抠脚士卒笑得越加得意。
北面吹来了一阵风,刮在平静的水面上,环河水微微起澜,一只白鹭从云霄飞过,一条小鱼跳出了水面。一群黑甲骑兵绕过了那条无名支流,沿着官道直往城中扑来。
城门还大大开着,望塔上没人敲响金钟,看守城门的士卒还一个个半死不活的打着瞌睡。直到骑兵如狂风刮过,轰隆隆全部跑进了城,看守的士卒才反应过来,心中起疑,举目四望:“怎么感觉哪里吹来了一阵风?”
阳城的县令才上任不久,是董翳安任的亲信,也出于董氏一族,名叫董覃。在董氏一族里,凡是被安置在北地郡为官的,都是写偏远旁支的,真正受重视的,还是在上郡。如今翟王扫诸戎,在北地圈马,董覃是深惧翟王路过阳城。无他,无马可献而已。
董覃也是才吃过午饭不久,在丫鬟收拾后,就准备起身出去转转。不料刚迈步出院子,正要出府衙的时候,就听到外面传来许多马蹄声。
董覃质疑,正愣着准备叫人出去打探个究竟的时候。刚好看见一骑黑甲破门而入,木料翻飞,董覃急忙挥袖躲避。脚下连退数步,董覃高声惊道:“尔等何人?”
“来取你首级之人!”门外有人高呼一声,随即有几颗人头从门外飞落。
董覃见之大惊,急忙往屋内跑去。可还没跑几步,他就感觉天地一阵旋转,自己的头颅飞的好高,视野突然就变得好开阔。临死前,董覃终于看清楚了自己是被何人斩杀!那黑甲铁面,长枪弯刀,不是大秦的贪狼骑又是什么?
“秦王,这贼子首级已经取下!”冯英提着董覃的头颅,朝正跃马而入的赢子婴禀报道。
“下令骑兵们,不许乱杀无辜。立马派人攻取库房,将钱粮席卷了就走!”赢子婴朝着冯英吩咐道。
“喏!”冯英一拱手,随即带人向库房赶去。
赢子婴将手一挥,背后骑士向前,赢子婴指着县衙说道:“将里面的人赶出来,放把火烧了!”
当烈火在整个府衙蔓延的时候,攻打库房的冯英已经回来。这一次他们收获颇丰,库房里的武器钱粮足足装了好几车!
安排了几个会驾车的士卒将车架走,几百人将马车团团护在中央。一行人大摇大摆的从大道上奔驰而过,等到了城门口的时候,守门的士卒才张嘴大问。赢子婴向着士卒冷笑了一声,从马上丢下了一个人头。守城的士卒一愣,捡起士卒一看,顿时惊得是个个目瞪口呆。
等到那群黑甲骑士都跑远了,才有人反应过来:“这不是新来的县令吗?”
“就这么被杀?”有士卒还在惊异。
“人头还在这呢!这难道也有假?”提着人头的士卒的抖了抖手里的人头,甩了众人一身的鲜血。
众人一阵沉默,突然有人问道:“他们是什么人,竟然这么嚣张?”
“看样子是以前的贪狼骑。”有士卒说道。
又是一阵沉默,才有人叹息道:“这又是何必呢?”
“死了的县令怎么办?”有人疑惑。
“死了就死了,关我们什么事。将这消息禀告给郡守就是了。”
数百贪狼骑还在官道上飞奔,冯英谓赢子婴道:“秦王这个马蹄铁可真好用,有了它,我们才能奔袭三百里地,在不惊动守兵的情况下将县令杀掉!”
赢子婴呵呵笑了两声,说道:“有了马蹄铁,战马就不会打滑,有利于长途奔袭。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到处偷袭,转战各地!”
“要是再杀几个县令,北地郡必然陷入大乱!”
“能搅乱局势,又能获得钱粮,何乐而不为呢?”赢子婴笑道。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奔袭(下)
奔袭庆阳,斩杀董覃,为了夺取一点粮食,然后就拍马走人。
这种行径,看起来跟土匪流寇差不多。赢子婴要的也就是这种效果,他要制造慌乱,要制造恐惧,要让整个北地动荡不安。别说是当流寇了,狠下心来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
当然,他这样做还是有目地的,无谓的恐慌起不了任何的效果。他需要一个口号,透露出一些信息,让北地人都知道,他赢子婴还活着!他还没死!只有这样,恐慌才不是百姓的恐慌。
而这种事情,仅凭着三百名贪狼骑士是做不到的!就如冯英所说的那样,他既然来到北地,就一定要争取到北地的世族的支持,只有得到他们的支持,舆论才会散播得越快。
所以,这一次的目标,指向了一个地方——乌氏!
乌氏有族也有城,始皇帝灭乌氏国于陇西。陇西的乌氏多数迁移到了北地郡,他们在鸡头山下(现在的六盘山)筑造了一座城池,起名就叫乌氏!乌氏城依山傍水,西靠鸡头山,坐落茹河水,上游几十里就是大名鼎鼎的泾阳城,东北方数十里就是朝那!
朝那城,历代为兵家必争之地,因为它是陇东通往咸阳、霸上的战略要地,秦驰道从内史到北地,就是走的朝那!更何况,这里不光能走马路,水路照样便捷。泾河水西去茹河,东来任山河交汇而过,地理得天独厚。
环县太小,根本没有通驰道,阳城虽破败,但也修了一条官道通往朝那,这条官道虽然比不上秦国修建的驰道,但人马奔驰还是要方便好许!
官道宽约三四丈,能并驱三匹马前行,一路上很少见到行人。在秦时,外出的人很少,官道的主要作用还是方便行军,偶尔有商队路过,普通的百姓从来走不出百里之地,一生都操劳在田地之间。
然而,这一天的官道,却缓缓的行驶了一辆马车——不对,应该称呼为驴车。四脚稍短,短尾长耳,比马稍瘦,是为驴。
士子王公是不屑骑驴的,认为这是有失身份的行为。所以在那个时候,驴车一般是给那些家境颇丰的百姓用的,太穷了也买不起驴。驴和马,同样是畜生,可身价完全不能相比。
赶驴的是个把式,坐驴车的是个穷酸。眯着小眼,翘着山羊须,鼻子大额头高,袖口里塞着一册竹简,满脸都是污垢,像几天都没有洗脸了。
不过他穿的是宽袖长衫,虽然有些破旧,但也展示了他的身份——一位风尘仆仆的士子。
有学问的人,通常都能受到人的尊敬。哪怕坐车的穷酸士子外貌真的很不出众,但凭着他舌灿莲花的本事,赶驴的把式就乖乖的让他上坐,而且不取分文。
此时,穷酸士子也在显示他的学问,向把式受教。把式听不听得懂都无所谓,只要他点头表示了尊敬,让穷酸感觉到自己的话他听得很认真,穷酸就不吝啬自己的言语。
穷酸道:“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把式点头,穷酸捋须微笑。
穷酸又道:“老子曰: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穷酸问,懂否?把式点头,穷酸继续笑。
穷酸再道:“王诩言:捭阖之道,以阴阳试之。故与阳言者,依崇高。与阴言者,依卑小。以下求小,以高求大。由此言之,无所不出,无所不入,无所不可。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穷酸说了这句话,摇头叹道,世间万物,岂能为二字能道清楚?天下大事,又岂能凭一言论之?可乎可矣,可知可不知!把式再点头。
穷酸哈哈大笑,手指天上,坐观云彩,继续道:“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虚于家。”这一次不等穷酸问,把式继续点头,穷酸笑得更痛快。
等到快要下车的时候,穷酸才恭敬的朝把式告别,临行时躬身行礼,叹道:“吾身无分文,却得你之助,行百里路,躲过了仇家追杀。故用心中所学教之,不求理解,但求心安。汝听之无益,吾言之有心。多谢!”
把式继续点头,微笑着摆手而去。穷酸站在路旁,看着一路烟尘,心有所思。
过了良久,他才摇头自语道:“善者自善,他求的不是学问,载我不是为钱。所谓风骨名士,不过得己方便罢了!我说这么多,是自解自愁啊!——唉!庸人俗人可怜人啊!”
穷酸自嘲了一番,拖着腿就准备继续上路。前面路还很远,他还要走很长的路。把式要到家了,所以他骗了把式,说自己的家也住在这,但实际上,他没有家。
穷酸继续走了两里路,听到背后马蹄声近,转头一看,官道上两匹快马,飞奔而来。穷酸微笑着看着来人临近,等二人都下了马,才说道:“我已经走了上百里路,为何你们每一次都偏偏来迟?”
“蒯彻!这一次看你还往哪逃?这一次,我兄弟二人绝对不会听你继续胡说八道了!”说话的是一个素衣青衫的侠士,他腰间佩剑,手臂很长,此时正恨恨的看着穷酸。
蒯彻呵呵一笑,手指那人说道:“此话怎讲?如果我真的是胡说八道,你兄弟二人就真的那么好骗?我说的不过是实话罢了!你兄弟身为魏人,为何要听一个韩人的指使?你们尊敬张良,可在我看来,此人不过是一个小人!他不是立志复国吗?如今秦国已灭,韩成在韩地遭遇波折,至今尚未复国。而张良这个小人,却丢失信义,背主而去,跟随刘邦,这样的小人,你们为何还要听他的话?可笑之极的是,你二人可受过张良大恩?他张良可许你二人钱财?不过一句话,你们兄弟二人就甘愿被他当枪使,何其愚笨啊!”
“住嘴!不许辱没张良公!”长臂者高呼,显得很生气。
“哥哥,别生气,犯不着为一个死人动怒!”稍微矮一些的是弟弟,他拉住兄长的臂膀劝慰道。等到兄长怒气稍平,弟弟拔剑出鞘,剑指蒯彻道:“蒯先生,不论张良公为人如何。我们都要杀你,当初你为秦王献的毒计,已经传遍了天下,天下人人人都恨不得杀了你!你现在说再多又怎么样?”
“哈哈哈!那便来吧!我所恨者,赢子婴也!可恨此人不听我计,最终害人害己!”蒯彻丢弃了手中的竹简,从腰间拔出了佩剑,弹剑听声,道:“我蒯彻虽然剑术比不了张良公,但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你二人最好一起上吧!免得马前失蹄。”
“哼!就凭你还敢让我们一起上?有我一人,取你性命足矣!”矮个子弟弟拔剑起身,朝着蒯彻奔来!
“哈哈哈!首级在此!就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蒯彻大笑三声,横剑在胸前,面上是丝毫不惧,亦朝剑客奔去。
两剑相击,二人一沾即退。官道上,只见剑光闪烁,晃花了眼睛,一时胜负,尚未可知。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相逢
蒯彻一身所学甚杂,儒家、兵家、纵横、法家他都有涉猎,击剑之术也绝不会含糊。剑在他手中,显得极为熟练,而且他一边用剑抵挡着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