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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社 (全31篇)-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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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的行动也一直没有任何进展,这个人就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般。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就是那个变态杀手!可是他躲在哪里呢?

现在唯一获得的线索是,他已经很久没跟公司联系了,并且携款潜逃。警方对公司提供的张磊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了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可是,张磊最后一次发邮件是他声称自己去了广州的那天。等警察追踪到朝阳酒店时,他已经离开了,下落不明。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小李从外面一路狂奔了进来。

“报……报告马科长,张磊……张磊来投案自首了!”

“什么?”马科长腾地一下从座椅上蹦了起来,“他人在哪里?”

审讯室里,张磊静静地坐在审讯台对面的椅子上。他虽然一脸憔悴和落魄的样子,但可以感觉出来,他此刻的精神状态很好,神智也非常地清醒。

“你的姓名和年龄!”

“我叫马萧萧,今年二十七岁。”他的回答也异常地冷静和清晰。

小李愣了一下,望了望马科长。

随后的审讯进行得很顺利,“马萧萧”供认了所有的杀人事实,并详细交代了杀人经过和细节。一切都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可是有一点非常矛盾,他始终坚持自己叫马萧萧,他说从来不认识什么张磊,对于推销员的身份和他所服务的公司也都回答得准确无误。

“我患了严重的梦游症!”“马萧萧”坦白,“在梦游过程中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然后给自己写信,命令自己去杀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哦?那你是怎么知道自己有梦游症的?为什么这么确定信是你自己写给自己的?”小李边问边做着笔录。

“开始我也不知道,一直以为是什么神秘人给我寄的信,甚至还怀疑过是鬼。当然了,这个世上不可能有鬼。可是,慢慢我注意到,每次信出现的时间恰恰都是在我要么睡觉起来,要么打盹儿之后。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并且不论我去到哪里,信总会如影随形地跟来,难道你相信真有这么个人成天在跟踪我吗?那他又会是谁?”“马萧萧”扫视着对面这些警察的脸,他倒成了发问者。

“我为了找出这个寄信人,曾连续守候了七天七夜!为什么我实在挺不住睡过去后,一醒来信就到了?唯一的解释就是,我梦游过程中变成另外一个人,写了这些信,然后放到了门口。我想,这正好解释了你们提到的这个张磊,说不定就是我梦游时使用的身份。”

“那你收到的那些信件呢?”马科长问了个关键的问题。

“作为罪犯谁会想留下证据被抓到呀?当初我也不想。我自然会在每次收到信后把它毁掉。可是,自从我发现这一切的元凶就是我自己之后,我不能再让事情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一定还会继续杀人,还会继续给你们添更多的麻烦……”

这何止是“添麻烦”这么简单!那可是一条条生命呀!

“这就是你写给自己的杀人命令吗?”马科长出示了在他家搜到的那封信。

“不!不是!绝对不是!上面有详细的杀人时间、地址和方法,这张白纸一定是谁事后替换的!或者信被我自己毁了?但这封我好像没来得及毁呀,最开始也没经验……”

案件的侦破虽然到此告一段落,可还是迟迟无法结案。因为虽然这个自称“马萧萧”的张磊能够描述出所有的杀人细节,但是警方却找不出任何的行凶证据。也就是说,除了这个“马萧萧”的自述和提供的杀人日记外,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与所有的杀人案有直接的关系。并且,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任何杀人动机。毕竟,那唯一能说明问题的信件还是一封空白信。

“审讯就到这里吧,把他先带下去。”马科长嘱咐,此时他的心情还是很沉重。

“马萧萧”丝毫没有走的意思,满脸疑惑地在那自言自语:“我杀的南湖公园的那个男人真的没有胡子吗?不可能吧……我明明……绝对不可能搞错……难道他事后被人剔掉了胡子?”

根据办案程序,照例对张磊进行了精神分析。医学专家得出的结果是,张磊属于先天性头发缺失并患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但是在精神病院治疗的三个月里,张磊并没有表现出他所说的任何梦游症状。

【9。地狱来信】

为了这篇稿子,我亲自去精神病院采访张磊的时候,发现他侃侃而谈,精神状态很好。他说话抑扬顿挫、条理分明、逻辑清晰,虽然事情过去很久,可他的记忆却丝毫无误。

如果不是在那样特定的场景下跟他谈话,我简直不会相信他是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

我临走的时候,他向我抱怨医院里的伙食不好,并且常年跟精神病人生活在一起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但至少我呆在这里面会让大家都很安全,不是吗?”我忘不了他说这话时那坦然和满意的笑。

世界并没有因为少了一个“马萧萧”而更安全,罪案依旧天天在发生,只是以马萧萧的名义犯下的杀人案确实再也没有出现过。

完成这篇稿子时,天已经大亮。通宵工作之后,我也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会儿睡个好觉了。我关上台灯,听到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那一定是送奶工送来了新鲜牛奶。我忽然感到了几分饥饿。

披了件衣服,我开门去取台阶上的牛奶。刚到门口,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无法挪动半步,衣服从我肩上滑落,我全身一阵发寒,仿佛突然跌入了冰窟窿。

我看到门口的地上端正地摆着一封信,上面没有地址,没有邮戳,只是在收件人处赫然写着三个字——

古轩言!

公寓诡事

「文/宾峰」

〖据民间传说,人死去后有“三七”之说。其中“头七”为亡人游魂思亲之时,了却心愿后方可升天堂抑或入地狱。然无人得知其详。毕竟,我们都不曾死过。

——题记〗

【1。公寓】

痛,头痛。

我几乎是被剧烈的头痛给折腾醒的。

也不知道这头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好像已经有一个世纪没让我睡过好觉了。

时针指着六点整,该起床了,今天晚上阿杰要来。

每周二、三是我俩相会的日子,我得赶早市去买猪腔骨,海带也是早上的新鲜,阿杰就爱喝我煲的猪骨海带汤。

掀开被子,我侧过身,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喝了口水,一阵透骨的凉,让我立时清醒了许多,疼痛似乎也缓和了不少。

我艰难地爬下床,穿上拖鞋,慢慢往浴室走去。脚底下轻飘飘的,头却重得像个西瓜,直往下坠。

踉踉跄跄推开浴室的门,浴室里惨白的灯光令我打了个激灵,我两手在胸前使劲抱了抱,希望这样能暖和点,但好像无济于事。我哆嗦着抓起了牙刷。

抬头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可能没有休息好,眼圈有一点发黑。我用手指轻轻来回在眼帘周围抹了几圈,龇了龇牙,微微笑了笑,想让自己提起几分精神。

不能大笑,据说大笑容易起皱纹。

阿杰并不介意我有皱纹,可是皱纹永远是女人致命的天敌。

我机械地刷着牙,望着镜子里自己扭曲的脸,想着一会儿要去买的东西。

水龙头里的水一点也不热,温温的。物业管理现在是越来越差劲了,居然开始连热水都不给足了。

我仔细地洗着脸,希望把一晚上的秽气洗干净,还一个清爽精神给自己。猛扑了两把水冲去泡沫,我顺手抓起水池边的毛巾轻轻吸干脸上的水珠。

嗯,总算灿烂了许多,我不由给镜子里的自己一个会心的微笑。

忽然,好像有什么在背后一闪而过!

谁?我心里一颤,脊背上立刻冒起了鸡皮疙瘩,猛地一回头,望见挂在门后的灰色浴巾,我暗自嘲笑起自己来。

唉,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住,居然还是会疑神疑鬼。难道是因为跟阿杰分开的时间太久?现在,就算阿杰刚离开一天,对我来说,都像是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一样。

我似乎越来越离不开他了。我真的有那么爱他吗?可为什么跟我初恋时那种感觉完全不同?可是,如果我不爱他,又为什么会对他如此依恋?

拉开镜子,我从背后暗橱里取了把梳子准备梳头。刚一关上,立刻有一张脸从镜子里蹦入了我的眼帘。

啊!我尖叫一声,梳子从我手中飞了出去,扭头,转身。我紧靠着水池,一手死死扣住水盆的边,一手拽着胸口的睡衣护在面前,歇斯底里地叫着,眼睛狂乱地四下搜寻着身后的每一寸空间。

梳子撞在浴室的墙上落在了浴缸里,又在浴缸里来回滑动了几下,缓缓地停了下来。

浴室里除了我什么人也没有。

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一个卷头发女人的脸!那绝对不是我的脸!

不,不,我不会看错的!那肯定不是我!可是,可是……

是幻觉,一定是幻觉,一定是头疼引起的!这么一想,我疯狂的喘息开始平复,剧烈的心跳也放缓了。我不能再胡思乱想,赶紧洗完该出门了。

换下睡衣,我随便套上一条棕色皮裙。今天似乎有点冷,我拿了件裘皮衣披上。

我在门边的鞋柜里扯出双平底鞋,想了想,又塞了回去。还是穿我的红高跟鞋吧。那是阿杰买给我的第一双鞋。虽然我已经有了满满一鞋柜各式各样的鞋,但这一双,我穿了这么多年都一直没舍得扔。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要穿上它。

定了定神,我对自己说,好了,从现在开始一定要精神起来!还有不到十一个小时阿杰可就要来了。脸上微微挂着一丝笑,我打开了门。

呼!一阵阴阴的风贴着门缝急急地蹿了进来。

风盘旋着自下往上腾起,风里还卷着一团纸灰。

呸,呸!我吓得忙退后几步,纸灰差点没扑我一脸。我手忙脚乱地挥打着纸灰,一股无名的怒气打心底里升了上来。

“谁这么缺德呀!你家死人了,干吗跑我家门口烧纸呀!真他妈生儿子没屁眼!现在这些人怎么回事?物业怎么也不出来管管!这要是着火了怎么办?”我一边大声骂着,一边恨恨地将门边的纸灰往外踢。

吱呀!对面的门开了,走出一个中年女人,一副农村妇女的打扮,一袭黑褂子,短短的裤腿下,露出两段惨白的小脚脖子。

408不是一直住着个光棍老头吗?怎么会出来个女人?

我心里一阵犹豫,呆呆地望着她幽幽地向我走了过来。到我面前,中年女人和气地堆起笑容,盯着我的脸,我几乎可以数得清她脸上的皱纹。“怎么了,小姑娘,一大早发这么大的火?”

“我,这……”我被她直勾勾的眼神望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知该说什么。

中年女人低头望了望地上,慢条斯理地说:“哦,一定是有人不懂事乱烧纸。不要紧,等会儿我通知管理员来扫干净就是了。”她的声音里充满了诡异,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她佝着腰,一步一缓地往楼道另一头走去。没走几步,她忽然停下来一转身,回过头来,冲我阴阴地一笑:“你刚来的吧?”说完,一摇一摆地消失在拐角。

什么刚来?你才是刚来的吧!我在这儿都住了三年了!一定是对门的老头死了,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了这个乡下女人搬进来住。现在这公寓什么人都能住进来,只要你有钱。现在的人也真看不出来,这么个表面穷酸的老太婆,竟然也能住进这样的高档公寓。真是不知说什么好了。

我倒不是歧视什么人,只是……哼,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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