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他放下怯懦,能够给与全部真心的时候,才有资格对菲利斯说出“爱”,这才是对菲利斯的公平。他,还配不起这份无暇的爱,所以,他才更要以真心来回馈。
“傻阿牧,为你担心也是我的幸福,不要跟我说对不起,这样,我会觉得自己给你负担了,阿牧,你觉得我对你的感情是负担吗?”
“不……不是的,不是负担,因为你爱我,所以我才有现在的幸福,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真的很感激遇到你,有你爱我是我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偶真的纠结了,到底送什么礼物比较适合?烦恼(╯﹏╰)b
☆、清晨
“记住,阿牧,不要因为我的感情而伤心,那将是我最大的不幸。”
“嗯。”李牧文闭上眼,拉下菲利斯的颈,虔诚的将吻印上他的唇,真好,有他在真好,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孤单和寂寞的感觉了吧,荒芜的心,被他一点一滴填满,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菲利斯不是傻瓜,自然不会放过阿牧主动的亲近,极尽温柔的轻吞细吮,轻嗅浅尝,软软地勾画,唇舌的交锋,温柔而又耐心。
李牧文恍神,他的唇柔软而炙热,并不急躁,一点点地从额头到眉梢,再到唇瓣。一会儿他渐渐下移,温热的舌尖缓缓滑至颈项,至锁骨,或左或右,时上时下,有时候是一两点,一会儿又成片,温柔的时候像融化的黄油,激烈起来犹如浪尖的细舟……
“阿牧……”菲利斯喃喃细语,眼神迷离,手从后背滑至腰间,从下摆处伸了进去。干燥而温暖的皮肤,指尖似有薄茧,轻轻滑过腰间敏感的肌肤,这样的熟悉,却又带着一股让人无法躲避的蛊惑。
李牧文又一次轻易沦陷,却忍不住挣扎,又被他的大手握住。那双手稳稳地扶在腰间,并不急着动,只颤巍巍地滑动手指,有时轻,有时重,温柔中带着隐隐的欲望。
菲利斯的手似乎有着无穷的魔力,让李牧文渐渐失去神智,紧贴在他的怀中,身体好像有了自己的情绪,不自觉地绕上他的脖子,想要靠得更紧,想要更多的温暖……
菲利斯的手终于攀上他的臀,呼吸明显地粗重起来,手上的力气也渐渐变大,一会儿,索性伸到身后挑开了最后一层屏障。束缚一松,仿佛有冷风灌进来,尔后便是他的手,轻揉细搓,轻抚慢捻,指尖有意无意地滑过他的……
亲吻和拥抱犹如毒药,侵蚀着李牧文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酥麻难耐……那一波接一波地挑逗刺激得他呻吟出声,有些不好意思的捂住口,又被大手果断的拉开。
“阿牧……”菲利斯声音嘶哑地轻唤他的名字,一低头含住那颗早已被他揉捏得饱满欲滴的红果,舔。舐、吮吸……
情绪失控,一触即发……
关键时刻,门口忽然传来一阵不容忽略的敲门声,尔后是凯恩泽又高又亮的嗓门儿,“菲利斯,在不在?不是说回趟家就来武斗场比划一下么,你怎么还不来?”
俩人如火如荼的激情忽然被一瓢冷水浇灭!李牧文猛地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几乎完全失守,菲利斯毛茸茸的脑袋就枕在他的胸口,一手揉弄着左胸,一手还在不安分地往下探。
“唔——”菲利斯郁闷地轻轻咬了一口他的红果,苦着脸抬头,一副欲。火焚。身无处发泄的愁闷。“别去开门,”他不甘心地又在阿牧胸口留下一串痕迹,恨得咬牙切齿,“反正他进不来。”
李牧文失笑,原来他也会这么的孩子气,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脸,又亲了亲他的嘴角,李牧文起身整理好衣服准备去开门。
“凯恩泽,你好,菲利斯在的,等他一下,马上就出来了!”李牧文脸上带着未退的潮红,唇也有些红肿,颈项间还有明显的暧昧痕迹。
o(╯□╰)o凯恩泽一见就知道自己貌似打扰了别人的好事,顿感大难临头,心虚的刚想逃走就被脸色超级难看的菲利斯抓住,非常彻底的体验了一下让某人“欲求不满”的后果!
“凯恩泽,你怎么这幅模样?!”许久许久之后,终于等到恋人回家的加亚惊奇。
“呜呜~~~~亲爱的,我好可怜啊!不就是不小心打断了菲利斯和牧文那什么嘛,居然对我下这样的狠手,让我明天怎么出门见人啊!该死的,下次我一定要全部讨回来!”
“哦,这样啊,难怪你被揍得这么惨,不过,你确定下次就能讨回来?好像,你已经很久没赢过他了吧!”恍然大悟的加亚。
“呜呜~~~~亲爱的,我是回家寻求安慰的,不是来接受二次打击的,不过亲爱的,你好像对我很没有信心哦,那么,来让你好好见识一下我的强壮吧!”
“唔……”被恼羞成怒的某人封口的加亚。
发泄了一通,心情畅快了不少的菲利斯回家,享用完阿牧准备好的美味晚餐,在寂静美好的夜色中甜蜜蜜的抱着阿牧睡下。
次日清晨,太阳微笑着射出第一缕光辉,那道金灿灿的线,暖暖的照进房间,把整个房间映成金色,那是一片让人眼前一亮的颜色,让人精神振奋。
早早醒来的李牧文想和菲利斯出去走走,虽然宅,但他却也极爱大自然的景色,以往总是对着那些电脑里的图片叹为观止,现在有了喜欢的人,希望能和他一起去欣赏美景。
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此时;部落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高大繁茂的栾树;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草丛带着点点露水,折射出醉人的光线。
深吸一口气,不带有飞尘,而是甜丝丝的,饱满的,一丝不染的空气,真是清新的早晨啊!李牧文沉浸在自然风光中,菲利斯则揽着他的腰,清晨多少有些凉意的,不能让阿牧受寒。
这里是菲利斯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他没有像阿牧那样有什么特别感受,只是看着阿牧好像很喜欢,他也感受到淡淡的愉悦,以后,这里就是他们一起生活的地方了。
他没有说话,也无需说什么,就这样在晨光中静静依偎,似乎也很温馨。走出部落,路边的野花随风摇摆,似乎在和秋风默默呢喃着什么。
沿山路蜿蜒而上,进入山林开阔处,领略古词中“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的意境。一股山泉在林壑间淌过,留下一串叮叮当当的旋律,来自大自然的乐音,轻轻叩击着听者心扉。
山上常绿阔叶林居多,但还是有些树木掉了叶子,使整个山林间显得简洁明快,有着很强的空间透视感。阳光透过树枝的罅隙扑泻而下,映着古木的虬枝和苍老的树皮,如诗如画。
快乐像涟漪一样在心中轻轻荡漾,忍不住的嘴角上扬,大自然果然有种特别的魅力。李牧文行走在秋色弥漫的山野,思绪就会随着这山、这景,这些飞鸟翩跹的起舞,倾听秋虫的低吟浅唱,便不由自主的让心绪放肆的飘飞起来,仿佛一下轻松了许多。
☆、回忆
在凉爽的秋风的吹拂下,李牧文突然有了述说的欲望:“以前我的家,是那种普通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有一块算是我的花园,我种过鸡冠花、美人蕉、还有金银花,不过金银花没有种活。”
“邻居家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我很喜欢栀子花,每到夏天栀子花盛开的时候,很远就能闻到花香,邻居很好,每年都会送一大盆栀子花过来。每一种花都有花语,后来我才知道,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一生守候和喜悦’,很美好的祝福。”
“后来,父亲买了几棵桃树苗,还从别人家拿回了一截葡萄枝,它们生长的很快,每次放假回家,都看到它们高了不少,家里人总不忘给它们浇水。”
“然后,没过多久,就看到桃树开花了,非常漂亮,葡萄叶也覆盖了小半个院子。暑假回家,我最喜欢摘一个大大的桃子,坐在爷爷的小板凳上,边吃边看着一群一群的麻雀,在那里啄食熟透的桃子尖,被母亲赶走,又锲而不舍的飞回来。”
“我家的葡萄成熟了以后,不是那种紫红色,依然是绿的,颗粒比较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但我总喜欢在里面找熟的,找到就很开心,真的很甜,很好吃,然后留一些,等着家人回来一起吃。”
“后来,父亲在外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只留给我他种下的树,母亲改嫁,再也没人管那群贪嘴的麻雀,爷爷病逝以后,熟透的葡萄也不知该留给谁了……”
“你听不懂吧,父亲是我们那里对阿父的称呼,母亲就是这里的阿爹,那些花和树,你可能也没听过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李牧文说这些往事的时候,心里很平静,已经不再难过了,时间是最好的伤药,能抚平一切伤痕,又往菲利斯怀里靠了靠,现在的他,很安心。
“以后,有我陪着你。”菲利斯静静的听完,没有安慰,因为他知道阿牧只是回忆,没有悲伤,他不会再让阿牧一个人了。握上阿牧的手,五指相扣,语气淡淡的,却是他一辈子的承诺。
李牧文突然想到送什么礼物给菲利斯了,或许礼物真的只是一种形式,重要的,是他要表达的心意。虽然菲利斯说过不需要,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拒绝自己的心意吧。
想到这里李牧文释怀,以前生日的时候,就算只是一句祝福,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他心里其实也是开心的,礼物嘛,并不期望,收到了却依然会感动。
将近中午时分,李牧文在山林里采了些蔬菜水果,菲利斯则猎了一只尖牙猪,变成兽形,载着他和食物回到家。
家里,却等着一位小客人,菲雅扁着嘴看着两人,眸子里全是控诉,他想牧文哥哥了,很早就过来,却还是扑了个空,然后,就等了好久好久……
“菲雅,你怎么过来了?”菲利斯有些吃惊,一声不吭跑过来,等了很久吧。
“哼,我可不是来找你的,牧文哥哥,我好想你啊,你有没有想我?”菲雅看向李牧文。星星眼,满是期待。
“几天前才见过,有什么好想的,阿牧,别理他,咱们进去吧!”自家弟弟他最清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肯定又在耍什么小心思了。
“呜呜~~~牧文哥哥,他欺负我,他欺负我,你要帮我好好揍他才行!”菲雅怒,他怎么能在牧文哥哥面前拆自己的台,他可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
菲利斯将扑进阿牧怀里作秀的某人丢开,脸上连滴眼泪也没有,还想骗谁?把阿牧拉进自己怀里,得意的看着菲雅,小家伙,和他抢人,还嫩了些!再说阿牧哪里会舍得揍他!
“……”李牧文微笑着在一旁看着他俩吵吵闹闹,真是有趣呢!
等李牧文把饭做好,浓香飘出,两人终于停止争吵,乖乖坐好吃饭,……很幸福的味道,菲雅开始风卷残云。
“你慢点,吃太快小心待会儿难受。”李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