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他的企图得逞,他就会使自己转过来面对着白人,那时就可以干脆把他压下去。然而耶米是个狡猾的狐狸,警惕性很高。甚至瘸子弗兰克也马上识破了这个红种人的阴谋诡计,快快地向胖墩儿喊道:“摔倒他,他正在转身!”
“知道了!”耶米答道。
在他答话、红种人刚把半个身子转过来,从而失去稳定的立足点这一瞬间,耶米快速弯腰,将敌手背了起来,同时马上把活结解开。红种人两手抓空,在耶米头上翻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筋头,短刀从手中掉落。胖墩儿闪电般猛扑过去跪在他身上,左手掐住他的咽喉,右手拿着短刀正要朝他的心脏部位刺去。
大脚也许曾打算无论如何不投降,而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负隅顽抗,但这一筋头使他目瞪口呆,而且胖子两眼闪闪发光,离他的脸那么近,那么气势汹汹,咄咄逼人,以致他把一动不动地躺着看作为上策。这时耶米将目光对着酋长,询问道:“你承认他失败了吗?”
“不。”大狼答道,同时走了过来。
“为什么不承认?”老铁手马上干涉道,他同样也走了过来。
“大脚没有被战胜。”
“我的看法相反:他被战胜了。”
“这与事实不符,因为绳索解开了。”
“那是大脚自己的过错,因为他转过身来,把绳索撑开了。”
“这事谁也没有看见。放了他吧!他没有被战胜,比武得重新开始。”
“不,耶米,不要放他!”老铁手命令道,“一旦他胆敢动弹,就刺杀他!”
酋长自豪地挺直身子,质问道:“这儿谁执牛耳:是你还是我奥符茨·阿瓦斯?”
“你和我,我们两人。你是你的人马的酋长,我是我的人马的首领。我们俩曾就比武条件达成了协定。谁不尊重这些条件,就是破坏了协定,他就是说谎者,骗子。”
“你竟敢在我的斗士们面前这样对我说话吗?”
“这不是冒险行动。我说的是实话,我只要求忠诚老实。如果不再允许我说话,那好,我的魔枪就要代我说话了。”
老铁手曾把他的短管猎枪的枪托放在地上。现在他威胁地拿起它。
“那么你说吗,你要什么?”酋长自知理屈辞穷、无言以答地说道。
“你同意这两个人彼此背靠背地站着较量吗?”
“是的。”
“可大脚使劲撑开绳索转过身来。是这样吗?这你必定看见了!”
“是的。”酋长迟疑不决地承认道。
“协定还说,被他人压倒者该死。你还记得这个条件吗?”
“这大狼知道。”
“那好,谁躺在下面?”
“大脚。”
“这么说谁被战胜了?”
“他。”酋长不得已地承认道,因为老铁手握着他的短管猎枪,枪口几乎碰到了红种人的胸口。
“你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吗?”
在提出这个问题时,从老铁手眼中喷出的一道气势汹汹的目光射中酋长,以致他尽管有彪形大汉般的身材,却也觉得自己相形见细,矮人一头,只好作出老铁手所期待的回答:“没有。被战胜者归胜利者所有。你对你那个伙伴说吧,他可以刺杀大脚!”
“这事不需要我现在才对他说,因为他已经知道,但他将不会这样干。”
“难道他也要饶他的命吗?”
“我们以后再作决定。在这之前,大脚得用同一根绳索绑着,免得他跑掉。”
“为什么要绑住他?他不会逃之夭夭的。”
“你能对我保证吗?”
“能。”
“这就够了。他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但在两个还没进行的交锋结束前,该回到他的胜利者那里。”
现在,耶米站起来,穿上衣服。大脚也一跃而起,穿过红种人的圈子走出去,这些印第安人不清楚该不该对他表示蔑视。
犹他人大概还从未经历过一个白人按照老铁手方式对待他们和他们的酋长,然而他们不敢拒绝满足他的要求。这就是他品格的力量,是他拥有的几乎是传奇般的声誉的作用。
印第安人两名最优秀的斗士被打败了,而且是被那些条件远不如自己的敌手打败的,酋长为此无论如何都非常生气。现在他的目光落到瘸子弗兰克身上,他的情绪顿时变好。这个矮小的家伙完全无法赶上跳鹿。这一回犹他人起码觉得稳操胜券了。
他示意跳鹿过来,带他到老铁手那儿说:“这位斗士拥有风一样的速度,还没有被其他赛跑运动员超过的经历。你不愿劝你的伙伴不较量就投降吗?”
“不。”
“那样他会快快地死去而不必背上耻辱的包袱。”
“没有较量就投降,那不是奇耻大辱吗?曾几何时,你不是认为红鱼也是战无不胜,而大脚不是也说过他在几分钟内将把他的敌手,把那个王八蛋压垮碾碎吗?你是说跳鹿将比他们幸运吗?这些人起初那样不可一世,最后却那么静悄悄和谦卑地溜掉了。”
“嗬!”跳鹿喊道:“跳鹿同小鹿赛跑!”
现在老铁手仔细地打量他。是的,他具有一位优秀赛跑运动员的身材,而且他的两条腿肯定适合大步奔跑而又不劳累。但他的智力似乎同他腿的长度不大相称。他有一张真正的猴子脸,却看不出他有这些动物那样的灵性。
瘸子弗兰克也靠过来瞅瞅跳鹿。
“您怎样看他的?”老铁手问道。
“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傻小子,只见(汤上的)油花,看不出汤来,”小矮个子表示,“至于他的腿,超过了我的三倍。至于头脑,我希望起码不在他之下。现在最重要的是设法知道我们在怎样的路线上赛跑。也许我用头脑比他用腿跑得更快。”
老铁手又转身对酋长说:
“攸关生死存亡的赛跑在哪儿进行的事决定了吗?”
“决定了。来,奥符茨·阿瓦斯指给你看!”
老铁手和瘸子弗兰克尾随着走出印第安人的圈子。跳鹿却留了下来,看来赛跑的终点已告诉了他。酋长指向南边,说:“你看见从这儿到森林半路上的那棵树了吗?”
“看见了。”
“该跑到它那儿去。谁围绕它跑三遍并首先回来,谁就是胜利者。”
瘸子弗兰克先用眼睛估计一下距离,又看了看较远的地带,然后用英语——他说英语当然没有方言的声调——说:“我希望双方都要老实!”
“你是要说,你不相信我们是老实的,是吗?”
“是的。”
“大狼该把你打倒,是吗?”
“你试一试!我手枪的子弹比你的手更快。虽然是禁止转身的,大脚先前不是这样做了吗?这样的行为老实吗?”
“那并非不老实,而是诡计。”
“哦!如此的诡计可以允许吗?”
酋长在考虑。如果他说可以,那么大脚的行为以此就受到了辩护,并且对跳鹿动用诡计也许是个理由。白人所做的远比人们相信他们会做出来的事多。也许这个矮小的家伙还是个优秀的赛跑运动员呢。现在为红种人留出一条后路似乎合适。所以他答道:“诡计并非欺骗,为什么要禁止使用呢?”
“我表示赞同,我已准备好赛跑了。从哪儿开始跑?”
“我们将把一枝梭标插进地里。那儿就是赛跑的起点,也是终点。”
大狼离开了,这样,几个白人就单独在一起了。
“您大概已有了一个想法吧?”老铁手询问道。
“有了。您看不出来吗?”
“当然啰,因为您那样暗自发笑。”
“事情也委实可笑。酋长要用他的诡计对我造成不利,却适得其反,倒给我帮了很大的忙。”
“为什么?”
“您听我道来。我该围着它跑三遍的是一棵什么树?”
“好像是一棵山毛榉。”
“您继续朝左边看看!那儿也有一棵树,但距离几乎是两倍那么远。那是一棵什么树?”
“一棵松树。”
“很好。我们该往哪儿跑?”
“往山毛榉那儿跑。”
“可我偏偏要朝着松树跑去。”
“您疯了么?”
“不。我用头朝着山毛榉跑,而用脚朝着松树跑,虽然到松树那儿去几乎远了一倍。”
“可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
“您以后将看到并会为此而高兴的。我相信我的期待不会落空。”
“弗兰克,您要谨慎!那是攸关性命的大事。”
“好了,如果仅仅是涉及性命,我就根本用不着费劲了。要是我被战胜,我照样活下去。大脚和红鱼本来都必须丧命,酋长也将被打翻在地。用这三个人我就可以被赎回。因此,我根本不担心我的性命。可事情是攸关荣誉的,难道该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历史里读到我,莫里茨堡出身的瘸子弗兰克,被一个印第安美利奴羊脸的人超过吗?我不愿因这事儿而让人背后议论我。”
“那您起码向我说明一下您的意图!也许我能给您出个好主意呢!”
“最衷心的感谢!这个主意我已自己出了。我也要采用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只有一事您跟我说说:在犹他人语言中,松树叫什么?”
“Oromb。”
“Oromb?奇特的名字。朝那棵松树去,这个短语怎么说?”
“Intsch Oromb。”
“这还要短些,只有两个词。我不会忘记的。”
“这个‘Intsch Oromb’同您的计划到底有什么相干?”
“那是照亮我的长距离赛跑的明星。现在安静!酋长来了!”
大狼回来了。他把一枝梭标插进松软的草地里,声称,赛跑现在开始。弗兰克脱掉一切衣服,连裤子也脱了。跳鹿现在身上只有一块遮羞布。他带着一种蔑视的表情看着他的敌手,但这种表情又是愚蠢的真实写照。
“弗兰克,加把劲!”耶米告诫道,“你想一想,大卫和我都胜利了”
“可不要哭!”小矮个子安慰道,“假如你还不知道我是否有腿,那么你现在就会看到它们在飞驰。”
酋长拍手后,跳鹿发出一声尖叫,像离弦的箭那样跑出去了,矮小的弗兰克一瘸一拐地跟在他后面。整个宿营地的村民又集结在一起观看赛跑。按照他们的看法,三四秒钟后,谁是胜利者,就已确定无疑。跳鹿已远远超过他的对手,越往前跑,领先得就越多。红种人欢呼喝彩。他们认为,白人能赶上甚至超过红种人的话是愚蠢的。
小矮个子虽然身体残疾但仍参赛,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两条小腿快速跑动,几乎看不见它们,可他还是越来越落后了。
就在这个时候,印第安人喧闹起来了。他们发出零星的嘲讽和幸灾乐祸的叫声。他们开怀大笑,并且确实认为有充足的理由这样笑。理由如下:从宿营地朝着笔直方向望去,山毛榉处于大草原中间,有近一千米的距离。它的左边,起码有六百米远,长着小矮个子刚才提到的那棵松树,现在,人们清楚地看到,小矮个子不是把山毛榉,而是把松树当作了目标。他尽其小腿所能,朝松树跑去。这自然非常可笑,因而印第安人的哄堂大笑也就不足为奇了。
“你的伙伴没有理解我的意思。”酋长对老铁手喊道。
“不是的。”
“可他朝松树跑去了呀!”
“当然啰。”
“那么跳鹿将会以快一倍的速度而获胜的!”
“不对。”
“不对吗?”大狼惊奇地质问道。
“那是一个诡计,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