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是怕万一哪天陆见峰休掉了我,我回过头去再把她的花满月抢走怎么办。
她的这个如意小算盘打的是好还是不好,如今故事都已经讲述完毕,
相信每个人的心中自有定论。
然而我的这个番外之篇,最先说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位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花满月。
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从故事的最初这一位绝色的美少年,就一直想要娶我为妻,
可是,为什么在宋雪柔失血倒地的时候,就在这最最关键的时刻,
他却消失无影踪并且直到我最终嫁给了宋凌逸,他也没在出现过呢?
原因很简单,我一说你们便懂。
还是要从宋雪柔假死倒的那一刻说起,
那天,宋雪柔刚一倒地,人群便开始了极大的骚动,
你推我搡,跌倒的跌倒,哭闹的哭闹。
因为原本还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场面,忽然就飞身出一个黑衣男子,
他的一把明晃晃的长剑,想也不想的刺进宋雪柔的胸膛,顷刻间鲜血如注,离得距离较近的几个群众更是溅了一脸的鲜血。
只可惜他们并没有敢伸着舌头去尝这血的滋味,因为一尝便知这是鸡血,就是旁飞儿所宰掉的那几只老母鸡的血而不是人血。
可围观的群众不知道啊,他们只知道杀人了,见血了,
他们只知道要拼命的逃,
无数双腿,飞快的在地面上踩踏,顷刻间,地动山摇,
可就站在一旁目睹这一切的花满月,他既没有上前去安慰血流如注的宋雪柔,
也没有去追杀蒙着黑面的杀人凶手,
相反的,他随着慌乱的人群,也一起慌乱的你推我搡。
原因是,他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自然也是一个他似曾相识的女人。
没错,这个女人便是
——依月蓉。
不是我这个假冒的依月蓉,而是那个真正的依月蓉,
花满月的表妹,抢走我初恋男人的那个女人。
是的,她回来了,她居然又穿越回来了。
花满月穿过层层的人群,还是看见了她一双胡杏般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楚楚动人。
她看着花满月的眼神,明显是认识这个男人的。
…5…也就是她的这种眼神,让花满月确定了,他其实也是认识这个女人的。
…1…“表哥,我是月蓉,你怎么不认得我了。”
…7…暗巷之中,依月蓉梨花带雨百般委屈的抱住了花满月的身体,
…z…或者,也是因为这样的一个拥抱,瞬间唤起了花满月全部的记忆。
…小…关于儿时的记忆,还有他的父亲花大将军临终前,狠狠地盯着他的眼一字一句的说道
…说…“你务必要娶依月蓉为妻,照顾她一生一世。”
…网…是的,她是她,依月蓉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只是她没有了胸前的那个吊坠,
可也已经不再需要那个吊坠了,花满月此刻甚至都觉得,就连这个女人的心跳他都是那么熟悉的。
错了,他知道自己以前做错了,
还好,上天给予他这样的一个机会可以挽回这样的一个错误。
他就这样,和她的表妹依月蓉
两个人,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他们手牵着手,走出暗巷,走上街头,
穿过拱桥,穿出人群,
他们一步步走远了,走出了我们的视野,
也走出了这个故事。
两个女人,兜兜转转了一圈,又各归各位。
我依然回到21世纪,继续做一个勇敢向上的李二丫。
可我这辈子唯一勇敢的一次,要数那一天我和宋凌逸坐在警局里录口供的时候。
警察同志:下面,我来提问你们回答,不许说谎要一字不差明白么?
我:明白!(立刻点头如啄米)
警察同志:喂,你明白么(看向宋凌逸)
宋凌逸:(翘起二郎腿,一脸不耐烦的说)懂。
警察同志:性别
我:女
宋凌逸十分惊异的瞥了我一眼,潜台词却是:你怎么不老实交代呢,就你这样会是女人?
我回敬他一个白眼,外加若干xxx
警察同志继续问宋凌逸:性别
宋凌逸:美男
警察同志无奈的摇头:家庭住址
我:光明路泰安街16号,3楼,2号,乘14路,23路,707路公交,光明新村站下车北
走500米。联系电话。。。。
警察同志:够了,够了,电话等会儿再说。(不耐烦的摆摆手,抬头看宋凌逸)你的呢,家庭住址。
宋凌逸:宋氏枫亭。
我:倒吸一口冷气,做崇拜状。
警察同志:(面色有所缓和)具体门牌号。
宋凌逸:全部
警察同志:(明显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在这边签上名字以后,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我:(一脸惊讶状)这就完了,就这么简单,不会留下什么案底吧。
警察同志:(赶忙陪笑脸)不会不会,其实就是走一个过场罢了,没办法这就是我的工作。既然有群众报了案那我们就不得不把你们带到这儿来询问询问,(转头看向宋凌逸笑脸堆的更大)还希望宋公子可以理解我们这些小警员的难处。
我:(不屑的撇嘴小声嘀咕)二皮脸。
警察同志十分热情的将我们送到大门外,包括这间警局的局长在内,无一不深情凝望着我们的背影,与我们挥手道别。宋凌逸十分得意也十分潇洒的走进他那辆纯白色豪华跑车之中。可我依旧不依不饶,展开双臂拦在车前。他摇下车窗,摘下墨镜,一脸疑惑又一脸无奈的看向我。
“到底想怎样?”
“总之,你不脱衣服我是不会让你走的。”
我仰起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我不脱。”他重新戴上墨镜摇上车窗,发动了跑车。
我一看急了,立刻躺倒在地,身体紧靠着他的车轮胎。心想,就算是死至少也是死在了兰博基尼的车轱辘底下,值了。
“你起来。”
不知何时他已经走下跑车正居高林下的望着躺在地上无赖的我。
“我其实就是想看看你的胳膊上有没有一个我咬过的牙印,你就让我看看吧。”
采取强硬措施的同时,我也假装求软。这就是传说中的软硬兼施。
他站在原地,足足看了我有15秒钟之久,开口问道
“我们认识?”
“你要是脱掉衣服就能知道我们是不是认识了,目前为止,这个问题,我也说不准。”
“看来我不脱你是不会起来的。”宋凌逸很聪明的猜中了我的用意,好男为何不能跟女斗,因为好男永远也斗不过恶女。
他最终还是脱掉了外套,
结实的肩膀,白,花花的肌肉。
胸肌,腹肌,全都展露无疑。
可是我站起身,盯着他的两只胳膊查看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个新婚之夜我赐予他的牙印。
怎么回事儿,难道说,这个男人他不是皇太子。
不可能的,明明声音,相貌,就连名字都一摸一样。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
“你看吧,根本什么都没有。”
他不耐烦的说道。
我一见如此,二话不说抓起他的右胳膊,张大嘴巴狠命的咬了下去。
“你看,现在有了。”
我指着牙印的手指尖很得意的颤抖。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男人了。乖~~”
宋凌逸气愤的揉乱了秀发。
“你这个女人。。。〃他捂着自己的胳膊紧咬着牙齿再也说不出下半句话。
不论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谁,至少有一点我可以保证,在他的有生之年里一定没有遇见过像我这样的女人,
同样,也没有料想得到会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波澜不惊的日子里偏偏遇见了像我这样的一个女人。
一声贱笑,结束番外。
如有相关作品,敬请期待。。。
【由(。 )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