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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片刻之后,两个老法医的话更让众人面面相觑。
“从现场的蝇蛆孵化程度看来,被害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8~10天左右。因为死者失去了皮肤,所以腐烂的程度比起一般的尸体来更高一些。而死者的死因,。电子书。现场你们也看到了,根本无从勘察。甚至死者的年龄我们目前都不确定,只能通过她的牙齿推测是个成年人,年龄不超过45岁。至于性别,通过我们在现场收集的衣物,和她的骨盆以及耻骨构造,只能初步认定这是女性。再者,死者的全身都没有任何皮肤,甚至现场周围没有发现一丝毛发、指甲,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我们也根本无从猜测究竟死者的皮肤是怎么样从身体上消失的。再加上刚才老董所说的话,总起来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无法从现场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当董胜从刑警队一路思索着回到家中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妻子和儿子早已经睡着了。董胜摸黑草草洗漱一下就疲惫的倒在床上,只是不管闭上眼睛还是睁开眼睛,那具狰狞的尸体都在眼前鲜明的晃来晃去。
董胜翻来覆去了好久,才渐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中,那具狰狞的尸体忽然变的血肉丰满起来!她站起来了!甚至还能看见她的心脏在肌肉中蓬蓬跳动着!还能看见她裸露的血管中鲜红的血液汩汩的流动着!她摇摇晃晃的朝董胜扑过来,没有皮肤的身体上渗出无数的血珠,在空气中四处飞溅着!她身边的极具血腥气的空气被她带起来了,一股奇异的熟悉的气味纠缠在血腥味中扑鼻而来,老董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那究竟是什么味道,就见她狞笑着哭叫着猛然向前一扑!老董霍然从床上坐起来,瞬间睁开了双眼:冷汗顺着脖颈流倘在后背上。董胜急促的喘息着,四周是深沉的黑夜,没有狰狞的尸体,也没有那奇异的味道。妻子蜷在身旁睡的正香,偶尔呢喃几句梦话。
董胜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再也睡不着了,只好到卫生间擦一把浑身的冷汗,回来靠在床头上,点燃一支烟,在烟头一亮一灭中,陷入了沉思。
第十二章 日记第六页
1月14号,阴有小雪
今天,我很累。
跟踪新发现的这个上品一天下来,我明白我这次的捕猎将十分的棘手。这个上品,是她的朋友。当昨天我从她的店铺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这个上品。她给我们两个分别介绍过后,我就礼貌的告辞离开了。当然,我不可能真正的离开,我只是隐藏在一个方便观察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就像蓄势待发的雄师一样,暗中盯紧了我的猎物。
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看见她把上品送出门来。我兴奋极了,立刻小心翼翼的跟着上品。
这个上品,一定有很好的家境,单看她一身时尚的打扮就知道。最重要的是,上品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白嫩纤细的手指,骄横高傲的神情,很明显就是富家千金长期以来养尊处优的结果。上品开一辆红色的奔驰,娴熟的在这个小城市的主要街道上转来转去。每到一处,必定大包小包的买上很多名牌服饰,玩具,以及零食等等,所有的东西很快堆满了汽车的后座。
我不停的换着出租车,小心的跟踪着上品,还要极力避免出租车司机看出任何蹊跷来。没有办法,我深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个道理,做人要时时小心处处在意,必须时刻防备着居心叵测的人们。
不知道这个上品是不是个购物狂,竟然一直逛到了晚上6点多,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把奔驰停在一家肯德基的门口,走进去坐在靠窗的座位,开始吃东西。
我从来不吃这样的垃圾食品。崇洋媚外的年轻人怎么能明白,像这样的油炸垃圾食物,怎么能同中餐相提并论呢?中餐不仅色香味俱全,更重要的是,它蕴涵着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底蕴。我大摇其头,再一次感叹世道的变化无常:没有想到这种快餐垃圾,竟然一直在中国的国土上大肆传扬。
所以我并没有跟进去,而是躲在门外的暗处,紧紧盯着上品。这个富家的千金,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顿饕餮大餐,简直使我目瞪口呆!同时我也暗暗吞了几口口水:我这样不遗余力的跟踪了将近一天了,根本就没有闲暇吃任何东西。这时候,我早已经感觉饥肠辘辘了。
值得庆幸的是,当我的上品吃完东西以后,没有再心血来潮去过丰富多采的夜生活,而是直接开车回了家。
我站在上品家楼房的下面,看着楼梯里的声控灯一楼一楼的亮起来,直到六楼。我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一支金华火腿,蹲在路旁的阴影里,一边啃着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形势。
这是一个小区,准确来说,是有钱人才能住的起的豪华小区。豪华小区的门口,两个穿警服的保安精神抖擞的在门前来回巡逻,手中都掂着手臂粗的电棍。小区处在闹市区,门前就是车水马龙的公路。
真是件相当棘手的事情。
钱,不是衡量一个活人价值的最重要的东西,但却是衡量一个死人价值的最可靠的工具。比如我的第一个极度完美的原材料,如果不是因为贫穷,怎么会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做这样粗鄙的活计?如果不是因为贫穷,怎么会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冷漠都市中孑然一身,眼神中透出那么深沉的孤独和寂寞?如果不是因为贫穷,又怎么会都没有一个象样的坟墓来安葬他那堆毫无用处的血肉?因为贫穷,所以被所有人忽略了,甚至至今都没有人发现,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所以,他应该庆幸,所有被我选中的原材料都应该庆幸,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冷漠都市里,在这个人情的荒漠中,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上,只有我,也只能是我,在芸芸众生中,像伯乐发现千里马一样发现了他们无以伦比的艺术价值!只有我,使他们灿烂的青春完美的青春永远的活了下来!
但是眼前的这个上品,不同于以往。这个上品一旦失踪了,不可能会象前一个上品一样,悄无声息,而极可能会兴师动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会把自己推到很危险的境地。
所以我只能多花些时间,来考虑一个最保险的计策,即使不能使事情化于无形,也至少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最重要的是,我所能想出来的手段,必定不能使我的原材料受到任何肉体上的伤害,否则我所要的完美,就会毁于一旦。
其实要欺瞒住所有人的眼睛,也不是什么难事。愚昧的世人可能不畏权,不畏钱,却几乎没有不畏惧鬼神的,尽管鬼神之事,没影没形,根本没有人见过。我认为,其中的原因也不难理解。有一部分人,生活不如意,自己却也没有能力改变,于是只好寄希望于鬼神,期盼有朝一日奇迹能一下子降临到自己头上;一部分人,是饱暖过后无所事事,所以拿鬼神之事,来作为寂寞中的精神寄托;再有一类人,却也是最可恶的一类人,亏心事做的太多了,生怕半夜鬼叫门;剩下的一些人,也不过就是盲目的迷信于传说罢了。
我总听人们说起一句话:你可以不信神,也可以不敬神,但是你不能乱说话。正因为如此,才给我创造了一个宽松的条件,使我能够游刃有余的周旋于鬼神与人之间,完成我一件又一件的传世绝品!
我很喜欢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带给我的挑战!人生就是要不断的经历各种挑战,才能在赢得挑战的过程中,不断的锻炼自己的实力,使自己的技艺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写到这里,我简直是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展开我新的计划了!我仿佛听见无比锐利的刀锋划在皮肤与肌肉之间那种另人陶醉的声音,仿佛看见我的上品那玫瑰般美丽的红唇上,闪耀着诱人的光芒……
第十三章 离奇失踪
看到这里,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应该会发现一件事情:在前面的叙述中,有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就不见了,既没有跟潭馨她们三人一起逛街,也没有出现在焚烧娃娃的现场。这个人,就是石秀,那个好奇心实在太强烈的石秀。
人有好奇心本来并不是一件坏事。人们正是因为对未知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从古到今才延续了人类不断发展的文明。但是有的时候,好奇心,是一样可以致命的东西。
那天石秀坚持跟随着韩竹和大龙等四人,想看看那娃娃究竟有什么古怪,竟然使得韩竹这样恐惧。一行人出了医院门口,石秀忽然看见了何建。看见何建,本身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何建本来就是同他们一起送梅雨来到医院的。而奇怪的是,何建的身旁,多了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丝毫不逊色于梅雨的美丽女人。如果说梅雨是一朵清新的百合,这个女人就是火一样的玫瑰。一眼就看的出来,这个不过二十四五岁的女人不是学生,更像是哪家理发馆的老板娘,成熟妖冶而且时尚。
如果说一个美丽的理发馆老板娘陪在何建身边也不算奇怪的话,那么何建和这个女人手中各拿了一个同梅雨那个一样的玩偶娃娃就不能不让石秀顿生疑窦了。何建和这个女人耳语了几句,竟然重新返回医院,石秀这就更加好奇了。这就是石秀思维与人不同的地方,拿别人的话来说,石秀这种思维方式简直就是无赖的思维方式(可是这种看似无理而且极其古怪的思维方式,很多时候跟小警察董胜一样,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第一、时间已经是中午了,刚才忙着抢救梅雨,谁也没有通知学校这件事情,因此学校中还没有人知道梅雨落水的消息。照刚才在医院中的样子看来,何建很是不放心梅雨的情况,这时候大家都走了,何建正应该在医院里照顾神智尚未清醒的梅雨,而不是出现在医院外面,同一个妖艳的女人在一起。如果他是出来为梅雨买午饭的话倒还说的过去,可是他没有。第二、这种玩偶娃娃,一定有古怪,因为古怪的韩竹对它那莫名其妙的恐惧。虽然这只是一种感觉,但是石秀固执的相信着自己的感觉。而这古怪的娃娃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在石秀看来,绝不是偶然的事情。
因此石秀悄悄的离开了韩竹他们四个,一个人蹑手蹑脚的跟在何建和那个女人后面。何建和那个女人,脚步匆匆,似乎很心急的样子,几乎是一路小跑着来到了梅雨所在的病房门前。何建不假思索的伸手就推开门,只看了一眼就跌脚大叫不好。那女人也直了眼睛,嘴里语无伦次的嚷着:“怎么办?她真的不见了!怎么办哪?何建,怎么办哪?”
石秀一看两个人的样子,知道事出蹊跷,也顾不得躲了,冲上去往病房中一看,梅雨的床铺上,被子摊开着,背包还在床头放着,人却早已经不见了踪影。石秀不禁哑然失笑:“不是吧,我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她可能是醒过来去厕所了什么的,也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呀!”那个女人被突然出现的石秀吓了一跳,何建倒是对石秀有些印象,模糊记得她是送梅雨来医院的那群学生中的一个。
何建急的脑门上都冒汗了:“你知道什么呀!肯定是出事了!再说这才几分钟的时间,她就能清醒到自己能走路了?”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同病房一个病人奇怪的看着他们三个,“什么出事了?你们是找这床的病人吧?”那人指指梅雨的床铺,“刚才一个护士推她去做检查了,说是做头颅CT。”
“做头颅CT?”何建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