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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碧笙轻声喝问。
秦筝连忙关上了门,跑到碧笙床边去。
碧笙似乎还有气没消,转了个身。
秦筝红了红脸,硬着头皮掀起碧笙的被子,偎进了被窝去。
小小的身子轻颤着贴上碧笙的身子,秦筝这才发现,碧笙根本就没有表现得那么冷静——他的肌。肤都如同有火在燃烧!
被子里的碧笙,只穿着一条小裤裤……秦筝忍着羞意,悄悄将小手抚上了他的身子。
他在努力克制着,秦筝能感觉到。可是当秦筝淘气的小手抚上了碧笙小裤裤的带子,碧笙再也装不下去。他嘶吼,“你来干什么!”
秦筝小手继续前进,含羞带怯地郑重宣布,“投怀送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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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秦筝第一次主动拥有了碧笙。像个羞怯却勇敢的女骑士,在碧笙故意的隐忍里,一次次主动去刺探他忍耐的极限,直到将他冰冷的外壳敲碎,扯出他骨子里的热情,与她一同缠。绵。
情到浓处,她依旧没放弃她的小女孩想法,揪着他的手指,羞羞俏俏地呢喃,“不许再送郑安琪回家……要不,我会很难过……”肋
那样静谧宁美的夜色里,那样刚刚尽情拥抱了彼此的浓情之后,她以为他不忍拒绝,却没想到,他虽然握紧了她的手,却没点头。
就在那一刻,她看见自己的心沉进深深的谷底。由不得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郑安琪毕竟是与吕云清不同的。吕云清再执着,不过只是农村考来的丫头,就算有演戏的天赋,可是高中时代这天赋却也帮不上吕云清什么大忙;可是郑安琪却不一样,她爸是财政局长郑九康,在这个经济挂帅的时代里,郑九康几乎是这个城市里除了龙书记之外,第二个被巴结得最多的官员。
如果攀上郑家这根高枝,碧笙不但不用再在秦家寄人篱下,更有可能将来凭借郑家的力量反而扳倒秦家,是不是?
碧笙选择了郑安琪,就等于在爱情与仇恨之间,选择了报仇。是不是?。
秦筝轻声叹息,在碧笙床边合上了笔记本。这一段是她最不愿意回忆起,却总是不得不面对的。镬
秦筝告别了碧笙,走向街区去。夏日的熏风拂面而来,时令已经快到6月。3月归国,到今日,又近百日,这是秦筝人生中最感孤单的一百天。
与独自在法国的日子还有不同,毕竟在法国的时候知道碧笙在国内好好地生活着;而这一百天,却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
这世间最让人憔悴的就是等待,尤其这是一段没有确定终点的等待——不知道他究竟什么时候会醒来,更不知道他究竟会不会醒……
当年爸刚陷入昏迷的时候,秦筝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每每出现幻觉。要么是听见爸在夜晚唤她的名字,她叽里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跑下楼,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要么她就是总以为爸还在每天正常地上下班,到了晚上爸下班的时间,她还像小时后那样,早早去大厅的沙发上坐着等爸回来……
不过那种难过,终究还有自己熬过去的一天。女孩子大了,爸就算再重要,终究是隔了一层;不像碧笙,她觉得自己这次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那种幻觉会一直持续着,如影随形。
就仿佛刚刚,她转过青翠柔嫩的柳条时,恍惚里,似乎看见水岸边碧笙的身影一晃。等她凝眸再去找,却已经毫无踪影。
她的幻觉,虽然虚假,虽然事后会让自己的心更空;可是幻觉乍然绽放的那一刻,却至少会是片刻的温暖和美丽。
秦筝努力笑了笑,拂过心上一片微尘。
走到江边水岸去,看见有穿白T恤、肩上披着大红绶带的青年男女在为云南地震灾区募捐。秦筝扬眸望去,被那些年轻的笑脸感染。通常电视里看见的募捐场面都是肃穆的、好多还流着眼泪;可是眼前的却有不同,他们手上持着小小心形的电子蜡烛,烛光轻跳,照着他们年轻的眉眼,那上面都是朝气的微笑。
死者长已矣,生者当自强。秦筝喜欢这种为了生者而募捐的做法,喜欢这种即便在废墟里仍然可以寻找乍放雏菊的心境,秦筝从皮夹里掏出两百块钱,走上前去,塞进募捐箱。
“谢谢你。”那抱着募捐箱的女孩子向秦筝鞠躬,抬起头来,露出闪亮的眼睛和洁白的牙齿,那笑容近乎水晶般清透——秦筝却愣住。
“安琪,怎么是你?”
原来是教会的募捐,安琪积极做了志愿者。秦筝陪着安琪在水边忙完了募捐,这才带着安琪去吃饭。
没想到安琪主动拉着秦筝远离那些高档的餐馆,转而去了夜市。两人找了个露天的烧烤摊子就坐下来,围着一个小小的炭烧烤炉大吃烤串。
“怎么会想到要做这些事?”
安琪咬着烤串,顽皮地笑笑,“我爸妈给我取名叫安琪啊,我也总得做点天使该做的事。这么多年也不知道自己都是怎么活过来的,总觉得仿佛只是活在一个套子里,每天只做那么一点点狭隘的事情。这段时间参与了赈灾募捐,我才好像真正睁开了眼睛,第一次将目光从自己身边放远,去看那么广阔天地里的人和生活,就更觉得,自己的过去,真是浪费生命,真是不应该。”
秦筝微微一震,仿佛看见了第二个吕璇。看见了第二个,自己从感情的泥沼里走出来,一个转身便是气象万千的女子。
“安琪,我是说,你的病……”
安琪笑起来,“你以为我现在是在发疯啊?其实我自己都摸索到了,我的躁狂忧郁症就是因为太过于关注自己的事情,心境太过于狭隘造成的。当我将注意力转到更广阔的空间里,去更真实地贴近人生,我自然就会心境平和下来。虽然这种病也许没法根治,但是我至少自己知道该如何排解和控制了。”
秦筝只能静静给安琪满上面前的饮料,轻轻说,“真好。”
安琪微笑,“这个暑假,我会去甘肃农村支教了。以前我给他们那边募捐书本、学习用品;可是那边的老校长说,其实外在的东西都没关系,孩子们都能克服——唯一克服不了的是,没有老师。现在那边的老师都是年纪很大的,自己都没走出过山村,更没见过崭新的科技和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们能带给孩子的就越发有限;老校长说,要让孩子们多了解山外面的知识,不能被时代抛得太远……”
安琪收敛起笑容,正色望秦筝,“所以我要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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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说不出话来,只能抓起自己的杯子,主动碰上安琪的酒杯,发出“当”地脆响。
安琪却没拿起酒杯,只是凝眸望秦筝,眼睛里就像喝了太多酒,染了盈盈的水意,“其实可能外人都以为,我这次进局子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滑铁卢,可是秦筝你知道么,我现在却在心里暗自感谢这次经历。如果没有这次经历,可能我的人生永远在浮躁里,每天茫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就好像我的世界里除了缠着碧笙就再没有别样的风景。”肋
“在看守所的时光是寂寞的,不准随便交头接耳,就逼迫我不得不冷静下来思考。胡思乱想够了,就只好将自己这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拿出来重新翻检——我才明白,自己活得竟然那样狭隘,那样无聊。”
郑安琪自己忽然抓起酒杯来,仰头喝了一大口,并没有跟秦筝碰杯。秦筝懂,安琪是将自己又关进了自己的小世界里,独自面对着自己的心事。
“秦筝,我想我欠你一声对不起……之前就算在看守所里,我都没认为自己撞了笛子的车子就是错的;因为她想要抢走我的碧笙,因为她想要毁了我的人生……”
“可是我现在能慢慢想明白了,我在恨笛子,其实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另一个笛子?”安琪抬起头来,撇掉之前的迷惘,冷静地望秦筝,“因为,碧笙其实从来就不属于我,一天都没有。他是你的,你们之间根本插不进另外一个人去——我认为笛子是在抢我的,我又何尝不是在抢秦筝你的?”镬
“抢来的,终究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我竟然就那样鲁莽地夺去了笛子的生命……”郑安琪哭起来,“我后来才知道,我那天杀了的还不只是笛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竟然还有你肚子里的孩子……我是恨笛子,可是这两个孩子却是无辜的……”
郑安琪又猛地灌了一口酒,“你知道我信教,在教义里,杀害孩子是罪孽;是不被上帝宽宥的罪孽!而我竟然连害三条人命,其中竟然有两个孩子……”
郑安琪抱住手臂哭起来,“我一直说自己爱碧笙,可是我竟然那么狠毒地杀了两个碧笙的孩子……”
“安琪,好了,都过去了。”秦筝心底也是疼痛翻涌,可是她还是勇敢地起身,走过去跟安琪并肩坐下来,揽住安琪的头,“好了,平静下来。都过去了。”
安琪哭了一会儿,从纷乱的发丝里抬起脸来,努力笑开,“是,都过去了,秦筝你不用担心我犯病。我做的错事,我会想办法弥补;我害了那两个孩子,我会在有生之年想办法在其他孩子身上弥补回来。”
秦筝含泪点头,“所以你才要去支教,你想带给那些山里的孩子们一份崭新的生命,是么?”
“嗯!”安琪用力点头,泪水如注。
两个女人坐在夜市的阑珊灯火里,喝着啤酒吃着烤串,一会儿抱头痛哭,一会儿相视而笑。好在,夜市本就是扰攘繁华,身边的人们都是流动而去,没人会因为两个女人的哭哭笑笑而真正驻足。
便如人生吧。全心在乎的只是自己想要做的事、想要好好去爱的人;旁人和他们的观点都只是流动的背景。
“那你现在的情形被允许离开本城么?”
安琪点头,“国家也很赞成我这样做啊。本地警方跟那边的警方交待好了,两方到时候在火车站做个交接就行。”
秦筝郑重点头,“走的那天,我去送你。等我这边忙差不多了,以后有机会我也跟你一起去!”
安琪笑,“好啊。这么多年咱们俩一直吵啊吵啊吵,除了在喜欢碧笙这件事上达成过共识,此外好像还没什么一致的观点——不过这次又找到共同点了。”
秦筝笑开,“以后会更多的。安琪,我们都长大了,所以认识人,也会更全面。我当年也是狭隘,对你也只是竖起敌意的尖刺。”
“好……”安琪笑开,眼泪还是无声地流下来,“说好了哦,等将来你和碧笙有了孩子,我要当教母哦。”
秦筝怔了下,没想到安琪直接说到这个问题上。秦筝的眼泪便也落下来,想着那一天是否会到来,心中便揣了无限的希冀,忍不住点头,“好。一言为定。”。
夜色越发深浓,两个喝醉了的女人一起打车回去。
安琪坐在车后座上,摇下了车窗玻璃,在夜风里大声地唱歌。将小时候学过的歌儿都唱遍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