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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芹重生的这件事情,除了洪诚,没有其他人知道。她也不打算告诉其他人。洪诚可以包容她的一切,不代表其他人可以。
洪诚转移话题,“快到了。”
正说着,他们已经踏上了通往“壹百货”正门的楼梯。
卖仿瓷碗碟的铺子靠近西侧门,位置比较偏僻。因为归类的比较清楚,这一片基本上都是卖碗碟的。
东西都差不多,就是价格上稍微有些差异。
用处都是一样的,可不同的款式和样式,给人的感觉就不同。
碗碟上花纹的颜色也不大一样,不过都很好看。
当然,看上去越精致的一类,价钱就越高,贵倒是不贵。
走马观花似的看了一圈,段勇源领着香芹他们到了一个胖大姐家的碗碟店。
店铺没有名字也没有门,店里店外堆得都是各式各样的餐具。过道儿得边上也都是摞得几乎有半人之高的碗碟。
像这样一点儿安保措施也没有,是很容易丢东西的。丢上一两个碗碟,很难察觉。
也许香芹不懂,可洪诚一下就明白过来她之前说的那些话。
“壹百货”的管理加强是一件好事儿,对员工和顾客都有保障和好处,同时再也冥冥之中提高了员工的素质,至少能改善混水摸鱼的事情。
胖大姐看上去和善,也挺好说话的。
段勇源和洪诚昨儿来过,她还记得。
胖大姐来回打量香芹和段祥,“你们都是一块儿的啊?”
“是的,”回答了胖大姐的疑问,段勇源又对香芹和段祥说,“我昨天问了好几家,就这个大姐愿意跟我们讲价。”
胖大姐没有一点儿不耐烦,“你们慢慢看,看上哪一种的,我给你们说价钱。”
毕竟是易碎品,香芹有些担心,“大姐,我们要是拿的多咯,你有没有办法给我们送过去?”
“这你们就放心吧,保证送货上门,要是路上碎多少我给你们赔多少。”胖大姐也不忘自夸一下自家的产品,“我们家碗碟都是仿瓷的,质量可好。”
段勇源捧着一个精致的盘子,盘子的边缘不是平整的,高低起伏,像是花边一样,边上点缀有紫色的花纹,特别好看。
“你赶紧放下吧!”段祥指着了他一下,一个大男人拿着小闺女们喜欢的东西,可笑不可笑!段祥都不想认识他。
再说了,他们要开的是一个家常小炒的馆子,那用的着这么漂亮的碗碟。
要给顾客宾至如归的感受,还是那种寻常的碗碟比较好使唤。而且价格也能接受。
“还是用那种朴素一点儿的吧,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香芹建议。
胖大姐给他们推荐了一套餐具,餐具中有碗有碟有盘子,还有喝茶用的杯子。
本来这不是一套的,要真是一套的,就还该有勺子跟筷子。
胖大姐是看这几样东西颜色都是白色,里面也没有花纹,就自作主张拼凑在了一起。
“你们看看这几个咋样。”
先不说满意不满意,那些东西算是入了香芹的眼缘。她首先端着白碗,碗底比巴掌小一些,整只碗比家里用的小。
从碗的重量上感觉,挺瓷实的。
这碗不赖。
再看看那白色的盘子,香芹不甚满意。
盘子太小了,而且太平了,这样菜汤很容易就流出来。
小碟子也挺实用,蘸酱啥的都管用。小茶杯看起来也不错。
“这盘子不行——”不等香芹发表意见,段祥就先开口了,“盘子有点儿小,沿儿也太低嘞。还不如勇子方才拿的那个嘞。”
“其他的还可以,这碗用来装米饭正好。”香芹说。
“盘子咱们就先不看嘞,先看看碗吧。”段勇源又抱了一个比他脸还大的碗,约莫着这种碗用来盛汤饭正好。
洪诚怕他们手忙脚乱,于是建议,“哪样的要买多少,找个笔跟本子记下来。”
“我记我记!”胖大姐这儿有专门记账用的东西。
段祥从香芹手上接过小白碗,“这种碗拿二十个吧?”
“二十个不够吧,”香芹觉得够呛,“等装修下来,店里一共摆八张桌子,每张桌子能坐四个人……”
要是满座的人都吃米饭,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二十个米饭碗就不够用了。
“那就再加十个,三十个吧。”段祥说完,给胖大姐投去一个肯定的眼神。
胖大姐立马就刷刷的记了下来。
“汤饭的碗不能拿太多吧,十五个,我就觉得差不多嘞。”段祥仔细算着,吃汤饭的人不会太多。像他这样胃口大的人,总觉得汤饭不管饱。
茶杯、碟子,也都是一样三十五个。
段祥和段勇源还在挑选菜盘子,热菜跟凉菜用的盘子无论大小和形状都是不一样的。挑的时候还要细心,毕竟这是他们下了心血的生计。
在胖大姐这儿买了那么多东西,他们一下是带不走的。
不过胖大姐这人挺实诚,也不收他们的定金,只要了他们的地址,说把东西准备好后,直接送货上门去。东西送到了,他们再交钱也可以。
段祥他们一感动,又在胖大姐这儿多挑了几样。
除此之外,餐具之后还有炊具,段祥还要买一套上手的刀具。
按照明确的分工,香芹不该负责这些采买工作。于是洪诚就带她往“壹百货”的楼上去了,买了几件称心如意的衣裳。L
☆、第226章 戒指
东西买全,段祥每天对照菜单模板上的菜名,把菜炒出来,装到洗干净的盘子里,先不管味道好不好吃,尽量摆得美观一点儿。
等洪诚把菜拍成照片,那些菜就进到所有人的肚子里了。
正吃饭,香芹突然想起来,他们貌似把一个人给忘了。
她对洪诚说:“咱们都搁这儿,你舅咋办?”
刘医生在香芹的心里,存在感还真不低。
洪诚都有些吃醋了。
他如实说:“他不好往这儿来。”
“要不然你给他打个电话,每天吃饭的时候,让他往这儿来,吃了再过去。反正路又不是多远,骑着车子一会儿工夫就到嘞。”香芹觉得刘医生孤家寡人得挺不容易。
以前她还顾着早点摊子的时候,还天天给刘医生做饭吃,现在她不在,也不知道刘医生的一日三餐是咋解决的。
洪诚含含糊糊,“那我跟他说一声吧。”
他突然抓住香芹的手,香芹手里还拿着筷子。
洪诚盯着香芹的手指头猛瞧,香芹一头雾水,这货发啥神经?
“你看啥嘞?”发觉到周围好多人往她这边投来热烈的目光,她蓦地脸红,几次要把手抽回来,都没能成功。
洪诚仔细审视,像是要从她手上找出啥不一样的东西似的,“我说你这手上是不是少了一样东西?”
香芹不解,“你自己数数,看看我指头少了几根。”
真是不解风情,洪诚忍不住幽怨起来,“我说的是装饰品——戒指!”
香芹的脸更红了。她自然知道戴上戒指的含义。
她用力抽回手,“要那东西弄啥,碍事儿的很,干起活来又不方便。”
真真的是不解风情!
洪诚想扭转香芹这种太过现实的思想,想跟她多做一些浪漫的事情。
“你不是啥东西都想跟我用一对儿的吗。”洪诚眼中戏谑。
香芹却觉得这是诬告,“我啥时候要跟你用一对儿的东西了?”
“跟我一对儿的那个喝水的杯子打破,你不是难过的很吗。”洪诚要把这事儿记一辈子!他的手指头像是在跳舞一样抖动着。“那你就不想跟我戴一对儿的戒指啊?要不吃了饭咱们就看看戒指去。反正早晚都是要买的。”
提前把香芹左手的无名指给预订了,他也算是安了一分心。
香芹知道好的戒指肯定不便宜,质量不好的戒指吧。只怕戴在手上没几天,就没有原来的形状跟颜色了。
她见过加的金首饰,以前地摊上有卖,还挺便宜。
戴不了多久。上面的金漆就掉了,整个收拾斑斑烂烂的。掉漆的地方露出丑陋的黑色,很不好看。
想到这儿,于是香芹说:“还是算了吧,戴在手上不习惯。还碍事儿的很。”
“不习惯的话,养成习惯不就妥啦!”洪诚坚持要买一对儿戒指,对他来说。那不只是装饰品,还有一定特殊的意义。让别人一看到他们手上的戒指。就认准了他们的关系。“买那种不掉色的,小巧一点儿的,咱们下午去转转看。”
就跟试衣服一样,谁说戒指就不能试戴了。那么多款式,还挑不到一款合适他们的吗?
“行吧,那就去看看。”香芹随口答应,听上去挺敷衍的。
洪诚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他这么积极,也不想想他都是为了谁!
吃了饭刚收拾完桌子,酒店就来人了,这俩人不是来吃饭的,谁知道他们是来弄啥的。
方雷带着大改造的二娟到访,如今从二娟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出农村娃的纯朴和土气,她就跟个暴发户一样,走哪儿都尽显贵妇的风范儿,让认识她的人大跌眼镜。
也多亏了方家是做服装生意的,二娟有穿不完的衣服。
方雷最受不了她每天没事儿的时候,就搁家里的镜子跟前试衣服,扰得他焦头烂额,都想一把火把家里的衣服都给烧了!
不过从前段时间开始,二娟的身子慢慢开始发福,渐渐显怀,小腹微微隆起,她现在的身材套不上好看的衣服,她就转变了兴趣爱好,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珠光宝气。
脖子上戴的是大串的珍珠项链,手上套得银镯子,耳朵上滴溜着长长的耳坠子,手腕上还有玉镯子,手指头上还有一枚金戒指。
如今的二娟,香芹已经不知道该咋评价她了。
撇去二娟身上的其他收拾,洪诚独独对她手上的金戒指感兴趣,“你这戒指是从哪儿买的?”
见洪诚都两眼放光,不难想象其他人都是啥样的羡慕表情,二娟不禁得意,抬着右手,祭出无名指上宽大的金戒指,“这是我老公搁城南的珠宝店给我买的。”
“喔,挺好看的。”洪诚盯着金戒指,出于礼貌的说了一句,只是单纯的觉得戒指好看。
其实他真正想说的是,这么好看的一枚戒指,戴在她手上,显得太俗气了!
二娟却听不出这是恭维的话,还在得意洋洋的炫耀,“我当时还说不买,我老公一带我进去,我觉得挺好看的,就让他给我买了一个。”
洪诚付之一笑,问方雷,“刚才我还说下午跟我家香芹一块儿去看看,你们去的那个店具体搁哪儿嘞?”
“就搁壹百货的对面的地下街。”方雷不甘寂寞,“反正这会儿也没事儿,我带你们去看看吧。我正好跟那个老板认识。”
洪诚一想,走了人情关系,说不定好东西或多或少就有折扣,于是就没有拒绝方雷的热情。
方雷是开车来的,洪诚和香芹坐上他的车,往壹百货对面的地下街去了。
地下街里除了卖衣服与杂货的,有一片区域是卖首饰的,当然这些东西有真有假。
劣质的收拾搁台子外面摆着供人把玩欣赏。真正的好东西是锁在玻璃柜里面,只有来人买的时候,老板才打开柜子,把东西取出来。
二娟一身的收拾,八*九都是搁这儿买的。她跟方雷算是这儿的熟客,所以一来二去,跟这儿的老板也打上了交道。
二娟跟方雷一出现。老板就高兴了。“方少你们又来啦!”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