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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乡
民国时期并不是一个安稳的年代,动乱的年代里,最难的是女人,女人,似乎天生就被打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做女人不容易,做一个美人就更难了,阮玲珑就是这样一个乱世中的美人。
家中有姐妹三个,年长的姐姐叫阮玲姝,因为家中太过贫穷,不得已早就嫁为人妻,老老实实地过她的日子,她所能做的,就是不顾丈夫的脸色,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一点补贴娘家,娘家其实人不多,家中仅留下阮玲珑与年幼的阮玲香,父母早就过世了,怎么死的,阮玲香太小,实在不知道,可能是饿死的吧,那年头,饿死人是很平常的事情。
大姐出嫁的那一年,阮玲珑才十四岁,但已出挑得相当引人注目,附近的小伙子经常以各种理由出现在她身边,并想尽办法吸引到她的注意力,虽然生长在乡下,并经常下地干活,但阮玲珑的皮肤相当白皙,完全不像同龄女伴那般黝黑。
自从大姐出嫁后,家中的重担就落在阮玲珑身上,仅靠种地的收入是无法养活两个人的,更何况玲香还小,才八岁,需要吃点好的,玲珑自己也正处在青春发育期,比以前更饿得更快,她常常在半夜饿醒过来,然后喝一大碗水,再继续入睡。
终于在一个寂静的夜里,玲珑简单地打了包,悄无声息地离开她生长了十四年的村子,带着妹妹奔向城里,那里也许会有不同的生活。
城里繁华,两姐妹一时看花了眼,接下来才是严酷的考验,凭着过人的美貌,阮玲珑在西式饭店找到了一份女侍应的工作,因为长得美,时常被客人骚扰,有的只是言语上的挑逗,有过份的,手直接摸上玲珑的大腿,更甚者,一把掐住玲珑的臀部,初时,阮玲珑直直地拒绝或大叫,经常惹来经理的一顿臭骂,因为得的小费多,阮玲珑总是被其她的女侍应排挤,撕破她的工作服,故意撞翻她手上的托盘,类似的苦头阮玲珑吃了不少,年幼的阮玲香站在饭店的玻璃外面,眼睁睁地看着,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姐姐捧一把热毛巾……
在城市混得久了,阮玲珑学得精明起来,面对客人的毛手毛脚,她开始不露痕迹地推掉,并能用语言挑逗他们,让他们被拒绝也不会不开心,面对那些挑衅她的同事,她则以硬碰硬,她大胆地以她柔弱的身子撞向她们,看着她们的托盘掉落在地上,食物溅得满地都是,然后不在意地从她们身边走过……
一时间阮玲珑在饭店如鱼得水,和妹妹的生活也好转起来。
如果,如果不是那两个男人出现的话,一切会平静发展下去吧,可是,命中注定的事情,谁知道是不是上辈子积下来的爱与怨呢?
遇见
阮玲香最喜欢吃胜记的小笼包,可惜每次排队就要排半天,玲珑没有那么多时间为她去等,每次看着玲香吞口水的样子,玲珑就觉得心疼,这一天,她终于挪开了半天假,早早地等在胜记门口,虽然去得早,但也排在了几十人后,玲珑知道,这一家的小笼包每天早上只提供五十屉,卖完即止,她小心翼翼地数着人数,确认自己是第五十位,心中觉得庆幸。
天气很热,阮玲珑清晰地感觉到汗水从下巴滴落到脖子,再从脖子慢慢滑到胸口……看着越来越近的队伍,阮玲珑心中有庆幸的感觉,再不快点,自己恐怕要晕过去了。
终于轮到自己了,阮玲珑还没开口,一个穿着黑色西式西装的高大男子出现在她旁边,他只是手一指,胜记的师傅连忙把那最后一屉小笼包打包送上,那西装男子接过来,付完钱就准备走人,没料到衣服被人扯住,那男子回头,见到一身粗布衣裳的阮玲珑,脸色苍白的她一只手正紧紧地拉住自己的衣服,男子冷冷地问:“有事吗?”
阮玲珑渴得声音有些哑,用手指一指那男子手上的小笼包:“我的。”
“你的?”男子笑起来:“我付了钱。”
“你插队。”
“哦,”男子也很固执:“可是我付了钱。”
“我给你钱,”阮玲珑与他较上了劲:“那是我的。”
“不行,我到手的东西不会让给别人。”
阮玲珑不再说话,只是扯着他的衣服,不是不想说,是她说不完,天气实在是太热了,站了这么久,阮玲珑已经没了力气。
男子伸手去拨开阮玲珑的手,还未触碰到,阮玲珑直直地躺了下去,当然不是耍赖,而是——晕倒。排队的人群议论起来,男子的脸有些发烫,他急忙将阮玲珑扶起来,阮玲珑的头无力地靠在男子肩上,原来是这么娇小的一个女人,足足比自己矮了一个头。
男子将阮玲珑扶到阴凉处坐下,这才看清楚阮玲珑的相貌,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这种美貌哪怕是裹在粗布衣裳里,也是醒目的,也是招摇的,男子以手当扇,为玲珑扇风,玲珑慢慢醒转过来:“水……”
水?男子向店铺内的伙计喊道:“来杯水。”
“唉,上官少爷。”伙计大声地应。
玲珑饮下水,终于有了些气力,尽管头有些晕,她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好了,给你钱,包子给我。”
那男子终于败下阵来:“给你,钱我不要,就当送你了,你还真够固执。”
包子塞在玲珑手中,玲珑清晰地感觉到了它了热度,她将钱塞到男子手中:“给你,我不要白来的东西。”
玲珑不声不吭地离开,看着她的背影,男子大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玲珑不作声,对方是谁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男子冲着玲珑的背景大声说道:“我叫上官云飞,记住我的名字!”
歌女
听到这里,上官非的脸色很不好看,韩洛出言打断玲香老婆婆:“你说那男人叫上官云飞?”
老婆婆对他们的怀疑有些恼火,提高音量:“没错,就是叫上官云飞,我不会记错的。”
阎小妹与连奕天不明就里,韩洛解释道:“上官非的爷爷就叫上官云飞。”
什么?太巧了吧?那,连奕天指着上官非:“你不会就是你爷爷投胎转世过来的吧,怎么转来转去就出不了上官家了呢?”
阎小妹一掌拍到连奕天后脑勺上:“不要这么早下结论,先听老婆婆说完吧。”
“是,是。”连奕天瞬间变成温顺的猫,他对阎小妹是言听计从。
上官非沉着脸,一言不发。
玲香婆婆又开始讲述,四个人仿佛看到了过去的场景。
阮玲珑失业了,失业不是她的过错,饭店被日本人收购了,阮玲珑看到日本人色眯眯的样子就觉得恶心,她不愿意再干下去了,她不太明白,城里的外国人越来越多了,他们住在好房子里,吃着中国人没有见过的食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只有挤在破旧的巷子里,啃着窝头。
同住一块的小玉带着阮玲珑去舞厅,阮玲珑并不抗拒,为了生存下去,什么招都可以使出来。阮玲珑亮了一嗓子,就把舞厅经理给镇住了,当下拍板,不过他还是表示了挑剔的态度,阮玲珑会唱的曲太老了,她需要学新歌,洋派的歌,中国人外国人都喜欢的调调。
好吧,为了生活,学。
阮玲珑红得理所当然,美貌加亮丽的嗓子,让她用了两个月时间就红遍全城,达官贵人无不去捧她的场,包括上官云飞,这个偶尔与她结缘的男人几乎每晚都去捧她的场。
阮玲珑终于不用再穿着粗布衣服,她也不再需要排队为小妹妹玲香去买小笼包,现在,她能给小妹妹的更多,她甚至每个月寄钱到乡下给大姐,大姐不知道妹妹做了歌女,她为妹妹在大城市有了出息而感到由衷地高兴,她拿着两个小妹妹的照片到处炫耀,看,这是我的妹妹,她多漂亮!
上官云飞会经常请阮玲珑吃饭,送上最新鲜的花儿,她当然知道是为了什么,这样的男人玲珑早就看得多了,她不是没动过心,因为从旁人口中得知上官云飞有妻子时,心还是凉了一凉的。
她很快就冷静下来,像自己这种出身,这种职业的女人,最好的出路无非就是做有钱人家的小老婆吧?可她迈不出这一步,因为,阮玲珑也有她的自尊和不甘心。
阮玲珑挣扎的原因还有每天午夜,守在后门那里等她,送她回家的他——白少时。
白少时
白少时,阮玲珑的邻居,长得斯斯文文,衣着简单,却从来是平平整整,给人的感觉就是干净。可是他却是给大哥看赌场的,大哥自然是黑道大哥了,白少时和阮玲珑一样,为了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委曲求全,两个是十足地相似。
白少时不用看场时,就抽空教阮玲珑和阮玲香写字,写她们的名字,玲珑姐妹没有上过学,大字不识,白少时却上过不少学,只是因为父母早亡,家道中落,才沦为一个黑道打杂的。
阮玲珑成为歌女,白少时是痛苦过的,他躺在床上,用手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叫喊出声,不让自己的眼泪掉出来,谁愿意自己深爱的女人去舞厅抛头露面,被其他男人用嘴巴甚至身体骚扰?
阮玲珑与白少时从不说爱,他们觉得讲爱太奢侈了,每天午夜,白少时静静地陪着她走回家,有时候甚至一言不发。白少时是聪明人,他知道玲珑爱他却不会选择他,因为他太穷了。
白少时更是知道上官云飞的存在,那是一个比自己要硬朗的男人,他还知道上官家是有名的富商,与自己的大哥有不同寻常的交情,这中间可能会隐藏危险,所以,白少时聪明地将自己隐藏起来,不是胆小,是机灵。
玲香傻傻地问白少时:“少时哥哥,你什么时候和姐姐办酒?”
白少时不说话,摇摇头:“哥哥不会和姐姐办酒,她要嫁更好的人。”
阮玲珑终于攒够了钱,租了套好点的房子,为了送玲香去学校,她白天还做手工活,白天黑夜地干活,让阮玲珑精神不济,她时常把针扎到手指上,血珠冒出来,她用嘴吮吸掉血珠,继续,这点苦痛算什么。
上官云飞终于向家里提出娶二房的要求,家里倒没有什么反对的声音,上官云飞兴高采烈地去找阮玲珑,却看到了白少时,他正帮阮玲珑在晾衣服,阮玲珑转身替白少时擦拭额头上的汗水……
上官云飞站在墙脚,犹如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他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恨意涌上来。
白少时的背景很快就查了出来,原来是个看场的,上官云飞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是真的动了心,那个女人的美貌,还有那股不寻常的倔强,可她却还在两个男人之中游离,拿自己当傻子吗?
那一夜,阮玲珑一曲唱毕,上官云飞上了台,手中捧着大束的玫瑰花,血红的颜色,格外醒目。阮玲珑接过花,觉得今天的他不寻常,果然,上官云飞接过玲珑手中的话筒,大声地宣布:“我将要娶阮玲珑,本月底,欢迎各位来喝喜酒。”
就算是娶小房,上官云飞也要给阮玲珑最好的婚礼,那会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宣告他对这个女人的所有权。
新婚之夜
娶二房很少有像上官云飞一样大张旗鼓的,旁人以为是上官家趁机显富,实际上只是上官云飞赌上了自己的自尊心罢了,意外的是,白少时居然来了。
白少时是奉了老大之命前来送贺礼的,他低着头,送上贺礼,眼睛却不敢看阮玲珑,上官云飞偷偷打量阮玲珑的表情,她却是一副悠然的样子,情绪完全没有任何波动。
静静地坐到一个角落里,白少时如坐针毡,玲香看见少时哥哥,跑了过来:“少时哥哥,你怎么现在才来?