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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切还是发生了。
二十年前的一场灾难,让她永远的失去了丈夫和儿子。
现在想起来,啊——那些血色的记忆又浮现在眼前……此时,已经是深冬了。
漫天的雪花,飘啊飘。
落在玻璃上,点着脚尖,跳着华丽的舞蹈。
花语馨一睡,就是几个月。
马上就要过年了。京城到处是喜悦的脸庞,而凌辛,脸色凝重。
这些日子,花语馨一直靠真气维持着生命。
而且,曾御医说,再拖下去,恐怕熬不过春节。
凌辛有种虚脱的感觉。
从来没有女人会让他如此不知所措。
太子妃危在旦夕。
太子妃危在旦夕。
八百里加急。这个消息传到了边关。
军帐。
远在边关的凌煜,手里拿着八百里加急的消息,泪水,沿着脸颊滑落。
两个月前,蔓萝国的邻国,狼陈国,攻入边关。
凌煜连夜披挂上阵!
没有和熟睡的她告别,上了前线。
现在。。。。。她危在旦夕。
“文轩,我想回京。”
煜,你是将军,怎能退下前线,你怕了?是么?”文轩拔出剑来,握在手上。
“不,我不怕死!我只是想回去看一个人。”
“那个太子妃么?她有什么好的?叫你念念不忘。”文轩把手中的剑插在地上。
“不管怎样,文轩,你让我走吧。”
“不是我不让你走,你出去看看,去看看,外面那些受伤的兄弟们,外面那些还在浴血奋战的兄弟们,那些再也见不到爹娘的兄弟们!你去看看!你睁大眼睛,你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一个将军,脸战场都不要了,口口声声说要走!你说,你对得起谁?”
“文轩,我要走,我一定要走!你拦不住我的!”
“我知道,我武功没你好,可是,我更加知道,为了蔓萝国,要守住边关,直到最后一秒。战争没有结束,就不能离开,哪怕死,也要死在这里。”文轩拔起地上的剑。
“你是要逼我了!”煜红着双眼,情急之下伸出左手握住文轩出鞘的利剑。
煜的左手,越握也紧,而那剑,比什么都锋利。
不一会儿,煜的左手,流出的鲜血,沿着剑身,滑落在地。
一个是将军,一个事副将军。
一旦决斗,军心动荡,怎么得了?
为了一个女人,十几年的兄弟都不做了么?
为了一个女人,国家都不要了么?
怎么对得起军帐外面相信他拥护他的那么多兄弟呢?
文轩想不通这些,于是愤恨的将剑收回剑鞘,幽幽道:“你快些上药,当心伤口。”
“唉——”
文轩走出军帐,听见一句沉重的叹息。为什么,煜要叹息呢?
文轩认识煜很多年了,从来没有听见过煜这么沉重的叹息,他以为,煜跟他一样,不近女色。
可是,为什么,这一次,煜动情了?
文轩不懂,文轩一点儿都不懂,为什么——煜为了一个女人与自己大动干戈。
文轩从来没有试过爱一个人,除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而其他的女人,在他眼里,就像空气一样。
爱,是什么呢?
文轩摸着右边脸颊上的伤疤,心想,即使有喜欢的女人,那个女人也不会喜欢自己吧。
身边走过一排排队伍,每个人都微笑着看着副将若兰文轩。
这位副将,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和战士们浴血奋战,从不退缩!
要是,副将能多笑一笑就好了,他为什么总是满腹心事呢?
第三十三章 施救
草屋。
一字刀天天在老婆子耳边叨叨,人家太子妃又不是凌家的女儿,你就发发慈悲吧。
老太太每次都是一瞪眼,老头子便收声了。
'文'一字刀是二十年前娶的老太太。
'人'老太太当时像是逃难的女子,逃到这种荒山野岭来,求他收留她。
'书'当时,一字刀的老婆刚死,老太太心一横,嫁给了一字刀。
'屋'后来才知道,老太太的九族被皇室灭口,儿子和儿媳妇下落不明。
老太太的儿子,就是当年名震天下的萧药王,而萧药王的所有医术,都是母亲所授,所以说,老太太才是真正的药王。
再后来,老太太给一字刀生了个女儿,但是女儿被人拐了,生的孙女就是小翠林。
真是无巧不成书。
小翠林被花语馨收留。
老头子老太太很感谢花语收留了孙女小翠林还代为抚养,可是,二位并不知道花语馨就是太子妃!
因着老太太和皇上当年的血债,这种血海深仇,她会去救太子妃么?
太子妃病危,病危。
老太太恨恨的想,凌老贼,你也有今天。
凌老贼,你怎么会体会得到我当年失去亲人的那种锥心之痛呢?
想到这里,老太太又有些良心不安。
毕竟,太子妃是爹娘生的孩子,凭什么做了凌家的媳妇,就得连着被诅咒?
老太太心有不安,说不定,太子妃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不然,怎么会中毒呢?身处暗无天日的后宫,她年纪也不大,根本不懂什么人情世故,才会被人暗算吧,好在,这孩子是正妃,才使得下毒的人不敢轻易冒险,而是下了一种慢性的,无色无味的奇毒。
老太太心想,那——究竟救她不救?
真是纠结啊。文轩睡觉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这个人,很特别,很特别,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有这种感受。
竟然会想起这个人来,文轩以为自己疯了。
煜同自己一样,多年来不近女色,可是,煜喜欢的是女人。
而自己,喜欢的,是个男人。
真是疯了。
文轩翻身,又翻身,怎么也睡不着了。
文轩怕吵着营里睡觉的兄弟,便坐起来,下床,走到营外去。
真是奇怪的感觉啊!为什么脑海里全是他的身影呢。
从来没有过的强烈的感受,猛然袭来。
念念不忘的人,这就是念念不忘的人吧。
生命中,总是会有念念不忘的人。
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就会接连着想起其他更多的与之有关的往事。
念念不忘,这四个字,岂止千金重?
文轩抬起头,在这隆冬的夜,天上只有稀疏的几颗星星。
娘,儿子想您了。
文轩低下头,儿子,真是没用啊。
是的,儿子,真是没用啊。
儿子愧对您!
儿子愧对父亲!凌辛已经很久没有和父皇像今天这样一起吃饭了。
只有两个男人,一壶酒,可以说很多心里话。
这种良好的感觉,在几个月前,戛然而止。
记得还是几个月前,父皇和凌辛谈笑风生,脸上堆着幸福的笑容。那个时候,是父皇最快乐的时光,国家风调雨顺,宫中上下和睦,凌辛和父皇一起,谈天下笑民生,把酒畅饮,不亦乐乎,真是羡煞天公。能够将帝王做到这种地步,算是天之骄子了!
凌辛以此为豪,以此为志!
不过短短几个月,足以改变太多。
父皇已经老了,额头已经有很深的皱纹了。也难怪——
几个邻国联手频繁入侵,以狼陈国为首,边关告急。
再加上,国内某地又是饥荒又是鼠疫,真是焦头烂额。
凌辛为自己倒了一杯酒,说:“父皇,儿子无用,无法为父皇分忧,自罚一杯。”
父皇怜爱的挡住儿子的酒杯,说:“孩子,你是个雄心万丈的好孩子,一心出征,可是,你可曾想过,你是太子,若是出事了,国家怎么办?老四已经在前线。我老了,不能再承受失去你们的痛苦了。”
“父皇,花妃这么久都没醒过来,为什么,解药在他们那里!只有迅速战胜他们,花妃才有救!”凌辛狠狠拍响桌子
“老二,你不要激动!你有什么证据,肯定毒是他们下的?”
“证据?我是没有证据,但是,至少我知道,他们的王,珍藏的奇花可以令人起死回生。”
“知道又怎么样?老二,战争还在继续,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什么速战速决,为了一个花妃,要与他们拼火力决战到底么?你变了,你,都不像你了。”
“我?是么……”
花语馨,父皇说我变了。
你说呢?
我多么想听你亲口对我说啊!哪怕一句话,凌辛,你这个混蛋。哪怕是这一句,也好。
花语馨,你这个该死的女人,你快点醒过来啊!
你说要和我比武的,你说要把我这是害虫灭了的。
你说要和我下棋的,你说你才是棋高一着的棋王。
你这女的,该死的。
怎么还不醒来啊!
你给我醒来!你给我醒来!
凌辛握着花语馨冰凉的手,痛苦地闭上眼睛。
凌辛决计要得到那朵起死回生的奇花!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他又开始为她输真气。
这么久了,身体再好的人,不吃不喝,能靠着真气活着的人,也只有花语馨这样意志顽强的人。
边关。
北风呼啸。
大漠黄沙。
金戈铁马。
戎装千斤。
文轩走进军营,脱下厚重的戎装,轻轻倒在床上。
真是一寸相思一寸灰。
原来,思念是世界上最苦的东西。
煜,其实我明白你的苦楚。
煜,你怪我么?怪我不让你回京么?
煜,你不能回去。
煜,你不能和太子抢女人。
煜,我理解你,可是,不能放你走,蔓萝国需要你!
煜,狼陈国的虎视眈眈,不是你我可以小觑的!
煜,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你不能走,绝不能走。
文轩睡着了。
梦里,他又见到了那个人。
那个,二十三年来,第一个,让他念念不忘的人。
青扇殿。
整个房间暖烘烘的,和门外的世界天壤之别。
火炉烧得很旺,跳跃着的火苗,就像花语馨顽强的生命力。
只是,花语馨没有醒过来,还是没有醒过来。
凌辛睡着了。
凌辛,自从花语馨一觉不醒之后,总是像今天这样子,坐在床边睡着。
凌辛的手,总是像今天这样子,紧紧握住花语馨的手。
凌辛不愿放开她的手,这辈子都不想放开她的手。
因为他害怕一放开她的手,她就会不见了。
花语馨本就是凭空出来的女子,她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回去遥远的家乡。那么,或许有一天,她会凭空消失,就像她当初来这里一样。
凌辛知道,他不能失去她。
凌辛知道,他要好好爱她。
可是,如果一切都来不及,他该怎么办?
苍天啊,是不是,你要惩罚她,因着她无人能及的智慧,连你,都嫉妒了。
第二天,太阳微微照进蔓萝国。
一位老妇人,穿着灰色棉袄的老妇人,轻轻的叩响了皇宫的大门。
宫门徐徐打开了。
老妇人神色安详的注视着宫门里的一切。
皇宫,是这样子啊。
不过如此,而已。
第三十四章 奇花
把她牵在手心,是他今生无悔的追求。
花语馨,一定要撑下去,等他,得胜还朝,带着狼陈国的奇花,为她点燃生命的奇迹。
那个时候,他绝不会退让,绝不。
她是他此生的最爱,花语馨,让他牵着她的手,走到白头。
凌煜暗自对自己说。
战斗的号角,徐徐吹响——
在战争里,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
只有挥舞手中银色的武器,为了祖国而战,才能得以永生。
刀光剑影。
凌煜,正在和狼陈国的将军决一死战。
一着不慎,凌煜手里的兵器,被敌方的将军打落在地。
眼看着,对方大胡子将军的利刃飞速而来。
凌煜躲开大胡子的几次致命的攻击,手和脚上都受了伤,居然,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